郭廷以:中華民國史事日志(1926年)

中華民國十五年丙寅
1.1(一一,一七)
甲、中國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廣州開幕,汪兆銘主席,幷舉行閱兵典禮,國民政府舉行歡迎代表燕會。
乙、馮玉祥通電下野,國事由吳佩孚、孫傳芳、閻錫山、岳維峻等主持,幷聲明國民軍名義早已取消,不再沿用(馮因對國民黨及段祺瑞之態度不克即作决定,所部不能團結,及吳佩孚、張作霖之合作,藉去職以緩和情勢)。
丙、天津市民大會,反對日本出兵東北,要求國民軍與人民結合。
丁、湖南反日大同盟召集國民大會,議决對日絕交,擁護廣州政府。
戊、上海國民黨市黨部成立,要求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懲處參加西山會議之林森、鄒魯、謝持等。
己、天津大公報暫時停刊。
1.2(一一,一八)
甲、林森、居正等電覆汪兆銘等述共産黨把持國民黨及國民政府,及不得不在北京開會之原因。
乙、蔣中正對少校以上軍官講話,指責青年軍人聯合會及孫文主義學會。
丙、開封各界舉行反對日本出兵大會。
丁、上海學生聯合會電請國民軍將領召集國民會議。
1.3(一一,一九)
甲、山海關郭松齡殘部由魏益三統率,通電繼續反奉,自稱國民軍第四軍軍長。
乙、嚴重代理黃埔軍官學校教育長,王柏齡任教導師長。
丙、湖北農民協會成立,到有黃安、黃陂、漢川、黃岡、黃梅等縣代表。
1.4(一一,二○)
甲、廣州中國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正式開會,出席代表一百八十九人,秘書長吳玉章(一)推汪兆銘、譚延闓、鄧澤如、丁惟汾、譚平山、恩克巴圖、經亨頤七人爲主席團,(二)接受總理遺囑努力履行,(三)電蘇俄表示誠意合作,(四)電全世界被壓迫民族一致奮鬥,(五)抗議日本出兵滿洲,(六)勖勉國民軍將領始終爲國民利益而奮鬥。
乙、李景林、張宗昌合組直魯聯軍,編爲十路(李景林、李爽愷、馬瑞雲、張憲、張宗昌、褚玉璞、畢庶澄、方振武、許琨、程國瑞),李即赴德州督師。
丙、北京西山會議派之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第二十二次會議,議决發「爲取消共産派在本党黨籍告同志書」,即閉幕。
丁、蔣中正在國民政府講演親愛團結,國民黨必可統一中國。
戊、孫傳芳電吳佩孚,響應結束對奉戰爭。
己、馮玉祥電段祺瑞辭職,以職權交張之江,即離張家口赴平地泉,準備經蒙古赴俄,幷以鹿鐘麟、張之江、李鳴鐘、宋哲元、劉郁芬分任京畿察哈爾綏遠熱河甘肅司令。
庚、上海交涉員許沅奉命退還工部局滬案(五卅慘案)恤款七萬五千元。
辛、全國學生總會否認滬案重查結果。
1.5(一一,二一)
甲、張作霖電吳佩孚表示諒解,幷通電主恢復約法(英日促成)。
乙、奉天省長王永江反對奉軍入關,向張作霖辭職。
丙、安徽總司令陳調元派兵驅逐占據亳州之豫匪孫殿英,槍斃勾通孫匪之旅長華●章,團長張政德。
丁、潮汕善後督辦何應欽發表告國民黨同志書,勉與共産黨共同努力。
1.6(一一,二二)
甲、廣州中國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一)汪兆銘報告政治及廖案,(二)蔣中正報告軍事,(三)致謝俄顧問鮑羅廷,推汪兆銘、邵力子、高語罕起草宣言。
乙、國民黨政治委員會議(一)派汪兆銘、譚延闓、蔣中正爲軍事委員會常務委員,(二)决定各軍編組(第一軍爲第一、三、十四師;第二軍爲第四、五、六師;第三軍爲第七、八、九師;第四軍爲第十、十一、十二、十三師;第五軍爲第十五、十六師;第六軍爲第十七、十八、十九師;第二、第二十師爲獨立師),以何應欽爲第一軍軍長,程潜爲第六軍軍長(第六軍由攻鄂軍、鄂豫軍、潮梅軍、獨立第一師編成)。
1.7(一一,二三)
甲、北京許世英內閣成立(外長王正廷,內長于右任未就),要求段祺瑞自十六日起辭職,將政權交內閣執行,與段之左右湯漪等衝突(昨日段已允通電下野)。
乙、中國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一)譚平山報告黨務,(二)組織提案審查委員會,(三)推孫中山夫人宋慶齡代經亨頤爲主席團主席(經未到,宋甫抵粵),(四)張國燾、高語罕、許卓然講述國民黨共産黨合作之必要,(五)劉爾崧報告工人運動。
丙、浙江各公團聯合會及武漢各界代表會分別宣言反對日本出兵東北。
丁、全國海員代表大會在廣州開幕。
戊、日本名古屋中國留學生追悼郭松齡,被日警拘捕三人(翌日又捕三人)。
己、蔣中正對美國記者談話,痛詆美國外交政策之錯誤及基督教之虛僞。
庚、漢口舊國會議員宣言主恢復十三年攝政內閣,恢復舊國會,選舉新總統。
1.8(一一,二四)
甲、中國國民黨代表大會(一)陳公博報告農民運動及青年運動,(二)甘乃光報告商民運動,(三)何香凝報告婦女運動,(四)毛澤東報告宣傳部兩年經過。
乙、孫傳芳、陳調元電北京請宣布一年來一萬三千余萬收入之帳目。
丙、鄧演達任黃埔軍官學校教育長。
1.9(一一,二五)
甲、國民黨代表大會(一)推定各種報告審查委員,(二)否認上海中央執行委員會所發命令。
乙、上海總工會宣言否認滬案重查結果。
丙、孫科、吳鐵城相繼回廣州,調停國民黨左右派之爭。
丁、陳立夫(祖燕)任黃埔軍官學校校長秘書,開始其黨政工作。
戊、段祺瑞通電表示隨時可以下野。
1.10(一一,二六)
甲、段祺瑞准馮玉祥辭職,派往歐美考察實業,以張之江兼西北邊防督辦,李鳴鐘爲甘肅督辦,劉郁芬爲綏遠都統,李雲龍爲陝西督辦。
乙、上海各團體聯合會成立,反對日本出兵東北,貫澈對滬案主張。
丙、張家口舉行反日示威運動。
丁、張景惠到漢口,接洽張作霖與吳佩孚之聯合。
戊、蔣中正對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代表講演解决國民黨員與共産份子糾紛意見。
1.11(一一,二七)
甲、張作霖宣言與北京政府斷絕關係,以鎮威上將軍名義主持東三省軍務幷通電討山海關之魏益三。
乙、國民黨代表大會否决「代表向總理遺像宣誓案」(以共産派反對)。
丙、全國學生總會及上海總工會分別發布時局主張:促國民軍與人民結合繼續反奉戰爭,促段祺瑞下野,組織臨時中央國民政府。
丁、蔣中正與孫科商團結國民黨辦法,主西山會議案不提出此次代表大會(孫于本日自上海到廣州)。
1.12(一一,二八)
甲、國民黨代表大會(一)處决廖仲愷案要犯,(二)保護海外華僑,(三)通過第二届中央執行監察委員候補中央執行監察委員名額及選舉方法。
乙、國民黨江蘇省黨部電請廣州全國代表大會速行北伐。
丙、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議决改黃埔軍官學校爲中央軍事政治學校(1.19任蔣中正爲校長)。
丁、調查法權會議在北京開幕,到英美法義比荷日等十一國代表,美代表SilasStrawn爲主席,王寵惠爲名譽會長。
戊、段祺瑞令交通部聲明前總長葉恭綽與日本南滿鐵道株式會社密訂之吉敦鐵路合同無效。
1.13(一一,二九)
甲、國民黨代表大會通過(一)大會宣言,首述世界現狀,次及中國現狀,再次本黨努力經過,結以中國革命萬歲,世界革命萬歲。(二)處分西山會議派:甲、謝持、鄒魯永遠開除黨籍,乙、居正、石青陽、石瑛、茅祖權、覃振、傅汝霖、沉定一、張繼、林森、邵元沖、葉楚傖、張知本用書面警告,丙、戴傳賢由大會訓令促其猛醒,不可再誤。(三)通過對外政策進行案:甲、與蘇聯切實聯合,乙、扶助弱小民族,丙、聯絡世界上的革命民衆。
乙、劉鎮華奉吳佩孚命,號召所部柴雲升、張治公等起于陝西安康(尋劉率憨玉琨之弟柴雲升取道山陽商縣合同其朝邑同州舊部何夢庚、阮勛、麻振武進攻潼關)(時柴部駐安康,張部駐白河鄖西。二月中旬,劉率柴部,命張部取道南陽進向洛陽)。
丙、日本公使芳澤謙吉照會北京外交部,要求制止反日運動。
1.14(一二,一)
甲、國民政府明令統一財政。
乙、北京舉行反日國民大會,徐謙主席,議决:通電全國組織反日敢死軍準備對日宣戰,懲辦段祺瑞、龔心湛、曾毓隽、章士釗、陳宧、李思浩、梁鴻志、湯漪、屈映光、段宏業、姚震、朱深,召集國民會議組織國民政府,制定工會條例,取消治安警察法。
丙、國民黨代表大會通過(一)政治報告决議案,(二)工人運動决議案。
丁、國民二軍將領鄧瑜(寶珊)通電反對恢復法統,主去段祺瑞,依孫中山主張召集國民會議。
1.15(一二,二)
甲、國民黨代表大會修改國民黨總章。
乙、國民黨政治委員會派蔣中正爲國民革命軍總監。
丙、北京國民反日出兵南滿大會代表會議决向日本帝國主義抗議,籌備追悼郭松齡,促開國民會議預備會。
丁、成都劉文輝部圍繳楊春芳師槍械,死傷學生多人。
1.16(一二,三)
甲、國民黨代表大會通過(一)婦女運動决議案,(二)青年運動决議案,(三)彈劾西山會議派修正决議案,(四)慰勉罷工工友及海外華僑案,(五)嘉勉國民政府,(六)選舉第二届中央執行委員三十六人,爲汪兆銘、胡漢民、蔣中正、譚延闓、譚平山*、宋慶齡、陳公博、恩克巴圖、于右任、程潜、朱培德、徐謙、顧孟餘、經亨頤、宋子文、柏文蔚、何香凝、伍朝樞、丁惟汾、戴傳賢、李濟琛、林祖涵*、李大釗*、于樹德*、甘乃光、吳玉章*、陳友仁、李烈鈞、王法勤、楊匏安*、惲代英*、彭澤民、朱季洵*、劉守中、蕭佛成、孫科。候補委員二十四人,爲白雲梯、毛澤東*、許蘇魂*、周啓剛、夏曦*、鄧演達、韓麟符*、路友于、黃實、董用威(必武)*、屈武、鄧穎超*、王樂平、陳嘉佑、陳其瑗、朱霽青、丁超五、何應欽、陳樹人、褚民誼、繆斌、吳鐵城、詹大悲、陳肇英。中央監察委員十二人,吳稚輝、張靜江、蔡元培、古應芬、王寵惠、李石曾、柳亞子、邵力子*、高語罕*、陳果夫、陳璧君、鄧澤如。候補八人爲黃紹竑、李宗仁、江浩*、郭春濤、李福林、潘雲超、鄧懋修、謝晋(*爲共産黨員,約居三分之一,親共之左派居三分之一)。
乙、上海婦女聯合會宣言,主人民乘機奪取政權,幷請廣州國民政府北伐。
丙、汕頭各界舉行反日示威,周恩來演說一致打倒帝國主義。
丁、陳炯明赴漢口,求援于吳佩孚。
1.17(一二,四)
甲、中東鐵路俄局長伊萬諾夫因不允免費運兵,與奉天當局發生爭執,令長春哈爾濱間停止通車,護路司令張煥相提出抗議。
乙、江蘇江陰周水平因組織佃戶合作自救會,被縣署處死刑。
丙、張作霖電吳佩孚,關內事請其主持。
丁、廣州南征軍第四軍第十二師張發奎部渡海抵瓊州擊敗鄧本殷軍。
戊、中央軍官學校第三期學生畢業(共一千二百二十四人)。
己、奉軍張學良部進攻山海關之魏益三軍,李烈鈞赴張家口,力勸國民軍援魏。
1.18(一二,五)
甲、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一)國民黨總章修改案,(二)續聘鮑羅廷爲中央政治委員會高等顧問,(三)通電否認上海中央執行委員會,(四)商民運動决議案,(五)宣傳决議案,(六)改良士兵經濟生活案,(七)中央黨務報告决議案(關于根本解决國共糾紛方法,由兩中央執行委員會聯席會議解决)。
乙、廣西善後處督會辦李宗仁、黃紹竑自南寧到梧州,電請汪兆銘、蔣中正等前往會商。
丙、廣東各界組織反對日本出兵滿洲行動委員會。
丁、河南岳維峻在鄭州召開會議,决以李雲龍爲豫南前敵總指揮,拒吳佩孚軍,幷令李紀才防守豫東。
戊、張宗昌部第二十師師長方振武在肥城通電與國民軍合作,改組所部爲國民軍第五軍,集合于直魯豫交界。
1.19(一二,六)
甲、國民黨代表大會通過(一)目下時局宣傳大綱,(二)財政决議案,(三)農民運動决議案,(四)開除居正、石青陽黨籍,令邵元沖、葉楚傖、沉定一停止反動行爲,幷令葉交出上海民國日報,限覃振、石瑛、茅祖權于兩月內聲明脫離北京國民黨同志俱樂部,否則除名,開除馬君武、彭養光、楊庶堪黨籍,(五)警告任職上海中央黨部之桂崇基、袁世斌、劉蘆隱、周佛海、馬超俊、郎醒石、劉哲明、沉儀彬、黃季陸等。
乙、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閉幕,發表宣言,指出中國革命爲世界革命之一部份。
丙、蔣中正對俄顧問主任季山嘉、參謀團主任羅茄覺夫不滿,認爲難與共事。
丁、中東路護路司令張煥相下令通車,俄局長伊萬諾夫密令各站不准開行,俄大使加拉罕因軍隊强迫開車,向北京外交部抗議。
戊、奉軍占領山海關,魏益三退灤州,國民軍派唐之道師往援幷推鹿鐘麟爲前敵總司令,鄭金聲爲副司令。
己、孫傳芳以盧香亭爲浙江總司令。
庚、段祺瑞以許世英兼署財政總長(原任陳錦濤辭不就)。
辛、英使馬克瑞建議英國外交部,解除對華禁運軍火令(3.3再建議修改禁運令,意在支持吳佩孚)。
1.20(一二,七)
甲、蘇俄大使加拉罕致書張作霖謂中東路向未拒絕運兵,惟須承認納費,盼速制止軍隊橫行。
乙、北京關稅會議停頓多日,現又决定繼續舉行。
丙、河南省內豫衛軍自治軍紛起驅逐岳維峻陝軍(國民二軍),豫西尤爲活動,吳佩孚决乘機出兵攻豫。
丁、香港政府聲明,如廣州政府確有誠意,隨時願恢復省港罷工談判。
1.21(一二,八)
甲、奉軍穆春占昌黎,國民軍開往灤州抵禦,孫岳電請馮玉祥複職主持大局,段祺瑞電勸奉軍勿入關,幷下令停止軍事行動。
乙、國民革命軍第四軍張發奎部占瓊州,鄧本殷敗走(二月瓊州定)。
丙、重慶舉行反對日本出兵南滿大會。
丁、段祺瑞電勸張作霖撤退入關奉軍,勿爭一旦。
1.22(一二,九)
甲、中東路護路司令張煥相因俄局長伊萬諾夫阻止通車即將伊氏拘捕。蘇俄大使加拉罕向外交部抗議要求立即釋放;蘇俄外長翟趣林亦要求于三日內完全恢復中東路秩序,履行中俄協定幷釋放伊萬諾夫,否則自行設法。
乙、中國國民黨第二届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推汪兆銘、譚延闓、譚平山*、蔣中正、林祖涵*、胡漢民、陳公博、甘乃光、吳玉章*爲常務委員(*爲共産黨員)。
丙、國民政府准蔣中正辭第一軍軍長職,仍任廣州衛戍司令,以何應欽繼任第一軍軍長,程潜任第六軍軍長(又作1.20?)。
丁、孫傳芳令鄭俊彥解散清江浦第三師馬玉仁部。
1.23(一二,一○)
甲、蘇俄大使加拉罕分向北京外交部張作霖抗議中東路事件幷附翟趣林來電(紅軍已準備向滿洲動員,張亦令吉黑軍隊出動)。
乙、中國國民黨第二届中央執行委員第一次全體會議,(一)推譚平山*、林祖涵*、甘乃光爲秘書處秘書,劉芬*爲書記長,(二)推汪兆銘爲宣傳部長(2.5改由毛澤東*代),秘書沉雁冰*,胡漢民工人部長,秘書馮菊坡*,譚平山*組織部長,秘書楊匏安*,林祖涵*農民部長,秘書羅綺園*,宋子文商民部長,甘乃光青年部長,秘書黃日葵*,彭澤民海外部長,秘書許蘇魂,宋慶齡婦女部長,秘書鄧穎超*,林祖涵*爲財務審查委員會主席,丁惟汾、董用威*、韓麟符*、惲代英*爲委員,(三)决定中央政治委員及北京政治分會委員(李大釗*任北京政治分會主席,有*號者爲共産黨員)。
丙、國民政府發改造經濟興辦實業公債五百萬元。
丁、東三省制定聯治規約,張作霖任保安總司令。
戊、靳雲鶚代表吳佩孚在泰安與張宗昌、李景林訂立和約,張助靳軍回豫軍餉。
己、國民二軍李紀才田玉潔部退出濟寧。
1.24(一二,一一)
甲、加拉罕照會北京外交部及張作霖,限三日內釋放伊萬諾夫,恢復中東路秩序。
乙、奉軍入關因中東路事件及熱河國民軍之出動暫時停止。
丙、天津國民大會通電討伐張作霖,警告日本政府。
丁、廣州國民政府公布省縣政府組織法。
1.25(一二,一二)
甲、中東路事件由張作霖與奉天俄領事商定通車及軍隊乘車辦法,釋伊萬諾夫(俄原擬與張一戰,因日本表示助張,結果由日調停和平解决)。
乙、任命方振武爲直魯豫邊防剿匪司令。
丙、段祺瑞批准中奧通商條約。
1.26(一二,一三)
甲、國民政府主席汪兆銘與譚延闓、宋子文、甘乃光,由白崇禧陪同到梧州與李宗仁黃紹竑及湘軍唐生智、黔軍彭漢章之代表商兩廣統一及北伐問題(唐之代表爲葉琪)。
乙、鄂軍第一路司令寇英杰(師長)奉吳佩孚令,率五混成旅入豫,駐信陽之陝軍(國民二軍)第二師長蔣世杰拒之。
丙、吳佩孚電廣州贊成召開國民大會,取消不平等條約,派潘贊爲代表赴粵,請逐蘇俄顧問。
丁、美國政府請德、瑞、秘、巴四國加入華盛頓九國公約,事先未得中國同意,北京外交部令施肇基向美政府聲明不能承認。
1.27(一二,一四)
甲、伍朝樞向廣州商民報告港粵罷工調解無效之經過,政府對此事不能與港政府正式交涉。
乙、張之江、李鳴鐘、鹿鐘麟、宋哲元、劉鬱芬等通電否認國民軍赤化(1.25?)。
丙、北京各界追悼郭松齡,徐謙主席,演說聯絡蘇俄,貫澈反奉反日。
丁、北京關稅會議中國代表,贊同日本代表所提商訂中日關稅互惠條約之要求。
戊、國民黨政治委員會通過汪兆銘之進行北伐案。
1.28(一二,一五)
甲、鄂軍寇英杰攻入信陽,複爲陝軍夾擊,損失極大。
乙、張作霖令奉天交涉員向俄總領事聲明不承認加拉罕爲駐華大使。
1.29(一二,一六)北京政府廢止民國三年十二月五日公布之出版法。
1.30(一二,一七)
甲、兩廣宣言合作,集中革命勢力,設統一委員會,汪兆銘等人即自梧州回廣州,白崇禧隨行。
乙、中東鐵路通車,張作霖免護路軍司令張煥相職,改任特區長官,以丁超繼任。
丙、張宗昌軍潘鴻鈞占曹州,國民二軍完全退出山東。
丁、全國學生總會通電討伐吳佩孚。
戊、段祺瑞批准協約及參戰各國與匈國間和平條約。
己、日本若槻禮次郎內閣成立,幣原喜重郎任外務大臣。
1.31(一二,一八)奉系軍艦在大沽口出現,國民軍于海口安置炮位,防禦襲擊,天津領事團認爲違背辛醜條約向直督孫岳抗議。
2.1(一二,一九)
甲、國民軍第二軍將領通電討吳佩孚。
乙、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任蔣中正爲國民革命軍總監。
丙、國民黨政治委員會議(1)續推汪兆銘爲政治委員會主席(
委員爲汪兆銘、譚延闓、胡漢民、蔣中正、伍朝樞、孫科、譚平山、朱培德、宋子文。候補委員爲陳公博、甘乃光、林祖涵、邵力子。北京分會委員爲徐謙、于右任、李大釗、丁惟汾、于樹德、王法勤、顧孟余、陳友仁、劉守中、吳敬恒、李煜瀛)。(2)推李宗仁、黃紹竑爲國民政府委員。(3)派周恩來、李富春、朱克靖爲第一、第二、第三軍副黨代表(均共産黨員)。
丁、中日兩方舉行吉敦鐵路開幕式。
戊、北京外交總長王正廷覆俄外長翟趣林,已由段祺瑞電張作霖疏解,盼此後雙方能持公平態度,和衷共濟。
2.2(一二,二○)
甲、吳佩孚、蕭耀南、齊燮元通電,謂馮玉祥狡稱下野,伏處平地泉,密籌餉械,特集師討伐。
乙、蔣中正、汪兆銘召開軍校青年軍人聯合會及孫文主義學會幹部聯席會議,訂定處理雙方爭執辦法。
丙、蔣中正接見孫傳芳代表周承菼。
丁、教育部宣布私立學校及外人所設學校,均須按部章辦理。
2.3(一二,二一)
甲、英使因塘沽國民軍不准外輪夜間通過,認爲違反辛醜條約,向北京外交部抗議。
乙、國民黨政治委員會(1)准陳融、林雲陔辭職。(2)取消林森國民政府委員會常務委員。(3)鮑羅廷請假一月(回俄)。
2.4(一二,二二)
甲、香港總督宣言决認定廣州政府爲罷工案當事人。
乙、北京外交部通知法使中法越南邊界通商章程及商務專條附件到期(八月七日)失效。
丙、北京外交部與英美法義日公使商收回上海會審公廨及改組工部局董事會辦法。
丁、魯南靳雲鶚軍動員回河南,攻岳維峻軍。
戊、蔣中正晤廣西代表白崇禧、夏威及湖南代表葉琪。
2.5(一二,二三)
甲、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致電全國民衆,援助粵省香港罷工運動,認清此次罷工在中國民族解放過程中之重要,勿使功虧一簣。
乙、國民政府任蔣中正爲革命軍總監,準備整軍北伐(2.1 已由軍事委員會通過)。
丙、四川鄧錫侯及黔軍袁祖銘聯合楊森進攻劉湘。
2.6(一二,二四)
甲、國民軍第一軍將領張之江等通電討吳佩孚。
乙、接濟國民軍之俄艦奧利格在大沽口爲奉天軍艦所阻,折返海參崴。
2.7(一二,二五)
甲、蔣中正與俄顧問主任季山嘉會談不協(季氏語多諷刺)。
乙、全國鐵路總工會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天津開幕(2.15閉幕)。
丙、魏益三歸國民軍,所部由灤州移駐保定。
丁、中國共産黨爲吳佩孚聯奉進攻國民軍,告全國民衆,號召打倒吳張聯合,打倒英日等帝國主義,要求廣州國民政府出兵北伐。
2.8(一二,二六)
甲、法公使抗議中國各地反基督教運動。
乙、俄輪船奧利格自海參崴載軍械到大沽,接濟國民第三軍(2.6?)。
丙、蔣中正表示不就國民革命軍總監職。
2.9(一二,二七)
甲、國民軍第三軍將領孫岳等通電討吳佩孚,幷請起用馮玉祥爲討逆總司令。
乙、蔣中正請辭軍事委員會委員及廣州衛戍司令。
2.10(一二,二八)
甲、吳佩孚因寇英杰久攻信陽不下,調第八師劉玉春圍攻,令寇英杰軍越信陽北進。
乙、北京政府批准勞工大會修正歐戰和約關于勞動部份議定書。
2.11(一二,二九)
甲、香港醞釀二次大罷工,爲港政府所制止。
乙、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任命蔣中正爲陸軍上將。
丙、岳維峻改以鄧寶珊爲豫南總司令,田玉潔爲豫東總司令,李紀才爲省防總司令,改調李雲龍爲豫西總司令以應付劉鎮華部及陝西吳新田部。
2.12(一二,三○)
甲、大沽國民軍炮擊日本驅逐艦。
乙、由魯攻豫之靳雲鶚設司令部于徐州。
2.13(一,一)
甲、日本關稅會議代表佐分利貞男携新方案七條回北京。
乙、日本公使芳澤謙吉抗議昨日大沽炮擊事件。
2.14(一,二)蕭耀南卒,吳佩孚以陳嘉謨繼任鄂軍總司令,杜錫鈞繼任湖北省長(湖北省議會反對)。
2.15(一,三)
甲、吳佩孚以李景林爲討賊聯軍直軍總司令,張宗昌爲魯軍總司令(李張均就職幷聲討馮玉祥)。
乙、奉軍湯玉麟攻占朝陽。
丙、國務總理許世英辭職,段祺瑞令賈德耀代理,另以嚴璩代理財政總長。
2.16(一,四)
甲、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宣言國民軍已陷于奉直夾擊中,本党應造成全國反吳佩孚空氣。
乙、蔣中正擬改組參謀團,撤換任政務官之蘇俄人員。
2.17(一,五)
甲、國民黨政治委員會派汪兆銘、蔣中正、譚延闓、宋子文、李濟琛、白崇禧爲特務委員,籌議兩廣政治財政軍事統一事宜,以季山嘉爲顧問。
乙、第三國際執行委員會擴大會議開幕,胡漢民列席,表示國民黨願與第三國際聯絡(胡與第三國際主席齊諾維夫及托洛斯基派接近)。
丙、靳雲鶚軍王爲蔚師占領歸德,鎮守使郭振才附之。
丁、曹卒于漢口。
2.18(一,六)
甲、英公使告北京外交總長王正廷謂廣州孫科演講英,粵政府煽動香港工潮,如中國政府不能制止,英當代加重大教訓,即將派兵來華,其軍費即由關餘補償(先此英使曾藉口廣州英領事被軟禁表示下旗回國,時英國武力對華空氣頗盛,上海字林西報謂二年可克服中國)。
乙、湖南師長唐生智之代表到廣州。
2.19(一,七)
甲、國民黨政治會議通過政治訓練部組織大綱及黨代表條例。
乙、白崇禧自廣州電李宗仁、黃紹竑,報告統一兩廣方案。
丙、前在湖南被捕之全國總工會執行委員長劉少奇獲釋,回抵廣州。
2.20(一,八)
甲、第三國際主席齊諾維夫演說指出中國革命希望無窮(胡漢民出席演說)。
乙、廣州稅務司奉北京總稅務司令通知廣州政府,要求罷工糾察隊交還取去尚未檢驗之貨物,否則封鎖粵海關。
丙、上海字林西報發表征服中國計劃(倫敦通訊)。
丁、賈德耀因國民軍系之敦促,就代理總理職,即由內閣通過討伐吳佩孚及張宗昌免職查辦令。
戊、李景林、張宗昌之直魯聯軍攻占滄州進迫馬廠。
2.21(一,九)
甲、廣州稅務司實行封鎖港口,任何國輪進口不准卸貨起岸幷指罷工委員會之舉動違反條約,廣州政府如不禁阻,即視爲同謀。
乙、段祺瑞下令討伐吳佩孚,幷任第十八師長盧金山爲湖北督辦,湖北第四師長劉佐龍爲湖北省長(段拒下查辦張宗昌令)。
丙、吳佩孚令袁祖銘、賴心輝進攻成都,助楊森回川。
丁、北京警備總司令鹿鐘麟逮捕大同晚報社長龔德柏(2.28 釋放)。
2.22(一,一○)
甲、國民黨政治委員會准俄人羅茄覺夫(羅嘎喬夫)辭參謀團主任,改參謀團爲參謀部,以李濟琛爲部長,羅茄覺夫爲顧問,改軍需局爲軍需部,以朱培德爲部長。
乙、蔣中正與俄顧問談北伐事,多主從緩。
丙、蔣中正呈請解除東征總指揮職。
丁、上海西山會議派之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宣言,謂廣州之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爲非法,根本無效。
戊、賈德耀因段祺瑞不允下張宗昌免職令,即辭職。
己、寇英杰軍占京漢路之駐馬店。
庚、蘇俄中國視察團伊萬諾夫斯基(俄工農紅軍政治行政署長)、庫比下克(遠東局党書記)等在北京會議(甫自包頭晤馮玉祥回北京)。
2.23(一,一一)
甲、國民政府通電聲討奉直軍閥,援國民軍。
乙、廣州軍事委員會任李濟琛爲參謀總長。
2.24(一,一二)
甲、國民政府成立兩廣統一委員會(將政治軍事財政統一辦法交白崇禧帶回照辦),蔣中正提議早定北伐大計,應援國民軍案。
乙、廣州令當局罷工委員會將未納稅之貨物交回稅關。
2.25(一,一三)
甲、四川劉湘與袁祖銘衝突,楊森受吳佩孚命由漢口回萬縣,其舊部郭汝棟、白駒、吳行光、楊漢域、範紹增、包曉南來歸。
乙、豫東靳雲鶚部田維勤軍占蘭封,豫南寇英杰軍占郾城。
丙、北京晚報及大同晚報被封,經理主筆被捕。
丁、江蘇高郵兵變。
2.26(一,一四)
甲、蔣中正免第二師王懋功職,幷予扣留,以劉峙代理(俄顧問季山嘉等謀利用王部及第二十師圖謀不軌,次日押王赴滬)。
乙、粵海關事件解决,重複啓關驗貨。
丙、岳維峻離開封赴鄭州,米振標電迎靳雲鶚。
丁、盧金山電北京,辭湖北軍務督辦職。
2.27(一,一五)
甲、蔣中正與汪兆銘商處置俄顧問季山嘉事,主令其回俄(汪即泄于季)。
乙、段祺瑞從岳維峻請,派江西督辦方本仁帶隊赴湖北查辦事情(方即以蔣作賓爲援鄂總司令,鄧如琢爲總指揮)。
丙、靳雲鶚部高汝桐旅占領開封。
2.28(一,一六)
甲、段祺瑞因外使抗議,下令制止反基督教運動。
乙、英國來華調查退還庚子賠款用途委員會領袖威靈頓到上海。
丙、鹿鐘麟代孫岳指揮津浦路軍事,設司令部于靜海,李鳴鐘代鹿主持北京警備。
3.1(一,一七)
甲、寇英杰在郾城宣布就豫軍總司令職(開封推靳雲鶚爲河南全省保安總司令)。
乙、國民二軍退豫西,紅槍會沿途截擊。
丙、中國國民黨北京政治分會選徐謙爲主席。
丁、廣州國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員會成立,陳公博、許崇清、甘乃光、經亨頤等任委員。
3.2(一,一八)靳雲鶚軍占鄭州。
3.3(一,一九)
甲、外交部因蘇俄與外蒙訂立正式條約,向俄大使抗議。
乙、岳維峻之國民二軍在洛陽遭紅槍會截擊,向西潰退。
3.4(一,二○)
甲、段祺瑞准許世英辭職,以賈德耀署國務總理兼陸軍總長,外交顔惠慶(不就,以次長代),內務屈映光,財政賀德霖,陸軍賈德耀,海軍杜錫珪,農商楊文愷(不就),司法盧信,教育馬君武,交通龔心湛,秘書長鄧漢祥。
乙、段祺瑞以馮玉祥爲直豫陝宣撫使。
丙、吳佩孚、齊燮元、張宗昌等通電討段祺瑞、馮玉祥。
丁、康有爲通電攻擊馮玉祥。
戊、寇英杰率隊到鄭州。
己、四川劉湘與楊森聯合,敗黔軍袁祖銘。
庚、旅俄華僑總商會會長金石聲被害失踪,向俄政府交涉。
3.5(一,二一)
甲、山西閻錫山部商震占領石家莊,與自豫北退之國民一軍接觸,複北進與國民三軍四軍(魏益三部)衝突。
乙、靳雲鶚軍占洛陽、新鄉。
3.6(一,二二)
甲、退往豫西之岳維峻、李雲龍等部爲紅槍會及劉鎮華部梅發魁、王振等于靈寶陝州截擊繳械,完全潰散,岳等隻身逃走(岳後在山西被拘禁),劉鎮華部會同閻錫山軍攻占潼關。
乙、奉軍代表到北京與國民軍商和議(張之江、李鳴鐘贊同,鹿鐘麟反對)。
丙、北京高等檢查廳宣告金佛郎案不予起訴。
丁、廣州軍事委員會令准蔣中正辭廣州衛戍司令職。
3.7(一,二三)
甲、廣州發現反蔣(中正)傳單。
乙、馮玉祥派馬伯援等自平地泉赴廣州,商合作。
丙、國民軍鹿鐘麟占馬廠,直魯聯軍後退。
丁、直系軍靳雲鶚占領豫北彰德,向直隸進展。
戊、北京另設中俄大學,以徐謙爲校長(以俄文法政專門學校學生拒徐)。
3.8(一,二四)
甲、蔣中正與汪兆銘决定革命方針,力言革命實權不可落于外人之手,即與第三國際聯絡,亦應定一限度,不失自主地位(汪即泄于季山嘉)。
乙、張宗昌、畢庶澄率青島及奉天軍艦進攻大沽,幷有陸軍千餘人在北塘登岸,被國民軍俘獲。
3.9(一,二五)
甲、國民軍以水雷封鎖大沽港口,中外船隻均不得入港,天津領事團向鹿鐘麟抗議。
乙、俄德新約規定德僑在蒙古享最惠國待遇,侵犯中國領土主權,外交部令向兩國抗議。
丙、長沙市民大會,反對趙恒惕,討伐吳佩孚,擁護國民政府。
3.10(一,二六)
甲、廣州俄顧問、共産黨對國民黨之鬥爭益烈,謠言頗盛。
乙、第三國際執行委員會對于胡漢民所提國民黨加入第三國際案,决定予以保留(以史達林反對)。
丙、公使團向北京外交部抗議國民軍封鎖大沽海口及阻斷海道鐵路交通(英、美、法、日、義五使即通知大沽海軍司令,如不獲滿意答覆,即采必要行動)。
丁、閻錫山之京漢路軍隊向正定保定進展。幷于晋北大同集重兵威脅國民軍後路,國民軍將領電勸閻保境安民。
3.11(一,二七)
甲、湖南省長趙恒惕爲第四師師長唐生智所迫,不安于位,即任唐爲內務兼軍務司長,代理省長,調第三師葉開鑫部赴岳州(唐聯兩廣,謀進兵湖北,趙持不可)。
乙、奉軍張學良在昌黎下令對國民軍總攻擊(同時段祺瑞運動國奉和議)。
丙、鹿鐘麟開放大沽海道之一部份。
丁、中俄會議賠償委員會開會。
3.12(一,二八)
甲、孫中山逝世周年紀念各地均有盛大之紀念典禮,南京紫金山舉行孫陵奠基典禮(南京湖南國民黨反共派與共産派衝突,發生鬥毆)。
乙、中國共産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發表「中山先生逝世周年紀念日告中國國民黨黨員書」,聲明幷無破壞國民黨及變國民黨爲共産黨之企圖,幷辯護蘇俄無侵略中國之意(時2.5?嘉倫、鮑羅廷甫離廣州)。
丙、史達林複約晤胡漢民,力言國民黨加入第三國際應待至半年以後。
丁、季山嘉向蔣中正極陳北伐之不利,蔣力辟其謬。
戊、日本驅逐艦兩艘(藤號、吹雪號),强行駛經大沽炮臺不聽制止,反開炮向岸上轟擊,國民軍(鹿鐘麟部)亦還擊,日艦退去,傷日官兵三人(一說司令蒲田中佐亦傷)。
己、鹿鐘麟電複國務院,要求外交團擔保外輪入口不得再爲敵軍運兵運械,幷不得使敵船尾隨混入。
庚、漢口英租界納稅西人會通過華人參與英界市政案。
3.13(一,二九)
甲、外交部爲日艦炮擊大沽事件,向日使抗議,日使芳澤謙吉亦向中國抗議,謂國民軍首先開炮。
乙、第三國際執行委員會第六次擴大會議通過「中國革命問題决議」,命中國共産黨與國民黨共同從事于國家民主化工作。
丙、蘇俄中國視察團伊萬諾夫斯基(俄工農紅軍政治行政署長)、共産黨遠東局書記庫比下克等到廣州。
丁、胡漢民離莫斯科東歸。
戊、趙恒惕離長沙北去,轉往上海。
3.14(二,一)
甲、汪兆銘諷蔣中正離粵。
乙、堅守信陽之陝軍師長蔣世杰降于吳佩孚。
丙、吳佩孚任命靳雲鶚爲討賊聯軍副司令兼河南省長,寇英杰爲河南督理(調和靳寇衝突)。
3.15(二,二)
甲、中國國民黨政治委員會通過兩廣統一案,(1)廣西政府接受國民政府令處理全省政務(黃紹竑爲主席),(2)廣西軍全部改爲國民革命軍,(3)兩廣財政受國民政府指揮監督。又通過准周恩來辭東江行政委員,甘乃光辭南路行政委員。
乙、張之江電張作霖商和平。
丙、王士珍自北平通電主張和平,主國民軍退西北,奉軍退關外,直魯軍退山東,魯豫維持現狀。
3.16(二,三)
甲、領袖荷使歐登科代表辛醜條約英美法義荷西比日八國向北京外交部致四十四小時之最後通牒,謂因本月十日之抗議無效,所有代表有海軍軍隊駐天津之各國公使,已議有辦法,即由各海軍司令官于十六日下午四時通告駐守大沽炮臺之華軍當局及青島艦隊之海軍軍官,要求(一)所有大沽口至天津一帶之戰事必須停止。(二)所有地雷水雷及其他障礙物必須撤去。(三)所有航行之標號亟須恢復,不得再有蔑視。(四)所有作戰船隻必須駐泊大沽口外,不准干涉外國航船。(五)除海關當局外所有對于外國船隻之搜檢一律停止。倘于三月十八日正午,關于以上各點不能得一滿意之答覆、保障,則關係國海軍當局决采必要之手段。
乙、日政府訓令日使對大沽衝突事件令向中國提最後通牒,要求謝罪,嚴懲守大沽軍官,賠償五萬元。
丙、晋軍師長商震占直隸順德,敗國民二軍騎兵旅鄭庠部。
丁、唐生智自衡陽到長沙。
戊、北京閣議通過發行二千萬元新公債。
3.17(二,四)
甲、青島艦隊司令畢庶澄向外艦司令承認五項要求,國民軍司令鹿鐘麟聲明遵守辛醜條約,如奉艦不襲擊,願撤戒備,幷向日領事承認十二日大沽事件責任。
乙、北京外交部覆八國最後通牒謂正在竭力設法恢復由京通海之自由交通,認該通牒超越辛醜條約範圍,所開條款,可由地方軍事長官與駐津各國海軍司令妥商,勿取急切措置。
丙、北京各界人士請願駁覆八國通牒,被段祺瑞衛隊刺傷十余人,李鳴鐘命唐悅良向徐謙、李泰棻向學生聯合會分別表示歉意,幷謂明日示威可無意外,衛隊已撤,國民軍當予保護。
丁、張作霖告瀋陽英美領事,决與吳佩孚聯合驅逐國民軍。
3.18(二,五)
甲、日使芳澤謙吉爲大沽日艦被擊事件再向北京外交部抗議。
乙、北京天安門開反抗列强最後通牒國民大會,由徐謙、顧孟余、丁惟汾、陳啓修等主席。議决反對八國通牒,督促政府嚴重駁覆,驅逐八國公使出境,宣布辛醜條約無效,勉國民軍爲反帝國主義而戰等八款,旋赴國務院請願,被段祺瑞衛兵開槍掃射,擊斃男女學生市民四十七人,傷一百五十五人(三一八慘案)。
丙、段祺瑞及北京國務院通電謂本日慘案乃徐謙等鼓動所致,令通緝徐及李大釗、李煜瀛(石曾)、易培基、顧兆熊(孟餘)五人(
徐等避俄使館)。
丁、靳雲鶚軍前鋒田維勤部抵石家莊。
戊、廣州「中山」、「寶璧」二艦開往黃埔,共産黨及反蔣派密謀劫持蔣中正赴俄(蔣常住黃埔軍校)。
3.19(二,六)
甲、國務院前之大屠殺激起全國公憤。
乙、北京司法總長盧信請撤銷檢舉賄選案(示好直系)。
丙、王士珍等再發和平通電。
丁、「中山」艦開回廣州(蔣一度準備退往潮汕,尋又變計,决予制裁)。
3.20(二,七)
甲、蔣中正宣布臨時戒嚴,捕海軍局政治部主任兼代理局長李之龍等,扣留中山艦,收繳省港罷工委員會槍械(該會主席蘇兆征逃),及東山俄顧問衛隊槍械(尋撤去),軍官學校兼第一軍政治部主任周恩來亦一度被拘(尋釋),是爲中山艦事件(時汪兆銘稱病)。
乙、譚延闓、朱培德、李濟琛、鄧演達等爲中山艦事件往晤俄顧問季山嘉等,不以此舉爲然(汪兆銘亦晤季山嘉)。
丙、馮玉祥由平地泉赴庫倫,團長魏鳳樓及俄顧問HenryA.Lin等同行。
丁、國民一軍將領張之江、李鳴鐘等通電贊成王士珍之和平主張,罷戰退回原防(接濟國民軍之俄艦『Oley』號在大沽爲奉軍截留)。
戊、北京賈德耀內閣對三一八慘案引咎辭職,段祺瑞亦下令撫恤。
己、中國共産黨發表「爲段祺瑞屠殺人民告全國民衆書」。
庚、奉軍攻占灤州。
3.21(二,八)
甲、京奉津浦兩路國民一軍下總退却令,向北京附近集中,孫岳亦聲明主和,卸直隸督辦職(孫即偕李烈鈞離津赴北京)。
乙、劉鎮華部張治公占洛陽,靳雲鶚由鄭州北進。
3.22(二,九)
甲、俄使館參議索洛維也夫晤蔣中正,蔣告以3.20事爲對人問題。
乙、國民黨政治委員會會議,索洛維也夫列席,議决(1)與蘇俄同志繼續合作,其工作意見不同者暫行離去,另聘其他顧問(俄國顧問主任季山嘉,參謀部顧問羅茄覺夫等回國)。(2)汪兆銘因病請假由譚延闓代理國民政府主席。(3)派伍朝樞、宋子文、陳公博爲省港罷工中國方面交涉委員(香港總督已派杜應坤來廣州)。(4)第二師各黨代表撤回,幷查辦不軌軍官。(5)查辦李之龍。
丙、張人杰(靜江)自上海到廣州,調解黨內糾紛。
丁、蔣中正與譚延闓、李濟琛等談制裁俄顧問及共産黨。
戊、鹿鐘麟告段祺瑞不再制止任何示威運動,幷要求將執政府衛隊繳械。
己、李景林部李書城襲擊天津國民軍,即占有天津(次日榮臻旅至)。
庚、王士珍等電吳佩孚、張作霖等請停止軍事行動。
辛、張作霖電覆張之江,如交還直隸熱河即可言和。
壬、馮玉祥到庫倫,晤丹巴(3.23?)。
癸、中英庚款委員會代表團在上海開會。
3.23(二,一○)
甲、廣州國民政府主席、政治委員會主席、軍事委員會主席、各軍總黨代表汪兆銘因中山艦事件離職。
乙、蔣中正爲中山艦事向軍事委員會自請處分。
3.24(二,一一)
甲、張作霖再聲明否認加拉罕爲駐華俄大使。
乙、蔣中正晤來粵考察之俄國共産黨代表團伊萬諾夫斯基,俄顧問團主任季山嘉等十餘人開始離廣州,另有俄員及各軍黨代表多人解職。
丙、上海學生聯合會爲 3.18 北京慘案議决罷課四日。
丁、廣州軍事委員會任命李宗仁爲國民革命軍第七軍軍長(時廣西共九旅,黃紹竑到粵,要求編爲兩軍,廣州當局不許)。
戊、吳佩孚、孫傳芳聯合解决方本仁,以鄧如琢爲江西總司令。
己、馮玉祥晤俄國駐庫倫大使(3.25至26 再晤)。
3.25(二,一二)
甲、國民政府代表陳銘樞、白崇禧到長沙(4.4 離長沙返粵),唐生智宣布就湖南省長職,即派兵進攻岳州之葉開鑫部,扣留第二師長劉鉶,旅長唐希忭、劉重威,及第三師參謀長張雄輿,下令免葉職,以第一師長賀耀組爲湘西督辦。
乙、段祺瑞以胡惟德繼顔惠慶任外交總長。
丙、胡漢民自莫斯科抵海參崴(俄人多方留難)。
3.26(二,一三)
甲、天津李景林、張宗昌等準備向國民軍繼續進攻,鹿鐘麟决守北京抵抗。
乙、蔣中正避居虎門,擬離粵(因各方挽留中止)。
丙、日本內閣通過「安定滿蒙政局及解决懸案辦法」。
3.27(二,一四)
甲、國民政府因三一八慘殺案通電討段祺瑞,上海及各地市民均開會追悼被害者。
乙、靳雲鶚軍自保定向北京進展,國民四軍魏益三(郭松齡殘部)歸靳。
丙、外交部向俄大使加拉罕抗議俄人在北京大學滋事。
3.28(二,一五)
甲、張之江通電繼馮玉祥統率國民軍第一軍,如對方進攻,决一戰。
乙、外蒙國民黨舉行歡迎馮玉祥大會。
丙、清光緒實錄成(本日陳寶琛等向宣統表進)。
3.29(二,一六)
甲、西山會議派之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張繼、謝持、居正、林森、鄒魯、覃振等在上海另行召集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各省區代表到九十八人(一○七?),張繼主席,議决(一)爲三月二十日事發電訓勉廣州蔣中正等,(二)爲三月十八日北京慘案通電聲討軍閥。
乙、張作霖入關到秦皇島,召開會議商戰事及分配地盤。以張宗昌、李景林、張學良、韓麟春分任軍團長。
丙、奉軍穆春逼通州,唐之道師不戰西退。
丁、漢口俄領事見吳佩孚,面交加拉罕函,勸吳與馮玉祥合作(
吳要求馮軍先繳械,再商與蘇俄和好)。
3.30(二,一七)
甲、蔣中正聲明挽留汪兆銘,中央黨部議决汪未回任前由譚延闓代理國民政府主席,孫科代理政治會議主席,陳公博代理國民革命軍黨代表。
乙、上海西山會議派之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以下簡稱上海代表大會)議决(一)接受總理遺囑,(二)接納西山會議所决議各案。
丙、中國國民黨爲三一八慘案宣言討段祺瑞,打倒帝國主義。
丁、唐生智軍已入岳州,葉開鑫退湖北境,吳佩孚派重兵警戒鄂南。
戊、哈爾濱特別區長官張煥相向俄人收回市政,解散俄人所占之市議會,駐哈領事團認爲破壞英俄協定,提出抗議。
3.31(二,一八)
甲、國民一軍向吳佩孚乞和,派師長門致中赴保定與田維勤接洽(張之江主張放弃北京,鹿鐘麟不允,但均願與吳言和,先由張廷諤向吳疏通,幷派興和道尹丁春膏往湖北說吳合力討奉)。
乙、馮玉祥之代表馬伯援在廣州謁譚延闓,商北伐(4.2 謁蔣中正)。
丙、上海代表大會開預備會,討論三月二十日廣州事變。
4.1(二,一九)
甲、國民黨上海代表大會正式議决移往廣州開會,先遣特派員前往布置,幷發表宣言。
乙、蔣中正自虎門回黃埔,與譚延闓、朱培德、宋子文等會商。
丙、方本仁離南昌赴上海,鄧如琢在九江宣布就贛軍總司令(鄧受吳佩孚孫傳芳主使,方曾乞援于廣州)。
4.2(二,二○)
甲、北京檢查廳偵查三月十八日慘殺案之結果,認執政府衛隊爲故意殺人,函請陸軍部交付軍法審判。
乙、廣東民衆大會,請國民政府出兵討伐段祺瑞。
丙、直魯聯軍飛機向北京城內拋擲炸彈(4.4至5續擲)。
丁、吳佩孚委劉鎮華爲陝甘討賊軍總司令。
戊、唐生智軍因吳佩孚之壓迫,自岳州退回長沙。
己、上海代表大會加派沉定一謝持爲赴粵特派員。
4.3(二,二一)
甲、蔣中正建議中央,請整軍肅黨,準備北伐(决于三個月內出兵,加入國民黨之共産黨員須遵守紀律,事事公開,蘇俄顧問應辭去行政官職權)。
乙、古應芬、伍朝樞、譚延闓、朱培德、宋子文、周恩來與俄顧問分別晤蔣中正,談粵局黨事。
丙、蔣中正因西山會議派擬到廣州活動,通電謂中山艦案乃局部問題,由本人負責,視上海大會爲帝國主義之工具,誓掃除之。國民政府亦下令拿辦來粵之上海大會代表。
丁、鮑羅廷、顧孟余、陳友仁、譚平山、邵力子、陳啓修、李鳴鐘到庫倫。
戊、美使馬慕瑞建議美國務院考慮對華禁運軍火事(一因禁運無效,二因蘇俄軍火運入。 4.13 國務院不同意)。
4.4(二,二二)
甲、直魯聯軍占豐台,繼續由飛機向北京城內拋擲炸彈。
乙、蘇俄派交通次長謝列布略闊夫及葉米沙諾夫東來,處理中東路問題。
丙、國民黨政治會議命胡漢民暫緩返國。
4.5(二,二三)
甲、西山會議派謝持等電張人杰、譚延闓擬來粵開第二次全國大會。
乙、吳佩孚電覆張之江,令先將國民軍交閻錫山接收爲和平先决條件。
丙、鮑羅廷、于右任在庫倫與馮玉祥商國民軍與國民黨合作,勸馮加入國民黨(翌日鮑馮續談)。
4.6(二,二四)
甲、法權會議代表赴各省視察法庭監獄(旋又中止)。
乙、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議决依蔣中正提議,定于5.15召開中央執行委員第二次全體會議。
丙、北京外交團因奉軍及直魯軍向北京拋擲炸彈,向外交部及奉方抗議。
丁、奉軍湯玉麟占領熱河,國民軍宋哲元退察哈爾。
戊、直系代表到北京與鹿鐘麟接洽和議(此事系靳雲鶚主之,頗引起張作霖之嫉視)。
4.7(二,二五)
甲、直魯聯軍對北京國民軍施總攻擊。
乙、張宗昌部褚玉璞就任直隸保安司令(李景林失勢)。
丙、奉天省長王永江前因反對進兵關內去職,張作霖以莫德惠繼之。
丁、上海反赤救國大聯合會成立,章炳麟、徐紹楨、鄧家彥爲理事長。
戊、國民黨政治委員會授蔣中正以任免各級黨代表之權。
己、中共要人黃埔軍校政治主任教官高語罕離粵赴上海。
庚、鮑羅廷、顧孟余、陳友仁、譚平山、邵力子離庫倫赴海參崴。
4.8(二,二六)
甲、蔣中正與張人杰、譚延闓、朱培德、宋子文商大局及請汪兆銘複出視事。
乙、上海西山會議派之中國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大會宣言。
丙、伍朝樞、宋子文、陳公博與香港總督代表J.H.Kenan及代理廣州英總領事JohnBrenan商解决罷工辦法。
4.9(二,二七)
甲、北京政變,鹿鐘麟派兵包圍執政府,將衛隊繳械,段祺瑞及安福系要人逃入東交民巷法使館,曹錕恢復自由(段祺瑞謀響應奉軍)。
乙、國民政府命令:政府職責在奉行先帥遺囑,最先著手在廢除不平等條約,領事裁判權當然收回,無須外人調查,此次調查法權委員來粵,决定不予接待。
丙、山東南部紅槍會勢極盛,連占重要城邑。
4.10(二,二八)
甲、蔣中正與譚延闓、朱培德、李濟琛、蔣作賓等會商北伐,决定出兵湘贛。
乙、革命軍第一軍及軍校之共産分子撤離。
丙、國民政府函覆馮玉祥决積極準備北伐,期會師中原,共定國難,打倒帝國主義,完成國民革命。
丁、上海西山會議派代表大會選舉林森、鄒魯、居正、覃振、沉定一、傅汝霖、許崇智、胡漢民、張繼、謝持、邵元沖、桂崇基、茅祖權、何世楨、李烈鈞、石瑛、張知本、田桐、黃複生、焦易堂、張星舟(厲生)、劉積學、管鵬、黃季陸、孫鏡亞等二十五人爲執行委員,陳個民等三十九人爲候補,石青陽、陳去病、李鶴(敬齋)、樊鐘秀、馬叙倫、于洪起、謝英伯等七人爲監察委員,張秋白等五人爲候補,黨部仍設法租界環龍路四十四號,即閉會。
戊、鹿鐘麟宣布段祺瑞罪狀,幷通電推崇吳佩孚,恢復法統,一切由吳主持。曹錕亦電吳爲鹿進言。
己、賈德耀用國務院名義聲明不能行使職權,本日起不負責任,阻段祺瑞辭職。
庚、國民軍與直魯聯軍激戰于北京東南。
4.11(二,二九)
甲、吳佩孚對北京政變不表示諒解,命鹿鐘麟、張之江,下野交出部隊,惟靳雲鶚則已同意(或雲英國反對吳與國民軍聯合)。
乙、國民軍第一軍將領鹿鐘麟、韓複矩,第三軍何遂、徐永昌,第五軍方振武等電吳佩孚及孫傳芳、閻錫山請主持大計。
丙、曹錕電吳佩孚謂鹿鐘麟願隸麾下,即派師長韓複矩赴漢口報告。
丁、李雲龍(虎臣)抵西安與井岳秀、楊虎城共禦劉鎮華,劉即率軍圍攻。
戊、李濟琛兼中央軍校副校長,何應欽兼教育長(方鼎英代理),鄧演達任軍校潮州分校教育長幷代周恩來第一軍政治部主任。
己、JohnBrenan任代理廣州英總領事。
4.12(三,一)
甲、北京外交總長胡惟德等通電暫維現狀。
乙、靳雲鶚部前鋒田維勤抵長辛店與國民軍未有衝突(王士珍、趙爾巽等是日電靳迅入北京以作緩衝)。
丙、奉軍及直魯軍因北京政變,國民軍謀與直系議和,向京東、京南猛烈攻擊。
丁、前廣州參謀團主任羅茄覺夫到海參崴,晤胡漢民。
4.13(三,二)
甲、張作霖續催蘇俄撤回其大使加拉罕。
乙、賈德耀通告公使團段祺瑞幷未辭職。
丙、靳雲鶚部師長田維勤到北京晤鹿鐘麟及曹錕(曹囑田勸吳佩孚接受國民軍投誠,田在京留一宿即去)。
丁、上海總商會對五卅交涉發表宣言主張四事。
戊、上海西山會議派之第二届中央執行委員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謝持、居正、沉定一爲常務委員,居正、桂崇基、黃季陸等爲各部部長。
4.14(三,三)
甲、蔣中正釋放三月二十日事變被捕之中山艦艦長李之龍,通緝前次捕李出力之歐陽格。
乙、蔣中正發告中央軍校同學書,述北伐之主張與共産黨員退出軍隊後之痛感。
丙、國民政府解俄員伊文諾夫等十餘人聘約,遣送歸國。
丁、上海公共租界納稅西人會議,通過工部局增加華董三人之議案,納稅華人以爲數太少,反對。
4.15(三,四)國民軍因驅段事件不得吳佩孚之諒解,奉魯軍又極力進攻,鹿鐘麟即下令整隊退出北京,扼守南口,王士珍、趙爾巽、顔惠慶、熊希齡、王寵惠、江瀚、孫寶琦、汪大燮、王家襄、周作民、張嘉璈、吳炳湘等組織北京臨時治安會。
4.16(三,五)
甲、國民黨中央黨部及國民政府開聯席會議,推選譚延闓爲政治委員會主席,蔣中正爲軍事委員會主席,幷由蔣中正、朱培德、李濟琛、宋子文籌備北伐。
乙、廣州青年軍人聯合會宣言取消。
丙、北京外交總長胡惟德照會比使,請修改本年十月二十七日期滿之一八六五年十一月二日所訂之中比和好通商行船條約。
丁、張作霖電張宗昌、李景林、張學良等,已與吳佩孚商定,各軍不入北京。
戊、唐之道師自通州入北京,自稱警備總司令,擁段祺瑞複職(
唐原爲段系吳光新部)。
己、孫傳芳以高世讀繼王普爲安徽省長。
4.17(三,六)
甲、段祺瑞出東交民巷,宣告複執政職,幷電詢張作霖、吳佩孚對時局意見。
乙、賈德耀辭國務總理職。
丙、張宗昌部師長王翰鳴部入北京(奉軍繼之)。
4.18(三,七)
甲、廣州黃埔軍官學校共産派之「青年軍人聯合會」及反共之「
孫文主義學會」因蔣中正之勸告,均宣告解散,幷舉行聯歡會。
乙、吳佩孚委王懷慶爲北京衛戍總司令,唐之道副之,令唐拘捕安福系,監視段祺瑞。
丙、奉魯軍入北京,張宗昌等委李壽金爲警察總監。
丁、北京外交團决議,不論段祺瑞下野與否,關稅會議仍將續開。
4.19(三,八)
甲、段祺瑞爲結束金佛郎案訴訟及三月十八日慘殺案之法律問題,下令以其親信司法次長王文豹代理部務。
乙、段祺瑞派人迎張學良等入北京(圖聯奉制吳佩孚)不成,再入使館區。
丙、張作霖電覆段祺瑞,聲稱不問政局。
丁、吳佩孚委葉開鑫爲討賊聯軍湘軍總司令,彭壽莘爲湘鄂邊防督辦,由湘鄂邊境向岳州進攻(張其鍠、蔣方震勸吳勿對湘用兵,不聽)。
戊、蘇俄交通次長謝列布略闊夫,與張作霖洽妥以葉米沙諾夫代伊萬諾夫任中東路局長。
己、胡漢民離海參崴赴廣州,鮑羅廷、顧孟余、陳友仁、邵力子、譚平山、黃昌谷同行。
4.20(三,九)
甲、段祺瑞因聯奉不成,走天津,臨行以胡惟德代賈德耀署國務總理,由國務院攝行臨時執政職權。
乙、國民政府對內宣言,謂張吳終難合作,北方事實上已陷于無政府狀態,民衆當積極與軍閥及帝國主義者抗爭,自動召集國民會議奪取政權(一作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宣言)。
丙、孫文主義學會正式解散。
4.21(三,一○)
甲、張作霖與蘇俄交通次長謝列布略闊夫續談中東鐵路問題。
乙、張作霖對俄要求加拉罕自動離北京。
丙、北京城內唐之道軍因直魯軍之壓迫退往南苑,爲褚玉璞收編,唐避匿,張宗昌等以王翰鳴爲京畿警備總司令。
4.22(三,一一)
甲、國民政府對外宣言主廢不平等條約,幷勸勿承認盤據北京之軍閥政府。
乙、張宗昌、張學良、李景林等入北京,軍紀敗壞,幷强迫使用奉票及軍用票。
4.23(三,一二)
甲、葉開鑫入岳州,唐生智南退。
乙、王懷慶因吳佩孚之力,率毅軍三旅入北京。
丙、吳佩孚電請曹錕即日發布下野宣言。
丁、魯南張宗昌部許琨率隊攻擊紅槍會,屠村莊五十餘處。
4.24(三,一三)
甲、張宗昌逮捕北京京報社長邵振青(飄萍)。
乙、蔣中正免廣州公安局長吳鐵城職,以李章達繼(吳仍任師長)。
4.25(三,一四)
甲、齊燮元代吳佩孚向張學良、張宗昌、李景林提出護憲、顔惠慶內閣攝政、王懷慶維持北京治安等主張(奉魯軍不同意前二事)。
乙、徐謙到庫倫(一說徐于4.3隨同鮑羅廷等到庫倫)。
丙、白崇禧自廣州回廣西。
4.26(三,一五)
甲、北京軍警搜捕北京大學及報館(北京大學代理校長蔣夢麟教授朱家驊等遁入六國飯店再秘密離京)。
乙、北京京報社長邵振青以「勾結赤賊」,「宣傳赤化」罪被槍决(邵頗有才,惟生活糜爛,曾受張作霖資助,複爲郭松齡所用而詆張)。
4.27(三,一六)
甲、齊燮元勸顔惠慶組閣,張學良回奉天與張作霖商吳佩孚所提主張。
乙、日本外務大臣幣原訓令日使芳澤,决定承認北京新政府,續開關稅會議。
丙、比使答覆十六日胡惟德照會,須俟中國政局穩定,關稅及法權會議有結果,中比雙方同意,再議新約。
丁、馮玉祥、徐謙自庫倫赴莫斯科(4.30抵上烏丁斯克)。
4.28(三,一七)
甲、公使團領袖荷使請外交部定期與英美法日義五國委員開議上海會審公廨問題(時上海各法團代表已與孫傳芳商定由省交涉收回辦法)。
乙、調查法權會議複在北京開會。
4.29(三,一八)
甲、胡漢民由俄回廣州,鮑羅廷、譚平山、顧孟余、陳友仁等同行,蔣中正即邀胡晤談(胡抵廣州,曾受盛大歡迎,據北京蘇俄軍事武官謝福林報告,胡與古應芬、孫科、伍朝樞、吳鐵城等聯絡,反對俄顧問及共産黨,幷主監視鮑羅廷)。
乙、張作霖不贊成吳佩孚之護憲主張。
4.30(三,一九)
甲、英美法義日五國委員與中國委員在北京開議收回上海會審公廨及改組上海租界內之司法機關。
乙、四川袁祖銘部黔軍(王天培、李燊等)因與劉湘妥協,决定離川回黔,劉湘每月接濟軍餉四十萬元(先付一百二十萬元)。
丙、蔣中正與中央執行監察委員會商北伐計劃,主聯合馮玉祥、閻錫山以牽制奉軍,爭取川黔部隊以防止唐繼堯,爭取湖南唐生智及江西部隊,使參加革命軍,幷中立孫傳芳,即可望于三個月內占領武漢,消滅吳佩孚勢力。
丁、蔣中正與鮑羅廷討論黨爭。
5.1(三,二○)
甲、勞動紀念節廣州共産派與右派工人互相仇視,蔣中正向雙方警告,幷派兵戒備。
乙、第三次全國勞動大會及第二次全省農民大會(一作第一次全國農民大會)在廣州開會,到工人代表四百余人,農民代表二百五十余人,鄧中夏爲主席,劉少奇爲秘書長,蔣中正及政治會議代表林祖涵,國民黨代表詹大悲,共産黨代表彭述之演說(5.12閉會)。
丙、蔣中正與鮑羅廷談時局,爭論北伐問題。
丁、曹錕通電下野,由顔惠慶內閣複政,攝行大總統職務(明日顔請辭)。
戊、張作霖通電謂中央之事宜公開討論,不當專斷獨裁。
己、唐生智軍自長沙退往衡山。
庚、總稅務司升任海關華員數人爲稅務司、副稅務司(向例均以外人充任)。
5.2(三,二一)
甲、吳佩孚所委之第三軍司令楊清臣在保定被靳雲鶚迫走。
乙、四川邊防軍司令賴心輝因助劉湘等驅袁祖銘,爲鄧錫侯等將其成都部隊繳械。
丙、廣州第三次全國勞動代表大會,譚延闓、蔣中正、譚平山分別報告政治、軍事、社會狀况。
丁、葉開鑫軍占領長沙。
5.3(三,二二)
甲、國民黨政治會議推胡漢民、蔣中正、顧孟余、陳友仁、鮑羅廷擬具與國民軍合作辦法。
乙、廣州第三次全國勞動代表大會,上海總工會委員長李立三報告出席赤色職工國際大會經過,幷致書共産黨表示敬信。
丙、廣州第六届農民運動講習所開學,毛澤東主之(學生三百余人,9.11畢業)。
丁、馮玉祥、徐謙自俄國上烏金斯克赴莫斯科(4.30曾電張之江、李鳴鐘、鹿鐘麟告以已聘俄人Korpenkv爲國民軍顧問)。
戊、吳佩孚電顔惠慶,請依法攝行總統職務。
己、孫傳芳等通電,主恢復顔惠慶攝政內閣,幷聲明五省實行保境息民,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5.4(三,二三)
甲、王士珍、趙爾巽等與齊燮元、張學良、張宗昌會商,調停吳佩孚、張作霖兩派之意見(張學良昨日回北京)。
乙、孫傳芳自兼淞滬商埠督辦,以丁文江爲總辦。
5.5(三,二四)設中央軍官學校南寧分校,由俞作柏主持。
5.6(三,二五)
甲、張作霖電覆吳佩孚,謂對恢復顔內閣事不便過問。
乙、張作霖在東三省發行公債五千萬元。
丙、吳佩孚部李鴻翥旅進攻河南杞縣之紅槍會,肆行燒殺。
丁、南口軍事無發展(張作霖、吳佩孚兩派均不肯出兵),國民軍改編七軍(鹿鐘麟、宋哲元、李鳴鐘、劉郁芬、鄭金聲、門致中、石友三),張之江任總司令,對南口多倫主守,對晋北大同主攻(晋軍分三路抵禦,中路商震,東路張培梅,西路孔繁蔚)。
戊、廣州全國勞動代表大會,胡漢民報告游俄經過。
己、俄輪船續運軍火到粵。
5.7(三,二六)
甲、廣州舉行五七國耻紀念大會,青年軍人聯合會會員攢毆孫文主義學會會員,潘佑强、楊引之重傷。
乙、廣州全國勞動代表大會,鮑羅廷報告世界革命狀况。
丙、蔣中正與鮑羅廷長談。
5.8(三,二七)蔣中正拒晤胡漢民。
5.9(三,二八)
甲、胡漢民被迫離廣州赴上海,汪兆銘亦秘密離廣州赴法(二人不期相遇于省港船中,一說事在5.11)。
乙、顔惠慶通電表示準備組攝政內閣。
丙、馮玉祥、徐謙到莫斯科,晤俄外長翟趣林(5.14晤俄軍事委員會委員長)。
5.10(三,二九)
甲、廣西李宗仁、白崇禧及湖南唐生智代表劉文島均到廣州,商北伐(翌日李晤蔣中正)。
乙、馮玉祥决定加入中國國民黨(謀得俄援)。
丙、廣州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
丁、蔣中正歡迎全國勞動大會、廣東全省農民協會、教育大會代表,講革命基礎爲工農學兵之聯合,革命軍隊應受工農學民衆之指揮。
戊、張作霖電吳佩孚對中央事主慎重將事。
己、張宗昌、褚玉璞任直魯聯防總副司令。
庚、法權調查委員會各國代表自北京赴各地調查司法情形。
5.11(三,三○)
甲、廣州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議决出師北伐。
乙、四川楊森軍占領涪陵,袁祖銘黔軍撤退。
丙、中國委員通電報告關稅會議情形希望繼續開會。
丁、北京臨時治安會解散(時四郊難民顛沛流離,狀極凄慘)。
5.12(四,一)
甲、張學良出北京(示不贊成顔閣,時幷有孫傳芳、靳雲鶚、田維勤、李景林聯合反奉說)。
乙、廣州全國勞動代表大會致書國民黨,盼維護勞苦人民利益,保持農工政策真義(即閉會)。
丙、蔣中正與張人杰(靜江)、鮑羅廷商定整理黨務辦法。又與李宗仁等商北伐及援湘事。
丁、國民黨政治會議請蒙古國民黨派代表來商合作(蒙古之請)。
戊、國民革命軍第七軍胡宗鐸旅(團長尹承綱)自桂林抵衡陽,援唐生智,擊退進攻衡山之葉開鑫。
5.13(四,二)
甲、顔惠慶內閣實行複職,財政顧維鈞,外交施肇基(顔暫兼),內務鄭謙,陸軍張景惠,海軍杜錫珪,教育王寵惠,農商楊文愷,交通張志潭,宣布曹錕于五月一日辭職,依法由國務院攝行大總統職權(內、陸屬張作霖系,未就。農商屬孫傳芳系)。
乙、湘西第一二師合組護湘軍,舉趙恒惕爲總司令,葉開鑫爲副司令,賀耀組爲總指揮,討伐唐生智。
丙、蔣中正擬國共妥協條件,幷與鮑羅廷、張人杰談共黨事。
5.14(四,三)
甲、顔惠慶內閣因張作霖反對,閣員多走避。
乙、廣州各界代表向蔣中正請願制止共産黨活動。
丙、蔣中正與鮑羅廷、譚平山、張國燾,商國共協定,鮑等多持异議。
5.15(四,四)
甲、中國國民黨第二届中央執行委員第二次全體大會在廣州開會,蔣中正、譚延闓、譚平山爲主席團,蔣等九人提出整理黨務案,蔣又提出國共協定事件。
乙、奉天會議,張宗昌、張學良均參加,對北京顔閣持消極反對態度,軍事仍與吳佩孚合作。
5.16(四,五)
甲、國民革命軍第一軍,動員入湘北伐。
乙、國民軍韓複矩、石友三等六路攻晋北大同一帶,晋軍商震、孔繁蔚等禦之(靳雲鶚在保定按兵不動,傳將與國民軍及孫傳芳結合,造成新直系,先與國民軍合取山西,孫傳芳進攻山東,再驅逐奉魯軍出關,張宗昌調京津一帶魯軍一部回魯南防孫。幷有國民軍擬假道山西,側擊吳佩孚之說。時宋哲元任國民軍西路總司令,主晋北軍事,鹿鐘麟任東路總司令,主南口軍事)。
5.17(四,六)
甲、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第二次全體大會通過整理黨務案(
一)由國民黨代表五名,共産黨代表三名,組織聯席會議,聘第三國際代表爲顧問,審查兩黨黨員言論行動,以保障國民黨黨綱黨章的統一威權,及確定共産黨加入國民黨的地位。(二)共産黨員在國民黨高級黨部任執行委員時,其數額不得超過各該黨部執行委員三分之一,不得充任中央機關之部長,不得在黨部以外以國民黨名義召集黨務會議,非得最高黨部許可,不得別有政治關係之組織及行動,共産黨對于加入國民黨之共産黨員之訓令,應先交聯席會議通過。(三)中央執行委員會設常務委員會主席一人,由執監委員中選出。(四)全部黨員重行登記。
乙、國民軍將領宣言開發西北。
5.18(四,七)公使團議决對顔惠慶內閣以取得段祺瑞時代對外所訂一切條約協定契約合同等完全繼續有效之聲明,爲承認之交換條件。
5.19(四,八)
甲、張人杰(靜江)當選爲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主席。
乙、張作霖電吳佩孚不贊成護憲及顔閣,約于北京會商。
丙、湖南唐生智軍敗葉開鑫軍于湘潭附近。
5.20(四,九)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通過黨員重行登記案(蔣中正提),統一各省黨部案,幷選舉張人杰、譚延闓、蔣中正、吳稚輝、顧孟余爲出席國共兩黨(共産黨代表三人)聯席會議代表。李濟琛、何香凝、經亨頤爲候補代表。
5.21(四,一○)
甲、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接受海內外請願北伐案。
乙、閻錫山告急,請奉魯軍及直軍速攻南口以牽制國民軍。
丙、奉俄正式會議,蘇俄代表謝列布略闊夫向張作霖提出中東鐵路之具體案,被拒。
丁、孫傳芳、陳陶遺令丁文江、許沅與美英日領事交涉收回上海公共租界會審公廨。
5.22(四,一一)
甲、中國國民黨第二届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閉幕,譚延闓、蔣中正演說,均盼團結革命勢力(蔣提議敦請汪兆銘、胡漢民回粵主持黨政)。
乙、湖南葉開鑫軍得賀耀組之護湘軍及北軍之助,下令反攻。
丙、甘肅隴東鎮守使張兆鉀通電進攻國民軍,劉鬱芬敗之于會寧定西等處(5.28國民軍旅長孫良誠克定西)。
丁、北京外交部電駐比公使,令向比外部聲明比約至十月二十七日期滿失效。
戊、張作霖以中東鐵路局擅自經營航業,破壞條約,電令該路理事會將航務設備交還中國政府。
5.23(四,一二)
甲、四川楊森軍入重慶,黔軍袁祖銘退綦江,進向貴州。
乙、湖南護湘軍占湘鄉,唐生智軍南退。
5.24(四,一三)湘西賀龍在辰州宣布參加北伐。
5.25(四,一四)
甲、中國國民黨第二届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發表整理黨務宣言,此次議决在團結革命份子與世界帝國主義軍閥反動派作更有力之戰鬥。
乙、國民黨中央秘書處書記長劉芬,組織部長譚平山,宣傳部長毛澤東,農民部長林祖涵辭職。
丙、中共要人高語罕自上海致書蔣中正自辯,否認詆毀中傷之語。
5.26(四,一五)吳佩孚自漢口北上,臨行以鄧錫侯爲四川督理,田頌堯幫辦,楊森爲四川省長,袁祖銘爲川黔邊防督辦。
5.27(四,一六)
甲、國民軍攻占大同,石友三、弓富魁、徐永昌、方振武、韓複矩等南攻雁門。
乙、蔣中正與鮑羅廷商肅清反動派。
5.28(四,一七)
甲、中國國民黨通告全國人民,一致團結參加革命運動。
乙、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以蔣中正任組織部長(代譚平山,陳果夫任秘書),顧孟餘代理宣傳部長(代汪兆銘、毛澤東),胡漢民任工人部長,王法勤任商人部長,甘乃光任農民部長(代林祖涵),邵元沖任青年部長,何香凝任婦女部長,葉楚傖任秘書長(代吳玉章)。
丙、英政府致美政府節略,如中國保證關稅新收入之用途,各國應允許附加稅之立即施行。
丁、國民革命軍第七軍(桂軍)鐘祖培旅抵湖南衡陽。
5.29(四,一八)
甲、葉開鑫軍占衡山。
乙、廣州軍事委員會决定先撥廣西軍費二十萬元,命出發援湘。
5.30(四,一九)
甲、蔣中正逮捕第十七師師長吳鐵城(以歐陽駒繼任第十七師師長),張人杰、伍朝樞、孫科等爲吳緩頰無效(此系鮑羅廷之要求。共党謂吳運動黃埔軍校學生,煽動金融風潮,破壞省港罷工,謀不利于政府)。
乙、中國共産黨發表「五卅周年紀念告全國民衆書」。
丙、北京國會議員宣言,决繼續開會。
丁、上海五卅周年紀念,工人停工,學生停課,商人休業,幷舉行紀念會(廣州、杭州、南京、九江等地亦均開會演說)。
5.31(四,二○)
甲、吳佩孚抵石家莊與閻錫山會。
乙、吳佩孚因靳雲鶚別有企圖,免靳之討賊聯軍副司令、第一軍總司令、河南省長各職,調爲陝西督理(吳即晚到保定)。
丙、蔣中正、張人杰、譚延闓、朱培德商設總司令部事。
丁、國民政府明令引咎,負責察明人民需要,决定取消煤油專賣,解决省港罷工,組織勞資仲裁,禁止人民互鬥,查拿亂黨,整飭教育八端。
戊、國民黨政治委員會派戴傳賢爲廣東大學校長。
6.1(四,二一)
甲、伍朝樞因吳鐵城被捕事辭職離粵。陳友仁代理外交部長交涉員,6.2 傅秉常亦離去(伍與胡漢民近,爲鮑羅廷不喜,複因向英人進行大借款爲蔣中正反對),國民政府以孫科繼任廣州市政委員長。
乙、廣西省政府改組,黃紹竑任主席。
丙、袁祖銘任王天培爲貴州省長,改任彭漢章爲軍務幫辦,率部赴湘西。
丁、英國庚款委員威靈頓來華調查用途(6.19去)。
戊、吉(吉林)敦(敦化)鐵路開工。
6.2(四,二二)
甲、國民黨政治會議通過北伐宣傳大綱,幷以張人杰、宋子文爲常務委員(時常務委員汪兆銘、胡漢民、伍朝樞、古應芬均告假,僅余譚延闓一人)。
乙、唐生智得第七軍(桂軍)鐘祖培旅之助,敗葉開鑫、賀耀組軍于湘鄉,湘軍旅長葉琪來歸(唐即在衡州就國民革命軍第八軍長兼前敵總指揮職)。
6.3(四,二三)
甲、蔣中正電邀馮玉祥來粵共籌大計。
乙、吳佩孚對國民軍决三路進攻(東路田維勤,中路王爲蔚,西路魏益三),請奉魯軍分攻多倫南口。
6.4(四,二四)
甲、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臨時全體會議通過速行出師北伐,任蔣中正爲國民革命軍總司令案。
乙、中國共産黨致書國民黨,盼于「整理黨務」後肅清反動,鞏固內部及革命聯合戰綫。
丙、陳獨秀致書蔣介石(中正),否認中共陰謀倒蔣及破壞國民黨。
丁、國民政府代理外交部長陳友仁照會各國領事,撤消交涉員公署,以後交涉事宜均由外交部辦理(6.16美領事複稱收到)。
戊、唐生智電國民政府已在衡州設湖南臨時省政府。
己、馮玉祥晤托洛斯基及齊諾維夫。
6.5(四,二五)
甲、國民政府特任蔣中正爲國民革命軍總司令,專命北伐,幷以李濟琛爲總參謀長。
乙、國民政府派宋子文、陳公博、陳友仁爲全權代表與香港當局商解决省港罷工,即由陳友仁通知廣州英總領事。
丙、吳佩孚編魏益三部爲討賊聯軍第四軍,以齊燮元任總司令,魏副之(一軍吳自兼,二軍彭壽莘,三軍閻治堂)。
丁、國民革命軍第四軍獨立團葉挺敗北軍謝文炳部(粵軍)、唐福山(贛軍)于湖南淥田,克復攸縣(葉團于6.2抵安仁)。
6.6(四,二六)
甲、張作霖由奉天到天津。
乙、馮玉祥對莫斯科孫文大學中國學生講演。
6.7(四,二七)
甲、蔣中正在黃埔軍校講演,說明中國革命勢力,須統一于第三國際,勸在國民黨內之共産黨員退出共産黨,勿作跨黨份子,使國民黨內部一致,使中國革命以一黨爲中心。
乙、莫斯科蘇俄重要人物會議接濟馮玉祥部軍火。
丙、奉俄會議衝突停止。
丁、貴州彭漢章電廣州國民政府表示服從。
戊、吳佩孚派張其鍠、張志潭爲代表,與張作霖之代表鄭謙、張景惠在天津開預備會議。
6.9(四,二九)
甲、吉林間島日本領事與延吉道尹成立圖們江鐵橋架設協定。
乙、楊宇霆到天津,即與吳佩孚之代表張其鍠、張志潭會商。
丙、閻錫山電張作霖請從速一致進擊國民軍。
6.10(五,一)楊宇霆、鄭謙、張景惠與張其鍠、張志潭會議。
6.11(五,二)
甲、天津之吳(佩孚)、張(作霖)預備會結束,决定軍事仍合作,政治意見仍不一致(憲法與顔惠慶內閣問題)。
乙、蔣中正以陳果夫爲中央黨部組織部秘書。
6.12(五,三)
甲、直魯聯軍在北京所收編之唐之道部王夢弼、李樂濱兩旅自動開向大名,歸吳佩孚,張宗昌派兵追擊。
乙、吳佩孚之代表張其鍠自天津返保定。
6.13(五,四)
甲、青年党領袖陳啓天在武昌中華大學演講,共産黨與國家主義派發生衝突,軍警制止,受傷多人。
乙、英輪「滇光」號在四川萬縣撞沉木船,淹斃五人。
6.14(五,五)
甲、吳佩孚向所統各軍下總攻擊令,田維勤、魏益三各軍即向前進展。
乙、孫傳芳在南京召開五省會議,决保持現局,不加入戰爭漩渦。
丙、廣州英領事覆國民政府外交部,允商談省港罷工問題。
6.15(五,六)
甲、中國國民黨發告全國人民書,要求全國人民援助國民黨積極參加國民革命,勿借款與北方軍閥,拒絕納稅,拒絕運輸,拒絕售與軍需,拒絕供給糧秣,時時集會,揭破軍閥與帝國主義勾結賣國真相。
乙、閻錫山電告進攻雁門關之國民軍被擊退。
6.16(五,七)廣州代理英總領事代表香港總督覆國民政府外交部代理部長陳友仁,謂罷工已成過去之事,惟願派代表談判排斥英貨問題。
6.17(五,八)日本對關稅會議表示反對英國之停會主張。
6.18(五,九)
甲、吳佩孚因湖南戰事不利,派宋大霈(中路)、王都慶(右翼)、唐福山(左翼贛軍)、董政國(預備)爲援湘四路司令。
乙、李宗仁離廣州回廣西。
丙、張其鍠到北京,約顔惠慶、顧維鈞、張國淦、張志潭商內閣問題。
6.19(五,一○)吳佩孚、張作霖之代表張其鍠、鄭謙在北京開二次預備會議(顔惠慶內閣問題)。
6.21(五,一二)
甲、趙恒惕自南京到漢口,調停湖南戰事,電勸蔣中正勿派兵入湘(6.26孫傳芳電蔣主南北兩方對湘戰中立)。
乙、蔣中正定北伐作戰計劃。
丙、香港派人到廣州,謀對蔣中正行刺。
6.22(五,一三)
甲、顔惠慶內閣開第一次會議(因以前閣員多未就職),奉系閣員未到,决定以田應璜署內務總長,任可澄署教育總長,顔惠慶即辭職,以海軍總長杜錫珪兼代國務總理。
乙、調查法權會議各國代表調查完畢回北京。
丙、馮玉祥之夫人李德全自庫倫到莫斯科。
6.23(五,一四)
甲、國民革命軍第七軍軍長李宗仁自梧州赴桂林,往湖南督師(
第七軍政治部主任爲共産黨黃日葵,至是另以麥煥章爲前方部隊政治部主任,黃爲留守部隊政治部主任)。
乙、顔惠慶內閣通電辭職。
6.25(五,一六)
甲、國民黨政治會議派李煜瀛、張繼、李大釗、柏文蔚、易培基與國民軍接洽。
乙、黔軍彭漢章在銅仁宣布就吳佩孚所委湘黔邊防督辦職。
丙、張宗昌、張學良自天津到北京。
丁、孫傳芳要求蔣中正停止進兵湖南,否則即助吳佩孚攻粵。
6.26(五,一七)張作霖到北京,警戒森嚴,黃沙鋪道。  6.27(五,一八)
甲、李景林被張作霖逼迫去職。
乙、上海總工會再度被封。
6.28(五,一九)
甲、蔣中正令第四軍陳銘樞、張發奎兩個師自韶關出發援湘。
乙、吳佩孚到北京晤張作霖,杜錫珪內閣宴雙方要人,吳即出京赴前敵。
丙、熊希齡在上海一度被會審公廨拘捕(熊曾任湖南華昌礦務公司董事,該公司欠美國工程師懷特薪金)。
6.29(五,二○)
甲、張作霖出北京赴天津。
乙、李景林軍在津被繳械改編,以榮臻爲軍長。
丙、吳佩孚在門頭溝指揮田維勤軍向懷來進攻(翌日起回易州檢閱魏益三軍)。
丁、國民黨政治委員會通過任蔣中正爲國民政府委員。
6.30(五,二一)
甲、吳佩孚委李濟臣爲湘鄂邊防督辦。
乙、國民革命軍兵站總監部成立,俞飛鵬爲總監。
丙、廣州美總領事照覆陳友仁,謂願與直接文移往來,但不含承認之意。
7.1(五,二二)
甲、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主席蔣中正下北伐部隊動員令(第一、第二、第三、第六等軍即出動)。
乙、上海西山會議派之中央黨部令國民政府出師北伐。
丙、法權會議各國代表起草報告書認中國收回領事裁判權尚非其時。
7.2(五,二三)
甲、奉俄會議重開,俄交通次長謝列布略闊夫出席,奉方要求加拉罕離華(十四日又停)。
乙、中國國民黨第二届中央執行委員會臨時全體會議開幕。
丙、河南樊鐘秀勢頗張,占據南陽方城魯山葉縣等十餘城,督理寇英杰軍屢戰不利。
7.3(五,二四)關稅會議各國代表决定暫時停會,俟中國代表能正式出席時再繼續開會。
7.4(五,二五)
甲、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開臨時全體會議,將前後方之軍政各機關劃一組織,如交通宣傳民衆團體均屬之軍政領袖(總司令)統一指導之下。重要議决爲(一)誓師典禮,(二)總司令就職典禮,(三)發布北伐宣言及對全體黨員訓令,(四)改選蔣中正爲軍事部長(有任免革命軍及軍事機關黨代表權),(五)加選候補常務委員七人,(六)政治委員會于中央與常務委員會開一政治會議,以代政治委員會之會議。
乙、蔣中正覆趙恒惕電,吳佩孚複起必繼孫中山之志討之,勸趙幡然改圖(時北伐戰略爲打倒吳佩孚,妥協孫傳芳,不理張作霖)(
一說7.5)。
7.5(五,二六)
甲、奉魯軍對南口總攻擊(吳佩孚部久攻南口不下,改由奉魯軍任之)。
乙、湖南江西均大水。
7.6(五,二七)
甲、國民黨中央委員臨時全體會議推選蔣中正爲常務委員會主席(仍由張人杰代理)。
乙、革命軍開始向長沙攻擊,渡過漣水,左路第八軍劉興師克婁底(次日何鍵師克濲水)。
丙、俄艦運械抵粵。
丁、北京杜錫珪之代閣開第一次會議,以蔡廷幹任外交,張國淦任內務,羅文幹任司法總長。
7.7(五,二八)
甲、吳佩孚軍田維勤部屢向懷來進攻,均無進展。
乙、于右任電勸馮玉祥歸國(張之江、鹿鐘麟、宋哲元亦請馮回國組織西北總制府)。
丙、陳獨秀于「嚮導」周刊發表「論國民政府之北伐」,認時機尚未成熟(6.30該周刊曾刊登張國燾文,亦不贊成北伐)。
7.8(五,二九)
甲、革命軍中路第八軍李品仙、周斕、夏鬥寅師渡過漣水易俗河,進攻湘鄉湘潭。
乙、鮑羅廷與蔣中正談外交及土地問題。
丙、英輪「萬流」號在四川酆都撞沉劃子一隻,淹斃營長田雨亭等三人。
7.9(五,三○)
甲、國民革命軍總司令蔣中正就職,中央黨部及國民政府吳敬恒、譚延闓、孫科行授旗授印授像(孫中山)禮,極爲隆重,蔣即誓師北伐,幷發告將士及全國民衆及廣東人民海外僑胞書。
乙、革命軍中路夏鬥寅師克湘鄉。
丙、上海西山會議派第二届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開會(二十二日閉會)。
丁、收回上海會審公廨交涉已討論完畢。
戊、洮昂鐵路(洮南至昂昂溪)通車。
7.10(六,一)
甲、革命軍中路第八軍李品仙第七軍胡宗鐸旅敗葉開鑫軍及鄂軍餘蔭森旅,克服湘潭。右路第四軍陳銘樞張發奎師敗贛軍唐福山師及粵軍謝文炳克復醴陵。
乙、張作霖自天津回奉天。
丙、袁祖銘、賀龍占常德。
7.11(六,二)
甲、革命軍中路李品仙師克復長沙,左路劉興師鐘祖培旅克復寧鄉。
乙、葉開鑫自長沙退岳州,趙恒惕、李濟臣自漢口率軍往岳州布防。
丙、吳佩孚斥蘇俄爲赤色帝國主義。
7.12(六,三)
甲、中國共産黨第二次中央執行委員會擴大會議在上海開幕(時共産黨員已達三萬人),發表時局宣言,主召開國民會議,鞏固國民聯合陣綫,推翻軍閥及帝國主義。
乙、田維勤部陳鼎甲賈自溫馬宗融旅(國民三軍舊部)叛變,占據北京西妙峰山。
7.13(六,四)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推汪兆銘、胡漢民等二十一人爲政治會議委員(蔣中正任主席,譚延闓代理),陳果夫爲組織部長,丁惟汾爲青年部長。
7.14(六,五)
甲、蔣中正以長沙克復,電令各軍固守汨羅河南岸,掩護後續部隊之集中,幷令第四、第二兩軍集中醴陵、茶陵,監視江西。
乙、蔣中正呈請任李濟琛爲總參謀長,鈕永建爲總參議,陳果夫代理組織部長。
丙、中國國民黨發布北伐宣言。
丁、國民政府外交部代理部長陳友仁照會美國領事DouglasJenkins抗議北京關稅會議重開。
戊、北京國務院重派關稅會議委員會蔡廷幹、顧維鈞、楊文愷、張志潭、張英華、梁士詒、顔惠慶、王寵惠、王蔭泰、潘複、馬素、夏仁虎爲委員,蔡、顧、顔、王(寵惠)、張(英華)、王(蔭泰)爲代表,以謀重開關稅會議。
己、清室運動恢復民國十三年所取消之優待條件。
庚、奉俄會議張作霖要求加拉罕先行離華,談判不協,俄代表回國,談判停頓。
7.15(六,六)
甲、廣州代表陳友仁、宋子文、顧孟余與香港英代表開始解决省港罷工及抵制英貨之談判,陳友仁勸英國諒解現在變化之中國,重新樂觀中國之局勢。
乙、蔣中正電令黔軍王天培兼程前進湘西常澧。
丙、第七軍軍長李宗仁自桂林抵衡州。
丁、徐謙離莫斯科,取道歐洲赴廣州。
7.16(六,七)
甲、廣州中英會議,粵方代表說明對英抵制,由于沙基及五卅慘案,請英方表示對于民族主義之諒解。
乙、上海西山會議派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議决成立政治委員會。
丙、革命軍第八軍周斕師克湖南益陽。
7.17(六,八)
甲、國民黨中央常務會議推張人杰爲代理主席,譚延闓爲政治會議代理主席。
乙、長沙實行黨治,取消省憲省議會。
丙、第七軍軍長李宗仁到長沙。
7.18(六,九)
甲、中國共産黨第二次中央擴大會議閉幕,議决擴大國民黨左派(即汪兆銘、甘乃光等)與左派的密切聯合,共同應付中派(即新右派蔣中正、戴傳賢等)而公開的反攻右派(即馮自由、馬素、孫科、古應芬等)(此外尚有關于組織問題、宣傳部工作、職工、農民、紅槍會、商民、婦女、學生濟難軍事等運動議决案,及共産主義青年團工作議决案)。
乙、張作霖赴旅順訪兒玉關東長官及白川司令,答謝日本助平郭松齡之變,幷商所許日本之條件。
丙、張宗昌、張學良、吳佩孚懸賞攻南口難兒谷。
丁、蔣中正允湘軍師長賀耀組加入革命軍。
戊、長蘆鹽運使韓德凝爲直隸保安總司令褚玉璞槍斃。
7.19(六,一○)
甲、廣州中英會議英代表謂對英抵制非出人民自願,英人願見中國之興盛。
乙、北京外交部電駐外各使以新派關稅會議名單(蔡廷幹、顧維鈞、顔惠慶、王寵惠、張英華、王蔭泰)通知各國政府希望關稅會議重開(7.17已通知各國駐使)。
丙、蔣中正電獎袁祖銘、王天培、彭漢章興師北伐,令進攻鄂西(即委彭、王爲第九、第十軍長)。
丁、國民政府派蔣作賓爲湖北宣撫使。
7.21(六,一二)
甲、廣州中英會議粵方代表提議委托第三者組織審查法庭,判决雙方爭點,幷以巨款辦理罷工善後。
乙、田維勤部二次叛變兩團(均舊國民二軍),攻擊懷來之戰事停頓。
丙、奉軍第十軍副軍長戢翼翹占多倫(國民軍宋哲元回援,晋北戰事緩和)。
7.22(六,一三)
甲、北京外交部要求加拉罕阻止俄軍官助國民軍攻晋(加請中國自行遏止)。
乙、于右任到莫斯科,勸馮玉祥回國。
丙、廣州中央政治會議加推李濟琛、陳果夫爲委員。
丁、上海西山會議派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閉幕。
7.23(六,一四)
甲、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宣言反對重開關稅會議,謂列强利用海關爲操縱中國政治延長中國內亂之工具,以稅款援助軍閥爲禍中國。
乙、關稅會議中外代表茶會,各國代表表示可以繼續開會,其日期須視中國政情再定。
7.24(六,一五)
甲、英國代表團離廣州回香港,省港罷工及抵制英貨談判停頓(
共談判五次)。廣州對沙基慘案作國際調查,英要求由香港貸款開發黃埔港口。
乙、廣州印務工人罷工要求報館加薪及充分登載國民黨國民政府文件等條件。
丙、全國商會聯合會電各軍首領請息兵。
丁、蔣中正複張繼書,表明護党苦衷及信心。
戊、蔣中正劃廣東爲七警備區,各設司令,以第一軍長何應欽(
潮梅)、第十八師長胡謙(惠屬)、第二十師長錢大鈞(廣屬)、第二軍教導師長陳嘉佑(韶屬)、第十一師長陳濟棠(欽屬)、第十三師長徐景棠(肇屬)、第十二師團長許志銳(瓊崖)分任之。
7.26(六,一七)
甲、廣州美領事DouglasJenkins奉北京美公使馬慕瑞7.24訓令,答覆國民政府外交部,謂對十四日抗議甚爲注意。美國對于中國人民無一致意見與統一之中央政府頗感失望,但確信美國政府目的在有益于整個中國而非爲某一軍事或政治派系(7.27Jenkins晤陳友仁)。
乙、北京外交部照會比使一八六五年之中比通商條約本年十月二十七日滿期即宣告廢止,另訂新約,在新約未成立前,兩國政府可另定通商暫行草章。
丙、蔣中正電告唐生智等,朱培德之第三軍改道衡陽株洲,集中醴陵。
7.27(六,一八)
甲、國民革命軍總司令蔣中正偕俄顧問嘉倫自廣州出發北伐,以總參謀長李濟琛留守,白崇禧爲行營參謀長,隨軍出發,幷布告討伐吳佩孚,當日抵韶關。
乙、孫傳芳因湘戰緊急電吳佩孚速平西北,回師坐鎮長江。
7.28(六,一九)
甲、南陽一帶樊鐘秀軍連敗寇英杰軍幷截斷西平京漢路。
乙、國民政府外交部代部長陳友仁駁覆廣州美領事7.26之答覆,認關稅會議複開爲美國及有關係國有意將中國海關變爲籌戰費及外人干涉中國革命事業之舉動,國民政府被迫采取防衛辦法。
7.29(六,二○)
甲、國民政府公布戰時戒嚴條例(防共産黨煽惑農工,擾亂後方阻撓北伐)。
乙、蔣中正抵樂昌。
7.30(六,二一)
甲、北京外交部電駐英代辦公使令通告英外部,香港與廣州所訂任何合同,除解决罷工及對英抵制者外,中國政府概不承認。
乙、湖南省政府成立,唐生智爲主席,分設軍事、民政、財政、教育、建設各廳。
丙、趙恒惕在岳州下令免唐生智本兼各職,任唐部何鍵、劉興、吳尚等爲師旅長。吳佩孚令堅守防地,暫不進攻。
7.31(六,二二)
甲、北京外交部電駐俄代辦鄭延禧,向俄外部提出撤回加拉罕之要求。
乙、國民政府宣言反對重開關稅會議,抨擊英日援助軍閥。
8.1(六,二三)
甲、奉魯軍及吳佩孚軍對南口懷來總攻擊,張學良親自督戰攻南口正面幷以重炮轟擊。
乙、廣東大學改爲國立中山大學,戴傳賢任校長。
丙、廣州郵局員差罷工,要求加薪。
丁、日本召開之亞細亞民族大會在長崎舉行,中國代表要求取消不平等條約,與日本代表爭辯(8.3閉會,通過組織亞細亞國際聯盟案)。
8.2(六,二四)
甲、英輪「嘉利」號在四川涪灘撞沉木船,淹斃士兵五人,沉沒公款四千餘元。
乙、北京政府决定將中法越南邊界通商章程等件于期滿時停止效力。
丙、北京政府通緝鮑羅廷。
丁、田維勤部第三次叛變兩營,張學良所收李景林舊部亦叛變一旅。
8.3(六,二五)
甲、上海日輪「萬里」丸水手慘殺小販陳阿堂。
乙、革命軍第四軍克湖南瀏陽。
丙、蔣中正抵湖南郴州。
丁、英內閣商討對華新政策。
8.4(六,二六)
甲、孫傳芳通電保境安民,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吳佩孚已派孫部王普、孟昭月等入贛援湘,孫亦積極準備軍事)。
乙、蔣中正在郴州與嘉倫等會議作戰方略,决先攻武漢,監視江西,相機進圍(此系胡宗鐸建議,唐生智、李宗仁原主同時進攻鄂贛)。
丙、蘇俄外交部長、陸軍部長、中央執行委員及北京使館人員在莫斯科會議支援國民軍馮玉祥于右任問題,幷反對廣東北伐(是日俄方交馮鐵甲機車八輛,汽油三千七百五十普特,飛機油七百五十普特)。
丁、比使答覆七月二十四日北京外交部照會,依一八六五年條約第四十六條僅比國有提議條約權,擬提交海牙國際常設公斷法庭解决。
8.5(六,二七)參加北伐之國民革命軍均到達集中地點。
8.6(六,二八)黔軍彭漢章宣布就國民革命軍第九軍軍長職。
8.7(六,二九)
甲、張宗昌槍斃北京社會日報社長林萬里(白水)(林爲名士,生活腐化,喜揭人陰私,勒索金錢,因醜詆潘複爲張所殺)。
乙、孫傳芳封禁江蘇浙江國民黨省黨部,幷照會上海各國領事查封租界黨部。
丙、國民軍各路與奉魯軍激戰于南口昌平。
丁、國民政府公布調停勞工條例,幷禁止工會使用武器。
戊、蔣中正抵湖南耒陽。
8.8(七,一)
甲、調查法權報告書各國委員已起草完畢,因林萬里被殺案,臨時又有改動。
乙、張宗昌逮捕北京世界晚報兼日報社長成舍我(因孫寶琦營救,四日後獲釋)。
丙、趙恒惕率北軍自岳州赴前方,親自指揮。
8.9(七,二)
甲、國民革命軍總司令蔣中正到衡州。
乙、蘇俄表示撤換加拉罕事須俟中國正式政府成立後方可交涉,鮑羅廷在華爲私人行爲,中國可自行處置。
丙、廣州郵局員差復工。
丁、孫傳芳封禁國民黨浙江省黨部(一作8.8)。
8.10(七,三)
甲、國民政府派方本仁爲江西宣撫使兼第十一軍軍長,王天培爲第十軍軍長。
乙、福建周蔭人軍向閩南粵邊出動,進窺潮梅。
丙、甘肅國民軍張維璽旅攻占天水,擊敗吳佩孚系之孔繁錦。
8.11(七,四)南口國民軍因奉軍(鄒作華部)炮兵猛烈之轟擊,損失頗重,同時複受多倫湯玉麟、戢翼翹,懷來田維勤之威脅,漸不能支持。
8.12(七,五)
甲、國民革命軍總司令蔣中正抵長沙(8.11),召集第四軍代軍長陳可鈺、第七軍長李宗仁、第八軍長唐生智、參謀長白崇禧會議,决提早進攻武漢,使北軍無整頓增援之餘暇,以第二、三、六各軍監視江西。
乙、蔣中正電複孫傳芳,勸毋受吳佩孚僞命,順應革命潮流,承認其爲五省之總司令。
丙、北京外交部再催俄政府速撤換加拉罕,否則即與斷絕往來。
丁、北京政府以蔣雁行署陸軍總長。
戊、廣州印務工人罷工解决。
8.13(七,六)
甲、中日通商行船條約,本年十月二十日第三次期滿,北京外交部令駐日公使汪榮寶向日外部聲明届時無效,幷請依互相平等原則訂立新約。
乙、四川劉湘、劉文輝、賴心輝、劉成勛因吳佩孚更動四川督理省長,通電反吳,出師北伐。
丙、張人杰(靜江)致書陳獨秀,駁斥其「論國民政府之北伐」一文,勸以後明辨事理,鄭重立言。
丁、教育界反對日本將中日文化委員會改爲東方文化委員總會。
8.14(七,七)
甲、經四日夜之血戰,國民軍劉汝明師向西北撤退,旅長王書箴被俘,奉軍即占南口(國民軍死傷一萬餘人,奉魯軍二萬餘人)。
乙、直隸獻縣等處狂風潰堤,被灾二十餘縣。
丙、蔣中正在長沙檢閱第七、第八軍,幷予勖勉。
丁、蔣中正呈請國民政府准由總司令部政務局發行中央銀行兌換券五百萬元。
戊、國民革命軍總司令蔣中正頒發第二期作戰計劃及總攻擊令,以第四(由副軍長陳可鈺率領)、第七、第八軍爲中央軍,直趨武漢,封鎖武勝關,唐生智任總指揮(第八軍爲左縱隊,唐兼指揮官,第四、第七軍爲右縱隊,李宗仁爲指揮官),以第二、第三軍及贛南獨立第一師(即賴世璜之江西第四師)爲右翼軍,監視江西,朱培德任總指揮。以第九、第十軍及賀龍師爲左翼軍集中常德,進向荊沙,肅清鄂西,袁祖銘任指揮。以第一、第六軍爲總預備隊,程潜任總指揮,隨中央推進。
己、奉票大跌,張作霖維持無效,大捕奉天錢商。
8.15(七,八)
甲、馮玉祥在莫斯科與蘇俄訂立借款合同共一千零九十萬盧布,以軍械作價計算(時已交馮步槍三萬一千五百枝,子彈五千一百萬發,機槍二百七十二挺,炮六十尊,炮彈五萬八千發,飛機十架)。
乙、杜錫珪內閣因張宗昌之攻擊,請吳佩孚速與各方洽商繼任人選。
丙、吳佩孚遣散舊國會議員四百余人,每人百元。
丁、晋北閻錫山軍分向渾源、天鎮、偏關之國民軍反攻。
8.16(七,九)
甲、蔣中正總司令再發出師宣言,曆述吳佩孚罪惡及不得不出師討伐之原因,國民革命軍爲三民主義而戰,全國軍人凡同情革命者均視爲同志。
乙、孫傳芳複上海總商會長江戰事歸咎于粵軍入湘,對南五省聲明保境安民,但同時已决定向江西進兵。
丙、直軍田維勤軍占懷來,奉軍韓麟春向宣化追擊。
丁、上海租界納稅華人電孫傳芳、陳陶遺,請將工部局投票權優待工人,越界築路案速向領事團交涉解决。
8.17(七,一○)
甲、奉軍高維岳、戢翼翹等占領張家口,張之江、鹿鐘麟退向綏遠。
乙、國民政府派蔣作賓到奉天報聘。
丙、上海各團體因日政府藉口商約與關稅會議有密切關係,對已届期之中日通商行船條約意圖延擱,請政府廢舊約,另訂平等新約。
8.18(七,一一)
甲、浙閩蘇皖贛五省聯軍總司令孫傳芳通電攻擊革命軍稱爲「赤孽」,决派兵入贛增防,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乙、馮玉祥與莫斯科訂立密約,俄允繼續助馮,承認外蒙共和國,將來幷聘俄人爲政府顧問,與俄國以各項優先權利。
丙、馮玉祥離莫斯科取道西伯利亞返國,劉伯堅及新任俄顧問烏斯馬諾夫(真名爲Sangursky)同行(李德全留俄)。
丁、隴東鎮守使張兆鉀進迫蘭州,敗國民軍。
戊、平綏綫吳佩孚部王爲蔚師占宣化。
8.19(七,一二)
甲、湘北革命軍開始總攻擊,中路李宗仁指揮之中路右縱隊占領平江,北軍第二十五師旅長兼平通鎮守使陸澐自殺,全軍覆沒,唐生智指揮之左縱隊亦渡過汨羅江,占領長樂街。
乙、孫傳芳通電如有侵其所轄五省中之一省者,則五省共以全力禦之。
丙、張作霖槍斃因奉票跌價而被捕之錢商五人幷沒收其財産,拘者尚有三十餘人,日人因日商與錢商有關及張在南滿鐵路附屬地捕人提出交涉。
8.20(七,一三)
甲、蔣中正得粵電,知後方共産黨有迎汪(兆銘)倒蔣之謀。
乙、蔣中正發表對外宣言,申明北伐不止統一中國,實爲世界和平,各國人士凡不妨礙國民革命者,一切生命財産負責保護,否則惟有攘之辟之。
丙、晋軍入大同,國民軍退向平地泉。
丁、孫傳芳軍謝鴻勛師楊震東旅到九江向修水一帶出動。
戊、方本仁在萍鄉就江西宣撫使兼革命軍第十一軍軍長職。
己、上海日紗廠工人因8.3陳阿堂案及日紗廠一再虐迫工人憤而罷工。
8.21(七,一四)
甲、革命軍左縱隊敗趙恒惕、李濟臣所統之援湘軍董政國、孫建業等于新墻,岳州震動。
乙、吳佩孚因湘戰不利,即率劉玉春、陳德麟兩師自長辛店南下赴漢口,留齊燮元代理總司令。
丙、晋軍占綏遠豐鎮,國民軍退平地泉。
丁、杜錫珪通電辭代總理職(張宗昌不滿杜閣)。
8.22(七,一五)
甲、革命軍中央軍左縱隊第八軍何鍵師克岳州,葉開鑫、宋大霈等分退華容城陵磯。右縱隊第四軍陳銘樞師克通城。
乙、馮玉祥代表徐謙、李鳴鐘自歐洲到廣州,報告馮率國民軍加入國民黨。
丙、王天培就革命軍第十軍軍長。
8.23(七,一六)
甲、蔣中正總司令令中央軍右縱隊沿武長路追擊攻武昌,以左縱隊于武昌上游,沿江取漢陽。
乙、國民政府任馮玉祥爲軍事委員會委員,中央党部委馮爲國民軍黨代表兼國民政府委員。
丙、于右任自莫斯科抵庫倫,遇李烈鈞,馮玉祥抵上烏丁斯克(
8.30李烈鈞石敬亭自庫倫來迎)。
丁、孫傳芳致蔣中正書勸去俄人及過激黨,否則將以討赤禦外相周旋。
戊、收回上海會審公廨已由公使團批准,英日領事亦簽字。
8.24(七,一七)
甲、蔣中正以共産黨領袖陳獨秀在「嚮導周報」發表「論國民政府北伐」,加以誹議,電請國民黨中央黨部向共産黨質問,令負責答覆。
乙、革命軍右縱隊第四第七軍(陳銘樞師)占崇陽,左縱隊第八軍(李品仙師)占羊樓峒。
丙、南通張謇卒,年七十四歲。
8.25(七,一八)
甲、蔣中正决定對江西作戰計劃。
乙、革命軍右縱隊第七軍(胡宗鐸旅)、第八軍(李品仙師)占蒲圻。
丙、吳佩孚率劉玉春師陳德麟師到漢口,幷續調田維勤、魏益三軍南下(靳雲鶚部高汝桐師占據交通綫,阻撓各軍前進)。
丁、孫傳芳召盧香亭等會議續派大兵入贛。
8.26(七,一九)
甲、革命軍第四軍副軍長陳可鈺、師長陳銘樞、張發奎部(約萬餘人)與吳佩孚軍宋大霈(師)、董政國(師)、餘蔭森(旅)、孫建業(旅)等部(約二萬人)血戰于汀泗橋。
乙、蔣中正電催左翼軍總指揮袁祖銘、黨代表呂超、第九軍軍長彭漢章、第十軍軍長王天培急占荊沙。
丙、蔣中正任命贛南之贛軍第四師長賴世璜爲第十四軍軍長(熊式輝爲黨代表),又任湘西常德之賀耀組爲獨立第二師長(谷正倫爲副師長)。
丁、閻錫山電告晋軍占領平地泉,請奉魯軍勿再進,由晋軍自了西北軍事(時國民一軍韓複矩、石友三及三軍徐永昌等歸晋軍商震收編)。
8.27(七,二○)
甲、革命軍第四軍占領汀泗橋(北伐之第一次大戰)幷合第七軍進攻咸寧。
乙、吳佩孚率劉玉春、陳德麟部赴咸寧,設司令部于賀勝橋,親自督戰,派執法總司令趙榮華,率大刀隊阻官兵退却,幷電孫傳芳鄧如琢由贛邊進攻。
丙、蔣中正自長沙進駐岳州。
丁、福建第三師旅長曹萬順、杜起雲以周蔭人犯粵計劃通知何應欽。
戊、國民黨中央黨部歡迎國民軍入黨。
己、甘肅國民軍劉郁芬、孫良誠等擊破吳佩孚系之張兆鉀、孔繁錦進占平凉。
8.28(七,二一)
甲、革命軍第四、第七兩軍分路進逼咸寧賀勝橋。
乙、革命軍第八軍何鍵師自臨湘渡江,過江北。
丙、淞滬商埠總辦丁文江奉孫傳芳命,解散上海保衛團(該團受前總商會會長虞和德即虞洽卿控制,虞傾向革命軍)。
丁、法國政府對中法越南邊界通商章程希望延期一年修改。
8.29(七,二二)
甲、革命軍第四軍張發奎、陳銘樞,第七軍夏威、胡宗鐸,與吳佩孚部陳嘉謨、劉玉春、陳德麟、馬濟等劇戰于賀勝橋,猛烈衝鋒,吳手刃後退之旅團營長多人無效(是日蔣中正到咸寧)。
乙、英輪「萬流」號在四川雲陽撞沉楊森軍隊之木船二隻,淹斃連排長各一,士兵五十六人,損失現款八萬五千元。
丙、比國反對中國宣布期滿之中比商約無效,須待中國有統一政府及關稅法權兩會議結束,如中國堅持廢約,比即向海牙國際公斷會提出。
丁、馮玉祥抵庫倫(一說 9.3)。
戊、上海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西山會議派)臨時會議議决致書警告蔣中正四事,又選舉中央政治委員九人。
8.30(七,二三)
甲、在四川雲陽肇事之英輪到萬縣,楊森派兵往查,被英兵艦水兵繳械,槍傷二人幷架炮對萬縣示威,楊森即令將英商輪二隻(萬通及萬縣號)扣留。
乙、吳佩孚軍大敗,向武昌潰退,革命軍占領賀勝橋,另以生力軍第一軍第二師及第四軍追擊。
8.31(七,二四)
甲、孫傳芳頒發援贛令及對湘鄂作戰計劃。
乙、吳佩孚任靳雲鶚爲武陽夏警備總司令,劉佐龍爲湖北省長,守漢陽,以陳嘉謨、劉玉春守武昌(吳駐漢口)。
丙、收回上海公共租界會審公廨協定正式簽字。
9.1(七,二五)
甲、蔣中正電令第三軍長朱培德、第六軍長程潜、第一軍副軍長王柏齡、第二軍副軍長魯滌平,準備對贛軍事。
乙、浙江總司令盧香亭奉孫傳芳命赴九江指揮軍事,謝鴻勛師抵修水,楊震東旅抵銅鼓,大隊自九江續進,鄧如琢軍于吉安萍鄉布防。
丙、晋軍商震入歸綏,國民軍一部份改編,餘西退。
丁、張熾章(季鸞)胡霖(政之)吳鼎昌(達銓)接辦天津大公報,本日復刊(該報發刊于 1902.6.17,創辦人爲英斂之,1925 年休刊)。
9.2(七,二六)
甲、蔣總司令到武昌城外南湖,李宗仁爲攻城軍司令,陳可鈺爲副司令。
乙、北京外交部宣布10.26 中比條約期滿後之臨時辦法五條,以六個月爲限。
9.3(七,二七)
甲、革命軍左縱隊第八軍(江左先遣隊)何鍵、夏鬥寅師自嘉魚渡江占大軍山及蔡甸,鄂軍劉佐龍部不戰東退。第七軍夏威旅占鄂城。
乙、革命軍第四軍(陳銘樞師)、第一軍(劉峙師)猛攻武昌不下(第一次攻擊,守軍約一萬餘人)。
丙、蔣總司令派何應欽爲東路軍總指揮。
丁、馮玉祥自莫斯科抵庫倫(9.11離庫倫,于右任先行)。
戊、東北江防司令沉鴻烈强制接收松花江、黑龍江之中東路附屬船隻,蘇俄外長向駐俄代辦鄭延禧抗議。
9.4(七,二八)
甲、張宗昌等赴奉天,商奉魯軍援吳佩孚辦法,臨行宣布北京戒嚴,以李壽金爲司令(王懷慶失勢)。
乙、駐江西瑞金第四師長賴世璜因熊式輝策動,響應革命軍,襲據江西信豐。
丙、廣州罷工糾察隊巡輪因干涉英商輪行駛,被英兵艦扣留,拘留糾察隊,幷駛入省河,架炮示威,派水手占據長堤碼頭。
丁、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派吳敬恒、鈕永建、張人杰、何成浚、葉楚傖、侯紹裘、朱季恂爲江蘇特務委員(駐上海。實際主持者爲吳、鈕、侯、朱)。
戊、章炳麟電孫傳芳,痛詆革命軍,促孫傳芳進攻。
己、北京軍警接收女子師範大學,與女子大學合幷爲女子學院。
9.5(七,二九)
甲、英國炮艦二隻,武裝商船二隻,在四川萬縣擊斃監視被扣英輪之憲兵三百余人,複以大炮轟城,焚毀民房商店一千餘家,死傷軍民約五千余,楊森部士兵還擊,英艦被迫下駛,死四人傷十余人(萬縣慘案)(朱德于七月自德國回抵上海,此時在楊森軍中爲其策劃)。
乙、吳佩孚以英輪在長江上游逞凶肆虐,電請外交部向英方嚴重交涉。
丙、革命軍第七軍(胡宗鐸之第二路),會同第四、第一軍,以奮勇隊挾手槍炸彈,緣梯登城,二次猛攻武昌,卒被守軍擊退,犧牲極大,乃改用封鎖政策,以第四軍及第八軍葉琪師困之。
丁、革命軍江左先遣隊何鍵師進攻漢陽,鄂軍第二師劉佐龍應之。
戊、第七軍(第一路夏威)克湖北鄂城,大破鄂軍宋大霈、孫建業。
9.6(七,三○)
甲、蔣中正總司令對江西下攻擊令,第二、第三兩軍由醴陵出萍鄉(當日占領,敗唐福山之江西第一師)進攻袁州萬載,第六軍自咸寧折向通城出修水,第一軍第一師(王柏齡)自岳州趨瀏陽出銅鼓,第十四軍與第二軍第五師及第五軍之一團攻贛南。
乙、孫傳芳通電粵軍攻贛,已令所部後退百里,如粵軍不撤,將與周旋。
丙、革命軍第七軍自武昌調赴鄂東,迎擊陳調元部(9.7 陳可鈺改任武昌攻城司令)。
丁、革命軍左縱隊何鍵、劉興、夏鬥寅師攻克漢陽,破守軍高汝桐師(靳雲鶚部),吳佩孚、靳雲鶚離漢口北退孝感(靳旋退鶏公山)。
戊、國民政府外交部長陳友仁向廣州英領事JohnBrenan抗議英水兵驅逐罷工糾察船艦占據長堤碼頭(此爲英國對廣州之强硬表示)。
己、國民政府發北伐告民衆書。
庚、北京政府派王蔭泰爲中俄會議委員會委員長。
9.7(八,一)
甲、革命軍左縱隊占漢口。
乙、革命軍第六軍程潜破孫傳芳部第四師謝鴻勛部于江西修水馬坳。
丙、贛軍第四師賴世璜襲據贛州,解决楊池生、楊如軒兩師,迎接革命軍第二軍譚道源師。
丁、孫傳芳電蔣中正,限革命軍二十四小時內退回廣東,湘政還諸湘人。
9.8(八,二)
甲、孫傳芳以鄧如琢爲第一方面軍總司令,統贛軍,任樟樹袁州之綫,鄭俊彥爲第二方面軍總司令,盧香亭爲第三方面軍總司令擔任南昌贛北之綫(孫軍主力),陳調元爲第五方面軍總司令,王普爲副司令統皖軍向武穴集中,周蔭人爲第四方面軍總司令,統閩軍窺潮梅,周鳳岐爲總預備隊,守九江(時周或已與革命軍接洽)。
乙、蔣中正總司令限劉玉春、陳嘉謨二十四小時內開城,否則炮轟。
丙、閻錫山以商震爲綏遠都統。
9.9(八,三)
甲、革命軍第八軍劉興師占黃陂。
乙、蔣中正電廣州中央常務委員會代主席張靜江及國民政府代主席譚延闓等,請北來武漢。
丙、英軍艦續行炮轟萬縣。
9.10(八,四)
甲、北京外交部向英使抗議炮擊萬縣事件,同時英使向外部要求制止中國軍隊行動。
乙、俄大使加拉罕離北京回國。
丙、革命軍第二軍魯滌平占江西袁州,第三軍朱培德占萬載。
丁、革命軍第八軍劉興師占孝感,吳佩孚退向信陽,第七軍奉調武昌入江西攻九江。
戊、蔣總司令任劉佐龍爲第十五軍軍長。
己、靳雲鶚請馮玉祥速發宣言,響應革命軍(?)。
庚、商震占包頭,國民軍韓複矩、石友三等部降。
辛、胡漢民自上海函蔣中正賀捷。
9.11(八,五)
甲、革命軍第六軍程潜克江西修水,大破孫軍謝鴻勛部。
乙、退集鄂東之粵桂湘鄂殘軍將劉志陸、馬濟、葉開鑫、方殿甲,電孫傳芳請允加入五省聯軍,推孫爲九省聯軍總司令,幷推趙恒惕爲粵桂湘鄂聯軍總司令。
丙、張作霖電吳佩孚聲明願出兵援助,吳請先接濟餉械。
9.12(八,六)
甲、蔣總司令電令右翼軍總指揮朱培德督軍猛進南昌。
乙、蔣總司令任命河南之任應岐爲第十二軍軍長,樊鐘秀爲第十三軍軍長。
丙、北京外交部通知比使轉比政府,容納中國修改中比商約要求,從速準備一切。
9.13(八,七)
甲、蔣總司令駁孫傳芳電,謂只知主義之异同,無分南北之界域,幷令速撤駐贛各軍,另通電各報館宣布其罪狀。
乙、革命軍第一師王俊部克江西銅鼓,擊破孫軍楊震東旅。
丙、革命軍第七軍自武昌抵陽新,進向江西。
丁、圍攻武昌之革命軍以飛機大炮進攻,劉玉春仍固守。
戊、革命軍第八軍劉興師克湖北廣水。
己、靳雲鵬王占元運動張作霖孫傳芳合作,援吳佩孚討「赤」。張宗昌自奉回魯,聲明對孫取合作態度。
庚、馮玉祥偕自綏遠來迎之石敬亭離庫倫赴五原。
9.14(八,八)
甲、張繼致書俄大使加拉罕,請其勸告共産黨員退出國民黨,幷促鮑羅廷離華。
乙、英國運動日美協同對華壓迫未成,英艦續向萬縣集中。
丙、在廣州長堤登岸之英水兵撤歸軍艦。
丁、北京外交部再向英使抗議萬縣慘案(同時楊森派員與英領事在宜昌談判)。
戊、美炮艦Piglon在城陵磯與革命軍衝突(翌日法艦亦在該地與革命軍衝突)。
己、蔣總司令電令岳州駐軍扣留運載軍火赴宜昌之英商江和輪船。
庚、革命軍第八軍與由豫開來之田維勤軍激戰于廣水之北。
辛、革命軍第三軍克江西上高,第二軍克分宜。
壬、湖北工人代表在漢口舉行工界懇親會,成立武漢總工會。
9.15(八,九)
甲、馮玉祥、于右任由庫倫抵五原。
乙、蔣總司令與鄧演達、嘉倫商調第二師入贛作戰。
丙、吳佩孚退鄭州,留田維勤守信陽。
丁、五省聯軍第四方面軍總司令周蔭人自福州赴厦門轉漳州布置對粵軍事。
戊、孫傳芳電蔣中正商和議。
己、蔣總司令通令各將士保護農民利益,扶持農民運動。
9.16(八,一○)
甲、馮玉祥在五原發表宣言,曆述其懷抱與獻身革命之信心,即由于右任、孫岳、方振武、史可軒、弓富魁、張之江、鹿鐘麟、宋哲元、徐永昌、鄧寶珊等推爲國民聯軍總司令(時在綏馮部約五萬人,原定于右任爲副總司令,不果)。
乙、革命軍第二軍魯滌平克江西新喻,敗鄧如琢、唐福山等師。
丙、革命軍第八軍劉興師克武勝關,夏鬥寅師克平靖關,李品仙師克九裏關。
丁、蔣中正總司令通告漢口各國領事,即日起封鎖武昌江面,往來商輪須受檢查,禁止駛近武昌,否則炮擊。
戊、共産黨人趙醒農在南昌被槍斃。
己、調查法權委員會在北京居仁堂開末次會議,報告書簽字,共四章。
9.17(八,一一)
甲、馮玉祥在五原宣誓就國民聯軍總司令職,接受國民黨之主義,聘俄人烏斯馬諾夫爲政治軍事顧問,以劉伯堅爲政治部主任。
乙、蔣總司令電複孫傳芳要求先撤援贛之江浙諸軍以爲和平保障。
丙、蔣總司令離武昌轉江西督師,鄂事交前敵總指揮唐生智負責,幷代理湖北臨時政治會議主席,委鄧演達爲武漢行營主任,兼政務委員會主席,陳公博爲財務委員會主席,陳可鈺爲武昌攻城司令。
丁、革命軍第六軍占江西奉新。
戊、吳佩孚因靳雲鶚部之壓迫自信陽北逃鄭州(吳之衛隊被靳繳械)。
己、國民政府署外交部長陳友仁宣布,十月十日以前結束杯葛(
省港罷工)手續。
9.18(八,一二)
甲、革命軍第六、第三軍克江西高安,消滅楊雲東旅殘部。
乙、蔣總司令電令鄧演達與孫傳芳代表蔣尊簋、陳其采等接洽。
丙、湖北交涉員照會各國領事,請各國軍艦即行下駛,勿在武漢戰區附近停泊,幷要求禁止船隻自下午六時至上午六時間駛經武昌、漢口、漢陽(各國拒絕)。
丁、蔣總司令再電張人杰、譚延闓,促中央委員、政府委員北來主持武漢政務。
戊、國民三軍舊部龐炳勛、梁壽愷等響應革命軍,與田維勤軍戰于信陽。駐郾城之任應岐師(樊鐘秀舊部)劫吳佩孚軍火,焚其車。
己、馮玉祥發表回國宣言。
庚、河南周家口又爲匪所陷,槍殺焚燒損失極大。
9.19(八,一三)
甲、革命軍第六軍第十九師楊源浚及第一師王柏齡部襲占南昌,學生工人應之。
乙、蔣總司令到江西萍鄉,第二軍克清江,鄧如琢部退樟樹鎮。
丙、蔣總司令電覆褚輔成,如孫傳芳軍退出江西,黨軍决不進攻。
丁、美炮艦Piglon過漢陽,與革命軍衝突。
戊、北京內閣總理杜錫珪、財政總長顧維鈞因秋節軍警索餉,被憲兵司令王琦圍困兩晝夜,得七十五萬元始解圍。
9.20(八,一四)
甲、英公使答覆北京外交部萬縣事件照會,謂責任全在楊森强扣英輪運兵。
乙、北京內閣總理杜錫珪電各軍領袖辭職,即不到院。
丙、吳佩孚在鄭州召靳雲鶚、寇英杰等會議攻守,幷調和靳、寇之爭,無效。
丁、周蔭人于龍岩設第四方面軍總司令部,决定三路攻潮梅,右翼李鳳翔師孫雲峰旅,中路劉俊李寶珩旅,左翼張毅師。
戊、孫傳芳代表門致中到廣州求和。
9.21(八,一五)
甲、南潯鐵路孫傳芳軍、盧香亭、鄭俊彥及樟樹鎮鄧如琢軍向南昌反攻,革命軍失利,第一師擅自撤退,鄧如琢軍奪回南昌,大殺學生工人(第一次南昌之役)。
乙、蔣總司令電第七軍李宗仁部速自大冶進向九江,幷與該處駐軍斯烈旅(周鳳岐部)聯絡。
丙、革命軍第二軍第六師占江西安福,第二軍第五師占泰和。
丁、革命軍第四軍第三次攻擊武昌,仍不得手。
戊、孫傳芳代表楊文愷到濟南與張宗昌、張學良等商援吳佩孚事。
己、上海時事新報(屬研究系)社論謂國民革命不會成功,無建設能力。
庚、北京外交部總長蔡廷幹因萬縣事件提出辭職,楊森電告所扣英輪已釋放。
9.22(八,一六)
甲、孫傳芳因江西戰事緊急,自南京到九江指揮(孫部到贛者約六萬,時蔣方震爲孫策劃,謀聯絡唐生智)。
乙、蔣總司令電令朱培德、程潜、魯滌平乘孫傳芳氣餒,猛攻取勝。
丙、革命軍第六軍軍長程潜自南昌脫險,第一師及第十七師之一部陷敵。
丁、張宗昌之直魯軍準備入豫助吳佩孚,吳拒絕。
9.23(八,一七)
甲、國民政府决定自動取消封鎖港粵政策,恢復省港交通,先一日由中央黨部工人部長陳樹人向罷工委員會宣布,本日由外交部長陳友仁函告廣州英領事聲明停止排英,省港罷工解决,惟海關進出口貨附加稅一事及取消罷工條件仍待繼續交涉。
乙、革命軍第九軍第十軍(黔軍)彭漢章、王天培及賀龍師,與鄂西吳佩孚系之盧金山、于學忠、王都慶軍激戰,旅長賀敦武陣亡,卒敗之,盧等紛退宜昌沙市。
丙、中國國民黨國民聯軍特別黨部在五原成立。
丁、蔣總司令抵江西袁州。
9.24(八,一八)
甲、國民政府令撤消罷工委員會糾察隊,恢復省港交通。
乙、中國代表在國際聯盟會議席上提出萬縣慘案。
丙、革命軍第六軍程潜自南昌渡過贛江,所部向萬壽宮集結。
丁、革命軍第二軍第五師譚道源及第十四軍賴世璜占江西吉安,擊破贛軍蔣鎮臣師。第二軍第六師占峽江。
9.25(八,一九)
甲、奉軍第三、第四方面軍團長張學良韓麟春委第十軍軍長于珍接收吳佩孚系王懷慶之北京衛戍司令部(王已先期離去),奉軍確實占領北京。
乙、華俄道勝銀行在中國之十三分行奉巴黎總行電令,一律停業清理(內有中國資本五百萬兩,且與中國有存放關稅款項及發行鈔票關係)。
丙、北京軍警搜捕各大學學生,槍决十人。
9.26(八,二○)
甲、英國勞工總會宣言反對英國干涉中國內政,英艦炮擊萬縣。
乙、孫傳芳軍馬登瀛旅在湖北黃石港登岸向大冶進展,其第五方面軍陳調元王普部亦由武穴向黃州前進,駐陽新之革命軍第七軍李宗仁部不加抵抗,折往贛北。
丙、蔣總司令進駐江西新喻,第十四軍占吉水。
9.27(八,二一)
甲、齊燮元奉吳佩孚令往北京,要求奉軍勿入河南,幷暫緩接收保定大名(但直魯聯軍已向保、大開駐,迫吳軍退出)。
乙、曹錕自保定到鄭州,調停吳佩孚靳雲鶚之爭無效(尋赴開封暫住)。
丙、中國國民黨國民聯軍代表大會開幕(9.29 閉幕)。
9.28(八,二二)吳佩孚以齊燮元、彭壽莘爲軍團長,王爲蔚、王維城、田維勤、魏益三等爲軍長。
9.29(八,二三)
甲、比使致北京外交部備忘錄不承認九月二日之臨時辦法。
乙、馮玉祥率國民聯軍自五原向寧夏出動,决定援陝西(初擬入山西)。
丙、蔣中正接汪兆銘書,辯明前事無嫌,即複之。
9.30(八,二四)
甲、北京政府派王寵惠督辦中國境內道勝銀行清理事宜,法顧問寶道爲會辦。
乙、國民黨中央黨部代表甘乃光與省港罷工委員會協議變更罷工政策,以全國民衆新的排英運動代舊式封鎖政策,實行附加稅以津貼工人,罷工糾察隊仍存在。
丙、革命軍第七軍(胡宗鐸、夏威、李明瑞旅)圍殲孫傳芳軍精銳第四師謝鴻勛于贛北武寧附近之箬溪,斃其旅長龐廣蔭,謝重傷(
後死于上海)。
丁、蔣中正總司令到江西清江。
戊、唐生智、鄧演達電蔣總司令,孫傳芳要求十月三日停戰。
己、孫軍第二方面軍鄭俊彥,進攻南昌奉新間第三軍之招山白仙嶺等陣地,發生激戰,第一軍第一師自奉新後退。
庚、馮玉祥接受國民黨國民聯軍特別黨部授予之黨旗。
辛、吳佩孚在鄭州召集軍事會議,謀向湖北反攻(所部靳雲鶚、田維勤、魏益三不受命)。
10.1(八,二五)
甲、蔣總司令進向高安(10.2 到達,10.3抵奉新)指揮南路,猛攻南昌,白崇禧參謀長指揮北路由武寧再襲德安,謀摧破孫軍主力。
乙、孫傳芳調鄂東陳調元、王普、馬登瀛部向贛北出動,擬截斷革命軍後路。
丙、武昌劉玉春謀突圍接應黃石港之孫傳芳軍,被擊回(革命軍獨立團葉挺部亦頗有損失)。
丁、北京內閣改組,顧維鈞繼杜錫珪代理國務總理幷兼外交總長。
10.2(八,二六)
甲、革命軍第三軍朱培德大破鄭俊彥軍彭德銓、楊賡和、李彥清、王良田四旅于南昌附近之萬壽宮。
乙、革命軍第二軍第四師張輝瓚,第一軍第二師劉峙占江西新淦,敗唐福山(贛軍)、陳修爵(粵軍)、楊池生(滇軍)。
丙、張宗昌部之直隸保安總司令褚玉璞赴保定,實行接收保定大名,吳佩孚系人員均被迫走。
丁、駐外十三國公使汪榮寶等通電主和。
10.3(八,二七)
甲、革命軍第七軍胡宗鐸、夏威、李明瑞等旅與孫傳芳軍第三方面軍盧香亭師、顔景宗、李俊義、段承澤等旅激戰于德安附近,雙方各死傷千餘人(革命軍團長陸受祺陣亡),革命軍卒占德安,截斷南昌九江間之交通。
乙、蔣中正到江西奉新,懲處第一師將領(第一軍副軍長兼第一師長王柏齡撤職,團長孫某處死刑)。
丙、孫傳芳因戰事失利電上海全浙公會表示願與党軍停戰言和。
丁、蔣中正再電汪兆銘銷假回國共荷艱钜,幷請張人杰、李煜瀛往勸。
戊、共産黨計劃聯絡張宗昌,使其助孫傳芳抗蔣中正(李大釗派楊度與張宗昌聯絡)。
己、因漢口商會調停,武昌開始放難民出城。
10.4(八,二八)
甲、浙滬代表蔣尊簋等電蔣中正運動和平。
乙、孫傳芳軍全部自鄂東退往贛北。
丙、革命軍第一軍第二師劉峙占江西永泰。
丁、鄧如琢以戰敗離職。
戊、中央軍事政治學校第四期學生畢業(共二千二百餘人)。
10.5(八,二九)
甲、攻占江西德安之革命軍第七軍因盧香亭、顔景宗之反攻及陳調元部劉鳳圖畢化東兩旅在瑞昌之脅迫,自德安退箬溪,孫傳芳升任顔景宗爲第六方面軍總司令。
乙、革命軍總參謀長白崇禧指揮第二軍魯滌平第一軍劉峙師占領江西樟樹鎮(翌日進占豐城)。
丙、蔣總司令電唐生智,須孫傳芳先允撤兵,方可停戰。
丁、中國共産黨發表「爲英帝國主義屠殺萬縣告民衆書」。
10.6(八,三○)
甲、革命軍對江西孫傳芳軍再度總攻擊,第三軍(朱培德)攻牛行(孫軍爲鄭俊彥),第六軍(程潜)第一師(王俊)攻永修塗家埠(孫軍爲盧香亭),第七軍(李宗仁)攻德安(孫軍爲顔景宗),第二軍(魯滌平)第二師(劉峙)圍攻南昌(孫軍爲唐福山、岳思寅等),第十四軍(賴世璜)出撫州(孫軍爲蔣鎮臣)截擊敵軍東竄,蔣總司令在高安督師。
乙、孫傳芳以鄭俊彥繼鄧如琢爲江西總司令。
10.7(九,一)
甲、革命軍第六軍程潜及第一軍第一師王俊占永修。因第七軍已退出德安,遂轉至白槎、林馬附近,謀與第七軍聯絡。
乙、武昌陳嘉謨、劉玉春派員與革命軍商開城條件(尋又中變)。
10.8(九,二)
甲、革命軍第七軍殲滅自瑞昌來襲之陳調元部劉鳳圖、畢化東兩旅于王家鋪,第三軍敗鄭俊彥于牛行,第二軍向南昌圍攻。
乙、鎮守潮梅之革命軍第一軍軍長何應欽因閩軍周蔭人之壓迫,决先發制人,下令進攻,以獨立第四師(張貞)在饒平守勢,禦閩軍張毅師,何自率第三師(譚曙卿)第十四師(馮軼裴)進攻永定擊周蔭人之主力。駐蕉嶺閩軍第二師旅長曹萬順、杜起雲響應革命軍,受任爲第十七軍長、副軍長。
丙、武昌城內守軍河南第三師長吳俊卿部團長賀對庭與革命軍商定開城投降辦法。
丁、馮玉祥自五原到包頭檢閱石友三及韓複矩軍,同時命方振武率第一路軍自五原出發,會合在甘之孫良誠軍援陝。幷以鄭金聲爲東路總指揮,防晋軍追擊。
10.9(九,三)
甲、周蔭人、盧香亭、陳調元、鄭俊彥、陳儀、周鳳岐複汪榮寶等十三公使電,贊成停止戰爭,召集國民會議(一作10.7)。
乙、張宗昌在山東征「討赤特捐」一千五百萬元。
10.10(九,四)
甲、武昌守軍賀對庭團內應,第四軍第十師陳銘樞入城,俘劉玉春、陳嘉謨,武昌克復。
乙、革命軍第一軍何應欽部第三師譚曙卿攻克福建永定,俘獲無算,周蔭人越城遁走。第十四師馮軼裴亦破閩軍劉雲峰旅于蘆下壩。
丙、蔣總司令發表政綱三十三條。
丁、廣州香港間交通恢復,罷工委員會撤消。
戊、湖北共産黨發表告黨員書,現暫利用新軍閥,打倒舊軍閥,對新軍閥應切實督責,如反抗,即予痛快解决,自圖新生命。
己、湖北全省總工會在漢口成立(會員約五十萬,糾察隊三千人)。
10.11(九,五)
甲、國民政府實行徵收海關附加稅。
乙、革命軍第一軍第二師及第二軍第二次圍攻南昌,緣梯登城,死傷枕藉,孫傳芳軍岳思寅、唐福山、張鳳岐等師(均贛軍)閉城固守,幷縱火燒近城房舍,革命軍第三軍與鄭俊彥仍在南昌西南激戰(
革命軍計劃泄漏)。
丙、革命軍第十四師馮軼裴占領梅縣峰市。
丁、孫傳芳覆汪榮寶等十三公使電,稱如南軍休戰即行撤兵,由國民會議解决時局。
戊、北京政客軍人運動推張作霖爲總統。
10.12(九,六)
甲、蔣總司令到南昌南門外,革命軍繼續圍攻,陣亡團長三人(
第二師失利)。
乙、革命軍第七軍李宗仁及第一軍王俊,敗陳調元部劉鳳圖、畢化東旅于箬溪北之王家鋪(第七軍團長呂演新戰歿)。
丙、革命軍第十四軍黨代表熊式輝占江西崇仁宜黃(10.15 占南城)。
丁、北京政府以潘複爲財政總長,湯爾和爲內務總長。
10.13(九,七)
甲、蔣總司令下令撤南昌圍,令第一軍第二師轉往贛江西岸奉新,第二軍轉往撫州,協同第十四軍消滅撫州孫軍(是爲第二次南昌之役。時盛傳蔣中正重傷殞命,革命軍即利用此謠言暫行停戰,急調援軍補充,孫傳芳亦赴武穴查防,促陳調元王普向武漢進攻)。
乙、革命軍第一軍何應欽指揮第三(譚曙卿)、第十四(馮軼裴)兩師,大破周蔭人軍中路劉俊、李寶珩于梅縣鬆口,李被擒(劉俊于10.17被擊斃。因此一戰而福建已大定)。
丙、共産黨中央委員會策劃與張宗昌妥協,說以迅速攻取江蘇安徽兩省,免爲奉軍先占(在北京之李煜瀛、易培基等與張談判,幷由楊度說動張氏)。
丁、孫傳芳覆東南和平運動聯合會,電責革命軍未遵議和代表張一¡、蔣尊簋在漢所訂和平條件(張蔣于月前偕孫之代表葛敬恩徐培根赴漢商和平)。
戊、浙江自治會同志會沉鈞儒等通電呼籲和平,主南北兩軍均退出江西,贛政還諸贛人。
10.14(九,八)
甲、駐南京常州一帶浙軍周鳳岐部因受反孫傳芳之全浙公會褚輔成等之運動,開回浙江(一部被孫軍孟昭月旅繳械)。
乙、革命軍獨立第四師張貞,敗閩軍張毅師,占龍安平和。
丙、四川楊森受孫傳芳之邀,率軍入鄂西(楊持觀望態度)。
10.15(九,九)
甲、國民政府發布討孫傳芳宣言。
乙、中國國民黨召集中央委員及各省各特別區市、海外總支部代表在廣州開聯席會議,以應付時局需要(共産黨所操縱),出席者八十人,譚延闓、徐謙、張人杰、宋慶齡、吳玉章爲主席團。
丙、蔣中正任命何應欽爲東路軍總指揮(幷調第四軍第十師、第十二師來江西)。
丁、西山會議派之中央執行委員會致各團體書促組織國民會議預備會議,以産生國民會議。
戊、孫傳芳運輸軍械士兵之「江永」輪在九江被人放火焚毀。
己、浙江省長夏超宣布與孫傳芳脫離關係,響應革命軍(李煜瀛、馬叙倫等策動)。
庚、全浙公會褚輔成等分電孫傳芳、蔣中正即日停戰,幷電浙軍師長陳儀、周鳳岐率部回省。
辛、吳佩孚駁汪榮寶等十三公使和平電,態度倔强,主徹底討赤,反對國民會議。
壬、日外相幣原喜重郎告英大使,不贊成干涉北伐軍。
10.16(九,一○)
甲、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各省、各特別區市、海外總支部聯席會議通過國民政府暫不北遷。
乙、蔣總司令電譚延闓、張人杰,催奉天從速對南京出兵(先是廣州奉天之間已屢有接洽),又電調武漢之第四軍入贛。
丙、夏超之浙江保安隊向松江出動,上海孫傳芳軍第十三團王雅之前往抵抗,幷拆毀鐵路。
丁、圍攻南昌之革命軍撤退(是日嘉倫擬訂第三次進攻計劃)。
戊、北京外交總長顧維鈞與日本公使芳澤謙吉商談改訂1896.10.20 中日通商行船條約。
10.17(九,一一)
甲、夏超電國民政府報告已就第十八軍軍長職兼管浙江民政,幷薦馬叙倫、蔡元培等十三人爲政務委員會委員。
乙、蔣中正電國民黨聯席會議,請汪兆銘複出。
丙、吳佩孚電北京政府請促各國代表早日重開關稅會議否則即宣告自主。
丁、戴傳賢就任廣州中山大學校長。
10.18(九,一二)
甲、中國國民黨聯席會議通過國民政府發展問題案,幷請汪兆銘銷假,推何香凝、彭澤民、張曙時、褚民誼等爲迎汪代表,即發迎汪電。
乙、浙江事變因在徐州之浙軍陳儀及在九江之周鳳岐不表示參加,夏超即電孫傳芳之淞滬商埠督辦丁文江解釋,幷將松江之保安隊撤退嘉興。
丙、蔣總司令任劉驥爲河南招撫使(聯絡豫陝)。
10.19(九,一三)
甲、蔣總司令頒肅清江西孫傳芳計劃(决以全力擊破南潯綫之敵)。
乙、中國國民黨聯席會議通過以發起人民團體聯合會爲國民會議之預備方法。
丙、北京公使團討論向北京政府否認廣東政府征受出入口稅附加稅及直魯閩贛等省徵收一切特捐,因意見不一致,無結果。
10.20(九,一四)
甲、中國國民黨聯席會議通過省縣市政府及省民會議、縣民會議、鄉民會議各案:(一)省政府爲委員制,由七人至十一人(分兼廳與不兼廳)組織之,由國民政府指定一人爲主席,設民政、財政、建設、軍事、司法、教育各廳,于必要時得設農工、土地、公益等廳。(二)縣市政府亦委員制,委員由省政府任命幷指定一人爲委員長,分掌教育、公安、公路、財政各局。特別市組織另定之。(三)省民、縣民、鄉民會議用職業選舉法選舉代表,其性質及組織由省黨部起草,呈中央黨部决定。
乙、一八九六年十月二十日換文之中日通商行船條約,今日期滿,北京外交部根據該約第二十六條照會日使要求修正全約,請速開談判,俾于六個月內訂成,如新約于六個月內不成,中國政府保留宣布對舊約表示態度之權利。
丙、革命軍第十四軍敗贛軍劉寶題等,攻克撫州,師長易簡陣亡。
丁、第四軍第十師(副師長蔣光鼐率領)第十二師(師長張發奎)自武漢調江西作戰(爲不令唐生智控制武昌,鄧演達從俄顧問鐵羅尼之議第四軍乙部及陳銘樞仍留武漢)。
戊、孫傳芳免夏超職,以駐徐州之浙軍第一師師長陳儀繼任浙江省長。
10.21(九,一五)
甲、中國國民黨聯席會議通過省政府與國民政府之關係,省黨部與省政府之關係,及從速成立湖北省政府各案。
乙、孫傳芳部第八師旅長宋梅村敗夏超軍于嘉興。
丙、馮玉祥部國民聯軍援陝前鋒抵平凉。
丁、新任智利公使韋古納向北京政府遞國書。
10.22(九,一六)
甲、中國國民黨聯席會通過國民黨最近政綱案。
乙、蔣中正再電廣州聯席會議,主將中央黨部或國民政府移鄂。
丙、蔣總司令接見孫傳芳之代表葛敬恩。
丁、夏超戰敗,自杭州出走,爲部下所殺(一說被俘後處死),孫傳芳即占領杭州。
戊、革命軍第二軍張輝瓚譚道源師克江西進賢(一作 10.27)。
己、奉天當局通告各領事光緒三十三年(1907)所規定之中外貨物免稅重征專照,現因商務發達已不通用,自十一月一日起,凡運往非商埠地方貨物,概不得再用此項專照。
10.23(九,一七)
甲、蔣總司令電廣州對孫傳芳媾和,須使浙江加入國民政府範圍或中立,允孫在江皖以爲緩衝(是日蔣接見孫之代表葛敬恩提示四條件,葛幷代陳儀接洽)。
乙、蔣總司令任楊森爲第二十軍軍長。
丙、國民黨聯席會議續議最近政綱。
丁、比使致北京外交部備忘錄對臨時辦法之訂立,提出三項要求,外交部當即答覆,亦提出修正草案三條。
10.24(九,一八)
甲、國民黨及共産黨人在上海策動罷工,響應北伐軍,被駐軍壓平。
乙、東路革命軍第一軍何應欽部克福建漳州,周蔭人退往延平。
10.25(九,一九)
甲、奉天日領事以奉票低落,金融紊亂,日僑受損,向張作霖提出警告(一)絕對保境安民停止一切軍事行動,(二)撤廢官定之金融價格,聽自然趨勢,(三)准中日商民自由交換金銀票券。
乙、蘇俄代理公使齊爾內赫到奉天與張作霖晤,未談中俄交涉。
丙、國民革命軍總司令武漢行營主任鄧演達自江西回武昌,宣布蔣中正幷未受傷。
10.26(九,二○)
甲、張作霖因昨日日領之警告,派員向日領事解釋關內用兵不得已之苦衷。
乙、布哈林在蘇俄全聯邦共産黨大會講演國際政策,注重中國革命。
丙、比使華洛思致外交部備忘錄,對于明日期滿之一八六五年十一月二日條約提出臨時辦法二條;外交部加以修正,定于六個月內訂定新約,如六個月內新約未訂,締約各方對本協定有自由重加考量之權利。
丁、援陝國民聯軍孫良誠部占領咸陽。
戊、國民黨聯席會議通過宣言內容,最近外交政策,黨員服兵役法案幷修正黨代表條例。
10.27(九,二一)
甲、蔣總司令以李宗仁爲左翼指揮官(統第四、第七軍及獨立第二師)進攻德安家埠。朱培德爲右翼軍指揮官(統第三、第二、第十四軍),以左縱隊(第三軍)之一部牽制牛行敵之主力,另一部由蛟橋攻其右後,以右縱隊(第二、第十四軍)之一部向東鄉追擊,另以主力向鄧家埠、謝家埠之綫進迫南昌。程潜爲中央軍指揮官(統第六軍)進攻樂化,幷向家埠夾擊,劉峙爲總預備隊指揮官(統第一軍第一第二師及炮兵團航空隊),隨中央軍推進。航空隊轟炸牛行家埠(第三次對江西總攻擊令)。
乙、中國國民黨聯席會議通過全國人民團體聯合會綱領案,幷發表對全國人民宣言,說明軍閥及帝國主義趨于崩潰,民衆所受之痛苦,國民黨將以全力保障人民之一切自由,及扶助民衆組織起來,建立自己的勢力,廢除不平等條約,建立統一的廉潔的政府,解除人民痛苦,使進于福利之道。
丙、一八六五年十一月二日簽字,一八六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換文之中比和好通商行船條約本日期滿,比京華僑舉行廢約示威游行,比警干涉辱我國旗,幷拘捕擊傷多人。又比使致外交部備忘錄,不同意外交部修正之臨時辦法,主將過渡辦法有效期限延長至新約成立爲止。
丁、蘇俄代辦齊爾內赫到北京。
10.28(九,二二)
甲、中國國民黨聯席會議通過(一)增加中央黨部經費及以各省原有之省議會經費撥爲省黨部經費。(二)民團團防或保衛團須由鄉民大會産出,以剿匪爲唯一責任。(三)肅清西山會議及孫文主義學會毫無覺悟表示之份子。(四)電蔣總司令表示竭誠信任與擁護。(
五)派何香凝等五人爲代表迎汪兆銘出任國事。(六)召集國民會議。又議决聯席會議之權僅亞于全國代表大會而高于中央執行委員會全體會議。中央監察委員王寵惠受北京政府任命,應予取消黨籍。即閉會。
乙、蔣尊簋自南昌到高安,晤蔣中正,爲孫傳芳說和,蔣令先定撤兵日期(孫仍欲保持其五省總司令名義)。
丙、孫寶琦、徐紹楨等通電勸各捐成見,立止戰爭,開國民會議共定國是。
丁、北京外交總長顧維鈞致比使備忘錄,不承認昨日比使之要求。惟六個月期滿經雙方之同意,臨時辦法得延長之,但經任何一方面之三個月預先通知,得廢止之。
10.29(九,二三)
甲、江西革命軍均遵照總攻擊令出動。
乙、東路革命軍第十四、第十七軍占福建汀州,第一軍占漳浦。
丙、孫傳芳等請北京政府廢止中比商約。
10.30(九,二四)
甲、蔣總司令訓令各軍將士,此次總攻擊務將孫傳芳之勢力迅速撲滅,時局方得轉捩,革命乃可成功,幷對第一軍特別訓誥。
乙、革命軍總政治部首席顧問俄人鐵羅尼電告鮑羅廷,謂唐生智極力與俄人及中共接近,謀取蔣介石而代之,且不願對孫傳芳作戰,希望蔣爲孫所敗,進而與孫聯合。現孫之敗勢已定,唐部昨日始沿江北岸出動。孫之代表仍留唐處。
丙、上海總商會請宣布比約失效,在新約未成立前,斷絕外交關係,撤回駐比公使(全國商聯會亦有相似之表示)。
丁、北京外交部因比國驅逐運動廢約之華僑九人出境,向比使抗議。
戊、奉天領事團向奉天省長莫德惠抗議撤消免重征專照事件。
10.31(九,二五)
甲、孫傳芳自南昌回九江,所乘專車在德安爲革命軍飛機所襲擊。
乙、革命軍總政治部俄顧問鐵羅尼致書鮑羅廷,商利用唐生智事。
丙、比使對修約交涉,以等候比政府訓令爲詞,一意延宕(法國助比)。
11.1(九,二六)陳儀自徐州到杭州,就浙江省長職。
11.2(九,二七)
甲、江西革命軍開始第三次之總攻擊,第七軍二次占德安,破孫傳芳之第六方面軍顔景宗。第四軍獲勝于馬回嶺。
乙、北京外交部向英使提出萬縣事件二次抗議,駁九月二十日英使節略所述之事實。
11.3(九,二八)
甲、革命軍獨立第二師(賀耀組)及第四軍第十二師(張發奎)占領九江南之馬回嶺,擊潰馬登瀛旅。第三軍占蛟橋,第六軍占蘆坑(10.16 張發奎因與友軍發生爭執,離九江返武漢)。
乙、北京公使團領袖荷使向北京外交部抗議廣州山東及其他地方官吏徵收洋貨附稅,謂系違反條約,又訓令廣州濟南領事團分別向各該地當局提出抗議。
11.4(九,二九)
甲、革命軍第四、第七兩軍(白崇禧指揮)破孫傳芳軍于九仙嶺,獨立第二師賀耀組自馬回嶺襲攻九江,血戰于賽(曬)湖橋,當將九江占領,守軍周鳳岐退走,孫傳芳西去武穴(旋又折回東下)。第六軍占樂化。
乙、蔣總司令任命李燊(黔軍)爲暫編第七軍軍長。
丙、北京外交部照會比使如不即答覆承認中國政府之最後提案(
十月二十八日)中國政府即正式宣告對于一八六五年十一月二日之中比條約之態度。
11.5(一○,一)
甲、革命軍第六軍占領家埠,合自德安前來之第七軍(由白崇禧指揮),大破盧香亭全部,盧僅以身免。
乙、比使面向顧維鈞遞備忘錄,不容納中國之建議取消從前之談判,對于一八六五年條約第四十六條解釋上之法律問題,仍提出于海牙國際常設法庭審理。
丙、廣州領事團奉北京領袖公使命令向國民政府外交部長陳友仁遞交否認新稅聲明書。
11.6(一○,二)
甲、白崇禧督第七軍夏威、陶鈞旅殲滅盧香亭部于吳城鎮,斃其旅長劉士林,第二軍亦將蔣鎮臣部六千餘人繳械。
乙、北京政府宣布一八六五年之中比條約失效,即照會比使,比使答覆請以後與比政府直接交涉。
丙、法使通告北京外交部,中法越南邊境通商條約期滿,法政府準備在兩個月內開始談判,三個月內完成新約。
丁、廣州罷工委員會辦公處全部被焚。
11.7(一○,三)
甲、蔣中正總司令到南昌車站,第一師(王俊)攻占南昌、牛行,孫軍殘部自南昌東走。
乙、革命軍賀耀組師占湖口。
丙、孫傳芳抵南京,宣布五省戒嚴。
丁、蔣中正電賀蘇俄革命第九周年紀念,盼共同奮鬥,完成世界革命(時邵力子駐莫斯科)。
戊、濟南青島日領事與山東當局交涉貨物稅事,張宗昌讓步。
11.8(一○,四)
甲、革命軍參謀長白崇禧率第七軍(陶鈞旅),第二軍(戴岳師),第三軍(朱世賢師)之各一部,追擊南昌敗兵至滁槎、馬口圩,擒鄭俊彥部旅長李彥青、王良田、楊賡和等,俘一萬五千人(後王楊被槍决),同時第一軍悉繳贛軍槍械,擒師長唐福山、岳思寅、張鳳岐等,在江西之孫傳芳軍完全消滅。
乙、國民政府外交部長陳友仁退還本月五日廣州領事團(領袖領事爲葡萄牙之DaHorta)之聲明書,否認北京領袖公使之存在,以其無法律根據且與國民政府地位有礙。各國代表如瞭解國民政府之地位,則願與商談海關新稅及其他問題。
丙、革命軍入南昌城。
丁、革命軍第一軍馮軼裴師占漳州,閩軍張毅退泉州。
戊、武穴一帶之皖軍因孫傳芳戰敗,向安徽撤退(王普、陳調元均先後回安慶)。
己、北京外交部發表中比修約交涉文件二十種,比使亦發出聲明。
11.9(一○,五)
甲、顧維鈞電張作霖、吳佩孚、孫傳芳、閻錫山、張宗昌表示辭職。
乙、蔣總司令進駐南昌。
丙、國民聯軍第十師劉汝明部自寧夏抵平凉,進援陝西。
丁、北京閣議决定修改明年五月十日期滿(十年)之西班牙商約。
戊、北京政府派王寵惠爲海牙公斷院公斷員。
己、北京教育部公布國語統一籌備會所定國音羅馬字母拼音法。
11.10(一○,六)
甲、國民政府任孫科爲交通部長,徐謙爲司法部長(徐爲馮玉祥之代表,鮑羅廷謀透過徐氏以拉攏馮玉祥)。
乙、日人藤村、池田到南昌見蔣中正,請派員往日本聘問。
丙、英國國會工党議員質問政府,可否承認國民政府。
丁、日本公使館覆10.20 北京外交部修約照會,對1896年條約第二十六條之解釋不同意,僅允改訂稅率及條約中之通商條款,願以同情考量中國之希望,不承認六個月之限期。
戊、明年五月十日西班牙商約期滿,北京外交部照會西使,希望在期滿前重訂新約,西使亦赴外交部交換修約意見。
己、張作霖自奉天到天津。
庚、張宗昌在濟南召集軍事會議,即令所部準備南下,援孫傳芳。
11.11(一○,七)
甲、國民政府聯席會議議决政府北遷武漢。
乙、蔣中正接粵電,知軍校學生爲人利用,欲推倒校長。
丙、蔣中正自南昌到九江,晤自武漢來之唐生智、鄧演達,委朱培德、程潜分任南昌九江警備事宜。
丁、比使答覆北京外交部反對中國宣布比約失效,聲明在未經海牙國際法庭審理以前,仍認舊約有效。
11.12(一○,八)
甲、廣東省政府依國民政府聯席會議議案改組,孫科、陳樹人、李濟琛、宋子文、甘乃光任常務委員,孫兼主席。
乙、蔣中正以中央政治會議主席名義委朱培德爲江西臨時政治會議代理主席。
丙、美使馬慕瑞與日使芳澤重商中日美無綫電問題。
11.13(一○,九)比使通知北京外交部,比政府决將中比商約第四十六條提交海牙國際法庭,請中國協商提交手續,如一星期後中國不答覆,比即單獨進行。
11.14(一○,一○)
甲、董康、蔡元培、褚輔成、許世英等在上海組織蘇浙皖三省聯合會,主張三省爲民治區域,一切軍政民政由人民推舉委員處理,即日停止軍事行動,幷由人民推舉代表向廣州及奉魯方面運動和平。
乙、張作霖在天津召集張宗昌、吳俊升等會議軍事政治,孫傳芳之代表楊文愷亦參與。
丙、張作霖再借日金五百萬元(已借一千八百萬)建築吉敦鐵路。
11.15(一○,一一)
甲、張作霖之天津軍事會議决定:(一)對南軍事先征吳佩孚、孫傳芳意見,(二)奉軍向河南出動,由韓麟春主持,直魯軍向蘇皖出動,由褚玉璞主持,(三)對馮玉祥軍由察熱軍隊會合晋軍辦理,(四)北京政局暫不變動。
乙、蔣中正通電促各省人民自决,驅逐殘餘軍閥,組織各省省政府與國民會議預備會。
丙、援陝國民聯軍孫良誠、方振武連敗劉鎮華軍,占領咸陽等地,吳佩孚電劉堅守潼關,幷電閻錫山往援。
丁、武長鐵路工人因欠薪罷工(武漢工潮亦多)。
11.16(一○,一二)
甲、鮑羅廷偕國民政府外交部長陳友仁,財政部長宋子文,交通部長孫科,司法部長徐謙(中央黨部宣傳部長顧孟餘)及宋慶齡等由廣州啓程北上(10.30 總政治部俄顧問鐵羅尼曾促鮑北來)。
乙、廣州中央政治會議推李烈鈞、戴傳賢爲委員,幷促戴及李煜瀛、易培基即日赴日本。
丙、福建革命軍占同安,張毅退泉州。
丁、北京外交部與比使備忘錄,現在爭點不在條文之法律解釋,而在平等原則之適用于中比之關係,主提交國際聯盟。
11.17(一○,一三)
甲、蔣總司令復蘇浙皖三省聯合會欲求和平統一獨立自由,舍革命軍與三民主義外無他途。
乙、蔣總司令自九江到南昌。
丙、援陝之國民聯軍劉汝明、馬鴻逵陸續入陝西,進向西安。
丁、孫傳芳委蔣方震辦理軍事速成學校,練新戰術。
戊、北京外交部電朱兆莘令將中比條約交涉全案提出國際聯盟大會。
11.18(一○,一四)孫傳芳秘密到天津向張作霖、張宗昌乞援。
11.19(一○,一五)
甲、蔣總司令在南昌對自由西報記者談話,非不平等條約完全取消,革命决不終止,所有過去約章均不承認,革命不僅以推倒中國境內之帝國主義爲目的,幷以獲得其他國內同樣結果爲目的。
乙、蔣總司令電張人杰、譚延闓,請將中央黨部與政府速遷武昌。
丙、蔣總司令籌定閩浙鄂西計劃。
丁、第四軍第十、第十二師自江西奉命調回武漢。
戊、江西農民協會籌備會成立于南昌。
己、盧香亭、陳調元、陳儀、白寶山等在南京會議,不贊成直魯軍南下。
庚、英外相張伯倫電英公使藍浦生,準備承認革命軍政府。
11.20(一○,一六)
甲、蔣總司令電詢邵力子與蘇俄所商事結果幷促事畢速回。
乙、汪兆銘自法國到柏林(原擬回國,因病暫留)。
丙、國民聯軍中之蘇俄代表在寧夏附近向莫斯科報告該軍狀况。
丁、張作霖、孫傳芳等天津軍事會議,孫表示完全服從張作霖,同時吳佩孚亦在鄭州召集軍事會議。
戊、江蘇省當局委徐維震爲上海臨時法院籌備主任。
11.21(一○,一七)
甲、海軍總司令楊樹莊派方聲濤到廣州接洽。
乙、東路革命軍第一軍占泉州(晋江)。
丙、蔣中正電斥黃埔同學會代表團,開除其會籍。
丁、董康反對直魯軍南下,張宗昌、孫傳芳下令通緝。
11.22(一○,一八)
甲、第三國際第七次擴大幹部大會在莫斯科開會,議長布哈林表示以全共産國際之名及全世界勞工階級之名援助中國革命幷由大會發表宣言,中國共産黨代表譚平山及蔣中正代表邵力子出席。
乙、蔣中正函約黃郛南來(時黃在天津)。
丙、張宗昌回濟南,即下動員令南下,以第七軍許琨部由津浦路南下,第八軍畢庶澄由海道赴滬。
丁、張作霖擬以王士珍代顧維鈞攝閣,王謝絕。
戊、招商局董事電各方,請于二十七日以前放還被扣輪船,否則即宣告全部停航。
11.23(一○,一九)
甲、上海蘇浙皖聯合會組織軍事外交委員會,宣布孫傳芳與三省無關,反對奉魯軍南下,促三省人民及團體速成立正式民治政府之組織。
乙、國民聯軍援陝總指揮孫良誠、方振武等占領咸陽,分三路進攻西安(孫中路,方左路,馬鴻逵右路)。
丙、革命軍總政治部主任鄧演達與第四軍師長張發奎,自武漢乘飛機回廣州,促國民政府速遷。
11.24(一○,二○)
甲、蔣總司令接蔣尊簋電,爲孫傳芳乞和(共同反奉,周蔭人退出福建,浙江不駐北兵)。
乙、駐徐州之浙軍第一師陳儀部開回浙江,第三師周鳳岐部亦自江西東退。
丙、馮玉祥自綏遠五原率韓複矩、馮治安諸軍進向寧夏。
丁、鹿鐘麟率參觀團自五原赴蘇俄(取道庫倫,1927.3.19離莫斯科回國)。
11.25(一○,二一)
甲、天津英租界工部局捕國民黨人員十四人(11.23),本日引渡于奉軍(內有共産黨江浩之子鎮寰)。
乙、北京政府公布修正無領事裁判權國人民民刑訴訟章程八條。
丙、北京財政部總長潘複擬發軍用票,幷進行借款,英美法日四使反對以關餘指借債款(海軍總長杜錫珪亦在閣議反對)。
丁、張宗昌新發軍用票一千萬元準備在蘇皖行使。
戊、蔣總司令電廣州,催籌三十五萬元匯滬以堅海軍來歸之心(
由上海鈕永建接洽)。
11.26(一○,二二)
甲、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臨時會議議决中央黨部國民政府遷往武漢,截至本月三十日止不再開議,停止收發文件。
乙、蔣總司令改任陳可鈺爲第四軍副黨代表,升張發奎爲副軍長。
丙、蔣總司令電浙江省長陳儀表示默契(時陳其采到南昌晤蔣,陳亦有電致蔣)。
丁、上海海軍總司令楊樹莊反對張宗昌之渤海艦隊南下,第二艦隊司令陳紹寬率艦赴閩。
戊、中國共産黨代表譚平山在第三國際第七次幹部擴大會議上演說中國革命問題。
己、張宗昌之直魯軍許琨部開抵浦口。
庚、漢口英僑請英外部加派軍艦前來。
11.27(一○,二三)
甲、國民軍第一軍孫良誠、方振武、劉汝明及國民二、三聯軍于右任部(蘇俄顧問謝福林偕行)擊破圍攻西安之劉鎮華軍,劉軍潰退潼關,西安圍解(被圍七月,人民餓死極多)。
乙、蔣中正總司令委劉湘、賴心輝、劉成勛、劉文輝爲川康綏撫委員,劉湘爲主席兼第二十一軍軍長,賴心輝爲二十二軍長,劉成勛爲二十三軍長,劉文輝爲二十四軍長。又以范石生爲第十六軍軍長。
丙、蔣總司令電蔣尊簋質詢孫傳芳能否拒奉?浙江淞滬中立,能否到底?如與革命軍合作有何表示爲證?
丁、張作霖、楊宇霆因吳佩孚、閻錫山不贊同天津會議之决議案及東南將領之反對,改變積極南下政策。
戊、江西省政務委員會成立,主席陳公博,未到,由薑濟寰代理。
己、蘇俄代理大使齊爾內赫到北京,即向顧維鈞遞到任國書。
11.28(一○,二四)
甲、顧維鈞內閣閣員通電辭職(翌日,張作霖、吳佩孚覆電勸留)。
乙、馮玉祥自綏遠五原抵寧夏。
丙、楊森在宜昌就革命軍第二十軍軍長職,朱德任黨代表兼政治部主任。
丁、漢口英水兵上岸,斷絕英租界對外交通。
11.29(一○,二五)
甲、第三國際第七次執行委員會專討論中國問題,由邵力子、譚平山報告中國革命現狀。决定打擊英帝國主義爲中國革命之迫切目的(12.16 閉會)。
乙、漢口工潮蔓延,英水兵登岸制止租界工人游行。
丙、上海蘇浙皖三省聯合會電請三省將領贊成民治,勸張作霖撤退南下魯軍幷反對英日借款(丁文江代孫傳芳向英借款)。
丁、蔣總司令接見奉天代表楊仲恒等,詰其背約派兵南下。
11.30(一○,二六)
甲、第三國際决議指示中共特別注意軍事工作,史達林演說强調中國革命與無産階級須由中國共産黨領導及青年工作之重要。
乙、孫傳芳、吳俊升、張宗昌、閻錫山、寇英杰、劉鎮華等十六人推戴張作霖爲安國軍總司令,統一指揮對革命軍作戰。
丙、廣州中央黨部國民政府因北遷停止辦公。
丁、蔣總司令任命陳銘樞爲第十一軍軍長(原任方本仁以收編贛軍未成辭職)。
戊、福建張毅之第一師退至福州附近爲海軍與留守福州之李生春軍解决。
己、法權調查報告書公布。
庚、張作霖在天津宣布就任安國軍總司令,以孫傳芳、張宗昌爲副總司令。
12.1(一○,二七)
甲、新任英國駐華公使藍浦生到上海,擬先往漢口視察决定對華外交方針,日本外務省亦派條約局長佐分利貞男來國民政府統治地區視察。
乙、閻錫山之代表趙戴文到南昌見蔣中正,閻願加入革命軍。
丙、湖南全省農民代表會議及工人代表會議在長沙開幕(12.20 毛澤東在會中發表演說,12.28 閉幕)。
丁、鮑羅廷及國民政府代理外交部長陳友仁,交通部長孫科,財政部長宋子文,司法部長徐謙自廣州抵南昌。
12.2(一○,二八)
甲、國民政府電英國外交部抗議天津英租界當局拘捕國民黨員十四人幷引渡于奉軍,倘被捕諸人受害,英政府須負責任,即將來開釋亦須賠償損失。
乙、英外相張伯倫將對華政策建議案十六條電知北京英使館。
丙、福州省防司令李生春與海軍宣布服從國民政府,革命軍第三軍王均師入延平,周蔭人退至浙邊。
12.3(一○,二九)
甲、蘇俄决定築土西鐵路(西伯利亞至塔什幹)。
乙、漢口工潮蔓延,總商會議决向勞資仲裁委員會要求四事:加薪須逐漸,工作時間沿舊,店主有辭去員工之自由,待遇力求平允。幷要求湖北省政務委員會工人加資不受第三者干涉,嚴禁糾察隊之橫暴。如12.6前無善後辦法,將罷市自衛。
丙、革命軍第八軍及第十五軍進攻鄂西盧金山、鄂北張聯升,袁祖銘在辰州就革命軍左翼總指揮職,出兵夾擊。
12.4(一○,三○)
甲、蔣中正偕中央各委員到九江轉廬山。
乙、孫傳芳自天津回南京即就安國軍副總司令職。
丙、吳佩孚與張作霖之代表張景惠、許蘭洲會商,請奉軍先駐京漢北段,必要時再入豫。
丁、劉鎮華因國民聯軍之壓迫,完全退出陝西,向閻錫山乞援。
12.5(一一,一)
甲、新任英使藍浦生自上海往漢口考察(英國國內對國民政府分贊同及反對二派)。英外部電漢口英國總領事,爲保護租界,可使用武力。
乙、革命軍第一軍自贛東向浙江出動,以王俊、白崇禧分任縱隊指揮官,浙軍周鳳岐師自杭州開往衢州。
12.6(一一,二)
甲、張作霖宣言攻擊蔣中正馮玉祥。
乙、吳佩孚决聯奉反攻(惟豫南之靳雲鶚、田維勤、魏益三仍反對奉軍入豫)。
丙、招商局因船隻被扣未放,實行全部停航。
丁、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通過處置工會糾紛辦法,不許工會擅自封鎖工廠,封閉商店及强取什物。
12.7(一一,三)
甲、蔣總司令與鮑羅廷、宋慶齡、孫科、宋子文、陳友仁、徐謙在廬山會議(一)對安國軍决定消滅孫傳芳,聯絡張作霖。(二)工運緩和,農運主積極進行以爲解决土地之張本,蔣複提議請汪兆銘速回任。
乙、國民政府代理主席譚延闓及中央黨部婦女部長何香凝等離廣州北上,取道江西赴武漢。
丙、廣州市黨部特別委員會推李濟琛爲常務委員,甘乃光、陳孚木、徐天深、廖冰筠、曾養甫、黃旭升爲宣傳、工人、組織、婦女、青年、商民部長。
丁、鄂西盧金山因革命軍之壓迫,宣告解除長江上下游總司令職。
戊、北京外交部及江蘇省當局承受上海工部局增設三董事案。
12.8(一一,四)
甲、英使藍浦生、日本外務省條約局長佐分利抵漢口(是日藍浦生電英外部,主增派軍艦來上海)。
乙、張作霖任閻錫山爲安國軍副司令,幷令奉軍向平漢綫出動,由韓麟春主持。
丙、東路革命軍總指揮何應欽進入福州。
丁、廣州汽車夫、銀行員等相繼罷工,政府設立罷工仲裁委員會以限制之。
12.9(一一,五)
甲、革命軍第一路指揮官王俊,第一師長薛岳入浙江衢州。杭州各界聯合會分電蔣中正、孫傳芳,各將部隊撤出浙境。
乙、鮑羅廷及宋子文、孫科、陳友仁、徐謙、宋慶齡等自江西到武漢。
丙、漢口勞資仲裁委員會規定凡勞資爭議均須由該會作最後决定,廠主店東不得隨意停業,工人不得隨意罷工。
12.10(一一,六)
甲、北京公使團會議承認國民政府問題,决分別派員往武漢視察。
乙、英使藍浦生晤陳友仁。
丙、福建張毅殘部被海軍及李生春軍解决(張毅後被擒,槍决于汕頭)。
12.11(一一,七)
甲、武漢民衆舉行歡迎中央委員及鮑羅廷大會幷作反英運動。
乙、譚延闓率領國民政府中央黨部第二批北上人員自廣州出發。
丙、浙江第三師師長周鳳岐在衢州就革命軍第二十六軍軍長職(
即移駐嚴州)。
丁、國民聯軍孫良誠、方振武部出潼關占閿鄉,劉鎮華軍退守函谷關。
12.12(一一,八)
甲、中國國民黨山西全省代表大會開會,國民黨與共産黨衝突。
乙、蔣總司令任命四川之鄧錫侯爲第二十八軍軍長,田頌堯爲第二十九軍軍長。
12.13(一一,九)
甲、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及國民政府委員在武昌議决,在政府黨部未遷到前,組織中央聯席會議,徐謙任主席,葉楚傖任秘書長(由孫科、宋子文、柏文蔚、吳玉章、蔣作賓、宋慶齡、陳友仁、王法勤、唐生智、葉楚傖、于樹德、鄧演達、詹大悲、董用威(必武)、鮑羅廷組成,實由鮑羅廷操縱)。
乙、中國共産黨中央委員會特別會議在漢口舉行。
丙、國民政府代理外交部長陳友仁與英使藍浦生會晤(12.11)。
丁、蔣中正離廬山回南昌。
戊、浙江省長陳儀進行浙江自治。
己、天津北方金融實業家九十余人發起産業協會幷聯合南方金融實業家進行自衛。
庚、中比條約交涉,比已實行提出海牙國際法庭。
12.14(一一,一○)
甲、孫傳芳决對浙用兵,陳儀部由杭州開往浙東,表示中立,各軍聯合會仍積極謀自治,舉蔣尊簋爲委員。
乙、國民聯軍續向東進,豫西緊急,吳佩孚以田維勤爲援陝總司令前往抵禦。
丙、太原國民黨左右兩派衝突,總工會被搗毀。
12.15(一一,一一)
甲、廣州公安局因共産黨之异動嚴厲糾正工人行動,不許工會擅自拘人,不許工人持械游行,工人不得擅自封鎖工廠商店及强取什物,幷拘捕蘇兆征,上海總工會去電詰責。
乙、武漢中央黨部國民政府委員臨時聯席會議通過發行整理湖北金融公債二千萬元,財政公債一千五百萬元。
丙、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代理主席張人杰由廣州北上赴南昌。
丁、革命軍便衣隊約一千人包圍杭州省長公署。
戊、孫傳芳軍向松江宜興出動。
12.16(一一,一二)
甲、蔣總司令出席南昌反英大會。
乙、第三國際第七次擴大幹部會議對華决議九條,主要爲中國革命應形成工農等之獨裁,土地國有,共産黨應加入國民政府使左派與右派相戰,在各軍中實行政治運動等。
12.17(一一,一三)
甲、革命軍第十軍王天培,第九軍第一師賀龍占宜昌,楊森軍退往四川,于學忠退往鄂北(唐生智部葉琪、何鍵師亦西來,謀取宜昌,以宜昌爲四川鴉片集中地)。
乙、周鳳岐到杭州晤陳儀,即回富陽,形勢稍緩(是日蔣總司令任陳儀爲第十九軍軍長)。
丙、孫傳芳以第八師長孟昭月繼盧香亭任第三方面軍司令,負對浙軍事全責。
丁、北京顧維鈞內閣全體發第三次辭職電。
12.18(一一,一四)
甲、英代使歐瑪利將12.2英外相之「英國變更對華政策建議案」共十六條分致北京十一國公使(華盛頓條約簽字國),大要爲(
一)各國應同情諒解中國國民運動,幷宣言俟華人成立政府,即行交涉修約及其他未决問題。(二)廢弃「中國經濟政策非有外人監督不能發達」之意,承認中國應享有關稅自主權,中國須尊重條約,以後列强放弃因微小事端提出難望奏效之抗議辦法,而于重大關係時出以協同動作。(三)對于華會附加稅無條件承認,不當以在外人監督之下,而以其中大部份供償還無擔保借款爲要求,應准許其在中國各處實行徵收,其進款之支配儲存均由中國主管官廳自行解决,幷根本反對關稅會議涉及無擔保債款問題。(四)各條約已有不合時情之處,欲維持其尊嚴,莫若體貼華人之要求,同情條約之修正,至對華提出抗議,應限于華人之完全不顧條約及攻擊外人在華依理應享利益之事情,各國當協同從事(該案提出時,曾引起各方之注意,至二十六日始完全發表)。
乙、張宗昌自濟南到南京,以褚玉璞爲前敵總司令,許琨爲副司令,程國瑞、徐源泉、王棟爲一、二、三路司令,許琨兼第四路司令。
丙、革命軍東路軍總指揮何應欽到福州。
丁、俄國共産黨驅逐反對派齊諾維夫、加美納夫等七十五人。
12.19(一一,一五)
甲、杭州各界聯合會通過省政府組織大綱,選蔣尊簋、陳儀、張載陽、蔡元培、周承菼、褚輔成、黃郛、周鳳岐、陳其采爲省務委員。
乙、江西省政務會議下令取消張天師名號,沒收其財産,第六十三代天師張恩溥自龍虎山逃往上海。
12.20(一一,一六)
甲、蔣總司令電武漢,贊成中央臨時聯席會議。
乙、馮玉祥自寧夏南進(12.24 到平凉)。
丙、上海教育學術團體反對東方文化委員會(因未通過中國提案)。
丁、陳友仁要求漢口英總領事HerbertGoffe拆除租界障礙物。
12.21(一一,一七)
甲、日使芳澤反對英國新提案,附加稅必須由關稅會議决定。
乙、大東大北公司海電合同期滿,輿論反對展期。
丙、廣州政治分會成立。
丁、蔣總司令電漢口宋子文接濟西北馮軍月餉三十萬元。
戊、孫傳芳、張宗昌商定孫以全力對浙江,張與陳調元對安徽。
12.22(一一,一八)
甲、英使藍浦生到天津晤張作霖,勸以和平手段解决國事。
乙、武漢中央聯席會議以天津市黨部被封,黨員被捕,决電張作霖不可傷害以往友誼,幷對英抗議,發動反英運動,又議决扶植馮玉祥,設立軍事政治學校,以馮玉祥爲校長(李大釗推薦),派王法勤往河南。
丙、孫傳芳軍孟昭月部開入杭州,陳儀被脅赴南京,所部兩營被繳械,主張自治之浙人均匿避(孫軍白寶山馮紹閔兩師亦自常州向宜興出動)。
丁、上海蘇浙皖三省聯合會反對附加稅,免資北方軍閥財源,延長內亂。
戊、日本水手慘斃陳阿堂案,以三千元之恤金了結。
12.23(一一,一九)
甲、北京外交部條約研究會决定對比約不向國際法庭應訴。
乙、革命軍第三軍第八師及第七軍鬧餉(翌日蔣中正電武漢宋子文設法)。
12.24(一一,二○)
甲、北京公使團會議討論英國對華新提案,日美法三使均持反對意見。
乙、孫傳芳令通緝蔡元培、褚輔成、董康等十一人,又以徐鼎康繼陳陶遺爲江蘇省長,何炳麟繼高世讀爲安徽省長。
丙、武漢中央聯席會議通過派鄂湘贛學生赴莫斯科孫文大學。
12.25(一一,二一)
甲、革命軍東路軍總指揮政治部發表福建政務財政兩委員會委員。
乙、蔣總司令電財政部長宋子文,催速清各款。
丙、蔣總司令電召各總指揮軍長等來南昌開軍務善後會議。
丁、奉軍萬福麟部劉震東旅占綏遠包頭。
戊、日本大正天皇卒,新皇即位,改元昭和。
12.26(一一,二二)
甲、英使館發表十八日英國對華提案原文。
乙、英輪「亞細亞」號在漢口附近撞沉商輪「神電」號,淹斃搭客四百餘人。
丙、武漢舉行反英大會。
丁、孫傳芳發表宣言,「赤禍」靖後即依孫中山所定方法召集國民大會或省民大會。
戊、浙江第一師石鐸等(陳儀部)與孫傳芳軍段承澤旅戰于蕭山杭州間,夾錢塘江相持。
己、吳佩孚在鄭州召集寇英杰、田維勤、王爲蔚等會議,决免靳雲鶚職,即令寇等解决靳軍。
庚、蔣總司令以孫傳芳猶思困鬥,豫局複雜,奉魯軍南下,黨訌日烈,財政奇窘,外交無主,不勝憂慮。
12.27(一一,二三)
甲、武漢中央聯席會議議决令國民軍第一軍入豫,第二軍留陝,免與豫人衝突,撥靳雲鶚、魏益三軍餉各十萬元,其他各軍十萬元。
乙、重慶國民黨左右兩派衝突,劉湘下令戒嚴,解散右派之省市黨部(西山會議派)。
丙、四川鄧錫侯、田頌堯、劉文輝組織聯合辦事處于成都,結合一致。
丁、任應岐師在郾城附近與寇英杰軍衝突(旋敗退)。
戊、張作霖自天津入北京。
己、馮玉祥到西安(馮與于右任不和)。
12.28(一一,二四)
甲、法國閣議反對英國對華新提案。
乙、新任英使藍浦生晤北京外交總長顧維鈞,未遞國書。
丙、北京使團會議承認上海會審公廨細目章程。
丁、吳佩孚通電免靳雲鶚討賊軍副司令兼前敵總指揮職,令寇英杰、田維勤、魏益三代主一切(時靳魏田等均與革命軍接洽,是日蔣總司令任魏爲第三十軍軍長)。
戊、湖南全省農民及工人代表會議閉幕。
己、蔣中正派張群赴天津,邀黃郛南來。
12.29(一一,二五)
甲、孟昭月在杭州就浙江總司令職。
乙、武漢中央黨部國民政府聯席會議,唐生智報告鄂西第九第十兩軍不法行爲,决電請蔣中正設法制止。
12.30(一一,二六)
甲、張作霖赴東交民巷訪各國公使,表示組織强固政府,打倒赤化,不否認外債,修約漸進。
乙、蔣總司令與嘉倫將軍談時局,幷統計全軍數爲二百團,戰鬥兵爲二十六萬四千,槍枝二十二萬七千(第一軍有槍三萬)。
丙、浙軍第一師在紹興正式改編爲革命軍第十九軍,陳儀爲軍長(時陳在南京),由石鐸代理。
丁、何應欽改編閩軍就緒,以曹萬順、李生春分任革命軍第十七軍正副軍長。
戊、江西贛州工人污辱第二女子師範師生。
12.31(一一,二七)
甲、國民政府代理外交部長陳友仁電美國國務卿凱洛格指出英國新提案之三弊:(一)以新稅三分之二歸國民政府之政敵,使得以此抵借債款,繼續內爭。(二)將使各通商口岸爲軍人爭奪之新目的地。(三)上海有附稅十分之四,國民政府本可以不戰而得,今必成爲血戰之地,或使外人商業永遠損害,此提案含有危害中國建設統一國家之政策,請勿贊成。
乙、北京外交部照會法使請談判將滿期之中法陸路通商條約。
丙、蔣總司令再電財政部長宋子文,發清上月及本月欠款,以維大局。
丁、國民政府代主席譚延闓,中央常會代主席張人杰及何香凝、丁惟汾委員顧孟余等自廣州抵南昌。
戊、張宗昌自南京回濟南,褚玉璞駐徐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