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廷以:中華民國史事日志(1927年)

中華民國十六年丁卯
1.1(一一,二八)
甲、武漢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及國民政府委員以國民政府名義,劃武昌、漢口、漢陽爲京兆區,定名武漢。
乙、武漢張貼擁護聯俄聯共政策、實行農工政策、打倒英帝國主義等標語。
丙、南昌軍事善後會議,譚延闓、張人杰、李宗仁、朱培德、程潜、唐生智、鄧演達均出席。蔣總司令力主進兵南京上海(嘉倫、唐生智、鄧演達主進兵河南。1.7閉會)。
丁、國民政府財政部通告,自本日起在湖北境內照廣東辦法,實行徵收暫時內地稅(即二五附加稅)。
戊、上海公共租界會審公廨收回,改爲「臨時法院」,孫傳芳、徐鼎康委徐紹震爲院長。
己、張作霖、顧維鈞招待公使團茶話(張原望各國公使于是日承認其主張,不果)。
1.2(一一,二九)
甲、吳鼎昌在國聞周報發表「中國新經濟政策」。
乙、國民政府實行改革司法制度。
丙、于右任電武漢,準備率國民二、三軍會同一軍入豫(1.5 武漢覆令留陝)。
丁、楊宇霆、莫德惠等應張作霖召到北京,商組政府事(1.19楊返奉)。
戊、江西贛州總工會委員長陳贊賢等率衆包圍縣署,毆辱縣黨部主任委員及第二女子師範校長。
1.3(一一,三○)
甲、下午三時漢口民衆慶祝北伐勝利,及國民政府遷鄂,在海關附近演說,英水兵上岸開槍,民衆傷五人,英兵傷三人,形勢緊張,代理外交部長陳友仁召英總領事Goffe,令于二十四小時內撤退英兵。
乙、鮑羅廷提議由臨時聯席會議召開中央執行委員會全體會議(
1.13改由臨時聯席會議先作非正式之通知)。
丙、南昌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中央常會?)議决中央黨部國民政府暫駐南昌,另于武漢設政治分會(以武漢共産黨勢盛)。幷定于3.1 召開中央執行委員全體會議。
丁、廣州機械總工會(右派)與鐵路工會(左派)工人發生大衝突。
戊、福建臨時政治會議成立,何應欽爲代理主席。
己、上海防守司令李寶章實行大戒嚴,晚八時斷絕交通。
庚、杭州孟昭月與革命軍第二十六軍周鳳岐戰于富陽。
辛、蕪湖陳調元軍大肆搶掠,人民死傷十餘人。
壬、關稅委員會通過立即實行徵收附加稅案。
癸、蘇俄放逐托洛斯基、賴哥夫斯基、拉狄克等三十人。
1.4(一二,一)
甲、漢口上岸之英水兵撤退,民衆擁入租界,當晚衛戍司令部應英總領事之請即派兵入駐租界維持秩序。
乙、漢口各團體聯席會議對昨日事件,議决八條(一)嚴重抗議,(二)賠償民衆損失,(三)行凶水兵交中國懲辦,(四)撤退英艦及電網沙袋,(五)道歉,(六)租界內集會言論自由,(七)解除義勇隊武裝,(八)派兵入駐英租界,國民政府完全接收。
丙、湖南省審判土豪劣紳特別法庭成立。
丁、毛澤東開始在湘考察湖南農民運動(至二月四日止,先後到長沙、湘潭、醴陵、湘鄉、衡山五縣)。
戊、北京法公使瑪泰爾與顧維鈞在外交部舉行開議中法陸路通商條約儀式,舊約實行作廢。
己、奉軍萬福麟部進抵綏遠五原。
1.5(一二,二)
甲、漢口英租界巡捕房及公務人員均撤退,銀行商店停止營業。
乙、中央臨時聯席會議英租界臨時管理委員會,主持英租界公安市政事宜,代理外交部長陳友仁即照會英總領事,幷布告外人安心營業(英婦孺均自租界移居英輪,美婦孺二、三十人亦撤退,同時重慶宜昌九江英人亦多準備退出),民衆舉行示威游行,總工會商會等團體合組武漢市民對英委員會(共産黨李立三、劉少奇等主之)。
丙、美國衆議院外交委員長波爾特主張將給與在華美僑特別利益之中美協約取銷。
丁、廣東省政府公布暫行解决工商糾紛條例。
戊、張宗昌到北京,張作霖、楊宇霆等决定仍維持顧維鈞內閣,靳雲鵬組閣運動失敗。
己、上海法租界會審公廨放弃民事部分。
1.6(一二,三)
甲、九江英水兵與碼頭工人衝突,傷工人二名,英艦發炮示威,民衆憤激,英領事令英僑退上英艦,革命軍即派兵入租界。
乙、漢口租界秩序恢復。
丙、武漢徐謙、宋慶齡、孫科、蔣作賓、陳友仁等電南昌,要求中央黨部及國民政府遷鄂,幷設政治分會于武漢。
丁、比使與顧維鈞交換改訂中比商約意見。
戊、革命軍第二十六軍周鳳岐部爲孟昭月所敗,自浙江富陽西退。
己、長沙組織審理土豪劣紳特別法庭。
1.7(一二,四)
甲、國民政府代理外交部長陳友仁召集漢口各領事,宣布接管英租界情形,聲明保護外人安全。
乙、武漢中央聯席會議議决改組英租界管理委員會,由外交、財政、交通三部組織,勸民衆勿對英直接衝突,保護英人生命財産。
丙、共産黨韋拔群攻占廣西東蘭縣城。
丁、南昌國民黨政治會議通過派宋慶齡、徐謙、宋子文、孫科、陳友仁、蔣作賓、陳銘樞、唐生智、鄧演達、王法勤、李宗仁、劉驥、董用威組織政治會議武漢分會。
戊、革命軍第二十六軍周鳳岐在浙江縉雲爲周蔭人軍所敗,退向金華。
1.8(一二,五)
甲、漢口英租界臨時管理委員會成立,陳友仁任委員長,軍隊及糾察隊均撤退,由武裝華警維持秩序。
乙、日本外務省條約局長佐分利自漢口到廣州視察。
丙、蔣中正任命張人杰、周鳳岐、蔡元培、韓寶華、陳其采、褚輔成、宣中華等十一人爲浙江臨時政治會議委員,張爲主席由蔡代理,即在寧波成立。
丁、中國共産黨中央委員會政治報告强調蔣中正、汪兆銘重行和好之重要。
戊、上海防守司令李寶璋嚴行檢查上海報紙,幷要求封閉法租界之市民公會。
1.9(一二,六)
甲、孫傳芳令江蘇省內各海關即日徵收二五附加稅。
乙、浙江孫傳芳軍孟昭月部占桐廬,段承澤師迫紹興,革命軍石錦華、余霖文部退寧波。
1.10(一二,七)
甲、陳友仁通告暫停反英運動,英軍艦八艘到漢口,日美增駐派海軍,向長江流域集中。
乙、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布告取締集會游行宣傳,幷捕百余人,于華租交界處架設鐵絲網障礙物。
丙、國民聯軍總司令馮玉祥電委于右任、鄧寶珊爲該軍駐陝總副司令。
1.11(一二,八)
甲、英艦在武穴快馳,擊沉貨船數百艘,溺斃無算。
乙、蔣中正自南昌到武漢,商召開中央委員全體會議及政府黨部遷移問題。
丙、鮑羅廷于武昌歡宴蔣中正席上演說孫中山之聯俄、聯共、農工三大政策。
丁、去年十一月在南昌被捕之贛軍將領唐福山、岳思寅、張鳳岐等由人民審判委員會判决槍斃。
1.12(一二,九)
甲、英使館參贊歐瑪利在漢口與國民政府代理外交部長陳友仁晤談,要求退還英租界,陳拒絕。
乙、北京政府宣布自本年二月一日起,徵收進口貨物附加稅,一律值百抽二.五,幷令財政部籌議裁厘方法,外交部迅催續開關稅會議。
丙、顧維鈞內閣正式成立,顧兼外交總長,胡惟德內務,湯爾和財政,張景惠陸軍,杜錫珪海軍,羅文幹司法,任可澄教育,楊文愷農商,潘複交通(張作霖爲顧全與吳佩孚之關係,放弃靳雲鵬或梁士詒組閣主張)。
1.13(一二,一○)
甲、比使照會北京外交部,願開始會商新約,暫行中止海牙國際法庭訴訟(明日外部複照贊同)。
乙、顧維鈞以實行徵收附加稅之照會送關係國使館。
丙、英美亞洲艦隊相繼到上海,英司令往長江上游視察,漢口、九江退出之英婦孺繼續抵上海。
丁、北京美使館訓令華中、華南美領事,立將美僑撤至安全地區。
戊、陸榮廷到北京晤張作霖,商夾攻革命軍計劃。
1.14(一二,一一)
甲、比政府答覆英提案,反對共同對華宣言。
乙、陳友仁歐瑪利續談漢案。
丙、廣州沙面租界戒嚴,防止民衆示威運動。
丁、日本資本家宣言反對中國徵收二五附加稅。
戊、國民政府財政部公布國庫券條例(券額九百萬元)。
己、信陽魏益三電吳佩孚,請與革命軍議和(吳擬令寇英杰、田維勤解决魏部)。
1.15(一二,一二)
甲、廣東省政府通令自三月一日起解放奴婢。
乙、武漢中央聯席會議决定繼續進行(不設政治分會)。
丙、福州發生西班牙教堂蒸殺嬰兒之疑案,群衆及士兵搗毀該教堂,波及法美教堂醫院,幷發生搶掠(共産黨煽動),何應欽下令制止。
丁、九江英租界臨時管理委員會成立。
戊、上海法總領事委派華人五名、西人十三名組織法租界臨時行政委員會。
己、荷蘭答覆英提案,贊同中國徵收附加稅。
庚、張作霖令奉軍入豫,助吳佩孚解决靳雲鶚等,張學良即往保定布置。
辛、孫傳芳部段承澤師占寧波(蔡元培等走象山,旋去福州。革命軍第十九軍退奉化、寧海、台州,複爲段師及周蔭人軍所敗,浙東戰事暫停)。
1.16(一二,一三)
甲、日首相若槻對華演說,貫徹加藤內閣以來之不干涉主義。
乙、日外務省條約局長佐分利離廣州回上海(1.30返北京)。
丙、梁士詒說美英使修改不平等條約,幷告英使以北方正從事結合南方右派。
丁、成都英領事館自動封閉,廣州、長沙均有激昂之反英示威運動。
戊、廣州嶺南大學已由美國董事議决交中國人辦理(收回教育權運動之第一成績)。
己、天津法租界驅逐國民黨員二十二人出界。
庚、上海防守司令李寶璋大捕黨人。
1.17(一二,一四)
甲、武漢中央聯席會議通過召集河南農民(紅槍會)大會計劃。推徐謙、孫科、陳友仁、鮑羅廷起草對英工黨宣言,不用武力收回租界,只用磋商政策。
乙、蔣中正在中央執行委員會臨時會議(實即中央聯席會議)報告,說明統一軍事之必要,兩個月內必能肅清東南。
丙、英內閣會議對漢案主張滿足華人合法願望,幷加派陸海軍赴上海。
丁、中比訂新約會議,在北京舉行正式開幕式,比國願自動交還天津比租界。
戊、顧維鈞正式通告日使芳澤,請于本月二十一日舉行改訂中日商約會議開幕禮,芳澤覆允。
己、浙江孟昭月軍占領蘭溪。
1.18(一二,一五)
甲、日外相幣原喜重郎在日議會宣布對華政策:(一)對中國內戰嚴守不干涉主義,(二)期望兩國經濟提携,(三)接受中國國民合理希望,(四)擁護日本在華正當而重要之權利利益。
乙、張作霖訪日使芳澤,疏通附加稅問題。
丙、北京總稅務司安格聯自上海往漢口,與國民政府有所接洽。
丁、福州英美僑民相繼撤退。
戊、美使馬慕瑞奉召回國(二十七日又奉令折回北京)。
己、寇英杰宣布廢河南督理,吳佩孚以爲討賊軍第三軍團長,統賀國光、陳德麟、賈萬興等軍。
庚、廣州開促進開闢黃埔商埠運動大會。
1.19(一二,一六)
甲、上海工潮紛起,電車及公共汽車工人亦罷工,領事團電北京公使團請派水兵登岸。
乙、比公使照會北京外交部,海牙國際法庭不允中比條約中止訴訟,該案開庭日期延至五月二十五日。
丙、長沙商民協會與蘇廣貨業店員聯合會發生大衝突。
丁、武漢臨時聯席會議組織「援助內蒙古委員會」,以鮑羅廷、徐謙、孫科、劉驥爲委員。
戊、蔣中正自武漢回抵九江。
己、東路軍前敵總指揮白崇禧自南昌抵浙江常山。
1.20(一二,一七)
甲、張作霖于安國軍總司令部內設外交、財政、政治三討論會,孫寶琦、陸宗輿爲外交討論會正副會長,王寵惠等爲會員,曹汝霖、葉恭綽爲財政討論會正副會長,張弧等爲會員,梁士詒、曾毓隽爲政治討論會正副會長,嚴修等爲會員。
乙、漢口美領事FrankP.Lockhart奉美公使命向陳友仁抗議福州事件,陳允負責保護美人安全。
丙、上海大學學生宣言號召反英運動。
丁、西班牙公使與顧維鈞交換改約意見。
戊、東路革命軍前敵總指揮白崇禧自江西抵浙江衢州,隨即决定自率第一軍薛岳、劉峙、嚴重、陳繼承師任中路,第二軍副軍長魯滌平(師長戴岳代理)任左翼,第二十六軍周鳳岐任右翼。
己、漢口中央銀行開幕。
庚、英國駐日大使JohnTilley訪日外相幣原商請日本共同出兵防衛上海(翌日,幣原拒絕)。
1.21(一二,一八)
甲、張人杰、譚延闓、蔣中正自南昌電武漢請即成立政治分會,中央聯席會議毋庸繼續。乙、孟昭月部占浙江湯溪蘭溪。丙、何應欽以嚴厲手段處置1.15福州事件,槍决被捕之七犯(今日武漢電何,命保護外人)。丁、漢口華商因英商停業,商貨無法轉動,特向英商提出警告,將起訴要求賠償損失。歐瑪利允勸英商複業。戊、英外交部宣布增兵來華(三旅),祇爲保護僑民。己、公使團會議中國徵收附加稅問題,除日使表示反對外,均持默許態度。庚、北京中日修約會議舉行開幕式,日使芳澤謙吉稱此會爲非正式,但爲一特別重要會議。
1.22(一二,一九)
甲、北京國務院宣布附加稅額(暫定二千五百萬)分配辦法。乙、上海電車工潮解决,惟工人游行時爲工部局巡捕毆傷十餘人。丙、孫傳芳任蔡樸爲浙江省長。
1.23(一二,二○)
甲、1.22 國民政府代理外交部長陳友仁宣言,中國國民黨之主要目的在恢復中國之完全獨立,但亦不漠視外人應得之權利,國民政府幷不願與列强間發生武裝衝突,深望以談判及協議手續解决彼此間一切問題,幷願單獨與任何外國開始談判,但鬚根據經濟平等原則,及彼此主權互相尊重之權利,至于處置漢口事件辦法,亦本此政策,國民政府之權力之展至英租界,乃因英水兵擅自登陸,傷及華人,與英人自生恐懼,工部局自行放弃職權,國民政府不得不組織委員會以處理租界行政。
乙、陳友仁向漢口日本總領事高尾抗議中日北京修約會議。
1.24(一二,二一)
甲、武漢中央聯席會議决定暫不取消。
乙、湖北省市黨員大會,提出「反對軍事獨裁」,「打倒新軍閥」,「打倒張靜江」口號。
丙、漢口英商因華商之警告,及歐瑪利之勸告,完全開市,漢口英領事因漢案措置失當,調回。陳友仁通令各省保護英僑,遇外交事件,須報外交部,不得直接辦理。
丁、英國組織上海防衛軍(三旅),即分批出發,上海租界義勇隊已出防。
戊、中比修約會議二次開會,比使報告比政府自動進行撤銷海牙國際法庭訴訟經過。
己、日本驅逐艦四艘自佐世保向上海出發。
庚、四川劉湘、賴心輝、劉成勛、劉文輝,先後就革命軍軍長職,鄧錫侯、田頌堯亦被任革命軍第二十八、二十九軍軍長。
1.25(一二,二二)
甲、法國增防上海之安南兵二百名已登陸,英國自香港調來之印度兵第一批四百人亦到。
乙、英駐日大使JohnTilley再訪日外相幣原,告以英單獨向上海出兵。
丙、美國衆議院外交委員會通過波爾特所提對華應采取超乎他國行動案。
丁、蔣中正在南昌召集軍事會議,籌集軍餉,幷决定進兵計劃,西路軍總指揮唐生智率第四、第八、第十一、第十五軍,出武勝關沿京漢綫前進,東路軍總指揮何應欽,前敵總指揮白崇禧率第一、十四、十七、十九、二十六軍,分由閩贛入浙,進取上海,夾攻南京,蔣中正兼中路軍總指揮,分爲江左江右軍,江左軍總指揮李宗仁率第七、第十、第三十三軍,由鄂東進取安慶、合肥,側擊津浦路敵軍,江右軍總指揮程潜率第二、第六及獨立第二師由贛北進取南京(第二軍由贛東入浙,協助東路軍。又各路軍複分爲若干縱隊),第三軍留守江西。
戊、戴傳賢偕何香凝、顧孟余、鄧演達等自武漢赴南昌,商中央黨部及政府遷鄂事。
己、北京閣議通過「奧國賠款擔保二四庫券規則」。
1.26(一二,二三)
甲、國民聯軍總司令馮玉祥由甘肅平凉到西安,積極整頓軍隊。
乙、中共中央向俄使館提出政治問題報告。主以群衆力量脅制國民政府,幷集中于反英運動,使其孤立,不使反赤運動聯合一致。
丙、英工党首領麥克唐納電武漢當局,抨擊保守黨政府,反對派兵來華。
丁、中法越南陸路商約會議,開第二次會議。
戊、河南林縣天門會與奉軍在直隸州衝突。
1.27(一二,二四)
甲、美國國務卿凱洛格發表對華外交政策宣言,對中國持寬大精神,但須保護在華人民生命財産,與他國人民享有均等機會。
乙、漢口日本總領事高尾電告日外相幣原,黃郛表示革命軍盼以合理和平方法改善上海租界組織,幷希避免與日本衝突。
丙、上海各團體紛起宣言,反對英國對華武力政策。
丁、英法義日四使會商出兵保護上海,無所决定。
戊、白崇禧之東路軍自衢州東進,第一軍劉峙師占龍游。
己、何應欽將福建民軍改編爲國民革命軍新編第一軍,以譚曙卿任軍長,吳威、郭鳳鳴、盧興邦任師長(翌日何自福州赴浙江)。
庚、漢冶萍公司、日本正金銀行成立二百萬日元借款。
1.28(一二,二五)
甲、英國提交北京政府及國民政府說帖七條(第二次宣言,1.27 由歐瑪利致陳友仁,本日由藍浦生致顧維鈞),即英政府準備承認中國新式法庭、法律,放弃英代表聽審權,照繳適當合法稅收,改訂英租界市政管理法,或將租界警權移交中國,英教士不得再在內地購地,中國教徒服從中國法律,學校醫院之教士均遵從中國法律與條例(是日英外相張伯倫在伯明罕演說對華政策)。
乙、武漢臨時聯席會議,决定與英代表磋商,完成收回漢口租界手續(是日鮑羅廷未到)。
丙、中國共産黨發表時局宣言,反對四國對華出兵協定,鞏固工農革命軍隊及一切被壓迫民衆的聯合陣綫,推翻一切帝國主義者在中國所有之政治經濟的統治權力,肅清全國反動的舊勢力,在鄉村城市中建立革命的民衆政權,召集革命民衆的國民會議統一中國。
丁、中日修約二次會議討論關稅自主案,日本要求先訂互惠協定,中國主與承認附稅同時進行。
1.29(一二,二六)
甲、法使聲明法國出兵上海,幷不與英國一致。
乙、上海英兵作示威游行。
丙、孫傳芳通電反對英兵來滬。
丁、東路軍中路占浙江游埠洋埠,團長郭俊戰歿,右翼軍亦占湯溪。
戊、革命軍東路軍總指揮何應欽自福建赴延平往浙江,以張貞爲福州留守司令。
己、中國國民黨北京特別市黨部選舉第三届執行委員,共産派四人,右派四人,新右派一人(路友于)當選。
1.30(一二,二七)
甲、陳友仁歐瑪利漢案磋商就緒,惟陳因英兵陸續向上海集中,幷公然稱爲「中國遠征軍」,非英政府將此項軍隊不向中國開行,則不簽字于漢案協定,陳幷發表宣言,說明交涉經過及不簽字原因。
乙、英水兵在長沙登岸,民衆大憤。
丙、上海交涉公署華洋民事上訴處組織大綱由江蘇當局批准。
丁、革命軍左翼總指揮兼二十五軍軍長袁祖銘、師長何璧輝、參謀長朱松等在常德被殺,唐生智即命第八軍師長周斕鎮壓。
1.31(一二,二八)
甲、北京政府以總稅務司安格聯不肯向各海關發徵收附加稅命令,拒絕擔保以奧國庚子賠款餘額發行公債,且赴漢口與陳友仁接洽,下令免職,以英人易紈士代理總稅務司,幷以羅文幹爲稅務督辦。先是安格聯返英休假,北京稅務處督辦連電促其歸來,安格聯先到香港,轉赴漢口,內閣總理兼外長顧維鈞毅然將其免職。
乙、北京外交部向英使正式抗議英國派兵來華。
丙、武漢臨時聯席會議在鮑羅廷住宅開會,决定暫不簽字收回漢口租界協定(否决1.28案)。
2.1(一二,二九)
甲、英使抗議安格聯免職事件,易紈士亦不就代理總稅務司職。
乙、中法陸路商約第三次會議,討論邊界稅率及中國在安南設領事問題。
丙、東路軍第一師薛岳及先遣隊司令李明揚攻占浙江蘭溪。
丁、革命軍總政治部主任鄧演達到南昌(鄧在武漢有附共産黨行動,爲蔣中正所申斥)。
戊、南昌革命軍第三軍(朱培德部)鬧餉。
2.2(一,一)
甲、北京公使團會議安格聯免職及附加稅問題。
乙、九江關實施征二五附加稅。
丙、英國開特別閣議討論對華事件。
丁、東路軍右路周鳳岐軍占金華,左路魯滌平中路白崇禧敗孫傳芳部馮紹閔白寶山部,占壽昌。
戊、豫南靳雲鶚魏益三等與革命軍妥協已成,稱「河南保衛軍」,反抗奉軍入豫。
2.3(一,二)
甲、革命軍東路占浙江建德、桐廬,孟昭月周蔭人部紛紛東退。
乙、何鍵葉琪任革命軍第三十五軍正副軍長,劉興周斕任第三十六軍正副軍長,李品仙任第八軍副軍長(均唐生智部)。
丙、戴傳賢自九江赴上海,顧孟余鄧演達赴漢口(一作1.2),黃郛同行(一作1.27)(黃到漢口不爲左派所容,秘密出走,複返江西,尋去上海)。
丁、安格聯自上海回北京,新任總稅務司易紈士不就。
戊、張宗昌派何海鳴爲安國軍直魯聯軍宣講部第一部部長(總部設上海)。
己、安徽、江蘇地震二次。
2.4(一,三)蔣總司令自廬山返抵南昌。
2.5(一,四)
甲、北京美公使(馬慕瑞)漢口美領事Lockhart分別向顧維鈞陳友仁提出劃上海爲中立區之說帖。
乙、陳友仁演說,謂英國對華宣言,誤解現世自由獨立之原則,武漢與北京不能調和,英國須自决其對華政策。
丙、雲南國民黨人,策動胡若愚、龍雲、張汝驥、李選廷四鎮守使發動政變,迫唐繼堯驅逐唐繼虞等,改組省政府(2.6 發表聯名通電)。
丁、福州李生春部被革命軍繳械。
戊、北京政府公布保護狀條例十八條。
己、中日商約第三次會議。
2.6(一,五)
甲、革命軍第九軍軍長彭漢章(袁祖銘部)在漢口被唐生智逮捕。
乙、奉軍前鋒榮臻部抵彰德。
2.7(一,六)
甲、荷日英美法義六公使正式向顧維鈞抗議徵收附加稅及總稅務司安格聯免職事。
乙、漢口陳友仁歐瑪利之談判重開,談英軍來華問題。
丙、北京張作霖之政治財政外交三討論會正式成立。
丁、革命軍實行長江戒嚴,各軍均向下游集中。
戊、豫軍總司令寇英杰與直魯軍褚玉璞在徐州商直魯軍入豫問題。
己、上海「創造社」被封。
2.8(一,七)
甲、南昌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會議議决,中央黨部國民政府遷往武漢,中央委員全體會議暫不召開。幷派徐謙戴傳賢爲赴美俄代表。
乙、武漢電促汪兆銘回國。
丙、張作霖宣言維持內外債信用,出兵專爲剿滅過激主義。又通電進兵河南,聲言收復武漢進取湘粵,幷電吳佩孚及吳部將領協同動作,倘有抗拒,亦應一致聲討。
丁、英皇喬治第五在衆議院演說中國問題。
戊、易紈士迄未就總稅務司職,日人運動繼任。
2.9(一,八)
甲、國民政府及北京政府拒絕美國上海中立之要求。國民黨高級幹部會議,宣言反對獨裁、提高黨權、扶助農工運動,推徐謙、吳玉章、鄧演達、孫科、顧孟餘組織行動委員會。
乙、「反殖民地同盟大會」在比利時布魯塞爾開幕,中國代表廖煥星、邵力子、陳權等出席(2.16閉會)。
丙、漢口交涉員通告各國領事,華洋訴訟以後由漢口市法院辦理,會審公堂不得開審,領事官員陪審資格取消。
丁、中法陸路商約四次會議,討論安南設領事及華僑待遇問題。
2.10(一,九)
甲、英國衆議院對中國問題大辯論,外相張伯倫演說英軍僅集中香港,不再開往上海。
乙、上海英軍又游行示威。
丙、北京政府組織接收天津比租界委員會,天津英人討論歸還天津英租界問題。
丁、廣州罷市,向省政府請願爭「年初二去留工伴權」,工人代表亦請願維護農工,李濟琛大致允許商店要求,定五日內開仲裁會,解决工商糾紛。
戊、北京共産黨報告數月來與國民黨左派(實踐社、新軍社、革新社、新中學會等)之聯絡及與新右派(孫文主義大同盟)之競爭經過。
己、陳公博代陳果夫主國民黨組織部。
庚、靳雲鶚通電拒絕奉軍入豫(吳佩孚部多附靳)。
2.11(一,一○)
甲、吳佩孚電張作霖請令奉軍停止前進(奉軍已抵黃河北岸,張學良到徐州視察)。
乙、楊宇霆到北京,勸張作霖勿對南方用兵(北京盛傳梁士詒組閣,謀與南方妥協)。
丙、雲南胡若愚龍雲等二次要求唐繼堯改組省政府,提前成立軍事機關。
丁、安格聯免職事件解决,稅務處公函獎其在華服務勞績,一年內仍給薪俸,易紈士即就代理總稅司職,二五附加稅另設機關徵收(
本日天津海關開始徵收附加稅)。
戊、曹錕離鄭州返天津。
2.12(一,一一)
甲、英外相電歐瑪利,英軍除自印度出發者在上海上岸外,餘均中止,集中香港;歐瑪利即轉告陳友仁。
乙、駐比公使王景岐電顧維鈞,海牙法庭對中比條約訴訟案,已發表獨裁宣言及辦法。
丙、上海公共租界納稅華人會選出臨時委員九人與工部局董事磋商租界內市政治安等問題。
丁、魏益三、田維勤、賀國光等通電推靳雲鶚爲河南保衛軍總司令,抗拒奉軍。
2.13(一,一二)
甲、上海又到英兵二千餘人。
乙、中國共産黨中央委員會函北方委員會,努力推動反蔣宣傳,援助國民黨左派在武漢召開第三次中央全會。
2.14(一,一三)
甲、漢案協定原定今日簽字,陳友仁要求上海英兵撤退,歐瑪利向英政府請示,簽字展期。
乙、中日商約四次會議,關稅互惠協定問題仍未决。
丙、戴傳賢奉蔣總司令之命,自上海赴日本(3.31返上海)。
丁、吳佩孚部下親奉派多離豫,齊燮元宣告辭職,寇英杰留北京,張作霖派趙倜爲河南宣撫使。
戊、馮玉祥與俄顧問烏斯馬諾夫在潼關商進兵河南計劃(馮于2.12到潼關)。
己、孟昭月部劉士林、李俊義師與東路革命軍劉峙嚴重譚道源師激戰于桐廬。
庚、國民政府通告將另行任命所轄各省之郵務局長,恢復郵權。
2.15(一,一四)
甲、國民政府外交部公布漢案協定中止簽字經過,幷揭示協定內容。
乙、日外相幣原在議院宣稱中國尚無代表全國之政府,故不正式承認任何政府。
丙、廣州工商糾紛由仲裁會仲裁,工會要求不遂,派糾察隊封閉商店,公安局即嚴厲干涉,拿辦滋擾工人。
丁、入豫奉軍在黃河北岸繳吳佩孚部軍械,吳命王維城賀國光秦德純等北上戒備,豫南靳雲鶚軍集中鄭州。
2.16(一,一五)
甲、比使通告北京政府,海牙法庭比約訴訟案,比政府已自動取銷,請續開中比商約會議。
乙、第三次英兵到上海,約二千人,英人宣稱上海英兵以四千爲度,名爲「上海防護軍」,餘暫停香港等處。
丙、東路革命軍中路擊敗孟昭月部,進占富陽,右路占諸暨。
丁、國民黨赴俄代表譚平山(共産黨)回廣州,第三國際工人代表團秘書及其他重要人物同來,考察黨務政治。
戊、武漢臨時聯席會議令靳雲鶚魏益三向蔣總司令請教。
2.17(一,一六)
甲、孫傳芳軍孟昭月等自杭州往嘉興,周蔭人軍亦沿滬杭綫後退(周孟不睦)。
乙、戴傳賢到日本門司,語日記者,盼日本助中國恢復經濟狀况。
丙、廣州省政府嚴厲取締工人持械鬥毆。
丁、廣州省政府議决在瓊崖設化黎局,連陽設化猺局,開化黎猺民族。
戊、奉系將領張學良、韓麟春等通電討靳雲鶚。
己、英使答覆北京外交部抗議,聲明派兵來華爲保護英僑,非對華作戰。
庚、日本外相幣原在貴族院聲明不干涉中國內政。
2.18(一,一七)
甲、張作霖再電吳佩孚,奉軍入豫,决不終止,勸吳勿袒靳雲鶚拒奉軍南下。
乙、東路革命軍中路(薛岳劉峙師)占領杭州,右路(周鳳岐軍)占領蕭山,左路(魯滌平軍)占領余杭。
丙、武漢臨時聯席會議令蔣總司令撥給馮玉祥五十萬元。
丁、毛澤東發表其「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
戊、米振標在開封就張作霖所委之第十八軍軍長兼毅軍總司令職。
己、革命軍第七軍李宗仁部集中鄂東羅田。
2.19(一,一八)
甲、上海總同盟罷工,響應北伐軍,總工會發總罷工宣言,提出反對帝國主義,消滅軍閥黑暗政治,肅清一切反動勢力,建立真正保護人民利益之政府等條件;上海防守司令李寶璋斬殺散發傳單工人二名(此次暴動系由國民黨鈕永建、共産黨李立三、趙世炎、顧順章、羅亦農、瞿秋白領導)。
乙、革命軍東路軍前敵總指揮白崇禧進駐杭州。
丙、安慶陳調元等密謀與革命軍合作。
丁、英公使館代表歐瑪利接受十四日國民政府代理外交部長陳友仁之要求,東來英軍改向香港進發,漢案協定正式簽字,英租界工部局定三月十五日解散,由華人之新政機關接收界內行政事宜。
2.20(一,一九)
甲、中英九江英租界協定在漢口由陳友仁歐瑪利簽字,內容與漢案協定相同,由國民政府賠償英人損失四萬元。
乙、共産黨上海市執行委員會發表「上海目前最低限度共同政綱」,主成立上海市民政府。
丙、上海防守司令李寶璋濫殺參與罷工工人學生,大刀隊斬工人十七名,學生二名,被捕者數十人,罷工工人增加十余萬,商店亦有罷市者。
丁、革命軍江右軍程潜部抵安徽至德、祁門,駐徽州之孫傳芳軍第十五師劉寶題歸附,受任新編第三軍長。
戊、北京張作霖張宗昌等軍事會議,决出兵入蘇。
己、江西省政府成立,李烈鈞任主席。
2.21(一,二○)
甲、美國衆議院通過波拉爾請美總統單獨與中國磋商案。
乙、北京外交總長顧維鈞與美使藍浦生開始關于英國第二次提案之談判,惟英使表示須俟中國有實行新約之統一政府後,方能真正修訂條約。
丙、武漢國民政府委員與中央黨部執行監察委員開擴大聯席會議:議决(一)即日結束中央聯席會議,中央黨部及國民政府即在武漢正式開始辦公,(二)定三月一日在武漢開第三次中央執行委員全體會議,以統一黨的指導,鞏固黨的威權,幷進行北伐工作,(三)承認中英漢案協定。
丁、蔣中正在南昌行營總理紀念周講演,謂武漢之聯席會議爲非法,總司令大權乃中央所授,絕非個人獨裁,聯席會議之徐謙乃爲獨裁,又謂如共産黨員跋扈强橫,定予制裁。
戊、南昌中央政治委員會議决設立上海臨時政治委員會,派吳敬恒、蔡元培、鈕永建、陳其采、蔣尊簋、楊樹莊、何應欽、葉楚傖、陳果夫、郭泰祺、楊銓、林煥廷、楊賢江爲委員,吳爲主席,統一指導上海黨務。
己、北京中國農工銀行開業。
庚、日本外相幣原告英大使,謂蔣中正爲溫和派。
2.22(一,二一)
甲、上海海軍「建威」「建康」兩炮艦受共産黨人汪壽華運動,在高昌廟向陸上開炮二十餘發,數彈落法租界(旋即平息),同時閘北工人暴動,搶警察署槍械。
乙、武漢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會議决接受昨日擴大聯席會議之决議案。
丙、上海罷工工人達三十五萬,繼續與軍隊衝突。
丁、革命軍江右軍自江西彭澤馬當山東下。
戊、北京政府否認陳友仁歐瑪利漢案協定。
己、北京政府公布海關附加稅保管委員會條例,以王士珍、梁士詒、王寵惠等十一人爲保管委員。
2.23(一,二二)
甲、革命軍東路軍總指揮何應欽到杭州,與前敵總指揮白崇禧商定由何率第四(馮軼裴)、五(賴世璜)、六(曹萬順)縱隊向長興進展,白率第一(周鳳岐)、二(王俊)、三(白兼)縱隊向松江進展。
乙、南昌中央政治會議議决,在黨部與政府未遷以前,武漢不得以中央黨部及國民政府名義別行辦法。
丙、張宗昌到南京,直魯聯軍即向滬寧路出動。
丁、上海防守司令部圍捕上海大學學生六十余人。陳獨秀致書吳敬恒,謂共産黨决無與國民黨分離之意(時吳與鈕永建負責國民黨江蘇特務委員會)。
2.24(一,二三)
甲、漢口武昌陽夏黨員大會,以恢復黨權爲名,作反蔣(中正)運動,高呼「打倒」老朽昏庸份子(指張人杰),掃除封建勢力,提高黨的威權,一切權力屬￿黨,打倒個人獨裁(指蔣),徐謙鄧演達均有演說,主共産黨員參加國民黨之中央,幷議决歡迎汪兆銘回國等案。
乙、梁士詒在北京談時局,謂實現和平統一之時期已不遠(傳鄭洪年近曾代表梁氏往江西密洽,2.16返北京)。
丙、北京英法義美日荷德比等十三國公使對二十二日上海海軍開炮事件,發表宣言,警告中國政府,防制事變。
丁、上海總工會下令復工(計此次參加罷工者四十余萬,因滬杭路革命軍未積極前進,未能得到實際效果)。
戊、上海海軍總司令楊樹莊令各艦一律開出吳淞口(革命軍諒解已成)。
己、直魯聯軍第五路總指揮兼第八軍軍長渤海艦隊司令畢庶澄率軍抵上海。
庚、南京商店因直魯軍强用軍用票,總罷市(二十七日複業)。
2.25(一,二四)
甲、上海英軍越租界布防,英美日均加調海陸軍來滬。
乙、廣州歡迎國際勞工代表,幷舉行國際反帝國主義者武力干涉中國大會,到三十萬人。
丙、孫傳芳公布聯治建設計劃大綱十四條。
丁、北京法使抗議二十二日上海海軍開炮事件。
2.26(一,二五)
甲、蔣總司令之代表戴傳賢到東京(2.25),與日本外務省次官亞洲局長等會晤。
乙、南昌政治會議(中央常會)議决請第三國際執行委員會撤回鮑羅廷。
丙、唐繼堯接受胡若愚、龍雲等之雲南省政府組織大綱。
2.27(一,二六)
甲、國民政府代理外交部長電北京日法比各公使在未有合法政府以前,在北京議訂各約,一概無效。
乙、中國共産黨自廣州發出警告,革命的軍事政治力量必須聯合,汪兆銘必須立即複職(時第三國際代表魯易已到粵)。
丙、英政府所派之上海防護軍司令鄧肯少將抵滬。
丁、入豫奉軍已與靳雲鶚軍在中牟發生衝突,張作霖决調吉黑軍五萬入關。
戊、張宗昌、孫傳芳同到上海,赴松江視察。
2.28(一,二七)
甲、全國總工會下令各工會,本日十時起罷工一小時表示反對外兵來華。
乙、在武漢之一小時罷工中,發現攻擊蔣中正、打倒張人杰之標語(鮑羅廷及共産黨策動)。
丙、英商輪在安徽荻港附近撞沉運兵小輪,溺斃官兵數十人。
丁、張宗昌、孫傳芳自上海回南京,即設七省聯軍司令部。
3.1(一,二八)
甲、蔣總司令在南昌勝利紀念會演說,指責武漢聯席會議之不當。
乙、俄輪PamistLenina自漢口下駛,在浦口被張宗昌軍扣留,俄人多名及鮑羅廷妻被拘,幷搜出宣傳品多件。
丙、張宗昌孫傳芳因陳調元態度不明,將陳部在蚌埠浦口者繳械。
丁、靳雲鶚在新鄭召開會議,以魏益三爲河南保衛軍副司令,改編吳佩孚所部爲十六軍(靳已與馮玉祥合作)。
戊、浙江臨時政治會議在杭州行使職權,蔡元培任代理主席(即一月八日在寧波成立者)。
己、北京中比修約會議重開。
3.2(一,二九)
甲、英代表歐瑪利照會陳友仁,自三月十五日起將九江英租界無條件移交國民政府。
乙、湖北頒布懲治土豪劣紳暫行條例。
丙、松江孫傳芳軍撤退江北,由張宗昌軍畢庶澄接防,孫准孟昭月辭職,以盧香亭爲聯軍訓練總監,主持調防事宜。
3.3(一,三○)
甲、國民黨要人李煜瀛(石曾)離北京赴上海(傳李曾與楊宇霆商南北妥協,楊度亦預聞其事)。
乙、俄國共産黨中央委員會致書中國共産黨中央委員會,謂中國革命必須堅决發展群衆運動,使工農武裝。中國共産黨應曝露國民黨右派之反動政策。
丙、上海交涉員許沅向領事團抗議英軍越界布防(一作 3.2)。
丁、南昌中央政治會議通過中央黨部國民政府于本月六日全部遷鄂,十二日召開中央執行委員全體會議(陳公博等調停之結果)(一作 3.2)。
3.4(二,一)
甲、武漢中央政治會議通過陳友仁所提收回九江英租界協定及漢口特三區市政章程,幷令陳迅速交涉收回漢口法日租界及廣州沙面英法租界。
乙、北京中日商約會議,日仍堅持最惠國待遇。
丙、革命軍東路軍向蘇州平望及浙江長興進展,江右軍自青陽向蕪湖進展。
丁、陳調元自安慶到蕪湖,就革命軍第三十七軍軍長兼北路軍總指揮職,王普就第二十七軍軍長職。駐宣城之葉開鑫亦受任爲新編第五軍軍長。
戊、張繼離上海,聲明不問政治(近來共産黨攻擊張氏極力)。
3.5(二,二)
甲、孫傳芳張宗昌免陳調元職,以鄭俊彥爲安徽總司令,由張部許琨代理,直魯軍即分向安慶蕪湖前進。
乙、張學良自北京赴衛輝,與韓麟春指揮攻豫,幷派兵警備石家莊,防閻錫山晋軍。
丙、北京俄大使館抗議張宗昌在浦口扣留俄輪及拘捕俄人事件。
丁、馮玉祥講演「反英意義」。
3.6(二,三)
甲、國民黨江蘇特務委員吳敬恒、鈕永建及楊銓與共産黨首領陳獨秀、羅亦農在上海談話,陳雲二十年內在中國實行共産主義,吳等不懌。
乙、唐生智鄧演達逼走武漢衛戍司令兼第十一軍長陳銘樞,即由唐生智繼任衛戍司令,第四軍副軍長張發奎兼第十一軍長,漢口市長劉文島亦去職。
丙、譚延闓自南昌到武漢,李烈鈞、陳果夫等同行。
丁、上海招商局海員罷工停航事件解决簽字,規定各船不歸軍用。
戊、革命軍江右軍第一縱隊楊杰部到蕪湖(第三縱隊賀耀組部亦續到)。
3.8(二,五)
甲、徐謙、鄧演達、吳玉章等在武漢連發攻擊蔣中正之言論,詆爲獨裁,爲英雄主義。
乙、汪兆銘自柏林抵莫斯科。
丙、蕪湖海關及美國教堂被搶。
丁、雲南政變結束,省務委員會成立,唐繼堯任總裁,胡若愚任主席(國民黨人不滿)。
戊、張宗昌、孫傳芳在上海發行庫券一千萬元。
己、北京外交部二次向英使抗議英軍來華,英使亦照會外部解釋二次提案七項之意義,不允于中英會議磋商治外法權。
3.9(二,六)
甲、畢庶澄任上海防守司令。
乙、滬寧路一部分罷工。
丙、廣州罷工糾察隊包圍美國醫院,强迫華人離去。
3.10(二,七)
甲、中國國民黨第二届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在漢口開會,到三十三人,由譚延闓主席,通過「統一黨的領導機關案」「統一革命勢力案」(國共兩黨共同指導民衆運動,共同擔負政治責任)及「中央執行委員會軍事委員會組織大綱」(鮑羅廷、徐謙等力謀抑制蔣中正)。
乙、湖北總工會在漢口舉行反蔣宣傳,與中央軍事政治分校學生在血花世界衝突。
丙、張人杰致書汪兆銘,述過去一年與共産黨相處之苦痛,勸汪早日回國(時張已脫離中央職務)。
丁、何應欽到泗安,指揮宜興蜀山軍事。
戊、福州共産派與反共派分別游行示威,發生衝突互相毆打。
己、國民聯軍總司令馮玉祥布告出師東征。
庚、張宗昌因蕪湖爲革命軍占領,離南京回徐州,盧香亭赴揚州,孫傳芳褚玉璞鎮守南京。
辛、奉軍與靳雲鶚在開封附近接觸(靳部與奉軍相持于黃河橋,奉軍于珍部繞道考城渡河至開封,會同毅軍進攻中牟)。
3.11(二,八)
甲、中央執行委員會續開,到二十八人,孫科主席,(一)推汪兆銘、譚延闓、蔣中正、顧孟余、孫科、譚平山、陳公博、徐謙、吳玉章爲常務委員(取消主席制),汪兼組織部長(由吳玉章代理,原爲蔣中正),顧兼宣傳部長,鄧演達農民部長,陳兼工人部長,陳其瑗商民部長,何香凝婦女部長,孫科兼青年部長,彭澤民海外部長。(二)推汪兆銘、譚延闓、蔣中正、孫科、顧孟余、譚平山、陳公博、徐謙、吳玉章、宋子文、陳友仁、鄧演達、林祖涵、王法勤、宋慶齡爲政治委員會委員,以汪譚孫顧徐宋(子文)譚(平山)爲主席團。(三)推蔣中正、譚延闓、馮玉祥、唐生智、程潜、李宗仁、何應欽、李濟琛、朱培德、張發奎、汪兆銘、孫科、宋子文、顧孟余、徐謙、鄧演達爲軍事委員會委員,以汪唐蔣譚程鄧徐爲主席團。(四)推汪兆銘、譚延闓、于右任、程潜、孫科、李宗仁、徐謙、宋子文、李濟琛、朱培德、唐生智、馮玉祥、陳友仁、顧孟余、譚平山、蔣中正、柏文蔚、孔庚、鈕永建、王法勤、何應欽、宋慶齡、吳玉章、黃紹竑、彭澤民、經亨頤、楊樹莊、陳調元爲國民政府委員,以汪、譚、孫、徐、宋爲常務委員。
乙、革命軍江右軍(程潜)分向東西梁山及高淳前進。
丙、直魯軍常之英旅接防上海。
3.12(二,九)
甲、各地舉行孫中山逝世二周年紀念會。
乙、上海太原等處國民黨左右派衝突(上海環龍路四十四號西山會議派之中央黨部被搗毀)。
丙、上海各團體臨時市民代表會議,選舉臨時執行委員三十二人(再由上海市黨部複選十九人),宣布受國民政府節制,建設民選市政府(受共黨操縱)。
丁、上海鐵路工人罷工風潮擴大,滬寧路上海附近路軌被拆,客車出軌,直魯軍運輸被阻。
戊、贛州總工會委員長陳象賢被殺。
己、漢口日本領事館書記被工會糾察隊毆傷。
庚、新嘉坡紀念會因當地警察武力干涉,死傷十餘人。
3.13(二,一○)
甲、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會議,通過「統一革命勢力案」與中國共産黨開聯席會議,討論合作辦法,幷派代表三人參加共産國際會議,接洽中國革命根本問題,又决定國民政府增設勞工、農政、教育、實業、衛生五部,通過政治委員會組織條例,及內蒙古國民黨代表請願案,幷與外蒙古國民黨互派代表一人,又决定通緝上海總商會會長傅宗耀(筱庵)。
乙、中國共産黨致書中國國民黨,提出肅清軍閥勢力及團結革命勢力問題(質問蔣介石與北方進行携手流言及其糾正制裁共産黨演講)。
丙、何應欽指揮各縱隊開始向宜興、溧陽進攻,與白寶山、鄭俊彥等劇戰。
丁、奉軍軍長于珍攻占河南中牟,向鄭州側擊(吳佩孚已西去)。
戊、吳光新就淞滬商埠督辦職幷兼直魯聯軍副司令。
3.14(二,一一)
甲、中央執行委員會會議,議决對軍費組織預算委員會,定期召集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認廣東江西省黨部、廣州特別市黨部選舉違法,須行改選。
乙、武漢中央政治會議推譚平山爲農政部長,蘇兆征爲勞工部長,孔祥熙爲實業部長,顧孟餘爲教育部長,劉瑞恒爲衛生部長。
丙、蔣中正在南昌演說,勸軍人勿受政客(指徐謙等)誘惑。
丁、上海海軍總司令楊樹莊正式宣布與革命軍合作,在吳淞口外就國民革命軍海軍總司令職。
戊、漢口美領事向陳友仁抗議3.8蕪湖教堂被搶。
己、北京外交部令駐俄代使向俄政府抗議將蒙古劃入俄版圖。
3.15(二,一二)
甲、中央執行委員會議决(一)統一財政,以財政部長兼浙江財政處長,(二)指定譚延闓、孫科、徐謙爲黨員服兵法徵集委員,(
三)通過軍事委員會總政治部組織大綱(原屬總司令部),任鄧演達爲總政治部主任,(四)裁撤中央黨部軍人部(部長爲蔣中正),(
五)批准湖北省黨部懲治土豪劣紳條例,組織委員會處理陽新慘案。
乙、漢口英租界納稅人年會,依漢案協定通過將租界正式交還中國管理,改爲第三特區,幷選出議員三人,國民政府以黃昌穀爲管理局長。九江英租界亦于是日接收。
丙、革命軍東路軍第四第五縱隊大破白寶山鄭俊彥等于宜興溧陽附近。
丁、奉軍中路榮臻渡過黃河,占領滎澤,西路趙恩臻占領汜水。
3.16(二,一三)
甲、中央執行委員通過(一)大會宣言,對全體黨員訓令及對全國人民全國農民宣言,(二)修正農民問題案,(三)令外交部抗議新嘉坡英警慘殺華僑案。
乙、革命軍東路軍第四縱隊(馮軼裴指揮,統第三師及十四師)占溧陽,第五縱隊(十四軍賴世璜部)占宜興,鄭俊彥白寶山馮紹閔等退常州(直魯軍甫到常州,即折回南京,上海畢庶澄軍亦奉張宗昌電令西退,畢不遵命)。
丙、攻豫奉軍東路發生變化,已降奉軍之毅軍師長張繼武突向奉軍于珍襲擊,于即退出開封,渡河北退,損失極重。
丁、俄大使館四次向北京外交部抗議張宗昌扣留俄輪,拘捕俄人,認此舉爲侮辱蘇俄。
戊、蔣總司令自南昌抵九江。
3.17(二,一四)
甲、國民黨第二届中央執行委員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一)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組織條例,(二)統一財政及外交案,(三)令外部抗議英兵在蕪湖登岸,(四)以王法勤代陳其瑗爲中央黨部商民部長,(五)通過湖南省民會議大綱案,即閉會(又曾任段祺瑞執政府之財政總長賀德霖代表馮玉祥來漢口被捕,是日共産黨人力主處以死刑,徐謙等反對)。
乙、革命軍江右軍第一(第六軍楊杰師)第三(第二師賀耀組)縱隊敗直魯軍孫宗先軍,占當塗。
丙、攻豫奉軍中路軍占領鄭州,吳佩孚西退鞏縣,靳雲鶚南退新鄭。
丁、南京東南大學被直魯軍搜查,捕殺學生二人,幷續向學校當局索五人。
3.18(二,一五)
甲、革命軍東路軍第二縱隊(二十六軍周鳳岐)敗周蔭人軍于金山衛,周部退向上海,江蘇內河水警統領何嘉祿助革命軍作戰陣亡(
何受鈕永建運動,被任革命軍獨立第十六師)。
乙、武漢群衆游行,有呼「打倒蔣介石」「驅逐陳果夫」口號者。
丙、革命軍江左總指揮李宗仁自漢口到安慶。
丁、孫傳芳自南京往揚州。
戊、北京外交總長顧維鈞與日使芳澤謙吉會談修約問題,主兩國必須有實在之平等。
己、長沙美領事函交涉員,放弃美人爲原告,華人爲被告時華美訴訟之出庭參與權。
庚、長沙縣黨部請停止祀孔。
辛、清修德宗(光緒)實錄成。
3.19(二,一六)
甲、革命軍東路第一縱隊(薛岳劉峙師)占松江,第三縱隊(嚴重師李明揚旅)占吳江,畢庶澄敗退。
乙、江右軍第二縱隊(魯滌平)占溧水,第三縱隊(賀耀組)占當塗。
丙、英軍在上海登岸。
丁、奉軍張學良自豫回北京,報告戰事,楊宇霆主慎重。
戊、陳獨秀在上海召集各工團代表會議罷工。
己、北京財政部發現安格聯串同現任總稅務司易紈士擅匯關余四百萬元于英國匯豐銀行,償付德發債券。
庚、北京政府欠發駐外使領經費已二十個月,比奧各使多離職或請假。
3.20(二,一七)
甲、國民政府新委員就職,汪兆銘、譚延闓、孫科、宋子文、徐謙五人爲常務委員。
乙、革命軍東路軍第一、第二縱隊自松江占領閔行,向上海進迫,第四、第五、第六縱隊占領常州、丹陽(孫傳芳軍鄭俊彥白寶山等退向江北),何應欽即令第四、第六兩縱隊向南京前進,第五縱隊向上海前進。
丙、江右軍開始秣陵關江寧鎮之全綫攻擊,與直魯軍徐源泉、王棟激戰。
丁、上海總工會召開全上海勞動者緊急代表大會,議决擁護中國共産黨,建立民主政府。
戊、蔣中正自九江到安慶,委李宗仁爲安徽省政府主席(昨總政治部副主任郭沫若到安慶,亦曾傳武漢之命,任李爲安徽主席)。
己、北京軍警搜查党人,逮捕各校學生百余名(被拘禁者四十三名)。
3.21(二,一八)
甲、革命軍東路軍第二縱隊第一軍第一師薛岳協同便衣隊別動隊占領上海龍華,正午,上海再度總罷工,武裝暴動,奪取警察署槍枝向閘北一帶直魯軍進攻(共産黨人汪壽華、周恩來、顧順章、趙世炎、羅亦農、陳延年等策動),畢庶澄與革命軍正在接洽投誠,倉皇逃入租界,租界當局即將各路口預設之鐵網關閉,由大隊外兵(約一萬六千餘人)布防,華租兩界交通斷絕。
乙、東路軍第三縱隊(嚴重師)占蘇州。
丙、無錫、昆山均爲革命軍占領,松江上海間直魯軍萬余全被繳械。
丁、革命軍江右軍擊破直魯軍徐源泉王棟等部,第三縱隊賀耀組占領陶吳鎮、秣陵關,第一縱隊楊杰占領江寧鎮,第二縱隊魯滌平占領湖熟鎮。
戊、奉軍與靳雲鶚軍激戰于鄭州之南。
己、武漢中央執行委員會軍事委員會開始辦公,徐謙任革命軍事裁判所長。
庚、中央政治會議(一)指定陳啓修爲秘書長,(二)派吳敬恒、鈕永建、楊銓、白崇禧、張曙時、侯紹裘、汪壽華組織上海政治分會,(三)指定孫科、顧孟余、陳友仁、宋子文、徐謙爲外交委員會委員,研究上海方面外交,(四)指定郭沫若爲上海軍隊中之政治工作指導員。
辛、倫敦、華盛頓、莫斯科對滬案均有重大討論。
3.22(二,一九)
甲、革命軍東路軍前敵總指揮白崇禧進駐上海龍華,派第一師薛岳部擊潰閘北與武裝工人相持之直魯軍畢庶澄部,一部分直魯軍圖沖入租界,被外兵擊斃數百人(被英日軍繳械者約三千餘人),革命軍完全占領上海。
乙、革命軍東路軍第四、第六兩縱隊占領鎮江。
丙、托洛斯基提出警告,中國革命愈勝利,對共産黨之地位愈危險。
丁、革命軍江右軍第三縱隊破直魯軍于南京西南之板橋鎮馬石山,第二縱隊占淳化鎮殷巷。
戊、中央政治會議議决要求撤退上海外兵,磋商收回公共租界。
己、武漢國民政府又派陳友仁、孫科、宋子文赴上海處理一切,總政治部主任鄧演達派副主任郭沫若赴上海組織分部。
庚、共黨操縱之上海市民代表會第二次會議,舉臨時市政府委員十九人(白崇禧、鈕永建、楊杏佛、羅亦農、汪壽華、虞洽卿、陳光甫、王曉籟、鄭毓秀、林鈞、謝福生、侯紹裘、王景雲、王漢良、李泊之、何洛、丁曉先、陸文韶、顧順章)。
辛、廣州政治分會制定解决工商糾紛辦法六條。
壬、湖北第一次全省農民代表大會在漢口開幕(4.8閉幕)。
癸、張學良、韓麟春在鄭州通電勸息爭禦外。
子、香港英人派軍艦赴稔山(比亞斯灣)藉口剿捕海盜,盡毀灣中小船,幷焚燒岸上十餘村莊。
3.23(二,二○)
甲、南京附近之直魯軍紛向雨花臺、下關潰退,革命軍江右軍之第六軍第十九師于下午六時占領南京城。
乙、革命軍東路軍前敵總指揮白崇禧開始取締上海之便衣軍及別動隊,上海全市開歡迎北伐軍大會,到者約五十萬人,工人復工,商店開市。
丙、中央政治會議議决:一、派程潜、何應欽、魯滌平、鈕永建、柳亞子、李富春、林祖涵、侯紹裘、張曙時、李隆建、江董琴、顧順章、高爾柏等爲江蘇政務委員會委員(程爲主席)。二、要求撤退上海外兵,指導民衆作廣大宣傳。
丁、安慶反共派與共産派衝突,搗毀共産黨主持之黨部、工會及第六軍政治部。
戊、天津收回英租界問題發生困難(二十日中英開始談判)。
己、廣州開促汪兆銘銷假大會。
3.24(二,二一)
甲、本日晨九時,進入南京之革命軍第二、第六軍(第二軍副黨代表兼政治部主任李富春,第六軍副黨代表兼政治部主任林祖涵,均共産黨員),劫掠英美日領事署及外人商店、住宅、學校、醫院,英領事H.Giles受傷,金陵大學副校長(美人)文懷恩及震旦大學預科校長(義人)及法人一、英人二遇害。下午三時半,下關英美軍艦即向城內開炮數十發,死傷中國官兵平民三十余人(3.25上午終止)。外人均登艦赴滬。
乙、鎮江英領事自動于是日將租界管理權交還中國,撤退巡捕,即由警察商團維持秩序。
丙、上海租界仍以鐵絲網封閉各路口,僅留一二處以通華界,幷發布更嚴厲之戒嚴令。
丁、革命軍東路軍總指揮何應欽率第四縱隊到南京。
戊、江北孫傳芳退清江浦,揚州之張國威旅、泰州之張中立旅均投誠于革命軍(張國威部多被孫軍繳械)。
己、河南靳雲鶚部師長高汝桐率鐵甲軍反攻鄭州,爲奉軍所擊斃,靳軍退許昌。
庚、閻錫山、馮玉祥、靳雲鶚設立聯合辦公處于山西。
3.25(二,二二)
甲、上海各國領事與白崇禧會晤,白表示收回租界及取消不平等條約,將避免武力而由外交手續辦理(時上海外兵已到二萬人,尚陸續開來,總工會因共産黨之煽惑,有沖入租界之意,形勢頗爲緊張,白力避與外兵衝突)。
乙、蔣中正過南京,令何應欽、程潜、魯滌平、賀耀組四軍長在南京鎮懾,恢復秩序(傳程潜以共党林祖涵謀加害蔣中正,勸暫勿登岸)。
丙、程潜通電報告事變經過,各國領事駐軍艦辦公。
丁、漢口英美總領事向外交部抗議南京事件。
戊、杭州發現打倒蔣介石、張靜江標語。
己、中政會商定以徐謙、孫科、鄧演達、李漢俊、孔庚、惲代英、董用威、宋子文、鄧希禹、張國恩、詹大悲爲湖北省政府委員,李宗仁、光升、常恒芳、朱蘊山、高語罕、朱克靖等爲安徽省政府委員(李爲主席)。
3.26(二,二三)
甲、蔣中正到上海,聲明南京事件不擴大,不以武力收回租界(
時已截獲鮑羅廷致上海俄人D.Owravsky電)。
乙、北京公使團商南京事件,英使主强硬行動,日使主沉靜(是日英、日閣議對南京事件均有討論)。
丙、廣州交涉員向英領事抗議英軍在稔山之慘暴,及侵略中國主權之行爲。
丁、革命軍第一師長薛岳布告保護上海總工會(3.24別動隊曾與工人糾察隊衝突,被第一師制止)。
戊、武漢中央黨部會計科報告,每月經費定爲三十萬元(自 1924 至1925.8每月支出二萬元,廣東統一後爲五萬元,旋增至爲十萬元,1926.1爲十一萬元)。
己、武漢中央政治會議令馮玉祥、于右任等組織西安政治分會,處理西北政治。
庚、武漢中央常會免江西省黨部執行委員段錫朋、周利生、程天放、王禮錫、洪軌等職,派劉一峰、李松風、方志敏、李尚庸、鄧鶴鳴等爲籌備委員。
辛、馮玉祥委吳新田爲國民聯軍第十六路總司令。
3.27(二,二四)
甲、武漢國民政府派宋子文到上海,辦理江浙財政,非宋經手,概不承認(抑制蔣中正),又任命程潜、唐蟒、王均管理南京、九江、南昌衛戍事宜。
乙、上海民衆補行孫中山逝世二周年紀念及歡迎蔣中正幷北伐軍大會,謠傳武裝工人襲擊租界,華界租界交通完全斷絕。
丙、總工會委員長汪壽華召開上海工人代表大會,檢閱糾察隊,要求收回租界,肅清一切反動派,工兵合作,挽留薛岳之第一師駐扎閘北(反對劉峙之第二師接防)。
丁、渤海艦隊「海圻」艦襲擊吳淞,被炮臺擊退,上海軍艦一艘被俘。
戊、攻豫奉軍東路反攻,複占開封,將毅軍繳械(毅軍從此消滅)。張作霖令前敵將領勸吳佩孚回鄭州。
己、張作霖告日本記者,倘蔣介石能驅逐南軍中之俄人,南北不難妥協。
庚、中政會改東南大學爲東南中山大學,派吳敬恒、楊銓、柳亞子、侯紹裘、經亨頤、顧孟餘、郭沫若爲籌備委員。
3.28(二,二五)
甲、南京事件因外人通訊社之過分宣傳,江西、湖北、四川外僑紛紛避遷,日美續向上海增兵。
乙、鮑羅廷向政治會議提議發表宣言,要求撤退外兵。
丙、上海日領事晤蔣中正。
丁、日外務大臣幣原喜重郎告美大使MacVeagh,渠相信蔣中正堅决反對排外暴行,南京事件爲激烈份子所煽動。
戊、直魯軍褚玉璞部旅長王金韜在滁州響應革命軍。
己、李宗仁到上海,晤蔣中正(何應欽以無力控制第一軍,請辭,蔣亦擬辭,李持不可,勸蔣撤第一軍師長薛岳、嚴重職)。
庚、總政治部副主任郭沫若離安慶回南昌。
辛、革命軍第十七軍副軍長杜起雲占領揚州。
壬、中國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吳敬恒、李煜瀛、蔡元培、張人杰等在上海會商「護黨救國運動案」。
癸、傳上海工人糾察隊有被繳械之說,上海總工會要求蔣總司令予以制止。
子、中國共産黨發表「爲上海巷戰告全世界工人」及「告全國工人」書,擁護總工會糾察隊。
3.29(二,二六)
甲、上海市民代表會所選舉之特別市臨時市政府委員(得武漢方面正式任命)擬舉行就職典禮,以內部國共兩派衝突,蔣中正令暫緩辦公。
乙、總政治部主任鄧演達派郭沫若、林祖涵自漢口赴上海南京,設總政治部辦事處。
丙、以安徽省黨部被搗毀,武漢令李宗仁朱培德保護。
丁、北京警察繼續拘捕學生三十余名。
戊、英政府對南京事件,準備于要求不遂時,采强硬行動。
3.30(二,二七)
甲、蔣中正命白崇禧宣告上海水陸戒嚴。
乙、蔣中正對日本記者談話,寧案將組織委員會,公開調查,對外艦發炮另提抗議,幷保證不用武力收回上海租界。
丙、共産黨員宣中華領導之杭州總工會與「金衢嚴處職工聯合會」衝突,互有傷亡。
丁、武漢中央農民運動委員會擴大農民運動,由粵、湘、鄂、贛農民協會及河南武裝農民自衛軍代表在武昌舉行聯席會議,籌備組織全國農民協會,推鄧演達、毛澤東、譚延闓、譚平山、徐謙、孫科、唐生智、張發奎、彭湃、易禮俗、陸沉、蕭人鵠、方志敏爲臨時執行委員。
3.31(二,二八)
甲、陳友仁向漢口英領事當面抗議英艦炮擊南京事件。
乙、白崇禧電武漢中央,謂已商得李宗仁、胡宗鐸、夏威同意,此後政治、軍事、財政、外交均歸中央主持,幷歡迎汪兆銘返國領導。
丙、武漢軍事委員會接收總司令部及武漢行營。
丁、戴傳賢自日本返抵上海。
戊、杭州總工會策動工人學生游行,軍警予以制止,逮捕多人。
己、張作霖再派代表往山西疏通閻錫山(閻表示對奉妥協)。
庚、北京政府公布優待比僑辦法。
辛、重慶英領事及炮艦撤退。
壬、劉湘、王陵基武力解散重慶工農商學兵、反英大同盟召開之市民大會,封閉省黨部、農民協會、總工會,解散工人糾察隊,擊斃共産黨首要楊暗公、陳達三、漆南勛、冉鈞等。
癸、康有爲在青島病卒,年七十歲(1858至1927)。
4.1(二,二九)
甲、北京公使團會議多數贊成日本不用武力調查南京事件之主張,對天津租界警備亦有討論。
乙、武漢宣布上海外交政策:(一)要求撤退外兵,(二)談判收回租界。
丙、武漢中央政治委員會通過:(一)鮑羅廷提議,發表:1對日、英民衆宣言。2由國際工人代表對世界工人階級宣言。3對本國民衆宣言。4對武裝同志宣言(3.4兩項應加入打破反動派與帝國主義者妥協陰謀一層意見)。由陳友仁、顧孟余、陳公博起草。(二)承認上海糾察隊爲維持革命秩序之合法武力,如軍政長官有任意解散者即爲反革命。(三)重慶衛戍司令王陵基于三月三十一日壓迫市民大會,予以撤職,交劉湘查辦。(四)改組江西省政府,以朱培德代李烈鈞爲主席,姜濟寰、劉芬、張國燾、王均等爲委員。
丁、湖南審理土豪劣紳法庭成立。
戊、汪兆銘自莫斯科回抵上海,蔣中正、吳敬恒、蔡元培、張人杰等來晤。
己、第三國際代表魯易(印度人)偕譚平山自廣州抵長沙,受熱烈歡迎。
庚、盧香亭因與孫傳芳意見不合(盧主截擊直魯軍),自江北回天津。
4.2(三,一)
甲、中國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吳敬恒、蔡元培、張人杰、古應芬、李煜瀛、李宗仁、黃紹竑、陳果夫在上海開全體緊急會議,蔡元培主席,由吳敬恒正式提出檢舉「共産黨連結容納于國民黨之共産黨員,同有謀叛證據」案,幷由各委員報告共産黨在湘鄂贛皖浙滬不利于國民黨之行爲,當即决議將首要各人諮中央執行委員會,以非常緊急處置,就近知照軍警暫時分別看管或監視,免予活動,南京上海開始清黨運動(傳武漢擬罷免蔣中正職)。
乙、李濟琛、黃紹竑分自粵桂到上海,與蔣中正會商應付共産黨及時局辦法。
丙、蔣中正解散第一軍第一、第二師政治部。
丁、馮玉祥電武漢,表示中立。
戊、江西共産黨方志敏等聯合駐防南昌之第三軍朱培德部第七師師長王均、教導團長朱德,搗毀省黨部、教育廳,逮捕教育廳長程天放及省黨部委員羅時實等。
己、武漢中央常會擴大會議議决:一、令蔣總司令克日離滬赴寧,專任軍事。二、第一軍第二師長劉峙及李濟琛免職查辦。三、上海交涉員郭泰祺永遠開除黨籍,予以查辦。
庚、武漢中政會設置土地委員會,商解决土地問題(徐謙、顧孟余、譚平山、毛澤東、鄧演達爲委員)。
辛、英艦護送商船經湖北秭歸,不服駐軍檢查,以機關槍射擊,死傷駐軍二十餘人。
壬、日本政友會抨擊日政府對南京事件處置軟弱。
4.3(三,二)
甲、汪兆銘與蔣中正會晤于上海孔祥熙宅(由孔夫人宋藹齡居間斡旋),决定由汪制止武漢派之反蔣運動,免鮑羅廷職,蔣允通電所有黨務政治均由汪負責,統一于中央,本人專心軍旅,對汪完全服從(是日汪又晤胡漢民,告以暫不執行武漢命令,各省有權懲治不法份子,黨務問題定于4.15在南京召開中央執行委員會解决)。
乙、上海總工會限令各級工會于4.5前赴總工會登記。
丙、上海工會聯合會成立(對抗上海總工會)。
丁、漢口日水兵殺死人力車夫劉丙戍,激動公憤,捕日商人四,水兵六。日水兵二百余登岸,開機關槍三次,死華人十,傷八十(日人死二)。日僑撤退。
戊、福州舉行擁蔣(中正)護黨大會,主肅清跨黨份子。
己、程潜離南京西去武漢(是日蔣中正委程潜爲南京衛戍司令)。
庚、上海公共租界以補英兵防護爲名,將增收華人巡捕捐二成五,各團體抗繳。
辛、蘇俄共産黨中央執行委員全體會議,史達林與托洛斯基等爭論中國問題(4.16閉會)。
壬、第三國際代表魯易偕國際工人代表團抵武漢。
4.4(三,三)
甲、汪兆銘電告中央執行委員會國民政府回國,又與蔣中正等會商黨務、政治辦法:(一)宣言合作,勿趨極端,(二)汪複職以前武漢命令無效,(三)糾正各團體不合正軌之行動。
乙、劉少奇等召開之湖北總工會代表大會判處郭聘伯、袁子英、盧士信等八人死刑(罪狀是反革命工賊,4.14複由人民審判委員會判决)。
丙、武漢衛戍司令唐生智向日總領事道歉,請日水兵撤退無效(
日本對華政策已趨强硬)。
丁、駐南通之孫傳芳軍師長李寶璋與革命軍接洽投誠。
4.5(三,四)
甲、汪兆銘與中國共産黨首領陳獨秀在上海聯合發表告兩黨同志書:共産黨承認中國國民黨及三民主義在中國革命中之需要,無産階級獨裁不致發生,國民黨不懷疑聯共政策,彼此應立即拋弃相互間的懷疑,事事協商進行。
乙、汪兆銘、蔣中正、李濟琛、柏文蔚、李宗仁、宋子文、黃紹竑、白崇禧、蔡元培、吳敬恒、李煜瀛、古應芬、甘乃光等在上海會議,吳對汪與陳獨秀宣言有所質問,議决十五日在南京開中央執監委員聯席會議,幷規定臨時辦法四條:(一)由汪通知陳獨秀停止共黨活動,(二)暫時否認武漢政府暨黨部命令,(三)各黨部團體及軍隊由負責人自行糾正,(四)工人糾察隊及其他武裝者應服從總司令指揮,否則認爲反革命行爲,嚴行取締。
丙、蔣中正下令封閉自武漢遷來上海之總政治部(東路軍政治部主任江東琴免職,以陳群繼任)。
丁、于右任派代表鄒均赴漢口,報告黨政軍狀况,幷請示西北之政略軍略(5.17鄒正式提出報告)。
戊、武漢中央執行委員會電令蔣中正克日赴寧,專任軍事,在未得政府命令以前,勿發表外交意見,一切交涉,由政府直接辦理,幷歡迎汪兆銘來漢。
己、第六軍軍長程潜及黨代表兼政治部主任林祖涵自南京秘密到漢口。
庚、朱培德接任江西省政府主席,以朱德爲南昌公安局長,李烈鈞東走浙江。
辛、直魯軍第八軍長兼渤海艦隊司令畢庶澄因前在上海與革命軍接洽,被張宗昌、褚玉璞槍斃于濟南。
壬、湖南特別法庭成立,懲治土豪劣紳(各縣均設置)。
癸、武漢當局允釋被捕日人。
子、日本閣議决將中國內地日僑完全退集漢口。
醜、史達林告蘇俄共産黨,繼續利用國民黨右派勢力以對抗帝國主義。
4.6(三,五)
甲、上午十一時至下午七時北京軍警得公使團之許可,搜查俄國大使館及遠東銀行、中東鐵路辦公處,捕共産黨人李大釗等六十餘人(內有國民黨人路友于等),檢出關係蘇俄赤化中國之重要文件多起(是晚公使團曾有形式上抗議搜查行動逾越範圍)。
乙、汪兆銘離上海赴武漢(臨行致書張人杰,建議于四月十五日在南京召開中央執行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
丙、武漢國民政府改任蔣中正爲國民革命軍第一團軍總司令(削蔣權力),馮玉祥爲第二集團軍總司令,何應欽、程潜、李宗仁、唐生智爲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方面軍總指揮,朱培德爲總預備隊總指揮,均歸第一集團軍統轄。
丁、武漢中政會(一)指定陳啓修、郭沫若、劉湘、劉文輝、楊森、田頌堯、劉伯承、鄧錫侯、廖劃平、楊暗公(已死)、李筱亭、劉公潜、向成杰爲四川政務委員會委員,(二)歡迎汪兆銘來漢,(
三)鮑羅廷提議歡迎第三國際代表魯易出席中央常務委員會。
戊、日外相幣原與英大使會談南京事件,反對實力制裁。另訓令芳澤公使,循外交途徑解决。
己、蔣中正擬四路北伐,以程潜統第一路,由津浦路進攻,李宗仁統第二路,由皖北進攻(李之江左軍因武漢不發餉彈,未能依最初計劃進展),唐生智統第三路,由京漢路進攻,何應欽統第四路,由揚州沿運河進攻(此計劃未完全實現)。
庚、上海總工會召集武裝工人糾察隊,舉行檢閱及授旗禮(總隊長爲顧順章)。
4.7(三,六)
甲、顧維鈞向俄方抗議收容共産黨人,俄代辦齊爾內赫亦向顧維鈞抗議侵犯使館尊嚴。
乙、公使團同意繼續搜查俄大使館(4.8 又延緩一日)。
丙、天津法租界俄商店亦被搜查,上海俄領事館爲租界工部局監視。
丁、蔣中正電慰北京俄代辦齊爾內赫。
戊、蘇俄宣稱,英國爲搜查俄大使館之主要教唆者。
己、上海總工會召集各工會代表大會,議决擁護糾察隊武裝。
庚、福州反共派勝利,共産派許素雲等被捕。
辛、武漢政治會議推陳友仁、孫科、徐謙、顧孟余、鄧演達組織對日外交委員會,不改變對日友好政策(時日兵登岸布防,日租界交通斷絕,工人失業者萬餘,日本决定對武漢之經濟封鎖政策)。
壬、鮑羅廷計劃奪取南京,煽動革命軍內變。
4.8(三,七)
甲、武漢中央擴大會議通過緊急政治會議所提之「爲應付目前嚴重時局,將中央黨部及國民政府遷往南京案」(此系昨日鮑羅廷所决定)。
乙、漢口工人反日大會,要求撤退日本水兵,拍賣日本商店貨物,救濟失業工人,接管日本工廠(劉少奇領導)。
丙、侯紹裘、張曙時、許蘇魂等以江蘇省黨部名義在南京召開歡迎汪兆銘大會。
丁、山西閻錫山下三令:(一)信服三民主義。(二)宣布太原戒嚴,嚴禁暴徒(共産黨)擾亂治安。(三)取消地畝捐。
戊、前南昌中央政治會議所任命之上海政治委員會在上海宣告成立。
己、江北孫傳芳軍鄭俊彥、段承澤、崔景溎師複占揚州,革命軍第十七軍第二師退回鎮江。另枝孫軍(李寶璋白寶山師)占南通。
庚、英軍艦在鎮江江陰間與守軍衝突,開炮八十餘響,陸上炮臺營房被毀。
辛、段祺瑞等自天津赴大連。
壬、上海銀行公會成立。
4.9(三,八)
甲、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鄧澤如、黃紹竑、吳敬恒、蔡元培、李煜瀛、張人杰、古應芬、陳果夫聯名發表救党護國通電,指斥武漢中央聯席會議以來之種種謬舉,曆舉不合者二,可痛心者十一,謂其別具肺腸,妨害大局(原文長萬餘言)。
乙、蔣中正自上海赴南京,在上海之第一第二兩師均調赴南京,以第二十六軍周鳳岐接防,任白崇禧周鳳岐爲淞滬戒嚴正副司令,幷通電斥鄧演達以跨黨投機份子把持總政治部,淆惑軍心、背叛主義、破壞革命陣綫。
丙、四川各軍長劉湘、劉文輝、鄧錫侯、楊森等通電反共。
丁、江蘇省黨部共産派戴盆天(農民部長)、黃競西(商民部長)、高爾柏(宣傳部秘書)等被捕。
戊、全國農民協會臨時執行委員會在武漢成立,毛澤東任組織部長,鄧演達爲宣傳部長,彭湃爲秘書長(定 7.1召開全國代表大會)。
己、馮玉祥電武漢請恢復長江交通,幷願向南京勸告。
庚、宋子文奉武漢命令在上海設立江浙財政辦事處(蔣中正已另設江蘇兼上海財政委員會,宋之辦事處不數日即撤銷)。
辛、蘇俄外交委員長李維諾夫向中國駐俄代辦鄭延禧抗議搜查俄使館事件,要求交還文件及被奪財産,釋放被捕人員,聲明召回駐北京之代使,僅留領事,謂此事乃帝國主義者之教唆,藉以誣衊蘇俄,北京政府已成帝國主義之工具。
4.10(三,九)
甲、江蘇省黨部(共産黨張曙時、侯紹裘等)在南京舉行軍民聯歡大會及肅清反動派大會,幷向總司令部請願(是日侯紹裘、文化震等被捕)。
乙、汪兆銘自上海到漢口。
丙、英軍用飛機在上海江陰間飛行,上海英兵又越界搜查大夏大學,交涉員郭泰祺向英領抗議。
丁、警備長江南岸之革命軍,自上海至蕪湖由第二十六軍(周鳳岐),第十四軍(賴世璜),第十七軍(曹萬順),第一軍(何應欽),第四十軍(賀耀組),第三十七軍(陳調元),第七軍(李宗仁),新編第五軍(葉開鑫)分段擔任,海軍警戒江面,合肥一帶,由三十三軍(柏文蔚)及暫編第十一軍(馬祥斌皖軍,即獨立第五師)防守,第十軍(王天培)駐安慶。
戊、東方被壓迫民族聯合會在漢口成立(魯易所促成,包括中國、印度、朝鮮、臺灣、安南、緬甸、蒙古代表,4.22武漢政治委員會增設東方局)。
己、上海報紙明白攻擊武漢之徐謙、鄧演達等。
4.11(三,一○)
甲、英、美、法、日、義五國公使爲南京事件令上海漢口領事分別向蔣中正陳友仁提出聯合要求:(一)處罰負責之指揮官,及關係者全部,(二)由總司令以書面道歉,幷保證將來對于外人生命財産無論以任何形式,均不得爲侵害騷擾之事,(三)殺傷及損害之完全賠償,如無滿意答覆,將采適當手段(因日美反對,未限期答覆)。
乙、日本勞動組合同盟會國大會議决準備承認中國新政府。
丙、閻錫山改稱晋綏總司令,統治晋綏兩省軍民兩政。
丁、武漢鮑羅廷、彼得滿夫,及徐謙、李立三等會議謀害蔣中正等。
戊、劉科夫在俄羅斯蘇維埃會議演說,抨擊北京外交團教唆搜查俄大使館,藉以挑起中俄戰爭,幷指摘偷入僞造文件。
己、上海總工會委員長汪壽華(原名何景亮,化名何松林,中共首要)爲幫會領袖杜月笙、張嘯林等所誘捕處死(一說汪于4.15被槍决)。
庚、葉德輝在長沙被殺(葉生于同治三年正月十四日,曾撰對聯「農運宏開,稻梁菽、麥黍稷,盡皆雜種;會場廣闊,馬牛羊、鶏犬豖,都是畜牲」,詆毀農民協會,爲共党易禮俗率衆所殺。時湖南共党應用審判土豪劣紳條例,「緊急時不經審判,由民衆徑行處理」條文,日斃富紳數十人)。
4.12(三,一一)
甲、上海共進會(黃金榮、杜月笙、張嘯林、楊虎、陳群、王柏齡所組織)會員及右派工人進攻總工會糾察隊(由張伯岐指揮),第二十六軍第二師强制糾察隊繳械(糾察隊總指揮顧順章及周恩來一度被捕),總工會即召集工人大會,舉行示威游行,請願發還槍械,幷奪回總工會及糾察隊指揮部辦事處(陳獨秀、彭述之等旋赴武漢,上海由陳延年、施英(即趙世炎)、羅亦農、周恩來、顧順章負責,不久趙世炎被殺)。
乙、白崇禧通電查封上海環龍路國民黨西山會議派之中央黨部。
丙、廣西南寧開始清黨,共産黨首要梁六度等被捕。
丁、杭州、寧波、無錫等處工人糾察隊同被軍隊繳械,幷拘捕工會主要份子。
戊、武漢國民政府任唐生智、馮天柱、鄧壽荃、張翼鵬、夏曦等爲湖南省政府委員。
己、漢口舉行歡迎汪兆銘大會,汪發表演說,高呼「革命的向左邊來,不革命的滾出去」。
庚、北京當局開始發表在俄使館搜出之文件,內有蘇俄軍事家及密探之中國軍事報告。
辛、北京警察廳釋放被捕學生十九人。
壬、津浦鐵路前綫之革命軍第二軍向湖北西撤,直魯軍程國瑞、王棟部乘機占滁州烏衣,白俄軍沖至浦口,同時許琨圍攻合肥。
4.13(三,一二)
甲、上海總工會爲糾察隊繳械事,下令總罷工,幷向第二十六軍及第二師司令部求釋放被捕工人,發還槍械;與軍隊衝突,死傷工人百余,總工會會所再度被軍隊占領(同時工會聯合會宣言總工會爲共産黨操縱,請工人改入該會)。
乙、上海工會組織統一委員會成立(反共産黨),上海黃金榮、杜月笙等之「中國共進會」復興,助軍事當局,逮捕共産黨(黃在上海頗具一種潜在勢力,昨日協助軍隊攻擊總工會之右派工人多屬之)。
丙、第三國際代表魯易電勸蔣中正勿在南京召開中央執行委員及中央監察委員全體會議,幷願與面晤。
丁、新疆楊增新報告已與俄國成立局部協定。
4.14(三,一三)
甲、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胡漢民、蔣中正、柏文蔚、蕭佛成,監察委員吳敬恒、張人杰、蔡元培、李煜瀛、鄧澤如、陳果夫等在南京舉行第二届中央執行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預備會,由胡漢民任主席。
乙、武漢外交部長陳友仁分別駁覆日、義、法、英、美五國通牒,主由組織國際調查委員會,調查後再行交涉,幷對英提出五卅、沙面、萬縣三案,對法提出參與沙面炮擊案,主一幷加以調查;對日盼勿參加各國行動,允賠償南京日方損失。又要求取消不平等條約及派員解决各種問題。
丙、第三國際詆蔣中正爲叛徒、帝國主義匪黨之同盟、革命國民黨之敵人、工人階級及共産國際之敵人。
丁、上海臨時政治委員會,派員接收市黨部,白崇禧派兵查抄市政府及各工會。
戊、湖北人民審判委員會以反革命工賊罪處郭聘伯、袁子英、盧士信等八人死刑(郭等三人均爲反共之國民黨員)。
己、西山會議派中央黨部致書吳敬恒等,指斥既清黨而同時仍主聯俄及打倒西山會議派之非。
庚、河南靳雲鶚向許昌奉軍反攻,又失敗。
辛、山東直隸赴東三省難民日多,哈爾濱一處每日平均約四千人。
4.15(三,一四)
甲、上海方面之中國國民黨第二届中央執行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在南京舉行,以人數不足,改開談話會(决定在南京成立國民政府)。
乙、武漢中央常務會議,擴大會議商對南京問題。
丙、第四軍軍長兼總參謀長李濟琛回廣州,本日與古應芬、李福林、陳孚太、鄧彥華組織特別委員會,任錢大鈞爲戒嚴司令,派兵向各共産黨機關進攻,擊敗工會糾察隊、鐵路工人及農團軍,封閉工會機關二百餘處,逮捕二千餘人,汕頭方面亦有同樣舉動(共産黨廣東農軍總指揮羅綺園及各路指揮彭湃、龔楚等謀奪取廣東之計劃失敗,北走,韓麟符逃武漢,劉爾松、李森、蕭楚女等被捕)。
丁、李景林在天津日租界密謀起事,被日領事勸告離去,天津軍警搜查日輪未獲,日方提出抗議。
戊、英駐日大使要求日本向華北增兵兩師團(4.26日拒之)。
己、英美軍艦因商輪爲浦口直魯軍槍擊即聯合向北岸發炮。
4.16(三,一五)
甲、汪兆銘在漢口通電,詆斥蔣中正等在南京之行爲。
乙、在南京舉行之中央委員談話會决定即開中央政治委員會。
丙、中國共産黨中央委員會連日討論北伐問題,决依魯易主張,鞏固革命基地,聯絡馮玉祥,使其控制隴海鐵路,暫緩北伐。
丁、汪兆銘召開國共兩黨聯席談話會(共党爲張國燾、瞿秋白及鮑羅廷、魯易),演說中國革命應做到類似俄國之十月革命。商應付現在時局方法,决定合組「革命委員會」(一說陳獨秀于4.14自上海到漢口)。
戊、北京外交部令駐俄代辦拒絕俄政府10.9抗議,謂使館內不能容許組織助長所駐國內亂機關,俟搜出之宣傳共産文件翻譯完畢後,再提嚴重抗議。
己、蔣中正對記者談話,外交問題須以平等精神解决。
庚、奉軍占河南臨潁,俘靳雲鶚部師長劉培緒。
4.17(三,一六)
甲、南京中央政治委員會議議决:(一)明日起,國民政府在南京辦公。(二)推胡漢民爲國民政府委員會主席兼中央政治會議主席。(三)以鈕永建爲國民政府秘書長。(四)以吳敬恒爲總政治部主任,陳銘樞爲副主任(出席委員爲蔣中正、胡漢民、張人杰、柏文蔚、吳敬恒、陳果夫及新任之蔡元培、李煜瀛等)。(五)派張人杰、蔣中正、蔡元培、何應欽、周鳳岐、莊松甫、馬叙倫、陳其采、蔣夢麟、邵元沖、朱家驊爲浙江政治分會委員。(六)任馬叙倫、陳其采、蔣夢麟、朱家驊、周佩箴、程振鈞、阮苗伯等爲浙江省政府委員(
分兼民政、財政、教育、農工、土地、建設、司法廳長,尋另以周鳳岐兼軍事廳長)。
乙、武漢中央常務委員會議决開除蔣中正黨籍,免去本兼各職,幷通緝懲辦,第一集團軍全部由軍事委員會指揮。
丙、武漢政府發布現金集中令,中央、中國、交通三銀行紙幣,均不兌現,查封各銀行現洋約四百萬,禁止使用及出口(各地銀行與武漢斷絕關係)。
丁、浦口之直魯軍與江南之革命軍互相炮轟(此後十餘日每日必戰),靖江之孫傳芳軍偷渡未成,雙方夾江相持。
戊、美國巡洋艦過江陰上駛,被北岸孫傳芳軍槍擊,美艦即向兩岸發炮百餘響。
己、上海租界共到外兵已四萬余人(英兵約占五分之二),陸續開來者尚多。
4.18(三,一七)
甲、南京國民政府正式成立,蔡元培代表中央黨部授印,胡漢民代表國民政府受印。發表建都南京宣言,舉行「慶祝國民政府遷都南京與恢復國民黨黨權大會」,寧漢正式分裂(南京國民政府第一號命令爲通緝共産黨首要鮑羅廷、陳獨秀、徐謙、鄧演達、吳玉章、林祖涵、譚平山、惲代英、毛澤東、董用威(必武)、羅亦農、于樹德、張國燾、高語罕、李立三、瞿秋白、侯紹裘、林彪、周恩來、郭沫若、章伯鈞、陳啓修、詹大悲、李漢俊、方志敏、彭述之、沉雁冰、施存統、張太雷、鄧穎超等一百九十七人)。
乙、南京國民政府及蔣總司令分別發表告全體將士書。
丙、李濟琛派海陸軍包圍黃埔軍官學校,拘捕共産黨人二百余。
丁、武漢中政會通過(一)宣告蔣中正罪狀及宣言案。(二)免李濟琛之第四軍長,以張發奎繼任。(三)免劉文島之第八軍副黨代表。(四)任劉伯承爲暫編第十五軍長。(五)免劉湘、賴心輝職,由楊森、劉文輝、鄧錫侯、田頌堯、劉伯承收編其部隊。(六)拿辦王陵基、呂超、石青陽、向傳義。(七)任高語罕爲第二十軍黨代表兼四川黨務特派員(共党擬取四川,劉伯承、高語罕均共党黨員)。
戊、武漢國共兩黨聯席談話會,共産黨依鮑羅廷、陳獨秀主張,贊成繼續北伐(謀入河南與馮玉祥聯合攻取北京,再進攻南京)。
己、北京英美法日義五公使集議陳友仁之寧案覆牒,英國主封鎖長江,日本表示和緩,各國對二次通牒未能一致。
庚、蔣中正公布上海勞資調節條例十五條。
4.19(三,一八)
甲、南京中央執行委員會全體會議因武漢方面之委員不到,迄未開成,蔣中正蔡元培等電請汪兆銘來南京。
乙、武漢國民政府舉行誓師北伐典禮(張發奎爲第一縱隊司令,轄第四、第十一軍當右路,劉興爲第二縱隊司令,轄第三十五、第三十六軍當中路,魏益三爲第三縱隊司令,轄豫南之賀國光、龐炳勛、梁壽愷、任應岐當左路)。
丙、陳獨秀自上海到漢口,汪兆銘孫科迎之。(?)
丁、武漢國民政府下令討伐蔣中正。
戊、上海及江浙一帶均有慶祝建都南京恢復黨權之大會,主肅清共産黨,驅逐鮑羅廷,通緝徐謙鄧演達等。
己、北京俄代理大使齊爾內赫率館員回俄。
庚、武漢方面爲搜查俄使館事件發表宣言。
辛、北京開始發表搜查俄使館所獲文件。
壬、日本政友會總裁田中義一大將組閣(翌日發表聲明,盼中國人以合理方法達成其希望。對于共産黨問題,準備與各國取一致行動)。
癸、英外相電藍浦生,英國祇打擊中國之極端派而非蔣介石。
4.20(三,一九)
甲、張作霖派趙欣伯赴日本,與新首相田中義一接洽。
乙、日本田中義一內閣成立,田中自兼外相。
丙、武漢政治會議通過鮑羅廷之「戰略退却案」,保護外人商業財産,以緩和內外情勢。
丁、中日新約尚未成立,舊約延長六個月之有效限期今日届滿,再展三月。
戊、中國共産黨中央委員會宣言擁護國民黨對于蔣中正之處分。
己、廣州失敗之工人糾察隊逃往江北,聯合農自衛軍及第二軍教導師陳嘉佑部集中清遠、樂昌、曲江,準備入湘,李濟琛派隊往攻。
庚、鄒魯函吳敬恒,抗議對西山會議派之壓迫。
辛、南京陸海軍將領會議,議决擁護南京中央黨部及國民政府。
4.21(三,二○)
甲、史達林在「真理報」發表「中國革命的前途」(即史達林大綱,或中國革命問題大綱),第一階段爲民族聯合戰綫的革命,第二階段爲由民族聯合戰綫的革命,轉向勞動者及農民群衆的革命(土地革命),斷然將國民黨右派逐出,至消滅爲止。但目前不應建立蘇維埃政權,共産黨不應自國民黨中退出。
乙、武漢中政會通過鮑羅廷組織特別委員會,執行革命紀律,裁判違反革命紀律之工人(因南京對武漢實施經濟封鎖,鮑羅廷改取緩和政策,以减除危機)。
丙、英巡洋艦二艘到漢口(時武漢外國軍艦已達三十五艘)。
丁、南京中央黨部繼續在南昌開第八十五次常務會議。
戊、南京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繼續廣州軍事委員會,開始辦公。
己、廣東海豐陸豐之共産黨農民大殺國民黨員。
庚、日本無産政黨及無産團體代表參加中國國民黨駐日總支部集會,幷組織對華非干涉同盟準備會。
辛、英美法義日五國使館衛兵占領北京俄使館。
4.22(三,二一)
甲、武漢國民政府任閻錫山爲國民革命軍第三集團軍總司令(閻未就)。
乙、汪兆銘通電否認南京會議。
丙、張宗昌在山東再征軍事特捐一千萬元。
丁、日首相田中義一聲明,不許共産黨在中國活動。
戊、漢口第三國際代表魯易宣言抨擊蔣中正。
己、蔣中正電魯易勿聽一面之詞。
庚、收回天津英租界之進行中止,僅修改租界章程,增加中國董事五人。
辛、武漢國民黨爲搜查俄大使館事,宣言斥責北京外交團。
4.23(三,二二)
甲、南京國民政府任伍朝樞爲外交部長,古應芬代理財政部長,王伯群代理交通部長。
乙、武漢國民政府外交部陳友仁與日代表開始談判日商複業問題,允許保障日商生命財産(日租界仍增設防禦,日艦到者已十六艘)。
丙、武漢國民黨與共産黨爲 4.12 上海事件發表宣言。
丁、中國青年党領袖曾琦在上海醒獅周報發表「國共兩黨决裂後吾人對國民黨之態度及忠告」,盼合作(時國民黨希望青年党人加入國民黨,七月,青年党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决定仍反對黨治。時青年党與孫傳芳、張作霖聯絡,有人任教于濟南華莊孫之軍官學校及東北講武堂)。
4.24(三,二三)
甲、楊樹莊、何應欽、李宗仁、白崇禧等通電擁護南京中央黨部國民政府及四月二日監察委員之决議,否認武漢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之决議及所産出機關之一切命令,打倒共産份子,一致完成北伐。
乙、蔣中正委第四十軍軍長賀耀組爲南京戒嚴司令。
丙、武漢中央土地委員會通過解决土地問題决議草案。
丁、浦口直魯軍飛機向南京城內拋擲炸彈。
戊、武漢令前綫軍事統歸軍事委員會指揮。
己、北京成立特別法庭,審判4.6在俄國大使館被捕之李大釗等,何豐林爲審判長。
庚、藍浦生電外相張伯倫,謂尚不明蔣介石清共行動之真正用意。
4.25(三,二四)
甲、共産黨在武漢會議,决定與國民黨左派繼續聯繫,武裝二萬黨員及五萬農工,實行土地革命,準備建立蘇維埃。
乙、汪兆銘在政治會議報告國共兩黨聯席談話結果:一、保護外人生命財産商務。二、維護商場,保護長江航業。三、解决失業工人問題。
丙、武漢譚延闓電南京胡漢民,請調停寧漢之爭(孔祥熙旋亦由上海赴武漢調解)。
丁、四月三日漢口中日事件初步解决,中日軍警撤退。
戊、美艦上駛在江陰與革命軍衝突,開炮二十餘響。
己、廣州當局奉南京命令,釋放前年被捕監禁之川軍將領熊克武等七人。
庚、美國總統顧理治宣布對華友誼,願力助中國之合法希望(上海英報竭力攻擊美國對華之單獨行動)。
4.26(三,二五)
甲、南京國民政府通電接受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會議决議案:(
一)對共産黨首要危險份子,經黨部舉發者,由就近軍警看管,其叛亂行爲已昭著者,按內亂法懲辦。(二)所有武漢聯席會議及中央執行委員會會議産生之機關其所發命令,一律否認。
乙、蔣中正發表告全體國民黨員書。
丙、上海臨時政治分會派錢永銘等接收總商會,通緝會長傅宗耀。
丁、南京革命軍總司令部總政治部成立,吳敬恒(稚輝)爲主任,陳銘樞劉文島爲副主任。
戊、毛澤東向武漢中央農民運動會委員提議早日成立直魯豫三省農民協會,協助北伐。
己、北京安國軍總司令部令外交部代表向日使館爲搜查日輪事道歉。
庚、北京中國學術團體協會(徐炳昶、劉複、袁複禮等)與瑞典地理考古學家斯文赫定訂立合組西北科學考察團辦法。
4.27(三,二六)
甲、第三國際决議命中共實行沒收地主土地,改組國民黨增加農工領袖,消滅不可靠之軍官,組織革命法庭懲辦反革命軍人,動員共産黨員兩萬人,成立農工新軍五萬人,編成新軍。
乙、武漢中央政治委員會通過指導江西湖南黨務案,以陳其瑗爲江西特派員,林祖涵爲湖南特派員,執行新外交與新經濟政策。
丙、南京國民政府明令促蔣中正于最短期間完成清黨任務。
丁、中國共産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在漢口舉行,國民黨汪兆銘、譚延闓、徐謙到會致賀(汪、徐均有演說,魯易、米夫、譚平山、鮑羅廷、陳獨秀發表不同意見。時共産黨員約五萬八千人)。
戊、南京中央政治委員會議决任胡漢民、丁惟汾、伍朝樞、戴傳賢、鈕永建、羅家倫等爲法制委員會委員,蔡元培、吳敬恒、李煜瀛等爲教育行政委員,楊樹莊等爲福建省政府委員。
己、蔣中正發表告全體將士書。
庚、武漢設保安委員會,取締一切無謀之排外運動。
辛、吉林省當局訂定安撫直魯東來難民辦法(此項難民總數達三十萬,大半往黑龍江)。
4.28(三,二七)
甲、北京審判在俄使館所捕黨徒之特別法庭審判長何豐林判處李大釗、路友于、張伯華、蕭忠鼎、鄧文輝、譚祖堯、張挹蘭(女)、吳平地等二十人死罪,即執行絞刑(李、譚爲共産黨員),另舒啓昌等處徒刑十二年,米雲貴等處徒刑二年。
乙、日本勞工代表團到漢口。
丙、上海交涉員通告領事團,國民政府遷移南京,又向英領事抗議本月八日英艦炮轟事件。
丁、革命軍第六軍第十九師張振武部在南京被繳械(軍長程潜已赴武漢,蔣中正以第十七師師長楊杰代理軍長)。
戊、江蘇省政府籌備會,江蘇財政委員會,决定發行國庫券二千萬元,以海關二.五附加稅作抵,經中央政治會議改爲三千萬元,中央銀行鈔票停用。
己、廣州上海間無綫電通。
4.29(三,二八)
甲、武漢之唐生智張發奎第四、第十一、第八、第三十六等軍北入河南,繼續北伐(時武漢陷于孤立,魯易主南下,鮑羅廷主北進,史達林批准鮑之意見,其目的在與馮玉祥聯合,乘機據有西北,以便接近蘇俄,幷搶先占有北京,包圍上海南京)。
乙、南京中央政治會議公布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條例,改組廣州政治分會,又决議政治分會不能指導黨務。
丙、四川將領劉湘、劉文輝、鄧錫侯、楊森、劉成勛、賴心輝、田頌堯通電擁護南京國民政府。
丁、英美法日義五公使會議寧案二次通牒,美使因美政府訓令反對參加武力對華行動,有脫離五國協調趨勢(日使從中疏通)。
戊、武漢成立匯兌委員會。
己、廣東海陸豐共産黨林道文占領縣城(第一次,5.9敗退)(一作4.30)。
4.30(三,二九)
甲、蔣中正發表告全國民衆書。
乙、魯易向中共代表大會演說,强調應使農民出身之士兵反對軍閥,幷在國民黨內及政府中建立由共党領導之集團。
丙、南京浦口間炮戰劇烈。
5.1(四,一)
甲、南京决定繼續北伐,蔣中正頒發戰鬥序列,編第十四、第一、第十七、第二十六軍爲第一路軍,以何應欽爲總指揮,肅清江北之孫傳芳軍。編第六、第三十七、第四十軍及第一軍之一部爲第二路軍,蔣自兼總指揮(白崇禧代理),陳調元爲前敵總指揮,由南京上游渡江,任津浦路正面作戰。編第七、第十、第二十七、第三十三、第四十四(葉開鑫部,時稱新編第五軍)及第十五軍之一部(月前自鄂開蕪湖者)爲第三軍,以李宗仁爲總指揮,王天培爲前敵總指揮(每路軍複有若干縱隊),先解合肥之圍,再攻蚌埠。
乙、武漢之北伐軍敗奉軍于河南駐馬店,即分三路北攻,以靳雲鶚等豫軍任左翼,張發奎率第四第十一軍任右翼(賀龍師亦屬此路),唐生智率第三十五第三十六軍及第八軍之一部任中路。
丙、馮玉祥在西安就國民革命軍第二集團軍總司令職(同時仍采舊國民聯軍名義),所部分六路:馮兼中央軍總司令出潼關沿隴海路東進,方振武、孫良誠、馬鴻逵、韓複矩屬之。劉鎮華爲東路軍總司令,自豫西出動,岳維峻爲南路軍總司令,由雒南出動,孫連仲爲右路軍總司令,由龍駒寨向荊紫關南陽出動,徐永昌爲左路軍總司令,由陝北入山西向娘子關出動,宋哲元爲北路軍總司令,由寧夏出動。
丁、蔣中正函黃郛,請其赴日本一行,或另薦人前往。
戊、蔣中正發表告全國工人書。
己、南京國民政府發行第一次江海關二五附稅國庫券三千萬元。
庚、中國共産黨在漢口舉行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5.9閉幕),第三國際代表魯易及鮑羅廷均出席,汪兆銘、譚延闓、徐謙、孫科到會致賀(一作4.27)。
5.2(四,二)
甲、南京國民政府重頒革命軍組織大綱,派民政、外交、交通人員組織戰時政務委員會。
乙、美公使得美政府訓令,通告義法英日公使,拒絕參加五國對寧案二次通牒。
丙、北京英匯豐銀行買辦鄧君翔虧款四百萬潜逃,該行不承認由鄧經手之他銀行存款,商業銀行因此停業。
丁、武漢當局致書外蒙政府,互派代表。
戊、蔣中正電覆漢口嘉倫,南京各軍正向津浦鐵路及江北之敵猛攻,否認派隊向上游出動(4.22嘉倫曾有電至)。
己、在浦口被拘之俄人鮑羅廷妻等由濟南解北京。
庚、江蘇省政府成立。
5.3(四,三)
甲、美總統發表意見,對寧案不再抗議。
乙、南京國民政府明令停用中央銀行鈔票。
5.4(四,四)
甲、莫斯科電令武漢不准對日本有任何暴動,幷令退讓解决(莫斯科對武漢每日必有電令,由鮑羅廷轉)。
乙、第三國際代表魯易在中共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中說明工人、農民、城市小資産階級聯合革命之必要。
丙、荷屬華僑代表向南京政府請求廢止一九○二年與荷所訂屬地主義之中荷條約(該約本月八日期滿),另訂血統主義之新約,中央政治會議令外交部辦理,幷電各省市黨部在一周間作廢約運動。
丁、英美法日義五公使對寧案最後一次會議,協調完全破裂。
戊、張作霖以榮臻繼于珍任北京衛戍司令。
5.5(四,五)
甲、武漢北伐軍右翼第四、第十一軍與奉軍及田維勤軍開始在河南汝南戰鬥,敗之。
乙、蘇俄外長李維諾夫指稱搜獲北京俄大使館及2.28俄輪之文件爲僞造。
丙、國民聯軍方振武部占靈寶,進克陝州。
丁、南京中央常務委員會通過清黨辦法六條,派鄧澤如、吳倚傖、曾養甫、段錫朋等組織中央清黨委員會。
5.6(四,六)
甲、馮玉祥自西安赴潼關,督師東進。
乙、川軍楊森東入宜昌,革命軍第十四師夏鬥寅退往沙市。
丙、廣東北路總指揮錢大鈞擊敗北江之陳嘉佑師,占領韶關,陳部退入湖南。
丁、北京中日商約十九次會議,將稅則部分議畢。
5.7(四,七)
甲、南京北伐軍第七軍(第三路第二縱隊夏威)自蕪湖渡江進向巢縣,阻東進之直魯軍。
乙、河南信陽一帶紅槍會與總政治部宣傳隊及農民運動人員發生衝突,搗毀宣傳列車,殺死工作人員十餘人。
丙、北京外交部照會荷使提議修改明日期滿之中荷商約。
丁、南京中央黨部組織清黨委員會。
戊、托洛斯基發表「中國革命與史達林大綱」駁斥4.21史達林文。
5.8(四,八)
甲、一九○二年之中荷商約今日滿期。
乙、北京外交部照會西班牙公使,中西條約本年八月十日滿期,請于三個月內訂立新約,届時新約不成,雙方得自由處置。
丙、武漢北伐軍與奉軍激戰于確山遂平之間。
丁、南京北伐軍第七軍破直魯軍于運漕。
戊、張學良到蚌埠與張宗昌商入豫奉軍與皖北直魯軍聯絡事宜。
5.9(四,九)
甲、英外相張伯倫在議院演說,謂南京事件爲共産黨所造成,已受中國懲罰,英對南京政府决采取緩和政策,幷謂武漢政府已失去其統治地位。
乙、廣東師長胡謙克復海豐,擊敗共産黨彭湃「農民政府」。
丙、馮玉祥電武漢中央及唐生智否認與張作霖往還,矢志革命,誓掃凶殘。
丁、國民聯軍中路軍占澠池。
戊、西北科學考察團自北京出發,取道綏遠甘肅赴新疆,徐炳昶任團長。
己、中國共産黨依第五次大會閉幕决議,整頓黨內紀律,繼續與國民黨左派提携,訓練工農予以武裝等(陳獨秀爲土地改革問題,與瞿秋白、毛澤東爭執,陳仍勝利,繼續當選總書記及中央政治局主席,周恩來、彭述之、瞿秋白、蘇兆征爲政治局常務委員,張國燾與彭述之、周恩來、蘇兆征、毛澤東、楊之華分任組織、宣傳、軍事、職工、農民、婦女組長)。
5.10(四,一○)
甲、武漢之北京政治分會在漢口舉行會議,商北方政治軍事工作(分化奉軍,幷由共党楊度聯絡張宗昌)。
乙、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在漢口舉行,任弼時、賀昌、蕭子璋、關向應等爲主席團,國民黨代表胡耐安、鄧初民,共産黨代表惲代英、蔡和森等演說。
丙、武漢政府免第二十軍軍長楊森職,又免二十一軍軍長劉湘,二十二軍軍長賴心輝職(時武漢方面擬聯絡四川之鄧錫侯等),又將第二軍改爲兩軍以魯滌平正式繼任第二軍軍長,陳嘉佑爲第十三軍軍長。
丁、南京北伐軍第三路第一縱隊(第四十四軍)葉開鑫占領巢縣,破直魯軍孫百萬部。
戊、南京國民政府外交部長伍朝樞宣誓就職,宣布外交方針,不采取暴動手段,應以正當方法廢除不平等條約,打倒帝國主義非排外性質。
己、南京中央政治會議議决設立中央研究院籌備處,推蔡元培、李煜瀛等爲籌備委員。
5.11(四,一一)
甲、南京北伐軍第四十四軍葉開鑫部自大通開抵含山。
乙、南京外交部長伍朝樞正式宣布對外政策,將采取正當手續,以達取消不平等條約之目的。
丙、蔣中正委楊虎爲上海警備司令(楊與東路軍政治部主任陳群以嚴厲手段清除共産黨,侯紹裘、安體誠、劉重民等先後被殺)。
丁、上海紗廠宣言要求政府保護,社會扶助,免勞資同歸于盡。
戊、湖北漢陽縣黨部通知縣政府逮捕漢陽商會會長周文軒,副會長周仲暄,查封其財産,沒收漢陽工廠八處(汪兆銘制止無效)。
己、武漢中政會派吳玉章爲四川特務委員會主任,郭沫若、陳啓修、劉雲門、鄧懋修、黃慕顔、劉伯承、李筱亭、宋南軒等爲特務員。
5.12(四,一二)
甲、李宗仁到湖口晤朱培德,商寧漢關係,勸勿東進。
乙、蔣方震、劉厚生奉蔣中正命赴日本,晤田中義一。
丙、武漢政治會議通過,一、成立黨員志願兵團,二、召集湘鄂贛黨政代表會議,討論統一財政辦法,三、召集湘鄂贛黨部及黨報會議,討論國民革命聯合戰綫問題,四、召集武漢商民代表會議,討論整理今後商務。
丁、北京外交部因經費困難,裁去領事館十二處。
戊、南京北伐軍第二路第三縱隊陳調元部自東梁山渡江,攻占和縣,敗直魯軍第十軍杜鳳舉部。
己、英警察搜查蘇俄在倫敦之商業機關。
5.13(四,一三)
甲、汪兆銘在漢口演講,力戒黨員之幼稚病,應保護小資産階級,平等對待農工。
乙、革命軍獨立第十四師夏鬥寅通電討共産黨,自沙市率軍進向武漢(在嘉魚登岸)。
丙、南京北伐軍下三路總攻擊令,第三路第二第三兩縱隊(夏威、胡宗鐸)大破直魯軍程國瑞部二萬余于巢縣附近之柘皋(程被俘旋潜逃)。第二路第三縱隊陳調元克含山。
丁、史達林與孫逸仙大學學生談中國革命問題,駁反對派拉狄克。
戊、吳佩孚因國民聯軍入豫及奉軍之脅迫,自鞏縣率衛隊赴南陽(謀依附自湖北退豫之于學忠部)。
己、袁良奉黃郛命自上海赴青島,與日人有所接洽(尋赴日本,日方派岩松武官爲聯絡員)。
庚、英國全英民治聯合會宣言,對華主張廢除不平等條約,反對引起戰爭行爲。
辛、北京中日商約會議因最惠國待遇問題,陷入停擱狀態。
壬、武漢國民政府令保護佛教寺院(唐生智篤信佛教)。
5.14(四,一四)
甲、南京武漢間之形勢因李宗仁、朱培德之會晤已和緩,决定雙方繼續北伐,李回蕪湖指揮第三路軍作戰。
乙、武漢政府令禁擅行逮捕人民,及沒收財産。
丙、南京北伐軍第二路第二縱隊楊杰部自江寧鎮渡江進迫江浦,浦口直魯軍北退。
丁、武漢北伐軍右翼第四第十一軍與奉軍第十一軍趙恩臻劇戰于上蔡。
戊、國民聯軍右路軍孫連仲部自陝南入河南荊紫關前進。
5.15(四,一五)
甲、南京北伐軍第二路第一縱隊賀耀組部自南京大勝關渡江占領江浦浦口。
乙、南京北伐軍第三路軍夏威胡宗鐸兩縱隊解合肥圍,許琨敗走。
丙、武漢北伐軍左路張發奎圍攻上蔡(5.20奉軍富雙英旅降)。
丁、太古公司輪船通州號在塘沽失火,死十二人。
戊、梁士詒與英使藍浦生談張作霖與蔣中正妥協事。
5.16(四,一六)
甲、南京北伐軍第三路第三縱隊胡宗鐸(第七軍)擊敗前來襲擊之直魯軍馬濟(舊桂軍)于合肥東北之梁園(馬受傷爲定遠紅槍會所殺)。
乙、武漢北伐軍中路唐生智部第三十五及第三十六軍與奉軍戰于駐馬店,不利。
丙、英使藍浦生自北京往上海,與南京政府有所接洽。
丁、日本自行在奉天臨江縣增設領事分館,人民反對。
戊、南京政治會議通過以黃郛任上海特別市市長。
5.17(四,一七)
甲、自沙市進攻武漢之第十四師夏鬥寅部進至武昌土地堂,武漢震動(第二十軍楊森亦自宜昌東下,旋敗)。
乙、南京北伐軍第二路第三十七軍陳調元部攻占全椒。
丙、南京第三路軍總指揮李宗仁親督各縱隊前進(因蔣限其于二十一日前克復蚌埠)。
丁、國民聯軍右路軍孫連仲占領河南內鄉。
戊、南京中央清黨委員會開始辦公,即派定上海廣州各處清党委員。
己、駐漢英使館代表牛敦致文陳友仁責未能實踐其言,緩和反英運動,5.19離漢回北京(陳有極鋒利之駁覆)。
庚、日本政府召駐北京公使芳澤及上海奉天等地領事回國,開對華會議。
辛、中日商約會議因最惠國待遇問題停頓,北方日僑請日政府將舊約再延長十年。
5.18(四,一八)
甲、南京第二路軍第二縱隊(第一軍第一、三師)占滁縣,敗直魯軍杜鳳舉,張宗昌令直魯軍向蚌埠臨淮關總退却。
乙、奉軍艦隊司令沉鴻烈率海圻肇和兩艦二次襲擊吳淞,爲炮臺擊退。
丙、中國共産黨發表對夏鬥寅宣言及告夏鬥寅部士兵書。
丁、廣東北路總指揮錢大鈞進兵贛南。
戊、湖北總工會劉少奇向忠發等舉行歡迎赤色職工國際委員長羅卓夫斯基。
己、上海南京等地舉行陳其美死難十一周年紀念大會。
庚、武昌中央軍校政治部主任周佛海出走(東赴上海)。
辛、第三國際中央執行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關于中國革命問題决議案:令中共繼續與國民黨左派合作,使成爲廣大群衆的革命民衆組織(托洛斯基等攻擊史達林、布哈林對華政策之失敗)。
5.19(四,一九)
甲、迫近武昌之夏鬥寅軍(萬耀煌張森兩旅)在紙坊爲葉挺之第二十四師及獨立第一師(武昌軍校學生所編成,惲代英爲黨代表,施存統爲政治部主任)所敗,程潜魯滌平兩軍亦自鄂東開向武漢應援。
乙、長沙總工會與軍人衝突,搜第三十五軍軍長何鍵住宅,拘捕何父。
丙、南京北伐軍第二路第三路軍占領定遠。
5.20(四,二○)
甲、第三國際中央執行委員會對華决議八條,變更中國共産黨作戰方略,武裝工農,使武漢政府及國民黨爲工農之革命民主獨裁機關,制裁一切反革命陰謀,澈底進行土地革命,仍留共産黨于國民黨內,以便握指導工人革命之權。繼續北伐,同時破壞南京政府之後方。
乙、日本外務大臣田中義一訓令駐華公使芳澤謙吉,給予蔣中正反共行動予道義支持。
丙、武漢中央黨部下令糾正農工運動,保護民衆正當利益,制止侵犯他人身體、財産、職業、信仰之自由。
丁、第一次太平洋勞工會在漢口開幕,劉少奇、蘇兆征、李立三等主之(劉任秘書長,5.26閉幕,第三國際策動)。
戊、南京北伐軍第三路第一縱隊(第四十四軍)葉開鑫襲占明光臨淮,奪獲輜重無算,第二第三縱隊(第七軍胡宗鐸部)占鳳陽。
己、武漢北伐軍右路第四第十一軍以極大犧牲,破奉軍于上蔡,俘奉軍富雙英全師。
庚、鎮江英領事館奉英使令撤銷。
辛、上海交涉員向日領事抗議日本旅順船塢代奉方修理軍艦。
壬、南京中國國民黨創辦中央黨務學校,蔣中正任校長(明年改名中央政治學校,實際負責人爲總務主任陳果夫,教務副主任羅家倫,主任爲戴傳賢)。
癸、張作霖巡視河南山東安徽。
子、浙江抄沒章炳麟財産。
5.21(四,二一)
甲、長沙何鍵部團長許克祥周榮光,教導隊長王東原等反共,解除工人糾察隊農民自衛軍武裝,包圍湖南省黨部、總工會、農民協會,幷殺共産黨人(是謂馬日事變,常德駐軍亦將該地之工會、農民協會解散)。
乙、夏鬥寅部自紙坊退至威寧。
丙、武漢北伐軍中路唐生智部(劉興軍),右路張發奎部大破奉軍于郾城及周家口。
丁、南京北伐軍第一路衛立煌師自南京渡江,攻占六合,自鎮江北渡之第十七軍曹萬順攻占瓜洲。
戊、晋綏總司令閻錫山稱病,拒見北京代表。
5.22(四,二二)
甲、南京北伐軍第三路第二第三縱隊(夏威、胡宗鐸)占領蚌埠,張宗昌、褚玉璞、程國瑞等北退,徐淮民軍蜂起截擊。
乙、南京北伐軍衛立煌師攻占儀征,敗孫傳芳軍崔錦桂師。
丙、豫西國民聯軍第一路方振武,第三路孫良誠敗張治公軍(張原爲劉鎮華部,時背劉助奉軍),占領新安,進攻磁澗。
丁、南京中央政治會議通過以閻錫山爲國民政府委員。
戊、雲南政務總裁唐繼堯死(或雲爲人所害),年四十五歲,龍雲、胡若愚、張驥等通電擁護蔣中正(滇桂邊之范石生亦電蔣願北上進攻湘贛)。
己、夏鬥寅師退集湖北崇陽(留十餘日東去,自大冶渡江,開入皖西英山)。
庚、英公使藍浦生在上海晤王寵惠,商談南京事件,幷與英海陸軍將領會議(藍浦生來上海系王之建議,梁士詒亦勸其調和南北)。
辛、日艦在江陰被擊,即以大炮機關槍向西岸還擊。
壬、日漁船六十艘侵入山東領海。
5.23(四,二三)
甲、武漢北伐軍中路劉興占郾城,奉軍退臨潁。
乙、武漢中央黨部訓令工人團體,勞農與商工應協力一致,保護工廠響應,禁止總工會對工人以外之人逮捕脅迫,幷頒布勞資仲裁條例,制定勞動法。
丙、蔣中正在黃埔同學會改組代表大會講演,對西山會議派表示諒解。
丁、南京北伐軍第一路第十四軍(第二縱隊)熊式輝師占靖江。
戊、南通揚州之孫傳芳軍因南京北伐軍之壓迫,分兩路向清江浦海州退却。
己、何鍵自信陽電武漢,請拿辦擾亂後方軍人之人。
庚、濟南軍警逮捕學生,各學校均被搜查。
辛、甘肅發生劇烈之地震,蘭州較輕,已有百數十村鎮成爲瓦礫,死數千人,凉州一帶最烈,據傳人口損失百分之七十以上(數萬)。
5.24(四,二四)
甲、南京北伐軍第一路第十七軍(第一縱隊)曹萬順占揚州。
乙、武漢北伐軍右路張發奎攻占河南西華逍遙鎮(5.26進破奉軍于珍于宋莊)。
丙、國民聯軍第一路(方振武)第三路(孫良誠)第五路(石友三)與奉軍萬福麟部,及張治公軍劇戰于洛陽西之磁澗。
丁、湖南救黨運動會通電討共産黨。
戊、武漢政府令禁擾害軍人家屬、剝奪軍人財産土地。
己、唐生智自駐馬店電湖南省政府,指示緩和農工軍人衝突辦法。
庚、湖南共産黨在湘潭集合農團軍,占據縣城,準備向長沙進攻,幷在常德與旅長熊震部衝突。
辛、廣州政治分會改組成立,李濟琛任主席。
壬、英對蘇俄絕交。
癸、蘇俄向日本建議訂立互不侵犯條約。
子、史達林在第三國際第八次擴大會議講「中國革命與共産國際的任務」,駁斥托洛斯基、齊諾維夫等,謂共産黨必須參加武漢之國民黨及其革命政府,實現無産階級的領導作用。俟資産階級民主革命接近完全勝利時,建立工農代表蘇維埃,共産黨應成爲中國新革命中之唯一指導者(5.27托洛斯基再予駁斥)。
5.25(四,二五)
甲、武漢中央政治委員會對二十一日長沙事變,自認湖南農工運動方法幼稚,派鮑羅廷、譚平山、陳公博、彭澤湘及唐生智代表鄧紹芬、周鰲山組織委員會前往查辦。
乙、湖南救党委員會成立,許克祥爲主席,王東原、李仲任、周榮光(均團長)、張翼鵬(代理省政府主席)、彭國鈞、仇鰲(省黨部委員)爲委員,决定電令岳陽駐軍將鮑羅廷等四人就地槍决。
丙、楊虎、陳群搜捕自武漢逃上海之共産黨人。
丁、南京北伐軍獨立第五師馬祥斌(屬第三路第五縱隊柏文蔚)占領壽州。
戊、南京政治會議推馮玉祥爲該會委員(李鳴鐘代表)。
己、南京令各地嚴拿阻撓清黨之進行者。
5.26(四,二六)
甲、國民聯軍方振武、孫良誠、石友三、鄭大章等擊潰奉軍萬福麟部,占領洛陽,俘獲數千。
乙、南京北伐軍第三路第四縱隊(第十軍)王天培攻占安徽固鎮,第一路第三縱隊(劉峙)占南通(次日占如皋)。
丙、上海英兵强奸華婦案,英領判决無罪,輿論大嘩。
5.27(四,二七)
甲、朱培德查封南昌共産黨之三民日報。
乙、北京公使團以革命軍北進,集議華北警備問題。
丙、日本田中內閣决定向山東出兵,幷發布聲明。
丁、日本社會民衆黨代表宮崎龍介到南京,表示與中國國民黨合作。
5.28(四,二八)
甲、武漢北伐軍中路第三十六軍劉興等部與右路張發奎部,以猛烈之激戰,破奉軍主力王樹常軍(戢翼翹、何柱國等旅),克臨潁。
乙、南京北伐軍第一路第一縱隊(曹萬順)第四縱隊第二十一師(陳誠)占邵伯,第三縱隊(第二師劉峙)占如皋、東台。
丙、國民聯軍自洛陽三路東進,石友三爲左路,孫良誠爲中路,沿隴海路進攻,占孟津偃師,方振武爲右路,向登封禹縣襄城進攻。
丁、南京北伐軍第三路王天培軍占宿縣,第五縱隊馬祥斌師占蒙城。
戊、蔣中正赴蚌埠一帶視察戰事(旋又赴揚州即回南京)。
己、武漢派赴湖南之查辦團鮑羅廷、譚平山、陳公博、彭澤湘等行抵岳州,當地駐軍團長彭德懷示以許克祥逮捕槍决電報,鮑等即折回武漢。
庚、長沙開救黨(國民黨)擴大聯席會議,由省政府代理主席張翼鵬主席。
辛、南京任命戴傳賢爲廣州中山大學校長。
壬、北京銀行公會與匯豐銀行交涉,匯豐已認存款重行收賬照付,惟不負法律責任。
癸、香港當局解散海員工業聯合會。
5.29(四,二九)
甲、上海日本領事矢田發表日本出兵山東聲明書,先赴青島,必要時開駐濟南(日本輿論對田中出兵多不謂然)。
乙、武漢北伐軍張發奎部占許昌,國民聯軍亦敗奉軍于鞏縣,鄭州奉軍向黃河北岸撤退(國民聯軍頗得紅槍會之力)。
丙、日本擬在東北帽兒山設領事館分館受阻,分館房屋亦被搗毀。
丁、朱培德遣送政治工作人員一百四十二人(均共産黨)離江西。
戊、第五方面軍(即第三軍)總指揮朱培德勒令軍中政治工作人員全體離贛。
己、南京外交部令上海臨時法院,凡日人控告華人案件,拒絕日領觀審(因日本法庭拒絕華官觀審華人控告日人案件)。
庚、江西省黨部改組,劉一峰、王枕心、薑濟寰、王均、羅石冰、李松風、方志敏、朱克靖等爲執行委員(大多爲共黨份子)。
5.30(四,三○)
甲、北京日公使芳澤發表日本出兵山東聲明書,幷向張作霖、顧維鈞口頭通知,顧表示反對(濟南等地均有反對表示)。
乙、直魯聯軍總司令張宗昌、山東首長林憲祖電請北京外交部向日使嚴重抗議日本出兵山東(6.1 再電請示機宜)。
丙、上海南京武漢均舉行五卅慘案二周年紀念大會,上海全市休業志哀,租界戒備森嚴。
丁、武漢北伐軍第三十六軍劉興占新鄭。
戊、馮玉祥所部國民聯軍正式改稱第二集團軍,分八個方面軍,以孫良誠、靳雲鶚、方振武、宋哲元、岳維峻、石敬亭、劉郁芬、劉鎮華,分任方面軍總指揮。
己、湖南農民軍進逼長沙(旋退去)。
5.31(五,一)
甲、日本軍隊二千人自南滿抵青島,即上岸。
乙、張作霖因京漢、津浦兩路戰事失敗,及閻錫山晋軍之威脅,會議結果,决定放弃鄭州徐州,退守豫北直隸山東,調吉黑軍入關,以張作相爲前敵總指揮,吳俊升爲後方防守司令。
丙、史達林以4.27决議電知其駐武漢代表魯易及鮑羅廷(時鮑羅廷主妥協,魯易主積極與國民黨左派汪兆銘等開議聯合,主以此項電令示汪)。
丁、日本「對支(華)非干涉同盟」成立。
戊、湖南平江瀏陽醴陵等處農民軍準備進攻長沙(爲中共中央所制止)。
己、英使藍浦生與王寵惠在上海續談南京事件(5.22王曾提出解决方案,本日藍浦生提出英方要求)。
6.1(五,二)
甲、南京外交部長伍朝樞電日本外相田中,武漢外交部長陳友仁函日總領事高尾,北京外交總長顧維鈞照會日公使芳澤,抗議日本出兵山東。
乙、田中義一約晤袁良,表示三點:(1)青島日兵非不得已不開赴濟南,如赴濟南亦不干涉一切;(2)南軍得徐州後勿猛進,北方交與馮玉祥、閻錫山;(3)相信蔣中正爲收拾中國之唯一人物。
丙、日本山梨大將奉田中義一命起程來華。
丁、山東省議會、商會、教育會、農會,電請北京外交部抗議日本出兵山東。
戊、上海美兵二千人開往天津。
己、馮玉祥電蔣中正表示合作。
庚、南京北伐軍第一路(曹萬順軍、陳誠師)占江蘇高郵,孫傳芳鄭俊彥等繼續北退。
辛、四川劉湘就蔣中正所委之第五路軍總指揮,以楊森爲前敵總指揮,向武漢進攻,貴州周西成(第二十五軍)亦向湖南出兵。
壬、南京北伐軍第三路前敵總指揮第十軍長王天培敗直魯軍于夾溝。
癸、武漢北伐軍第三十六軍劉興與國民聯軍會師鄭州。
子、武漢中政會推馮玉祥爲軍事委員會主席團主席。
醜、南京國民政府代理財政部長古應芬就職。
6.2(五,三)
甲、南京北伐軍第三路軍前敵總指揮第十軍長王天培占領徐州,直魯軍退魯南,獨立第五師馬祥斌亦占領渦陽。
乙、黃郛電袁良,希再與日方切商出兵事,設法轉圜(翌日袁良見日外務省出淵、木村,日方允現在青島之兵不入濟南,如不得已,必先通知)。
丙、廣東北路軍總指揮錢大鈞部自贛州北進。
丁、王國維(清華學校國學研究院教授)在北京頤和園投池自殺,年五十一歲。
6.3(五,四)
甲、山西綏遠,均懸青天白日旗,改晋綏軍爲北方革命軍,大同、娘子關兩路發動(惟閻錫山張作霖間仍未决裂)。
乙、北京駐日代辦張元節向日本外務省抗議出兵山東。日不允中止,但不進至濟南。
丙、北京公使館擬遷天津,未果,上海英軍司令鄧肯及英使藍浦生均北上。
丁、奉軍自開封退往黃河北岸。
戊、南京北伐軍第一路第二第三縱隊(賴世璜軍、劉峙師)占江蘇鹽城。
己、藍浦生電英外部,擬助王寵惠調和南北(6.4外部不允)。
6.4(五,五)
甲、國民聯軍方振武自襄城合右路軍孫連仲、南路軍岳維峻進攻南陽之吳佩孚殘部。
乙、南京北伐軍第一路第四縱隊(陳誠師)占江蘇寶應。第三路第一縱隊(葉開鑫軍)占宿遷。
丙、中共中央委員會要求國民黨「削平湖南反革命」,摧毀許克祥等之組織,宣布工農組織及中共在湖南得享完全自由,幷武裝農民,另發表「告全國農民群衆書」。
丁、奉系內部不協,吳俊升張作相等主退出關外,楊宇霆張學良等主與閻錫山蔣中正妥協。
戊、布哈林在聯共莫斯科執行委員會報告中國革命,駁斥托洛斯基,强調土地改革的重要性,使國民黨左派農民化、工人化(1927.11 托洛斯基被開除黨籍)。
6.5(五,六)
甲、蔣總司令下令通緝鮑羅廷、陳獨秀、徐謙、鄧演達。
乙、第三國際代表魯易將5.31所得第三國際訓令交汪兆銘。汪轉告孫科、譚延闓、陳友仁。
丙、武漢政治會議議决解除鮑羅廷顧問合同。
丁、唐生智派周斕到長沙代理省府主席,許克祥走湘潭(旋率部赴零陵,入粵北連縣)。
戊、江西省政府主席朱培德令共産黨人劉一峰、李松風、方志敏、王枕心等二十二名出境,暫停全省總工會、農民協會活動,收繳農民自衛軍槍械。
己、上海等地反對日本出兵運動(日在野黨亦反對出兵)。
庚、閻錫山電張作霖,晋軍停駐井陘,張學良亦函閻斡旋妥協。
辛、太原各界歡迎革命軍大會,推閻錫山爲國民革命軍北方軍總司令。
壬、武漢北伐軍張發奎占開封。
癸、南京北伐軍第一路陳誠師占領清江浦(淮陰),曹萬順軍占領漣水,劉峙師占領阜寧。
6.6(五,七)
甲、汪兆銘、譚延闓、唐生智、徐謙、顧孟余、孫科自漢口赴鄭州(6.7 到)。
乙、鄧演達到潼關,促馮玉祥東去鄭州。
丙、楊森第二十軍進至仙桃鎮,與武漢之第二軍第六軍相戰。
丁、閻錫山在太原就任國民革命軍北方軍總司令職,分編所部爲十軍。
戊、「大興」輪在汕頭沉沒,溺斃五百餘人。
6.7(五,八)
甲、南京中央黨部爲日本出兵事通令全國民衆,對日作示威運動,經濟絕交。
乙、南京中央常務委員會議决恢復林森、張繼、謝持、居正、鄒魯、石瑛、石青陽、茅祖權、沉定一黨籍。南京中央政治會議議决在江蘇浙江試辦大學區制。
丙、張發奎部自開封回師武漢。
丁、田維勤爲馮玉祥所殺。
6.8(五,九)
甲、五月九日鼓浪嶼英工部局干涉民衆游行事件,圓滿解决。
乙、南京國民政府任王世杰爲法制局長。
6.9(五,一○)
甲、南京北伐軍第二路第一縱隊(第四十四軍)葉開鑫(原第三路第一縱隊)占海州,孫傳芳軍退往魯南,白寶山部師長鄭紹虔投誠,改編爲第三十一軍。
乙、自武長路東退之夏鬥寅師占大冶進攻黃州。
丙、馮玉祥、于右任、鄧演達自潼關到鄭州。
丁、閻錫山代表在北京與奉方接洽。
戊、日使拒北京外交部之出兵抗議。
己、英兵一隊到北京。
庚、南京教育行政委員會議决裁教育廳,行大學區制。
6.10(五,一一)
甲、馮玉祥在鄭州與汪兆銘、譚延闓、徐謙、孫科、顧孟余、唐生智、張發奎、鄧演達、嘉倫會議(汪兆銘曾報告5.31魯易所交第三國際决議內容)。
乙、魯易致書馮玉祥,主立即摧毀南京,奪回廣東,肅清各地反動勢力。
丙、進攻武漢之楊森軍爲第二軍、第六軍敗于仙桃鎮。
丁、南京國民政府外交部長伍朝樞電英使抗議英飛機迭次在粵滬領空飛行事。
戊、上海租界開始拆除鐵絲網。
己、日本抗議奉天禁止盛京時報發行。
6.11(五,一二)
甲、閻錫山代表在北京運動張(作霖)、閻、蔣(中正)合作(
馮玉祥在南京之代表李鳴鐘及在武漢之劉驥亦各有所活動)。
乙、張宗昌、孫傳芳到北京,仍主戰,反對與南京妥協。
丙、南京中央黨部取消「嚴防右傾份子」,「打倒西山會議派」,「打倒國家主義派」等口號。
丁、南京舉行盛大之反日出兵大會。
戊、王正廷自上海到南京,轉赴開封晤馮玉祥(黃郛介王前往聯馮)。
己、圍攻大名之紅槍會因調停撤退,駐軍允退讓。
庚、北京外交部抗議美國增兵天津。
辛、鄭州會議完畢,馮玉祥、汪兆銘等對武漢共産黨行爲均表不滿,决定促鮑羅廷回國,在武漢之國民政府委員及中央委員不見諒于各方者可出洋,余與南京合而爲一,幷由馮與南京接洽。
壬、唐生智、張發奎部均由河南撤回(唐、張南撤,一爲應付兩湖共黨,一爲對馮讓步,一爲對付南京)。
6.12(五,一三)
甲、上海舉行反日出兵大會,議决對日經濟絕交,實行總罷工。
乙、湖北省總工會(向忠發、劉少奇領導)呈請武漢中央黨部鎮壓江西朱培德驅逐民衆團體領袖出境之舉動(6.9 中共一度議决要求將朱免職討伐,尋又否决)。
丙、全滿洲日僑大會在大連開會。
丁、商震在綏遠就革命軍北方軍第一軍軍長職,懸青天白日旗。
戊、南京北伐軍第二路(葉開鑫、陳調元軍)連日攻山東郯城,爲孫傳芳、李寶璋所拒退。
己、南京東南大學改爲第四中山大學(後改爲中央大學)。
6.13(五,一四)
甲、汪兆銘等自鄭州回抵漢口,與毛澤東、唐生智等商定解决湖南事件辦法(于右任同行,徐謙留鄭州)。
乙、武漢中政會(一)命唐生智全權處理湖南事件,以第三十六軍副軍長周斕代理湖南主席。(二)命陳公博處理江西事件。(三)設開封政治分會,以馮玉祥、于右任、徐謙、顧孟余、王法勤、于樹德、劉伯堅、郭春濤、楊明軒、薛篤弼爲委員,馮爲主席。(四)成立河南、陝西、甘肅省政府,以馮玉祥、于右任、劉郁芬分任主席(
按于右任已自鄭州隨汪等赴漢口)。(五)派陳公博赴江西指導黨務(處理朱培德遣送共黨份子事)。
丙、南京政治會議議决(一)設中華民國大學院,爲全國最高學術教育行政機關,以蔡元培爲院長。(二)設外交委員會,以胡漢民、蔣中正、吳敬恒、李煜瀛、伍朝樞爲委員。
丁、日本閣議,陸軍大臣白川報告暫不進兵濟南,亦無庸派兵赴天津北京。
戊、日使芳澤回國參與對華會議。
己、南京外交部長伍朝樞布告,保護外艦外輪及外僑生命財産。
6.14(五,一五)
甲、日本山梨大將到北京與張作霖作長時間之談話。
乙、武漢正式任命馮玉祥部第二集團軍之八個方面軍總指揮。
丙、楊森軍因武漢第二第六軍之壓迫,退出沙市。
丁、雲南第三十九軍軍長胡若愚聯合張汝驥等倒第三十八軍軍長龍雲,幷將龍監視,改組省政府,胡爲主席。
6.15(五,一六)
甲、武漢國民政府以唐生智爲第四集團軍總司令兼第一方面軍總指揮,張發奎爲第二方面軍總指揮,黃琪翔爲第四軍軍長,朱輝日爲第十一軍軍長,賀龍爲暫編第二十軍軍長,第一集團(即蔣中正部)之第一、二、三、五方面軍,仍歸軍事委員會直轄。
乙、陳獨秀電告第三國際,說明5.31訓令無法執行,請延緩實行土地沒收,幷謂民主獨裁短期內不可能完成,仍須與國民黨維持良好關係,引誘左派領袖制定一共同政綱,目前工作是應糾正過火,以平息軍官與左派國民黨之恐慌(即中央政治局通告)。
丙、武漢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複6.4共産黨公開信,湖南不正當之軍事行動必須制止,農民運動之魯莽行爲必須糾正。
丁、漢口群衆運動委員會舉行歡迎鐵軍(張發奎部)凱旋大會。湖北總工會發布打倒朱培德之傳單。
戊、張作霖之代表楊宇霆與蔣中正、閻錫山之代表(方本仁、南桂馨)開始在北京晤談(至6.21)。
6.16(五,一七)
甲、北京英日美法義公使會議,决定南京事件由各國自行交涉。
乙、孫傳芳、張宗昌、吳俊升、張作相等擁張作霖爲海陸軍大元帥,另組軍政府,內閣總理顧維鈞辭職,請胡惟德兼任。
丙、張作霖通電堅持討赤到底,凡以此爲目標者均爲同志。
丁、蔣中正自南京赴徐州,馮玉祥代表李鳴鐘同行。
戊、北京外交部再向日使館抗議出兵山東,要求撤退,尤盼勿向膠濟路綫及濟南移動。
6.17(五,一八)
甲、青島日軍一千餘人開往濟南。
乙、英陸軍部以上海英軍司令兼長江以北英軍司令。
丙、孫傳芳部周蔭人軍退集魯東,設司令部于濰縣。
丁、武漢代表孔庚到太原,謀說閻錫山(閻拒與武漢合作,6.19孔被迫離去)。
戊、浙江省政務委員會通過减輕佃農佃租百分之二十五。
6.18(五,一九)
甲、張作霖在北京就任大元帥,公布軍政府組織令,以潘複組軍政府內閣。
乙、上海舉行慶祝北伐勝利大會三日。
丙、太原國民黨省市黨部開民衆大會,驅逐武漢代表孔庚。
6.19(五,二○)
甲、馮玉祥到徐州,蔣中正迎于碭山。
乙、第四次全國勞動大會(全華工會)在漢口開幕,蘇兆征爲總主席(汪兆銘、陳獨秀、第三國際代表魯易、赤色職工國際代表羅卓夫斯基、國民黨代表陳其瑗、國民政府代表彭澤民、共産黨代表蔡和森均有演說,6.20以後由李立三、羅卓夫斯基、劉少奇等分別報告演說,6.28閉會)。
丙、日船「南陽丸」在南京下關撞沉划船四隻,溺斃搭客百餘人。
丁、駐日土耳其代使到上海,即往南京。
戊、吳佩孚以于學忠部軍心渙散,自南陽南走,擬入四川(于學忠亦東去,隻身經信陽漢口回山東蓬萊,後加入奉軍)。
6.20(五,二一)
甲、蔣中正、馮玉祥、胡漢民、吳敬恒、李煜瀛、蔡元培、張人杰、李宗仁、白崇禧、黃紹竑、黃郛、李烈鈞、鈕永建等在徐州會商武漢及北伐問題(蔣主先定武漢,馮持不可。先是,孔祥熙曾至鄭州與馮再晤)。
乙、潘複就任北京軍政府內閣總理,張作霖任命閣員,外交王蔭泰、軍事何豐林、內務沉瑞麟、財政閻澤溥、司法姚震、實業張景惠、農工劉尚清、教育劉哲、交通潘複兼。
丙、駐比公使電告海牙法庭因比政府請求,將中比條約判决展期至明年二月執行,北京外交部令向比交涉。
丁、陳公博、陳其瑗自武漢越九江。
戊、唐生智在漢口演說,指長沙馬日事變之不當,及必須討伐蔣中正。
己、武漢共党要人董用威(必武,湖北省黨部常委,湖北省政府農工廳長)等請辭職。
6.21(五,二二)
甲、徐州會議完畢,議决先由馮發電警告武漢,幷由蔣馮聯電聲明繼續北伐,爲三民主義奮鬥,以完成國民革命(馮回鄭州)。
乙、馮玉祥電武漢促鮑羅廷回俄,請汪兆銘、譚延闓速决大計,幷請唐生智將所部調回鄭州,協力北伐(電稿出黃郛手,馮回鄭州後,即著手清党,由徐謙訂立辦法)。
6.22(五,二三)
甲、南京中央財政會議開幕,到桂閩浙皖粵蘇六省代表,議决劃分中央地方各稅。
乙、胡漢民等自徐州回南京。
丙、日輪「瑞陽丸」船主茶房毆斃搭客一人投江中。
6.23(五,二四)
甲、蔣中正下略取魯南要害作戰令,第一路軍之第十四軍賴世璜(熊式輝師)、第十七軍曹萬順進攻日照,第二路軍第一軍之鄧振銓、顧祝同師、第三十七軍陳調元、第四十四軍葉開鑫攻臨沂,第三路軍之第七軍夏威胡宗鐸師、第十軍王天培攻臨城,第四十軍賀耀組攻台兒莊、棗莊,第三十三軍柏文蔚、暫編第十一軍馬祥斌攻魚台金鄉,第一軍之一部(第二師劉峙,第十四師衛立煌,第二十一師陳誠)南撤,應付上游軍事(蔣即回南京)。
乙、南京北伐軍第一軍(鄧振銓、顧祝同師)敗直魯軍第一軍方永昌,進圍臨沂。
丙、武漢唐生智、張發奎、汪兆銘等商向下游進兵問題。
丁、中共中央秘書廳令上海委員會掀起反帝國主義之示威運動,製造排外暴動與軍民不安,引起外人與南京衝突。
戊、英輪水手在鎮江毆打檢查警察,幷奪去槍枝。
己、北京日使館覆拒6.16北京外交部抗議。
6.24(五,二五)
甲、來華視察之山梨大將抵濟南,日軍在青島附近設施軍事工程,幷派便衣軍赴濟南,實行參加中國內戰行動。
乙、南京北伐軍第四十軍賀耀組攻占魯南台兒莊,敗直魯軍第三軍程國瑞、第十一軍王翰鳴。
丙、南京政治會議通過任王寵惠爲司法部長,李濟琛、鄧澤如等爲廣東省政府委員,李爲主席。
6.25(五,二六)
甲、張作霖通電自認爲孫中山老友,繼其素志,討伐赤化。
乙、國民黨西山會議派張繼等因南京電召,自日本回上海。
丙、南京北伐軍第十軍王天培攻占魯南利國驛,第四十軍賀耀組攻占嶧縣,第三十七軍陳調元攻占費縣,紅槍會及劉黑七(桂堂)股匪大起,襲擊敗退之直魯軍。
丁、第三十五軍軍長何鍵對官兵發表反共宣言。
戊、國民聯軍方振武、孫連仲等攻南陽,吳佩孚走鄧縣。
己、唐生智自武漢回長沙。
6.26(五,二七)
甲、武漢軍决東下,蔣中正亦派兵赴安慶抵禦。
乙、唐生智停止湖南黨部及各種民衆團體活動,聽候改組。許克祥記過一次。
丙、上海組織對日經濟絕交委員會。
丁、南京財政部代理部長古應芬通令七月一日起捲烟實行值百抽五十。
戊、南京北伐軍第十軍王天培攻占魯南韓莊,直魯軍第六軍徐源泉,第七軍許琨等軍潰退。
己、南京北伐軍第十軍占臨城,第十四軍占棗莊,直魯軍之前敵總指揮許琨退界河。
6.27(五,二八)
甲、黃郛電勸馮玉祥先解晋危。
乙、南京中央政治會議采納中央財政會議决議自八月一日起實行關稅自主,裁撤厘金(財政會議閉幕)。
丙、南京北伐軍圍攻臨沂不下,第一軍南調,改以第四十四軍葉開鑫部接防。
丁、中國共産黨致書第四次全國勞動大會,號召結成工農小資産階級的革命聯盟,對新軍閥作戰。
戊、中共中央擴大會議在武漢舉行。
己、山梨大將因上海民衆之反對,自青島折回日本。
庚、日本對華之東方會議開幕,外相田中義一、外次森恪、駐華公使芳澤謙吉、關東軍司令武藤信義、奉天總領事吉田茂等均出席。
辛、南京政治會議通過于浙江設第三中山大學,以蔣夢麟爲校長,于江蘇設第四中山大學,以張乃燕爲校長,均行大學區制。
6.28(五,二九)
甲、武漢中政會議决湖北總工會糾察隊繳械解散(總工會負責人爲劉少奇)。
乙、漢口第八軍李品仙部繳總工會糾察隊械,幷占領會址。
丙、共産黨首要陳獨秀、周恩來、張太雷、蔡和森、張國燾、譚平山等會于鮑羅廷住宅,决將中央及省委機關移于武昌,幷將總工會糾察隊幷入張發奎部(時張部駐武昌)。
丁、南京北伐軍王天培部得紅槍會助,占滕縣,進抵界河,直魯軍第十二軍馬玉仁等降。左翼暫編第十一軍占單縣。右翼第十四軍賴世璜占莒縣,孫傳芳軍退向濰縣,第十七軍曹萬順占日照。
戊、張作霖派邢士廉往太原見閻錫山,再商奉晋妥協。
己、上海租界居民反對增加巡捕捐運動漸趨激烈。
6.29(六,一)
甲、南京北伐軍第十軍迫近鄒縣,暫編第十一軍馬祥斌及王金韜部占領金鄉,敗直魯軍潘鴻鈞、杜鳳舉,迫濟寧。
乙、國民聯軍孫連仲占鄧縣,吳佩孚入鄂境。
丙、南京政治會議推閻錫山爲委員,由趙丕廉代表(蔣總司令派何成浚取道天津北京赴太原,與閻聯絡)。
丁、第三十五軍長何鍵發表告所部官兵書,指責共産黨之罪惡,主一致鏟除。
戊、武漢共産派人物紛紛去職。
己、陳公博自武漢到南昌與朱培德商共黨問題(共産黨又在江西恢復活動)。
庚、中共長江局書記陳延年(陳獨秀長子)及韓逋仙、趙丹在上海被捕(7.4 延年被處死)。
辛、英法日駐上海領事向伍朝樞要求恢復國民政府所屬各省鹽務稽核所。
壬、四川第二十三軍劉成勛爲二十四軍劉文輝所敗,宣布下野。
6.30(六,二)
甲、中共首要陳獨秀、張國燾、瞿秋白、蔡和森在武昌舉行中央擴大會議,决定中央各機關仍回漢口,俾便與國民黨左派聯絡,工農團體均應受國民黨之領導監督。
乙、布哈林警告中國共産黨,馮玉祥已轉入反革命陣營,應對其宣戰,勿再信任軍人,組織自己武力,汪兆銘比較其他背叛革命者爲堅定。
丙、唐生智在長沙改組省政府、省黨部,排斥反共救黨派,幷抑制共産黨活動。
丁、鄧演達離武漢,取道河南陝西蒙古赴俄(一作7.27)。
戊、馮玉祥電勸寧漢息爭,協力禦敵。
己、馮玉祥電令陝甘之石敬亭、李興中整頓黨務,清除共黨。
庚、蔣中正之代表方本仁到山西。
辛、天津美兵約達三千人。
壬、英太古輪船公司因船員不允减薪而罷工。
癸、吳佩孚之秘書長張其鍠于豫鄂交界之灰店鋪爲土匪戕害(在鄧縣老河口間)。
7.1(六,三)
甲、日本東方會議决維護其滿蒙特權。
乙、中共中央擴大會議通過國共兩黨關係决議案,謀繼續兩黨合作,幷商東征政綱(第三國際代表魯易反對東征,主南征)。
丙、南京北伐軍左翼暫編第十一軍馬祥斌部及王金韜部退金鄉。
丁、馮玉祥下令渡河北攻。
戊、閻錫山部向正太路出動。
己、武漢財政因下游之封鎖,現金之集中及共産黨風潮,已陷于絕境,紙幣跌落,商市多停閉(湘贛現象相同)。
庚、外蒙古政府實行徵兵制,蒙人多避往北滿。
辛、南開大學社會經濟研究委員會成立,何廉主之。
7.2(六,四)
甲、武漢通令解散共産黨機關。
乙、中共中委趙世炎(施英)在上海被捕(尋處死)。
丙、貴州周西成就任蔣中正所委之第六路總指揮兼第二十五軍軍長,進兵湘西。
丁、新投國民聯軍之鄂北張聯升部截擊吳佩孚于樊城,吳狼狽西走(旋孫連仲部開往確山,方振武部移往襄宛)。
戊、南京下關火藥船爆炸,死傷百餘人。
己、張作霖發布大赦令。
7.3(六,五)
甲、蔣中正總司令以武漢軍東下,臨沂久攻不下,改變作戰計劃,以王天培統第十、第三十三軍守臨城,第一軍之一、三兩師守棗莊,第十七軍守海州,第三十七軍守郯城,第一路軍由運河南撤,第三路軍由津浦路南撤,轉往長江上游。
乙、武漢第四軍、第十一軍、第二十軍、第三十五軍向下游移動,準備東征(唐生智思藉東征使張發奎等部離湖北)。
丙、中共中央擴大會議,决令魯易離武漢(謀緩和對國民黨關係)。
丁、上海中央執行委員會舉行促滬(西山會議派)寧兩中央黨部統一大會(7.7 决定辦法五項,由張繼等與南京協商)。
戊、福建省政府因南京代表張群調解改組成立。
己、張作霖代表邢士廉在太原未獲結果,回北京。
庚、上海租界華商因反對增加巡捕捐,罷市一日示威。
辛、中華書局因罷工宣告停業。
7.4(六,六)
甲、汪兆銘正式提議東征。
乙、南京政治會議議决(一)設立建設委員會,(二)查封與武漢有關之上海遠東銀行。
丙、南京國民政府公布大學院組織法,管理全國學術及教育,以蔡元培爲院長。
丁、駐義公使朱兆莘奉南京外交部長伍朝樞電,向日內瓦英美日海軍會議通告,不承認涉及中國之議案。
戊、長江下游軍艦向上游開動。
己、膠東高密陳以燊軍(周蔭人部)投革命軍,斷膠濟鐵路(尋爲孫傳芳所敗)。
庚、奉軍接防德州,直魯軍悉開魯南反攻。
7.5(六,七)
甲、馮玉祥爲解决寧漢事發告國民書。
乙、河南國民聯軍(孫良誠部)由鞏縣汜水渡河北進。
丙、魯南直魯軍第六軍徐源泉、第三軍程國瑞、第五軍王棟反攻,占領滕縣臨城,北伐軍第十軍王天培部因索餉嘩變,退至韓莊運河南岸。
7.6(六,八)
甲、南京北伐軍第三十七軍陳調元攻占蒙陰。
乙、武漢政治委員會通過汪兆銘之討伐東南案(東征)。
丙、上海海關奉財政部令,如無護照,每人不得帶現洋五十元,毫銀一百元出口。
丁、馮玉祥自洛陽電南京,請發槍械子彈及藥品(時武漢已扣留馮武器)。
7.7(六,九)
甲、日本東方會議閉會,兼外相田中發表「對支(華)政策綱領」,將取必要方法,决維護日本在華利益。
乙、日本步兵二大隊機關槍兩隊自青島開往濟南,强迫陳以燊部退出膠濟路。
丙、南京新軍事委員會成立,胡漢民、馮玉祥、閻錫山、蔣中正等爲委員。
丁、上海臨時政治分會撤銷,市政府成立,市長黃郛就職,蔣中正親到上海參與(約在此時,朱培德來上海,經第十四軍師長熊式輝安排,與蔣密晤)。
7.8(六,一○)
甲、黃河以北奉軍以閻錫山北方軍之脅迫及國民聯軍之進攻,急遽後退,悉抵正定,馮玉祥軍占衛輝(昨占新鄉)。
乙、馮玉祥請蔣總司令代爲解决財政困難。
丙、馮玉祥實行清共,國民聯軍之政治人員均加甄別。
丁、張宗昌等以青島日軍西進,電請北京外交部繼續嚴重向日使抗議。
戊、國際聯盟中國代表朱兆莘宣言脫離北京政府。
己、北京又大捕學生。
7.9(六,一一)
甲、陳以燊軍因日軍干涉,退出膠州。
乙、南京定每月接濟馮玉祥軍軍餉二百萬元。
7.10(六,一二)
甲、馮玉祥電蔣總司令迅速專力北伐,勿緩其所急,而急其所緩(是日馮告孔祥熙,謂武漢進攻南京,己因種種關係,所部不能攻武漢,盼蔣總司令勿萌退志)。
乙、津浦綫之北伐軍第四十軍賀耀組助第十軍反攻,複占韓莊。
丙、南京北伐軍第二路總指揮白崇禧以津浦路正面失利,臨沂久攻不下,下令撤圍,命第四十四軍葉開鑫等部進向嶧縣、棗莊,馳援臨城,幷放弃蒙陰費縣。
丁、第二批日軍由大連開往青島(二千餘名,7.12抵達)。
戊、馮玉祥代表劉治洲由晋回豫,馮與閻錫山關係漸好。
己、南京法制委員會通過監察院組織大綱。
7.11(六,一三)
甲、北京外交部向日使館抗議日兵開赴濟南(7.16日使館覆拒)。
乙、第四十軍賀耀組,第十軍王天培奪回臨城。
丙、延吉日僑抗征二.五附稅,搗毀稅關。
丁、上海海關開始徵收船舶進口噸稅。
戊、南京國民政府任命蔣夢麟爲第三中山大學(1928.2.6改稱浙江大學)校長。
7.12(六,一四)
甲、北伐軍又越過臨城,迫近滕縣。
乙、馮玉祥分電寧漢,化除意見,努力北伐,凡妨礙北伐者即反革命。
丙、鄧演達宣言,反對分共。
丁、國民聯軍抵衛輝,奉軍向保定集中。
戊、宋子文自上海到武漢。
己、北京高等審判廳釋鮑羅廷妻及三俄信差。
7.13(六,一五)
甲、武漢中國共産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發表對時局宣言,痛詆武漢中國國民黨,决定撤回參加國民政府之共産黨員,惟仍根據孫中山之三民主義三大政策(聯俄聯共贊助工農)奮鬥,完成中國國民革命。
乙、蔣中正移兵西上,防禦武漢之東征軍(時武漢張發奎軍已集中九江)。
丙、白崇禧致書程潜,請調解寧漢之爭。
丁、張宗昌等以日本續向青島增兵,再電請北京外交部嚴重抗議。
戊、中法商約今日期滿,北京外交部加展二月。
己、吳佩孚抵湖北巴東,楊森派兵迎之。
7.14(六,一六)
甲、第三國際執行委員會宣言,武漢政府之革命使命已經終了,幷已爲反革命勢力所控制,中國共産黨員(一)立即退出該政府,(
二)要求懲辦壓迫農工者,(三)暫不可退出國民黨,(四)宣傳土地革命,鼓動工人農人,(五)在國民黨內建立戰鬥機關,以反對壓迫及殘殺。
乙、馮玉祥、徐謙、孔祥熙電南京武漢,指陳自相備戰三不可,請先完成北伐,幷主在開封召集會議,解决黨內糾紛。
丙、國民聯軍占彰德。
丁、武漢政治會議决定處理共産黨辦法。
戊、白崇禧以津浦路正面敵軍北退,决再度圍攻臨沂。
己、張作霖又令逮捕鮑羅廷妻未獲,即將北平高等審判廳長免職。
庚、王寵惠就任南京國民政府司法部長。
辛、盛傳日兵參與魯戰,青島有日傷兵。
壬、統計津京一帶外兵約二萬人。
7.15(六,一七)
甲、武漢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通過取締共産黨案(分共),(一)在一個月內召開第四次中央執行委員會全體會議,(二)制裁反對本黨主義政策之言論行動,(三)派員赴蘇俄討論切實聯合辦法,(四)保護農工及共産黨員個人身體自由。
乙、第三十五軍何鍵部在漢口作反共示威,占據漢口漢陽各工會,幷搜捕吳玉章等(吳等逃)。
丙、北方軍徐永昌部占領石家莊,幷向南展至順德。
丁、武漢程潜、張發奎、朱培德、賀龍軍分向湖口九江南昌集中,準備分路攻安徽浙江。南京方面之第二十七軍王普等部亦開往安慶,第二十六軍周鳳岐,第三十一軍鄭紹虔部進向浙西。
戊、徐謙自河南電漢口顧孟餘,反對東征。
己、張作霖以大元帥名義任孫傳芳、張宗昌、張學良、韓麟春、張作相、吳俊升、褚玉璞爲第一、二、三、四、五、六、七方面軍團長。
庚、南京軍事委員會委員就職。
7.16(六,一八)
甲、武漢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發表兩令:(一)限制共産黨言動提案乃根據革命利益,執行紀律,非妨害共産同志之個人身體自由,有壓迫妨害者,依法嚴辦,(二)農工政策不因限制共産份子而停止活動,對農工團體利益仍極力保護維持,如有違背黨意,少加摧殘,即執行革命紀律,决不寬貸。
乙、武漢政治委員會主席團報告容共政策之最近經過及分共原因。
丙、山西黨爭劇烈,閻錫山嚴切下令限制群衆運動。
丁、馮玉祥電唐生智化除意見,集中力量,先滅奉魯勢力。
戊、上海公共租界臨時法院以俄國遠東銀行有接濟共黨機關情事,請捕房將其封閉。
己、上海禁現金出口,英日用軍艦裝運出口,供給外國銀行。
庚、總計三月出山海關難民達八十七萬人,均直魯籍。
7.17(六,一九)
甲、第三十五軍軍長何鍵實行反共,控制漢陽漢口(武漢東征軍事仍未停,以「反共倒蔣」爲口號)。
乙、宋慶齡宣言反對武漢中央黨部所采取之排斥共産黨措施,指爲違背孫中山之主義與政策(即離武漢赴廬山)。
丙、吳敬恒函南京中央,謂武漢共黨退却,以便外交上操縱,請密令防止排日運動。
7.18(六,二○)
甲、胡漢民等覆馮玉祥十四日電,希望勿同室操戈。
乙、汪兆銘等複馮玉祥十四日電,力爭國民政府法統。
丙、二次抵青島之日軍炮隊開往濟南。
丁、武漢中國共産黨之嚮導周報出版最後一期(第201 期)。
戊、上海銀錢業公會電請南京國民政府解現金出口禁。
7.19(六,二一)
甲、南京國民政府宣布關稅自主,定于本年九月一日實行。
乙、直魯軍褚玉璞、徐源泉、許琨等乘北伐軍第四十軍南撤,再度反攻,複占臨城。
丙、國民聯軍越過磁州,奉軍在定州布防,閻錫山勸阻國民聯軍勿再前進。
丁、張作霖任張宗昌爲海軍總司令,沉鴻烈爲第一艦隊司令,吳志馨爲第二艦隊司令。
戊、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發布「告中國青年勞苦群衆宣言」,謂國民黨屠殺民衆,已成爲敵人。
己、共産黨人李立三、鄧中夏等自漢口到九江(時瞿秋白在廬山,譚平山已抵九江)。
庚、青島日兵搗毀中國警察所幷繳警械。
辛、上海太白星(金星)晝見。
7.20(六,二二)
甲、南京軍艦增防安慶,第七軍亦過蕪湖前進(寧漢戰機益迫)。
乙、第十六軍范石生部開往廣東江北增防。
丙、馮玉祥徐謙再電寧漢調停,幷提出四項具體辦法。
丁、武漢中政會以陳克文代農政部長,王法勤爲勞工部長,改組湖北省政府及省黨部。
戊、共産黨中央常會在漢口商討南昌九江暴動計劃。
己、日外相田中訓令奉天總領事吉田茂要求張作霖解决東北懸案。
7.21(六,二三)
甲、武漢政治黨務機關改組,共産份子均去職,陳公博繼鄧演達爲總政治部主任,孔
庚、李書城等任湖北省政府委員。
乙、譚平山、李立三、鄧中夏、惲代英、彭湃在九江會議,决以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名義指揮暴動。
丙、前第三軍軍官教育團長朱德自漢口回抵南昌(朱于一九二六年底自國外到南昌,一九二七年二月任第三軍軍官教育團長,上月去武漢)。
丁、吳佩孚入四川,楊森迎至奉節。
戊、南京國民政府公布進口關稅暫行條例。
己、中日修改商約初次展期三月,于昨日届滿,北京外交部提議二次展期。
7.22(六,二四)
甲、武漢中央常會擴大會議議决定于八月十五日開第四次中央執行委員會全體會議。
乙、周恩來自武漢到九江,傳達中共中央意見,贊同暴動。
丙、上海工部局强征新增之巡捕捐,勒閉抗納之商店三十餘家。
7.23(六,二五)
甲、津浦綫直魯軍越過韓莊,迫近徐州。白崇禧再度撤臨沂之圍赴援徐州(曹萬順部亦自日照南撤)。
乙、馮玉祥再電勸唐生智全力北伐。
丙、奉天日本總領事吉田茂要求奉天省長莫德惠解决中日懸案(
鐵路)。
丁、饒漢祥卒于湖北武穴。
7.24(六,二六)
甲、直魯軍徐源泉、許琨等部占領徐州,王天培軍退宿州,第二路軍因自棗莊退台兒莊,對徐州設防。
乙、北方軍徐永昌占正定。
丙、武漢汪兆銘等再複馮玉祥電,驅共及遷都南京均無問題,開封可開預備會議,如能和平統一,戰事可免。
丁、鮑羅廷在廬山召集共産黨人秘密會議完畢,又回漢口。
戊、廣州發現共産黨所置炸彈六顆。
7.25(六,二七)
甲、日本首相田中義一奏上「大陸政策」。
乙、武漢中政會以鮑羅廷即將回國,致書蘇俄共産黨中央政治局,證明鮑在中國工作及最近决議,派代表赴莫斯科,又警告中國共産黨中央令制止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執行委員會誣衊國民黨。
丙、蔣中正總司令到蚌埠,會同白崇禧部規複徐州。
丁、雲南龍雲部第三十八軍在西路獲勝,胡若愚率第三十九軍離昆明,龍雲恢復自由。
戊、第八軍軍長李品仙任武漢衛戍司令。
己、天津北京奇熱達百十五度。
7.26(六,二八)
甲、武漢政治會議决:(一)凡列名國民黨之共産黨員,在黨政各機關任職者,應即日起聲明脫離共産黨,否則一律停職,(二)共産黨員在國民革命期間,不得有妨害國民革命之行動,(三)國民黨員不得加入他黨,違者以反黨論。
乙、張發奎之第十一軍第二十四師師長葉挺,新編第二十軍軍長賀龍率部抵南昌。
丙、馮玉祥再電武漢,主與南京合作。
丁、馮玉祥部張維璽、劉汝明兩軍攻占陝西大荔(同州),消滅麻振武部(國民三軍)。
戊、共産黨中央常會在漢口會議,到瞿秋白、李維漢(羅邁)、張國燾、張太雷,及俄顧問與第三國際代表羅明納茲、紐曼,從嘉倫議,俟張發奎部回抵廣東後,再與國民黨分離,暫勿在南昌采取行動(第三國際代表謂如暴動無勝利希望,最好不必發動,在張發奎軍中之共産黨員應全部退出,派往農民中工作),即派張國燾前赴九江視察,幷參預决策。
己、武昌炮彈炸裂,第四軍與第五軍因誤會而互相炮擊。
庚、南京中央執行委員會不承認莫斯科之孫逸仙大學,令各機關不得再送學生前往。
7.27(六,二九)
甲、武漢中央得知第三國際7.14宣言,通令各黨政軍機關防範。
乙、周恩來、李立三等到南昌,成立前敵委員會,周任書記,决定7.30暴動。
丙、鮑羅廷離武漢赴鄭州,陳友仁同行,國民黨要人赴車站送別(魯易先亦取道河南陝西回俄)。
丁、張國燾自漢口到九江,即晤惲代英、高語罕、夏曦、廖幹吾等。
戊、李宗仁、李濟琛、白崇禧、陳可鈺等警告張發奎,陳銘樞亦致書第十一軍將士,勸其改悔。
己、馮玉祥、張之江、鹿鐘麟電南京就軍事委員會委員職。
庚、上海英美烟廠因抵制紙烟特稅完全停歇。
7.28(六,三○)
甲、汪兆銘、孫科、張發奎以東征軍不穩,由漢口趕赴九江處理。
乙、鮑羅廷到鄭州。
丙、武漢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發布「告中國共産黨書」,勸放弃對國民黨敵視態度,否則將執行紀律。
丁、史達林發表「寄生政策之結束」,辯護中國共産黨過去與國民黨聯盟之正確,抨擊反對派(托洛斯基、齊諾維夫、拉狄克)。
戊、閻錫山電張作霖,請早定方針,否則對國民聯軍北進不便再阻(張又派邢士廉前往接洽)。
己、日本「對支非干涉同盟」中國視察團自東京出發。
7.29(七,一)
甲、馮玉祥聯絡河南紅槍會、黃槍會,改編爲民團軍。
乙、中共發表告國民黨同志書。
丙、馮玉祥與鮑羅廷在鄭州會談,說明請其回俄及與蔣中正合作原因。
丁、葉挺在南昌召集所部團長以上人員會議,商暴動。
戊、張國燾與張發奎長談。
7.30(七,二)
甲、汪兆銘、孫科、張發奎等在廬山招集張發奎部將領會議,决定分共,命賀龍、葉挺撤回九江,扣留第二方面軍秘書長高語罕,第四軍政治部主任廖幹吾,第二十四師黨代表惲代英等(第四軍參謀長葉劍英秘密通知惲等)。
乙、鮑羅廷再度與馮玉祥會談,勸馮攻武漢,幷與宋慶齡、鄧演達合作。
丙、鮑羅廷離鄭州西去,取道陝甘蒙古回俄,馮玉祥之俄顧問烏斯馬諾夫、謝福林等同行。
丁、武漢國民政府警衛團長盧德銘、團附餘灑度、指導員辛漢文等率軍自武昌抵黃石港,得知南昌暴動即將發生,改自陽新上岸南進,進向江西奉新(盧原爲張發奎部)。
戊、賀龍在南昌召集所部團長以上人員會議,商暴動。
己、張國燾、惲代英到南昌,晤周恩來、李立三、譚平山、彭湃、葉挺、周逸群等,主暫勿暴動,免與張發奎决裂。周、李、譚等堅持不可。
庚、青島渤海艦隊(第二艦隊)司令吳志馨因通革命軍被張宗昌拘捕。
辛、上海租界新增收巡捕捐風潮調停解决,捐額仍舊,被逼停業商店複業。
7.31(七,三)
甲、馮玉祥到歸德,視察軍事。
乙、南昌周恩來、譚平山、李立三等之前敵委員會决定于今夜暴動(張國燾同意)。
丙、蔣總司令指揮王天培、賀耀組,白崇禧指揮陳調元、葉開鑫等部分路反攻徐州。
丁、蔣中正之代表何成浚到北京,晤楊宇霆(尋赴太原)
8.1(七,四)
甲、午夜一時,第二方面軍新編第二十軍軍長賀龍,第十一軍副軍長兼第二十四師師長葉挺,第四軍第二十五師副師長兼團長周士第,第二十軍第三師長周逸群在南昌暴動,前第三軍軍官教育團團長朱德應之(汪兆銘、孫科等在廬山,派張發奎往討,汪等即回漢口)。
乙、共産黨在南昌成立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以譚平山、林祖涵、吳玉章、惲代英、郭沫若、蘇兆征、江浩、高語罕、周恩來、張國燾、彭湃、向忠發、夏曦、方維夏、李立三、徐特立、張曙時、韓麟符、薑濟寰、賀龍、葉挺等爲委員(國民黨左派宋慶齡、于右任、何香凝、陳友仁、張發奎、鄧演達、黃琪翔、朱輝日、彭澤民、經亨頤等均被列名),譚、賀、惲、郭、宋、鄧、張發奎爲主席團,譚爲主席,吳玉章爲秘書長,張曙時爲黨務委員會主席,周恩來爲軍事委員會主席,兼參謀團主任,惲代英爲宣傳委員主席,張國燾爲工農委員會主席,林祖涵爲財務委員會主席,李立三爲政治保衛處長,賀龍爲第二方面軍總指揮,葉挺爲前敵總指揮,廖幹吾爲黨代表,劉伯承爲參謀長,郭沫若爲政治部主任,葉挺爲第十一軍長兼副總指揮,聶榮臻爲黨代表(時在九江,8.4 到南昌),薑濟寰爲江西省政府主席。
丙、盧德銘、餘灑度與湖南平江瀏陽農民自衛軍會合。
丁、武漢發覺湖北總工會發出武陽夏總罷工密令,軍事委員會以實力制止,拘捕多人,槍斃一人。
戊、馮玉祥再電寧漢調解,主開中央執監委員會。
己、馮玉祥以張之江爲北路總司令,鹿鐘麟爲東路總司令。
庚、反攻徐州之左路王天培軍占領九裏山,直薄城下,右路賀耀組軍亦迫徐州東南地區。
8.2(七,五)
甲、武漢國民政府明令討伐共産黨,免賀龍、葉挺職,命張發奎進攻。
乙、胡漢民等複馮玉祥電,對武漢去共,已相當原諒,贊成開中央執監委員會。
丙、蔣中正進至徐州城外,第十軍王天培,第二十師陳誠等與褚玉璞軍激戰,第三十七軍陳調元,第四十四軍葉開鑫遭孫傳芳軍攻擊,均失利。
丁、延吉日商抗納二.五附稅交涉解决。
8.3(七,六)
甲、武漢汪兆銘等覆馮玉祥電,中央執行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已决定召集,如寧方尊重中央(武漢),討共北伐,個人問題,無關輕重。
乙、反攻徐州不成,各軍南撤,蔣中正以柏文蔚爲徐海前敵總指揮。
丙、文學家馮煦卒于上海,年八十五歲。
8.4(七,七)
甲、馮玉祥將昨日汪等電轉寧,主速開中央執監委員會。
乙、汪兆銘致書許崇智,表示認錯,對許氏多推崇語(許先派代表往漢,汪主漢方與滬方即西山會議派合作,許尋與居正、伍朝樞來廬山晤汪,幷到漢口晤唐生智)。
丙、鹿鐘麟部楊虎城軍進抵徐州城西九裏山,爲直魯軍張敬堯所敗,西退馬牧集。
丁、奉天日本總領事吉田茂警告奉天省長莫德惠,如不反省對日態度,將禁止軍用列車通過南滿鐵路附屬地區(翌日田中外務大臣令吉田暫緩采取强制手段)。
8.5(七,八)
甲、共産黨賀龍、葉挺退出南昌,進向廣東(約二萬人,時周逸群主取道吉安贛州,葉挺主取道撫州廣昌瑞金尋鄔。葉于昨日,賀于今日離南昌)。
乙、胡漢民電李濟琛,防範張發奎、黃琪翔。
丙、錢大鈞自廣州率軍集中贛州,應付南昌葉、賀部。
丁、馮玉祥電閻錫山,勸勿猶豫。
戊、武漢軍事委員會加委王天培、賴世璜、范石生、王普、陳調元、周鳳岐、葉開鑫、曹萬順、賀耀組、譚曙卿、胡宗鐸、夏威爲軍長。
己、湖北省黨部、漢口市黨部均由改組委員會接收,總工會亦被接收,武漢衛戍司令捕殺共産黨人。
庚、南京上海等處商民發起關稅自主運動。
8.6(七,九)
甲、蔣中正自津浦路前綫回南京。
乙、白崇禧之第二路軍自蘇北後撤,損失頗重,孫傳芳部鄭俊彥、劉士林、梁鴻恩等師跟隨南進。
丙、唐生智、程潜、朱培德等電何應欽、李濟琛等,請合力討共。
丁、汪兆銘發表「錯誤的糾正」。
8.7(七,一○)
甲、中國共産黨中央委員瞿秋白、蔡和森、蘇兆征、毛澤東、向忠發、張太雷、鄧中夏、李維漢(羅邁)等在漢口(日本租界?)會議,决以群衆力量徹底實現土地革命的政綱,建立蘇維埃政權,定于秋收時期在湘鄂贛粵四省領導農民暴動(糾正過去所謂「機會主義」)。瞿秋白、向忠發、李立三爲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任弼時爲農民部長,向忠發爲工人部長,蘇兆征爲組織部長,蔡和森爲宣傳部長,楊之華爲婦女部長(此會由共党國際代表紐曼主持)。
乙、朱德部在撫州編爲第九軍,隨賀龍、葉挺南去(時賀葉部已損失三分之一)。
丙、武漢中央執行委員會將列名南昌革命委員會之譚平山、林祖涵、吳玉章、惲代英、高語罕開除黨籍,取消其在國民黨中之中央執監及候補委員資格,幷拿辦;又定清除共産黨員辦法四條,令登記及登報聲明,否則以反革命論。
丁、張發奎軍到南昌。
戊、盧德銘部以不得與南昌葉挺、賀龍會合,自奉新移駐修水(
歸朱培德)。
8.8(七,一一)
甲、蔣中正因津浦綫軍事失利,李宗仁、白崇禧等別有企圖,决解職。
乙、李宗仁、白崇禧、何應欽、蔣中正電馮玉祥,贊同召開中央執行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促成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軍事上由李濟琛坐鎮南中,唐生智肅清上游,蔣中正、馮玉祥、閻錫山北伐。
丙、胡漢民、吳敬恒、李宗仁等電武漢自承鹵莽,贊成合作。
丁、武漢中政會議决:(1)譚平山、林祖涵、吳玉章、惲代英、高語罕開除黨籍,褫奪現職與張國燾等一幷通緝,(2)楊匏安、毛澤東、董用威、鄧穎超、許蘇魂、韓麟符、于樹德、江浩、夏曦開除黨籍,幷免現職,(3)徐特立、李立三、張國燾、周恩來、彭湃通緝,(4)跨黨及任職之共産黨員一幷開除黨籍幷免職(8.15複將陳啓修停職),(5)湖北全省人民團體停止活動。
戊、賀龍、葉挺部集撫州,以朱德爲第九軍長(葉挺撥第二十五師周士第部屬之)。
己、日使芳澤自日本到南京晤外交部長伍朝樞(明日見蔣中正、胡漢民)。
庚、北京中西(西班牙)修約會議開幕。
辛、唐生智以第四集團軍總司令名義通電討蔣中正,謂其縱容共黨,跋扈專橫,自立政府,擅開會議,壓迫武漢(是日何鍵約晤夏鬥寅部師長萬耀煌于黃梅,說以合作,不成)。
8.9(七,一二)
甲、武漢汪兆銘等通電,决定一月以內召開第四次中央全體會議,解决黨內糾紛,如有改組必要,亦可提出。
乙、第十一軍第十師長蔡廷鍇在江西進賢脫離葉挺,率部(約五千人)開赴贛東(原任該軍軍長陳銘樞派蔣光鼐往收撫)。
丙、第十軍軍長王天培以與唐生智勾結,擅自退却及扣餉,被蔣中正拘押。
丁、中共中央派蔡和森赴華北工作(蔡原擬回湖南助毛澤東工作)。
戊、史達林在俄共中央會議中指中共犯有社會民主主義、孟什維克之錯誤。
己、孫傳芳軍占皖北懷遠。
庚、日外務次官出淵警告中國公使汪榮寶,謂東三省當局缺乏誠意。
辛、北京教育總長劉哲將北京國立九校合幷爲京師大學,自兼校長。
8.10(七,一三)
甲、武漢汪兆銘、譚延闓等覆胡漢民等八日電,自承防共過遲,贊成寧漢合作。
乙、第二路軍自淮海後退,孫傳芳軍占清江浦。
丙、李濟琛就任蔣中正所委之第八路總指揮,暫由黃紹竑代理。
丁、宋鶴庚奉蔣中正命到湘南,自長沙退出之許克祥部應之。
戊、北京公使團議阻南京關稅自主,無結果。
8.11(七,一四)
甲、馮玉祥電覆李宗仁等,商在安慶開中央執監大會預備或籌備會。
乙、武漢中央執行委員會通告第四次全體大會改九月十五日在南京舉行。
丙、何應欽、黃郛、張群調解蔣中正與李宗仁、白崇禧意見(李等主蔣辭職,期寧漢順利合作)。
丁、蔣中正槍斃不戰而退出徐州之第十軍軍長王天培。
戊、漢口第十五軍軍長劉佐龍槍斃該軍副軍長兼政治部主任耿丹。
己、俄顧問嘉倫離漢口東去,取道上海回國(過上海曾晤蔣中正)。
庚、葉挺、賀龍部自江西撫州進向宜黃、廣昌、石城。
辛、南京政治會議通過以薛篤弼爲民政部長。
壬、武漢經濟愈趨困難,漢口商會請政府勿再印庫券。
8.12(七,一五)
甲、蔣中正總司令辭職,與黃郛離南京赴上海,發表8.8之告國人書,述反共經過,幷希望(一)寧漢同志共集南京團結一致;(
二)武漢軍隊幷力北進,完成國民革命;(三)湘鄂贛澈底清黨。
乙、李宗仁、白崇禧等電覆馮玉祥,贊成安慶會議。
丙、孫傳芳部占淮陰。
丁、第十五軍軍長劉佐龍以擅殺耿丹,被唐生智拘捕,所部分別繳械改編。
戊、前第九軍軍長彭漢章(黔軍袁祖銘舊部)在漢口被唐生智槍斃。
己、美使馬慕瑞回國,商對華事。
8.13(七,一六)
甲、白崇禧、夏威、胡宗鐸電唐生智、張發奎,謂討蔣事已設法解决,即可達目的,胡即赴九江晤唐、張(時李宗仁已西去漢口),又電汪兆銘、譚延闓、李宗仁、程潜等,蔣已去職,亟應繼續努力,完成革命。
乙、前第四軍副軍長陳可鈺代表李濟琛携款至南昌,安撫張發奎軍(張不滿李,擬擁陳,陳力持不可)。
丙、孫傳芳及直魯軍占蚌埠,革命軍賀耀組部南撤,孫下令所部會同唐生智夾攻南京。
丁、南京外交部長伍朝樞宣言,以正當手續,廢除一切不平等條約。
8.14(七,一七)
甲、南京中央五委員胡漢民、張人杰、蔡元培、李煜瀛、吳敬恒辭職赴滬,幷電馮玉祥取消安慶之行,一了百了,免貌合神離,强合而暗鬥,請馮一柱擎天。
乙、馮玉祥電蔣中正,懇切挽留。
丙、蔣中正抵寧波,回奉化。
丁、唐生智免第三十軍軍長魏益三職,以彭振國繼,魏率數團自孝感東退皖北。
戊、夏威任第七軍副軍長,楊勝治任第十軍軍長,王天錫爲副軍長(第十軍原有六師,現餘不及半數)。
己、日本外務省次官森恪召集日公使芳澤、奉天總領事吉田茂及關東廳長官、關東軍司令官在大連開第二次東方會議,商東三省問題,張作霖之日顧問町野武馬大佐亦列席。
8.15(七,一八)
甲、何應欽、李宗仁、白崇禧電請胡漢民、蔡元培等回寧。
乙、武漢政府决遷南京,汪兆銘、唐生智等到九江,電邀南京何應欽等前往會商。
丙、蔣中正正式電南京國民政府辭職。
丁、唐生智電孫傳芳,所部即由九江東進,會師南京。
戊、鄧演達到莫斯科。
8.16(七,一九)
甲、唐生智任命第三十五軍軍長何鍵、第三十六軍軍長劉興爲第四集團軍江左軍、江右軍前敵總指揮。
乙、孫傳芳軍占揚州。
丙、廣州中央銀行擠兌。
丁、張作霖下令取締排日運動。
戊、英飛機落上海江灣,華兵扣留其兩翼。
8.17(七,二○)
甲、何應欽、李宗仁通電否認代理總副司令,在蔣中正未回任前,軍令由軍事委員會處理。
乙、黃郛再勸蔣中正勿草率再出。
丙、直魯軍及孫傳芳軍抵浦口,與革命軍隔江相持,互相炮擊(
革命軍全部撤至長江以南)。
丁、海防越人排斥華僑,肆行焚劫殺掠,死傷一百餘人(凡四日,法政府不加禁止)。
戊、上海英兵以飛機被扣,折斷滬杭路爲要挾(明日因日領事調停解决)。
8.18(七,二一)
甲、南京會議議决要求武漢繼續清黨,幷將中央黨部、國民政府照未自廣州北遷前狀態改組。
乙、第七軍自蕪湖開駐南京。
丙、賀龍部與第三十二軍錢大鈞部兩團激戰于江西瑞金壬田,傷亡頗大(翌日錢部退向會昌)。
8.19(七,二二)
甲、武漢中央黨部國民政府依中央擴大會議之决議,發表遷都南京宣言,幷撤銷南京各中央執監委員處分。
乙、汪兆銘、譚延闓電李宗仁、何應欽、白崇禧共同出兵「北殲奉魯」「南除共賊」。
丙、李濟琛、楊樹莊、李宗仁、何應欽等通電慰留蔣中正。
丁、賀龍葉挺部抵江西瑞金(時全軍約八千人)。
8.20(七,二三)
甲、汪兆銘、譚延闓、孫科、于右任、顧孟余、唐生智、程潜等自漢口到九江,與南京代表胡宗鐸會商。
乙、張發奎率第四軍自南昌開往廣州。
丙、中共湖南省委毛澤東向中共中央提出秋收暴動計劃。
丁、渤海艦隊三次襲擊吳淞無效。
戊、白崇禧就任上海衛戍司令,楊虎、陳群逃避。
己、南京國民政府下令改司法制度,自十一月一日起裁撤檢察廳。
庚、江西共産黨人方志敏在弋陽組織農民協會。
8.21(七,二四)
甲、唐生智部何鍵軍入安慶,王普、夏鬥寅兩軍東退,原省政府省黨部遷蕪湖,省府主席蔣作賓往上海。
乙、孫傳芳電唐生智,盼携手同心,共匡大局。
丙、南京軍事委員會整理軍事:(一)歸幷雜色軍隊,(二)裁撤宣撫招撫使等機關,(三)縮小政治部範圍,(四)裁撤徒手部隊。
丁、山東境內日軍開始自青島撤退(9.8撤畢)。
8.22(七,二五)
甲、李宗仁自南京到九江,與汪兆銘、譚延闓、孫科、顧孟余、宋子文、陳公博、唐生智、朱培德、于右任、程潜等會于廬山,唐生智聲言即進兵蕪湖,李宗仁力持不可。最後决定譚、孫先赴南京視察,唐部暫停東進。
乙、張作霖要求閻錫山撤退石家莊駐軍,以便向河南進攻馮玉祥軍。
丙、藍浦生電張伯倫,惋惜蔣介石下野。
8.23(七,二六)
甲、第一軍何應欽部開赴滬寧鐵路,南京由第七軍接防,第四十軍賀耀組,第四十四軍葉開鑫部亦離南京開往秣陵關、大勝關、采石磯一帶。
乙、中共中央函複毛澤東,指示湖南秋收暴動。
丙、中國共産黨發布「政治任務與策略的决議案」。
丁、南京浦口間炮戰劇烈(與四五月間情形相同),張作霖勸孫傳芳勿急進,先專力對馮玉祥。
8.24(七,二七)
甲、譚延闓、孫科等偕李宗仁自九江到南京(過和縣大勝關時,適孫傳芳軍偷渡,被擊退)。
乙、葉挺、賀龍、朱德攻江西會昌,錢大鈞部退向尋鄔。
丙、日使芳澤訪張作霖,依東京大連兩次東方會議之决定,提出解决滿蒙問題,張派楊宇霆與談判。
丁、奉天本溪湖發生礦工風潮,日警肆行刺打,重傷數十人,拘捕約三百人,幷宣布停業。
戊、蔣中正函黃郛,决先赴日本,留一個月,即游歐洲,以一年爲期。
8.25(七,二八)
甲、是夜,江北六合儀征間之孫傳芳軍李寶璋、王渺、鄭俊彥、段承澤、劉士林等部分三路渡江(據雲由于蔣方震策劃,孫與唐生智聯合,孫不待唐軍東來,先行發動,謀獨占南京)。
乙、雲南將領內訌未已,張汝驥攻昆明龍雲軍,胡若愚借黔軍周西成部回滇。
丙、上海商會請國民政府展期裁厘加稅仍贊成關稅自主。
8.26(七,二九)
甲、孫軍西路占烏龍山,中路占栖霞山,東路占龍潭。烏龍山之軍被擊退,東與栖霞山孫軍合,是晚白崇禧命第一軍第十四師衛立煌自鎮江反攻,奪回龍潭。
乙、孫傳芳之便衣隊破壞滬寧鐵路嘉定安亭車站路軌。
丙、陝西國民聯軍張維璽、劉汝明攻克同州,麻振武中傷而死。
丁、葉挺部再敗錢大鈞部于江西會昌洛口墟。
戊、日使催楊宇霆談滿蒙問題,北京外交界極注意此交涉。
8.27(八,一)
甲、第一軍(第二十一師陳誠、警備師姚琮)第七軍(夏威、胡宗鐸、鐘祖培師)奪回栖霞山。主力即撤回南京防守烏龍山、幕府山、新河鎮一帶。
乙、孫傳芳軍增援反攻(約三萬人),革命軍第一軍第二師(副師長徐庭瑤)第十四師(衛立煌)第二十二師(思宗)苦戰不利(
傳長江英軍艦曾開炮)。
丙、上海西山會議派許崇智、張繼、謝持、覃振等大活動,主張寧漢滬三黨部合組中央,張幷表示汪兆銘亦應暫避。
丁、楊宇霆與日使芳澤開始談判滿蒙問題。
戊、圍攻雲南省城之張汝驥軍爲龍軍所敗。
己、第八届遠東運動大會在上海舉行。
8.28(八,二)
甲、孫傳芳軍再占龍潭西擾堯化門,革命軍第一軍敗退麒麟門,南京危急。白崇禧到鎮江指揮。
乙、何應欽、李宗仁聯電闢謠,否認彼此不睦。
丙、宋慶齡、陳友仁到海參崴,即往莫斯科。
8.29(八,三)
甲、何應欽督第一軍(陳誠師)第七軍(夏威、李明瑞、胡宗鐸、陶鈞師)自南京東進,白崇禧亦指揮第一軍劉峙、鄧振銓、顧祝同師自鎮江西進,孫傳芳親至龍潭指揮。
乙、譚延闓、孫科電汪兆銘、唐生智速進軍皖北。
丙、北京軍事會議對豫軍事决先向閻錫山索回石家莊。
丁、南京國民政府布告裁厘加稅暫緩實行。
8.30(八,四)
甲、自南京東進之革命軍向龍潭孫傳芳軍(鄭俊彥、段承澤、李寶璋、梁鴻恩、崔景桂、馬寶珩、劉士林等師五萬餘人)總攻,肉搏衝鋒,劇戰竟日,奪占黃龍山,克復龍潭,自鎮江西進之革命軍同時攻擊,海軍司令陳紹寬、陳季良亦在江上助戰(是役第七軍李明瑞師作戰最力)。
乙、日使芳澤致北京外交部節略,定九月七、八兩日撤退山東日軍,惟聲明將來必要時,仍于日僑居留地出兵自衛。
丙、上海解現金出口禁。
8.31(八,五)
甲、何應欽、白崇禧等督率各軍掃蕩龍潭附近孫傳芳軍,猛烈追擊,海軍複于江上截擊,俘虜約二萬人,革命軍第一第七兩軍死傷亦八千餘人。
乙、楊宇霆宣布日本提案要求爲:(一)反對中國建築與日本利益衝突之鐵路,(二)在滿洲增設日領事署若干處,(三)海關附稅事。
丙、上海英軍續撤一部。
丁、中國青年黨主席曾琦在上海被捕(不久獲釋,去日本)。
戊、吳佩孚在四川白帝城仍以討賊聯軍總司令名義,委楊森、劉存厚、鄧錫侯、田頌堯、李其相爲一二三四五路司令。
8.共産黨人劉伯承煽動四川瀘州第二十二軍賴心輝部袁品文等三旅叛變,稱四川紅軍第三路(賴得第二十一軍劉湘之助,經月余攻戰,收復瀘州,賴亦從此失勢。按本年二月及七月第二十八軍順慶之江防軍黃隱部,駐廣漢之陳祖旅均因共黨煽動叛變)。
9.1(八,六)
甲、湘南許克祥軍因唐生智軍之攻擊,退出永州。
乙、第三十二軍錢大鈞敗賀龍于江西會昌。
丙、何鍵自以代理安徽省政府主席名義委任各廳代理廳長。
丁、渤海艦隊偷襲吳淞。
9.2(八,七)江北浦口揚州之孫傳芳軍相繼撤退。
9.3(八,八)
甲、濟南日軍開始撤退,上海日總領事通知上海交涉員聲明必要時仍將出兵自衛。
乙、李濟琛以黃紹竑爲中央軍總指揮(黃旭初代),錢大鈞爲左翼軍總指揮,范石生爲右翼軍總指揮,堵擊葉挺賀龍軍入粵,另以陳濟棠師防東江。
丙、葉挺敗錢大鈞之第三十二軍,占領會昌。
丁、直魯軍飛機在上海高昌廟投彈。
戊、在上海舉行之第八届遠東運動大會閉幕。
己、趙爾巽卒,年八十四歲(1844至1927)。
9.4(八,九)
甲、譚延闓、孫科到上海,邀胡漢民等回南京。
乙、奉天二萬人舉行反日示威運動,高呼打倒田中內閣。
9.5(八,一○)
甲、汪兆銘自九江到南京,朱培德、何香凝、陳公博、顧孟余、徐謙等同行(是日南京發現反汪標語)。
乙、譚延闓、孫科在上海晤胡漢民、許崇智,决定寧漢滬三方合作。
丙、李濟琛發表宣言,主蔣汪合作,暫時保留總司令制,蔣爲最適宜之軍事領袖,中央委員從速集會,寧漢政府同時廢除,另組第三政府(9.13 發表)。
丁、渤海艦隊連日襲擊吳淞,被炮臺擊退。
9.6(八,一一)
甲、唐生智部江右軍劉興率第三十六軍入蕪湖,陳調元部第三十七軍東退。
乙、革命軍第四十軍賀耀組部渡江占浦口,新編第十軍夏鬥寅部占和州。
丙、馮玉祥宣布靳雲鶚屢抗命令,勾結敵匪等罪狀,免其第二方面軍總指揮職(靳與唐生智結合,武漢已任爲中央直轄第八方面軍),調孫良誠、韓複矩、孫連仲等部夾攻(時盛傳方振武、岳維峻、劉鎮華等一致反馮)。
丁、濟南日軍全部撤退。
9.7(八,一二)
甲、日使芳澤因東三省有反日運動,向張作霖提出警告。
乙、日本民政黨總裁濱口反對田中對華政策。
丙、譚延闓自上海回南京,與汪兆銘會商。
丁、太原軍事會議,决定不撤石家莊駐軍,幷準備對奉軍事。
戊、馮玉祥軍與靳雲鶚軍戰于許昌。
己、靳雲鶚電馮玉祥,謂駐軍京漢路綫,不即東進,乃奉武漢密令,防馮异圖。
庚、第十八軍楊杰部占揚州,第十四軍熊式輝師占泰州。
辛、宋慶齡、陳友仁抵莫斯科。
9.8(八,一三)
甲、葉挺占領福建汀州,仍揭「中國國民革命閩南救黨軍事委員會」旗幟(時葉挺周恩來主以主力經梅縣興寧五華取惠州,俄顧問及賀龍劉伯承主先取潮州汕頭,再取惠州,結果從後議)。
乙、共産黨毛澤東聯合江西銅鼓前武昌警衛團盧德銘、餘灑度部及湘贛間農民、安源礦工,成立「工農革命軍第一師」,以余爲暴動總司令,蘇先俊爲師長,毛自任中央政治局前敵革命委員會主席,開始在湘東暴動(兩湖秋收暴動。中共中央原定9.10即中秋節舉行)。
丙、共産黨方志敏在江西弋陽暴動。
丁、唐生智在安慶演說,痛詆蔣中正,否認寧漢合作,謂系中央遷寧,以南京中央爲僞中央,又令安徽省黨務停止活動。
戊、汪兆銘在南京演說,主張真誠合作,挽留胡漢民等。
己、山東境內日軍全部撤退。
9.9(八,一四)
甲、汪兆銘、譚延闓、孫科、李宗仁、朱培德、李烈鈞等到上海,擬晤胡漢民、吳敬恒及西山會議派之許崇智等。
乙、楊宇霆與芳澤二次會議,日方發表滿洲鐵路問題。
9.10(八,一五)
甲、汪兆銘等在上海與蔡元培、李煜瀛及上海中央黨部(即西山派)居正、鄒魯、覃振等商寧漢合作(胡漢民、吳敬恒避不與汪見,汪又電催蔣中正赴滬,蔣不覆)。
乙、北方軍與奉軍在石家莊有小衝突(旋平息)。
丙、第十八軍自揚州進占寶應。
丁、湖南醴陵共産黨暴動攻萍鄉縣城,安源工人同時舉事(毛澤東一度在瀏陽文家市被捕,尋逃脫)。
戊、共産黨毀咸寧之武長鐵路劫去現款十萬元。
9.11(八,一六)
甲、唐生智到蕪湖(白崇禧等邀其來南京,唐不允,9.13回漢口,幷將「决川」「浚蜀」兩艦帶去)。
乙、汪兆銘、譚延闓、孫科、于右任、程潜、褚民誼、蔡元培、張人杰、李煜瀛、李宗仁、伍朝樞、王伯群、葉楚傖、李烈鈞、楊樹莊、張繼、謝持、許崇智、覃振、鄒魯、居正,在上海開第一次談話會,汪主召開中央執行委員第四次全體會議,爲蔡元培等所拒。
丙、馮玉祥軍孫良誠占領郾城、漯河(明日占西平,靳雲鶚部軍長秦德純降)。
丁、賀龍葉挺軍迫近粵東,黃紹竑由韶關東進,李濟琛又組織東路軍,自任總指揮,由陳濟棠代,幷派姚雨平率艦隊赴汕頭。
戊、胡宗鐸任革命軍第十九軍軍長(第七軍及第十五軍劉佐龍之各一部組成)。
己、奉海鐵路全部通車。
9.12(八,一七)
甲、汪兆銘、譚延闓、蔡元培、張人杰、張繼、謝持等在上海開第二次談話會,商定由寧漢滬三方合組特別委員會爲黨的最高機關,定明年一月開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委員由三方各推六人,合推十四人(昨日已大致决定)。
乙、武漢各機關人員開始東下,實行停止辦公。
丙、第十八軍攻占淮陰。
丁、許克祥退入廣東連州,受李濟琛改編。
戊、湖南工農軍攻占醴陵(9.14走瀏陽)。
9.13(八,一八)
甲、汪兆銘通電辭職,自認防制共産黨徒過遲,聽候中央處分,顧孟餘函中央黨部,謂東來爲出席第四次中央全體會議,今此會不開,其他會議無參加必要(汪、顧即返漢口)。
乙、譚延闓、蔡元培、謝持等在上海繼續開談話會(第三次)。
丙、京奉鐵路新奉段所借日款本息還清,合同取消(合同訂于 1907.4.15)。
丁、第十八軍楊杰部占領清江浦。
9.14(八,一九)
甲、中日滿蒙交涉因東三省民衆及蒙古王公之反對,日本田中內閣聲明暫行中止。
乙、譚延闓、蔡元培、孫科、謝持、張繼、張人杰等赴南京。
丙、陳公博函中央黨部,謂第四次中央全會既多主不開,即及時引退(即赴廣州)。
丁、第十四軍軍長賴世璜以違抗命令,在上海被捕(因開罪于白崇禧,白無直屬部隊,思改編該軍。賴于十二月三十一日被槍决于南京)。
戊、夏威任第七軍軍長,黃紹竑任第十五軍軍長,李宗仁專任第三路總指揮。
己、第四十軍賀耀組占滁州。
9.15(八,二○)
甲、中國國民黨中央執監委員臨時聯席會議(出席者二十人)在南京開會,上海中央黨部委員(西山派)在紫金山開會,均議决設中央特別委員會,行使中央執行及監察委員會職權,籌備定期明年一月一日之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中央執監臨時會議又决議開除彭澤民、鄧演達黨籍,恢復王寵惠黨籍,將徐謙、詹大悲等五人有無附共嫌疑交中央監察委員會審查),特別委員爲蔡元培*、伍朝樞、李宗仁、李烈鈞、李煜瀛*、王伯群(寧方另候補三人爲葉楚傖、褚民誼、繆斌)、孫科、程潜、何香凝*、朱培德、譚延闓、于右任*(漢方另候補三人爲顧孟余、甘乃光、陳公博)、謝持、林森、居正、許崇智、鄒魯、覃振(滬方另候補三人爲茅祖權、劉積學、傅汝霖)、胡漢民、汪兆銘、張繼*、楊樹莊、蔣中正、唐生智、閻錫山、馮玉祥、張人杰、吳敬恒、戴傳賢、李濟琛、何應欽、白崇禧(以上公推有*者兼監察)。
乙、唐生智在漢口通電調停馮玉祥、靳雲鶚之戰(靳反馮得唐之助)。
丙、中共湖南省委彭公達等停止明日之長沙暴動計劃。
丁、共産黨毛澤東自湖南醴陵北走與盧德銘、餘灑度部會合,占平江瀏陽。
9.16(八,二一)
甲、中央特別委員會開第一次會議議决:(一)發表宣言中國國民黨統一,繼續清黨北伐,(二)中央黨部組織,(三)國民政府組織(分外交、內政、財政、司法、農工、實業、交通七部及大學院,與軍事委員會),(四)設監察院,(五)推定中央黨部各部長委員,及國民政府各部部長委員,軍事委員會委員之人選提案人。
乙、中央執監臨時會議挽留汪兆銘、胡漢民、吳敬恒。
丙、奉天打(打虎山)通(通遼縣)鐵路决不顧日本之反對即興工建築。
丁、張定璠任上海市市長。
9.17(八,二二)
甲、特別委員會通過丁惟汾等四十六人爲國民政府委員,汪兆銘、胡漢民、李烈鈞、蔡元培、譚延闓五人爲常務委員,于右任等六十七人爲軍事委員會委員,白崇禧、何應欽、李宗仁、李濟琛、汪兆銘、胡漢民、唐生智、程潜、馮玉祥、蔣中正、楊樹莊、閻錫山、譚延闓十四人爲主席團,蔡元培爲大學院長,孫科爲財政部長,王伯群爲交通部長,王寵惠爲司法部長,伍朝樞爲外交部長。
乙、中國國民黨中央特別委員會發表宣言。
丙、毛澤東等自湖南瀏陽北入湖北,占通城(山?)。(旋入江西銅鼓,九月底工農革命軍餘灑度降,盧德銘戰死,毛走永新三灣,改編所部爲一團,約四百人)。
丁、廣東共産黨彭湃、林道文再占海豐(9.25爲粵軍克復)。
9.18(八,二三)
甲、張發奎部由黃琪翔統率到韶關(該軍自南昌追擊葉挺、賀龍,行至撫州,折向贛江南進)。
乙、葉挺、賀龍、朱德敗潮梅警備司令王俊部于大埔。
丙、漢口破獲共産黨機關,發現其轟炸漢口之陰謀。
丁、張人杰、于右任、蔡元培、李煜瀛等往上海,挽留汪兆銘、胡漢民、蔣中正、吳敬恒。
戊、北京政府與日本訂立取締東三省韓人協定。
9.19(八,二四)
甲、中央特別委員會推汪兆銘、蔡元培、謝持爲常務委員,中央黨部各部改委員制,幷定十月一日取消政治會議,與政治分會。
乙、北方革命軍布置完畢,分三路討奉,左路軍出京綏路,總指揮商震,右路軍出正太路,總指揮徐永昌,中央挺進隊自天鎮出蔚縣,司令(第四師長)傅作義(先出發)。
丙、共産黨中央政治局議决,不再在國民黨旗幟下進行暴動,實行工農革命軍及蘇維埃,沒收大地主土地。
9.20(八,二五)
甲、南京特別委員會産生之國民政府委員及軍事委員同時就職,國民政府發表成立宣言。
乙、武漢市黨部對南京特別委員會表示懷疑。
丙、葉挺、賀龍部進向潮州汕頭,朱德留守三河壩,潮汕警備司令王俊部撤退。
丁、第三十一軍(白寶山舊部)被第一路軍在寧滬滬杭兩路繳械。
戊、馮玉祥部韓複矩軍占領河南禹縣,靳雲鶚部軍長李振亞潰逃。
9.21(八,二六)
甲、武漢成立政治分會,汪兆銘、顧孟餘到漢口。
乙、第四軍軍長黃琪翔以代理第四集團第二方面軍總指揮名義率部抵廣州,揭擁護汪兆銘、李濟琛、張發奎等標語。
丙、漢口中日兵衝突,日軍以機關槍射擊,我方死官兵三人(9.23解决)。
丁、北京外交部長王蔭泰與日使芳澤續開中日商約會議之預備會。
9.22(八,二七)
甲、唐生智表示如南京對彼不滿,即武力周旋(八日前南京已有對唐軍事醞釀)。
乙、武漢政治分會設財政委員會,由孔庚等主之。
丙、國民政府議决設財政監理及外交委員會。
丁、蕪湖劉興軍解散富雙英師(奉軍舊部)。
9.23(八,二八)
甲、葉挺、賀龍占領潮州。
乙、唐生智部之江右軍劉興部進駐東西梁山。
丙、蔣中正自寧波到上海,晤胡漢民、吳敬恒、何應欽,準備出洋。
丁、雲南唐繼虞乘龍雲與黔軍相戰,圍攻昆明(黔軍周西成助胡若愚等)。
戊、南京短波無綫電臺落成。
9.24(八,二九)
甲、賀龍、葉挺占汕頭。
乙、唐生智令漢口中央銀行停止營業。
丙、馮玉祥部石友三軍大破靳雲鶚部于河南項城艾亭。
丁、前年羅振玉照廢紙價購買之清內閣檔案八千袋,售與日人松崎。
戊、太湖湖匪在蘇錫劫掠。
9.25(八,三○)
甲、葉挺、賀龍、譚平山、高語罕、周恩來等在汕頭,宣言實行聯俄聯共,擁護農工三大政策。
乙、粵軍薛岳、陳濟棠、桂軍黃紹竑到豐順,進向揭陽湯坑。
丙、馮玉祥電請蔣中正複職。
丁、江蘇、浙江、南京省市黨部宣言反對中央特別委員會。
戊、汪兆銘通電,願以黨員資格,奔走各方。
己、徐謙通電自白。
9.26(九,一)第一軍改編爲第一、第九兩軍,以劉峙、顧祝同分任軍長。何應欽專任第一路總指揮。
9.27(九,二)
甲、史達林在共産國際執行委員會演說,决由共産黨領導中國蘇維埃。
乙、閻錫山之北方革命軍實行討奉,左路軍前敵指揮張蔭梧部隊沿京綏路前進,奉軍拆毀柴溝堡路軌。
丙、南京第七軍開往江寧鎮采石磯,防唐生智部劉興軍前進。
丁、武漢政治分會任何鍵爲安徽省政府代理主席,幷任命各廳廳長。
戊、張發奎自香港到廣州,所部軍隊陸續開到。
己、蔣中正發告別黃埔同學書(一作9.20)。
庚、汪兆銘由漢口到廬山。
辛、張宗昌等在濟南會議,决三路攻河南。
9.28(九,三)
甲、蔣中正由上海赴日本,張群同行。
乙、北方革命軍左翼軍前敵指揮張蔭梧破奉軍于豐鎮,幷在大同捕奉軍檢閱使于珍等。
丙、甘肅張兆鉀部韓有祿黃得貴合舊國民三軍田玉潔部占三原涇陽,宋哲元軍圍攻。
9.29(九,四)
甲、黃旭初、陳濟棠敗葉挺、賀龍于豐順湯坑(葉賀部約六千人),薛岳師自豐順留隍進向潮州。
乙、武漢政治分會通電謂南京特別委員會代行中央職權,在黨章無根據,不能承認,暫認爲事實政府,在對外,對軍閥,對共産黨,與之作有條件之合作,其黨務政治一般的决議,則不認爲有效。
丙、北方革命軍總司令閻錫山通電討張作霖。
丁、渤海艦隊又襲擊吳淞。
戊、毛澤東率殘部抵永新三灣。
9.30(九,五)
甲、黃紹竑率黃旭初、陳濟棠、薛岳各師,奪回潮州、汕頭。
乙、張作霖電閻錫山質問,不覆,張學良亦電閻提出和平條件。
丙、北方革命軍右路總指揮徐永昌開始向正定奉軍攻擊。
丁、周鳳岐辭浙江省政府委員及第二十六軍軍長職,浙省政府改組,何應欽任主席(傳周被何扣留)。
戊、廣州政治分會决不遵南京所發十月一日之撤銷令,幷派張發奎等爲省黨部改組委員,李濟琛等爲經濟委員會委員。
己、南京國民政府令四川將領通緝吳佩孚。
庚、武漢政治分會改任第三特區(舊英租界)管理局長,英領事表示拒絕(十月四日由國府外交部長加委)。
辛、日本組織青年團視察滿蒙。
10.1(九,六)
甲、南京外交、司法、財政、交通四部及大學院長就職。
乙、北方革命軍楊愛源、孫楚部占領正定,奉軍汲金純部敗退新樂。
丙、第十四軍改爲獨立第一師,熊式輝任師長。
丁、廣州政治分會以張發奎任廣東軍事廳長,張部朱輝日任廣州公安局長。
戊、河南巨匪李老末、王泰(學聚)等盤踞舞陽葉縣,專事燒殺。
己、續發江海關二五庫券四千萬元(六月曾發三千萬元,均以江海關二分五厘附加稅收入擔保)。
10.2(九,七)
甲、張作霖通電討閻錫山(張宗昌、韓麟春均到北京)。
乙、北方軍左路軍占懷安,幷與奉軍高維岳部激戰于柴溝堡。
丙、張發奎在廣州表示祇認從前武漢中央爲正統,惟近爲假革命的唐生智把持(張在武漢受唐排斥)。
丁、南京財政監理委員會縮减軍政費爲每月八百萬元,內軍費爲七百萬元。
戊、南京中央黨部推定各部主任,組織謝持,宣傳胡漢民(不到),工人麥煥章,青年傅汝霖。
10.3(九,八)
甲、南京國民政府下令討伐張作霖。
乙、北方軍左路軍占領柴溝堡,奉軍自張家口退宣化。
丙、馮玉祥軍動員防禦入豫之奉魯軍,隴海路由鹿鐘麟指揮,河北由孫連仲指揮。
丁、張作霖以吳俊升爲東三省邊防總司令,代行保安總司令。
戊、黃紹竑、薛岳、陳濟棠、黃旭初再大破葉挺、賀龍于烏石(
葉賀殘部及彭湃走海豐與農軍合),朱德林彪陳毅等率千餘人自三河壩走贛粵邊地,郭沫若、徐特立走香港。
己、孫科、伍朝樞、許崇智、居正、張繼等自南京往廬山,挽留汪兆銘,幷疏通武漢反對特別委員會事。
庚、武漢政治分會因長沙俄領事包庇共産黨,密謀危害地方,决予查辦。
辛、上海招商局碼頭倉庫工人罷工(10.13復工)。
壬、蔣中正在日本訪宋耀如夫人(宋美齡之母)。
10.4(九,九)
甲、北方軍右路迫新樂,中央挺進隊第四師傅作義抵蔚縣,張作霖發表討閻錫山令,張作相赴南口,張學良、韓麟春赴保定,分任京綏綫、京漢綫指揮,閻錫山亦到獲鹿督師。
乙、湖南省政府令長沙俄領事離湘。
丙、張作霖任劉尚清爲奉天省長(因莫德惠不肯制止反日運動)。
丁、上海英美烟草公司第一二廠工人又罷工。
戊、駐瑞士公使陸征祥在比京附近教堂領受神職。
10.5(九,一○)
甲、北方軍左路軍占領張家口,右路軍敗奉軍于新樂,連克新樂、定州、安國、曲陽,奉軍主力集中高碑店。
乙、閻錫山電張作霖如能順應民意,仍可和平解决(七日張覆電雲此後惟力是視)。
丙、孫傳芳等通電討閻錫山。
丁、前第二十七軍王普部改編之獨立第三師在下關被第七軍繳械。
戊、賀龍部師長周逸群自汕頭走上海。
10.6(九,一一)
甲、廣州張發奎通電反對南京特別委員會,主開第四次中央執行委員會全體會議。
乙、北方軍左翼與奉軍在宣化懷來間劇戰,右翼軍與奉軍在清風店望都劇戰。
丙、南京軍事委員會電閻錫山、馮玉祥、唐生智共同出兵北伐。
丁、前革命軍俄國軍事顧問嘉倫自上海赴日本回國。
戊、南京國民政府通緝靳雲鶚。
10.7(九,一二)
甲、李濟琛、張發奎電請汪兆銘回粵主持党國大計。
乙、閻錫山到石家莊督師。
丙、北方軍左路軍商震、張蔭梧部與奉軍張作相部在宣化附近激戰,北方軍損失頗巨(此時奉軍兩路布置完備,開始反攻)。
丁、張作霖下總攻擊令,張學良、韓麟春沿京漢綫進攻,張作相、湯玉麟沿京綏綫進攻,張宗昌、褚玉璞沿隴海綫進攻。
戊、賀龍、葉挺、周恩來、張國燾、李立三、惲代英、劉伯承、譚平山、林祖涵、吳玉章、張太雷、羅綺園抵海陸豐一帶(尋相繼走香港上海)。
10.8(九,一三)
甲、北方軍右路軍(徐永昌、傅存懷部)在望都附近爲奉軍擊敗。
乙、漢口英領事仍拒絕第三特區新局長到任。
丙、楊宇霆爲9.4奉天反日運動向日使芳澤道歉。
丁、江蘇省政府以鄭毓秀繼盧興源任上海公共租界臨時法院院長(盧不交代,領事團拒鄭到任)。
戊、國民政府續發江海關二.五附稅庫券二千四百萬元。
10.9(九,一四)
甲、國民政府會議决定討伐唐生智。
乙、江西全省統一,李烈鈞系在贛東之省政府,錢大鈞系在贛南之行政委員會均經撤消。
丙、伍朝樞夫人在天津被扣。
10.10(九,一五)
甲、汪兆銘、孫科、伍朝樞、許崇智、張繼等自廬山到漢口,疏通唐生智。
乙、蔣中正電汪兆銘,謂過去之事均應負責,幷勸汪挽救。
丙、北方軍傅作義師之挺進隊到達涿州,猛擊奉軍。
丁、北方軍右翼軍第三軍楊愛源部在京漢路戰事失利,閻錫山下令撤退,奉軍第二十九軍戢翼翹占定州。
戊、日本南滿鐵道總裁山本條太郎(10.8到北京)向張作霖提出滿蒙新五路要求(敦化圖們江綫、長春大賚綫、吉林五常綫、延吉海林綫、洮南索倫綫)。
己、隴海綫直魯軍褚玉璞部徐源泉、王棟、方永昌等軍進攻豫東馬牧集,與東進之國民聯軍第一路鹿鐘麟部龐炳勛、楊虎城、呂秀文激戰。
庚、方鼎英任新編第十三軍軍長(在粵湘間)。
辛、天津唐山共産黨暴動(順直大暴動)。
10.11(九,一六)
甲、汪兆銘、唐生智、孫科、伍朝樞、許崇智及李濟琛代表在漢口會議,商汪唐與南京合作條件(召開第四次中央執行委員會,追認特別委員會,恢復中央監察委員會,設國民政府主席等)。
乙、廣州政治分會拒絕南京特別委員會取消該分會令,幷組織臨時軍事委員會分會。
丙、馮玉祥電南京,請協力討奉,請于何應欽、李宗仁、白崇禧三人中派一人往津浦路督師(一作10.1)。
丁、北方軍右路退石家莊。
戊、廣東陸豐海豐共産黨劉琴西等推彭湃爲紅軍總指揮,組織蘇維埃政府,設立東江革命委員會。
10.12(九,一七)
甲、孫科、伍朝樞等離漢返寧。
乙、北方軍第四師傅作義部襲占涿州。
丙、新編第一軍譚曙卿部在福州爲蔣光鼐所統之第十一軍解散。
丁、日本南滿鐵道總裁山本條太郎與張作霖密談,關于滿蒙鐵路問題諒解成立。
戊、漢口英僑開會通過强迫第三特區華兵遷出工部局及私人房屋,修改陳友仁歐瑪利之協定,管理局增加英職員。
己、吉敦鐵路第一期工程完竣,即開始營業。
庚、陝西清澗駐軍受共産黨李象九、謝子長策動叛變(次日進向延川、延長,至宜川消滅)。
10.13(九,一八)
甲、南京譚延闓、程潜、李宗仁、何應欽等電汪兆銘,對孫科、伍朝樞在漢所議辦法全贊同,請在漢粵之中央委員來寧,于十一月一日開第四次中央執行委員會全體會議。
乙、京綏路之北方軍左翼商震部因京漢路之右翼軍已退,作戰計劃改變,即自下花園宣化西撤柴溝堡一帶。
丙、隴海路之國民聯軍鹿鐘麟部退歸德,直魯軍占馬牧集。
丁、柏文蔚辭三十三軍軍長,以張克瑤繼任。
戊、上海英美烟草公司罷工風潮擴大。
10.14(九,一九)
甲、北方軍挺進軍司令第四師師長傅作義入涿州,以旅長白儒清,團長袁慶增分任衛戍司令城防司令,其別動隊在長辛店琉璃河一帶出現。
乙、馮玉祥令豫東各軍分向柘城、太康、杞縣撤退。
丙、馮玉祥速電南京,請由津浦綫從速出兵,夾攻徐州。
丁、白崇禧編組第十三軍,以賴世璜舊部爲第一師,幷擬編王天培舊部第十軍爲第二、第三師,該軍反對。
戊、廣州工人海員罷工示威。
己、中芬通好條約互換。
庚、蘇俄代理外長加拉罕向日大使田中提議訂立互不侵犯條約。
10.15(九,二○)
甲、國民政府决定西征(討唐生智)北伐幷進,以李宗仁、程潜及朱培德部任西征,由李統率第七軍夏威、第十九軍胡宗鐸、第三十七軍陳調元,出皖北,攻唐生智之江左軍何鍵部。程統第六軍、第十三軍陳嘉佑、第四十四軍葉開鑫,出皖南,攻唐生智之江右軍劉興部。朱統第三軍王均、第九軍金漢鼎出贛西攻長沙岳州。陳紹寬率海軍沿江進攻。北伐軍以何應欽任之,以第一軍劉峙、第九軍顧祝同、第三十三軍張克瑤、第四十軍賀耀組、新編第十軍夏鬥寅,擔任津浦綫。以第十七軍曹萬順、第二十六軍陳焯及文鴻恩、李明揚兩師(第十八軍及第三十一軍所改編)擔任運河綫,各路軍已開始出動。
乙、北方軍總司令閻錫山規定防守計劃,右翼獲鹿爲第一綫以孫楚軍守之,井陘爲第二綫由徐永昌守之,井陘以北由楊愛源軍守之。放弃石家莊,左路軍商震退永嘉堡柴溝堡,張蔭梧軍退陽源(奉軍高維岳占張家口)。
丙、奉軍開始圍攻涿州(奉軍爲于芷山之第三十軍,萬福麟之第八軍及鄒作華之炮兵)。
丁、日人宣傳滿蒙交涉即重開,將各問題分別解决。
10.16(九,二一)
甲、廣東李濟琛系之黃紹竑、陳濟棠軍相繼由潮梅開廣州集中,張發奎部李漢魂師接防惠州,捕殺第十八師師長胡謙(時廣東軍政權已大半入于張發奎陳公博手中,李濟琛無能爲力)。
乙、隴海路國民聯軍左翼第八方面軍劉鎮華部薑明玉、梅發魁、憨玉珍叛變,擄副總指揮鄭金聲,降于直魯軍,占領柳河(一作10.16;11.8鄭在濟南遇害)。
丙、周恩來、葉挺、賀龍、譚平山、林祖涵、吳玉章、張國燾、惲代英會于香港。
10.17(九,二二)
甲、南京譚延闓等通電贊成十一月一日在南京開第四次中央委員會議,請汪兆銘等莅會。
乙、程潜任軍事委員會主席,何應欽任北伐前敵總指揮。
丙、唐生智部第三十六軍劉興自蕪湖,第三十五軍何鍵自巢縣合肥分別西撤。
丁、直魯軍占歸德。
戊、奉軍汲金純之第十五軍占石家莊。
己、奉軍仍猛攻涿州(此後三十餘日均在劇戰中)。
庚、北京附近門頭溝、密雲均有北方軍之便衣軍別動隊活動,北京加緊戒嚴,幷拘捕學生工人。
10.18(九,二三)
甲、張作霖下令,對山西有息兵意。
乙、大名之直魯軍孫魁元(殿英)攻陷彰德。
丙、廣州政治分會臨時軍事委員會成立,李濟琛之第八路軍總指揮,張發奎之第二方面軍總指揮均取消,俟四次執監會議開畢,中央健全後,即將臨時軍事委員會取消。
10.19(九,二四)
甲、廣州李濟琛、張發奎等贊成第四次中央委員會議,幷主開預備會。
乙、西征軍第三十七軍陳調元及海軍占領蕪湖,李宗仁自南京西上指揮。
丙、自汕頭西走之賀龍葉挺殘部一千餘人與海陸豐之彭湃部會合。
丁、廣州省港罷工糾察隊被解散,工人領袖被捕。
戊、漢口交涉員爲第三特區事駁覆英領事。
己、招商局「愛仁」輪自粵赴厦爲匪所劫,英艦炮擊,被焚。
10.20(九,二五)
甲、國民政府下令討伐唐生智,免其本兼各職(上海各報載有唐生智勾結孫傳芳之證據)。
乙、西征軍第三路軍占巢縣,何鍵部西退。
丙、直魯軍占河南蘭封,西趨開封杞縣。
丁、國民聯軍北路孫連仲部奪回彰德(孫部旋南調)。
10.21(九,二六)
甲、唐生智通電指斥南京特別委員會之非法。
乙、武漢政治分會宣言在中央執行委員會未恢復前,所有轄區內之黨務政治軍事均由政治分會處理。
丙、國民政府任命安徽省政府委員,以陳調元爲主席。
丁、第四路軍總指揮程潜自南京赴蕪湖。
戊、中日修約會議再展期三個月。
己、藍浦生以程潜任南京要職,不願續談寧案。
10.22(九,二七)
甲、賀耀組、顧祝同到滁州,何應欽由上海到南京,布置北伐軍事。
乙、李濟琛、陳公博等電寧漢調停,主速恢復中央黨部,唐生智軍退出安慶(同日李與黃紹竑電李宗仁、白崇禧促討唐)。
10.23(九,二八)
甲、蔣中正在東京發表對日本國民宣言。
乙、李濟琛黃紹竑部集中廣州,令第五軍李福林部北開,協同方鼎英、范石生軍入湘討唐生智。
丙、西征海軍占大通,炮擊西退之劉興軍。
丁、中國共産黨發表反軍閥戰爭宣言。
戊、無錫破獲共産黨機關。
己、長沙衛戍司令部派兵將俄領事館查封,押送領事館人員出境。
10.24(九,二九)
甲、汪兆銘自武漢到上海,電譚延闓等反對西征,謂與孫科等在漢口所議及十三日譚等所贊同者不符,幷宣布在漢所議條件。
乙、西征軍第七軍夏威、第十九軍胡宗鐸越過桐城,進迫安慶,何鍵部西退。
丙、馮玉祥電南京,贊成討唐生智。
丁、南京特別委員會開除唐生智黨籍,幷發告湘鄂皖民衆書。
戊、陝西國民聯軍宋哲元敗田玉潔(國民軍第二軍),占三原。
己、蘇州鐵機織工罷工風潮擴大,工人與公安局發生衝突。
庚、共産黨陳獨秀派之「布爾什維克」周刊出版(共出十九期)。
辛、北京大學教授周作人劉複(半農)以傳聞軍警緝捕,避日人家(一周後無事)。
10.25(一○,一)
甲、汪兆銘離滬赴廣州。
乙、譚延闓等電李濟琛陳公博等,中央委員全體會議仍行召集。
丙、北京槍斃被捕學生工人十一人。
丁、共産黨彭湃及紅軍第二師進攻廣東海豐陸豐城。
10.26(一○,二)
甲、國民聯軍孫良誠、石友三、馬鴻逵與直魯聯軍褚玉璞、徐源泉、王棟、程國瑞、張敬堯、方永昌軍開始在開封杞縣之綫激戰,劉鎮華部被劉志陸、潘鴻鈞困于考城。
乙、西征軍第四十四軍葉開鑫部占太湖。
丙、傳蘇俄將以四千萬日金售中東路權于日人。
10.27(一○,三)
甲、西征海陸軍占安慶(一作 10.29)。
乙、奉軍猛攻涿州不下。
丙、北京英日法公使抗議山東海軍扣留鹽稅。
丁、中日東方文化事業總委員會在北京開會。
戊、毛澤東進入江西寧岡縣井岡山,與匪首王佐、土豪袁文才(
會黨)聯合(約共六七百人,刁飛林、李克昌爲其幹部。1928年初毛命何長工誘說王佐,消滅尹道之團隊,改編王袁部爲工農革命軍一團,袁爲團長,王爲副團長)。
10.28(一○,四)
甲、馮玉祥再電南京請夾擊徐州。
乙、奉軍占京綏路柴溝堡。
丙、國民政府任鈕永建等爲江蘇省政府委員,鈕爲主席,朱培德等爲江西省政府委員,朱爲主席。
丁、國民政府外交部令上海交涉員向法美英總領事抗議外人在租界設無綫電臺事件。
戊、日本向張作霖要求建築開源海龍鐵路。
己、湖北麻城黃安共産黨暴動,占領麻城(?)。
10.29(一○,五)
甲、汪兆銘到廣州,在葵園開會,商恢復中央執監委員會及國民政府。
乙、鄂西第二軍張輝瓚等敗唐生智部(吳尚、程汝懷、熊襄師)于荊門。
丙、上海英兵槍傷中國崗兵。
丁、吉會鐵路(滿蒙交涉中心問題)已由張作霖與南滿鐵路社長山本秘密成立協定。
10.30(一○,六)
甲、汪兆銘、李濟琛、陳公博、何香凝等七人通電,主在廣州開第四次中央委員全體會議,先恢復常務委員會,即成立常會秘書處,中央執監委員通訊處。
乙、李宗仁、白崇禧等電促汪兆銘等赴南京開會。
丙、宋子文自日本回廣州(時蔣中正與宋美齡之婚事已成,宋子文入粵與陳公博、張發奎商汪蔣合作,迎蔣來粵,反對南京,張等未允)。
丁、馮玉祥部石友三、韓複矩、孫良誠等大破直魯軍于杞縣蘭封間。
戊、廣東共産黨占領汕尾,成立海陸紫工農集團軍,林道文爲軍長。
10.31(一○,七)
甲、汪兆銘等不贊成討唐生智(李濟琛則與南京一致,繼續出兵湘南)。
乙、譚延闓、胡漢民、李煜瀛、張人杰等在上海討論党治根本,李等主分治合作,尊重地方權限,鞏固中央。
丙、柏文蔚任北路宣撫使。
丁、國民軍宋哲元攻占陝西涇陽,田玉潔、黃德貴敗逃,韓有祿陣亡。
11.1(一○,八)
甲、南京譚延闓等電汪兆銘等,第四次中央委員全體會議,因在漢粵各委員無來寧確訊,不足法定人數,只得延期,幷催來寧。
乙、國民聯軍孫良誠部奪回蘭封,直魯軍潰退。
丙、第十一軍軍長陳銘樞自日本抵福州複職。
丁、鄧演達在歐洲(柏林?)發表宣言,號召國內同志組織國民黨臨時行動委員會(第三黨)。
戊、江蘇宜興共産黨萬鎰煽動農民暴動,占領縣城,滬寧路常州無錫一帶戒嚴。
己、廣州工人持紅旗向汪兆銘請願求釋于四月十五日後清党被捕之工人,被公安局解散。
庚、廣東共産黨彭湃(工農紅軍第二師)三次占海豐。
11.2(一○,九)
甲、國府外交部長伍朝樞宣言,各種不平等條約,無存在理由,當以正當手續廢除,各種條約協定,非經國民政府締結,概不生效。
乙、上海臺灣學生會聲明亞洲民族大同盟爲日人機關,不願派代表參加。
丙、北京外交總長王蔭泰爲修約事向西班牙公使提出臨時辦法四條。
丁、楊森到宜昌,參加討唐戰事,與第二軍聯絡(鄂北方振武軍,時稱中央直轄第九方面軍,已出動)。
戊、隴海路之國民聯軍孫良誠、韓複矩、石友三占領豫東內黃柳河繼續向東追擊(翌日圍攻考城劉鎮華部之直魯軍劉志陸、潘鴻鈞亦退走)。
己、京綏路奉軍湯玉麟占陽高。
庚、武漢政治分會與唐生智暗鬥頗烈。
辛、北方軍左路商震部分別退守晋北雁門關龍泉關之綫。
11.3(一○,一○)
甲、奉軍湯玉麟、高維岳占大同,張作相占蔚縣。
乙、共産黨退出江蘇宜興,被殺者二十餘人。
11.4(一○,一一)
甲、汪兆銘、李濟琛、宋子文等通電主張須取消特別委員會,方能在南京開中央委員會議,最低限度亦當明白停止其職權,在正式會議前,先于廣州或上海開預備會議。
乙、何應欽自南京渡江赴津浦路前綫督師北伐。
丙、直魯軍孫殿英乘國民聯軍孫連仲部南調,襲占豫北衛輝(11.7彰德湯陰淇縣相繼爲直魯軍所占)。
丁、國民政府任程潜、朱培德爲第四、第五路軍總指揮。
戊、國民政府任徐元誥爲最高法院院長,又任張繼等五人爲監察院委員。
己、國民政府派程潜等五人爲湘鄂臨時政務委員會委員,程任主席。
庚、廣東省政府下令討唐生智。
11.5(一○,一二)
甲、國民聯軍龐炳勛、韓複矩奪回歸德,俘直魯軍袁家驥軍全部。
乙、蔣中正、張群晤日本首相田中義一。
丙、日人電通社消息張作霖將于明年元月改帝制。
丁、上海絲繭女工開會,樓房坍塌,壓斃一百二十餘人。
戊、伍朝樞夫人在天津釋放。
11.6(一○,一三)
甲、奉軍于芷山軍占晋北靈丘,北方軍左翼軍退守平型關、雁門關(是日閻錫山下總退却令)。
乙、西征軍第十九軍胡宗鐸、第四十四軍葉開鑫敗唐生智部劉興于鄂東廣濟。
丙、廣州臨時軍事委員會以黃紹竑爲北路總指揮,入湘討唐生智。
丁、在南京之中央委員譚延闓等電汪兆銘仍主在南京召集第四次中央委員全體會議。
戊、上海開討唐討奉市民大會,電請蔣中正複職,警告汪兆銘。
己、厦門共産黨大肆活動。
庚、赴東三省之魯省難民仍不絕,流落大連者五萬人,日人將其運往蒙古。
11.7(一○,一四)
甲、西征海軍占領武穴。
乙、奉軍久攻涿州不下,令北京晋人向守城之傅作義師長商和平條件。
丙、上海天津之白俄圍攻蘇俄領事館(今日爲蘇俄革命成功十周年紀念)。
丁、共産黨在蘇錫一帶活動,上海戒嚴。
戊、浙江共産黨總機關在杭州破獲。
己、共産黨彭湃成立廣東海陸紫(紫金)蘇維埃政府。
11.8(一○,一五)
甲、譚延闓等電汪兆銘:特別委員會取消或停止職權,應由中央全體會議解决。幷贊成在上海開預備會。
乙、西征軍第六軍程潜攻占富池口,敗第八軍李品仙部。
丙、何應欽下總攻擊令,以第一軍劉峙,第九軍顧祝同任右翼(
津浦綫正面),第四十軍賀耀組,新編第十軍夏鬥寅任中路(定遠),第三十三軍張克瑤任左翼(壽州)。
丁、前渤海艦隊司令吳志馨,國民聯軍第八方面軍副指揮鄭金聲,革命軍暫編第十一軍軍長馬祥斌,在濟南被槍决。
戊、廣州政治分會宣布遣散罷工工人辦法,每人津貼百元。
己、華洋義賑會調查山東旱蝗兵灾,灾區五十六縣,面積人口占全省之大半。
庚、蔣中正發表告日本國民書,盼中日國民以自動自覺精神團結,今後當掃除彼此間誤會與惡感,以及其親善障礙之軍閥。
11.9(一○,一六)
甲、中國共産黨中央臨時政治局擴大會議在上海舉行(一說 11.11 開始)。
乙、共産黨在無錫東北鄉實行暴動,成立農民革命委員會及農民革命軍司令部。
丙、北伐軍第九軍顧祝同部攻占皖北明光,敗孫傳芳部李寶璋師。
丁、在宜興暴動之共産黨領袖萬鎰被捕。
戊、西征軍第七軍夏威攻占蘄水,敗何鍵軍。
己、奉軍郭希鵬師占領綏遠城(明日占包頭)。
庚、特別委員會派許崇智及張繼、居正出國。
辛、顧孟余、王法勤等自上海到廣州。
壬、山東令各縣種烟,每畝收捐十元。
11.10(一○,一七)
甲、蔣中正自日本到上海,即電汪兆銘來滬,商解决黨內糾紛,主恢復中央黨部。
乙、汪兆銘等因蔣中正抵滬,對在廣州開第四次全體會議之主張,不再堅持。
丙、西征軍胡宗鐸占領蘄春,葉開鑫占田家鎮,劉興部敗潰,南岸程潜部占半壁山(翌日占陽新)。
丁、國民聯軍奉馮玉祥令自豫東西撤(馮以河南情形複雜,奉軍南下,直魯軍力量尚强,津浦綫南段革命軍相距尚遠之故)。
戊、一八六四年十月十日所訂之中西(西班牙)條約期滿,北京外交部總長王蔭泰照會西使聲明不再繼續,幷提出臨時辦法(該約五月十日已期滿,西使主十月十日,複又延至本日)。
11.11(一○,一八)
甲、唐生智率龔浩搭日輪離漢口東去(11.17 到日本),臨行勒斃第八軍師長張國威。
乙、北伐軍第九軍顧祝同、新編第十軍夏鬥寅攻占鳳陽。
丙、奉軍于芷山等部會攻山西平型關。
丁、進入湘南之方鼎英軍占郴州。
11.12(一○,一九)
甲、北京外交部宣告中西條約期滿失效。
乙、孫傳芳軍敗北伐軍第九軍、新編第十軍,再占鳳陽。第一軍第二師攻占臨淮關。
丙、李品仙、何鍵等通電停戰息兵。
丁、南京上海舉行孫中山誕辰之熱烈紀念會。
戊、陳獨秀致書中共中央常務委員,主此時工農運動應偏重經濟鬥爭,不可存以暴動取得政權之幻想。
己、江蘇奉賢共産黨暴動。
11.13(一○,二○)
甲、唐生智部何鍵、劉興、李品仙全部自武漢退回岳州。
乙、馮玉祥電國民政府請移西征之師,用以北伐。
丙、渤海艦隊襲擊鎮海。
丁、張作霖以汲金純爲綏遠都統。
戊、駐美公使電北京外交部,美國務卿表示中日滿蒙交涉侵入國際新銀行團範圍,美政府當首出干涉。
己、陳獨秀再致書中共中央常委,主起草政綱,送共産國際批准。
庚、無錫共産黨暴動失敗。
11.14(一○,二一)
甲、西征海軍陳紹寬率艦抵漢口。
乙、北伐軍第九軍顧祝同部再占鳳陽。
丙、隴海路之國民聯軍後退,直魯軍中路徐源泉、許琨等複占歸德。
丁、奉軍于芷山占領山西平型關,進攻五臺山繁峙。
戊、西班牙公使嘎利德抗議中西條約之廢止,否認中國政府有廢約之權。
己、上海中國共産黨中央臨時政治局擴大會議議决(一)中國現狀與黨(共黨)的任務案,(二)最近組織問題的重要任務案,(三)政治紀律案(主持南昌暴動之前敵委員會委員均予警告,開除譚平山黨籍,張國燾政治局候補委員及中央執行委員,彭公達、毛澤東政治局候補委員及其與易禮俗、夏明翰之湖南省委員會委員,楊匏安中央監察委員,陸沉之中央執行委員兼湖北特別委員會書記,警告王若飛)。
庚、蘇聯共産黨開除托洛斯基、齊諾維夫黨籍。
11.15(一○,二二)
甲、西征軍葉開鑫占武昌,胡宗鐸等占漢口(第三十七軍陳調元部回皖參加北伐)。
乙、南京政府下令通緝唐生智。
丙、川鄂間發現與豫魯紅槍會相似之「神兵」。
丁、黃紹竑應汪兆銘邀,自南寧到廣州。
11.16(一○,二三)
甲、汪兆銘、李濟琛代表粵方中央委員往上海出席中央委員全體會議預備會。張發奎亦離粵往香港,準備出洋,李所任廣州政治分會及軍事委員會主席由黃紹竑代。
乙、上海黨員歡迎蔣中正,蔣演說因汪兆銘力促,由日返滬,當與汪、胡(漢民)等共同合作,散會後蔣在途中有人謀刺未中。
丙、閻錫山往五臺山督師。
丁、北伐軍第一軍第一師蔣鼎文,第四十軍賀耀組占領蚌埠,擊敗孫傳芳軍鄭俊彥等。第三十三軍張克瑤占領懷遠。
11.17(一○,二四)
甲、張發奎自香港返廣州,指揮黃琪翔軍、薛岳之新編第二師、黃鎮球之新編第三師發動政變,將桂軍繳械,接收軍事委員會,幷占領黃埔軍校,包圍李濟琛住宅及司令部,聲稱護党,黃紹竑逃(傳黃紹竑亦有解决黃琪翔部之說)。
乙、胡漢民表示反對帶共産色彩之中央委員與聞黨國事(指陳公博等)。
丙、上海工人總會成立(反對右派之工人組織統一委員會)。
丁、奉軍第五次攻擊涿州又失敗。
戊、西班牙公使二次向北京外交部抗議廢約。
11.18(一○,二五)
甲、廣州政治分會下令通緝黃紹竑;何香凝、顧孟余、王法勤等電汪兆銘,請予黃以處分。
乙、汪兆銘、李濟琛到上海晤蔣中正。
丙、北伐軍第三十三軍張克瑤占領津浦路之固鎮。
丁、中共中央臨時政治局與廣東書記張太雷(春木)商廣州暴動計劃。
11.19(一○,二六)
甲、汪兆銘、蔣中正等在上海會商黨務政治軍事,李煜瀛發表「
分治合作」主張。
乙、馮玉祥分電熊斌孔祥熙促蔣中正複職。
丙、廣州軍事委員會以張發奎、李福林、陳公博任主席團(張即日自香港回廣州)。
丁、直魯軍分路反攻,右翼劉志陸、潘鴻鈞、柴雲升、王振等部占考城,右翼張敬堯、袁家驥等部迫寧陵、睢縣,中路褚玉璞、徐源泉、許琨、王棟、方永昌等越歸德西進,張宗昌到徐州指揮。
11.20(一○,二七)
甲、廣州顧孟余、陳公博等電汪兆銘,主先在粵成立中央執行委員會臨時辦公處。
乙、廣東北江桂軍西退,汕頭陳濟棠軍對廣州作軍事行動。
丙、胡漢民拒見汪兆銘,張人杰勸蔣中正勿與汪合作(因廣州事變不滿于汪)。
丁、何應欽自前綫回寧赴滬,參與上海會議,津浦路戰事暫停。
戊、南京召開市黨員大會,擁護及反對特別委員會兩派互毆,反對派四人被捕(反對派爲中央黨務學校員生)。
己、共産黨之廣東海豐蘇維埃成立。
庚、哈爾濱張煥相等組織惠民公司,雇直魯難民在松花江、黑龍江、烏蘇里江荒地種植水稻,以抵制日韓人。
辛、中央研究院籌備委員會推蔡元培爲院長。
11.21(一○,二八)
甲、白崇禧令上海市長張定璠監視汪兆銘行動,白即往漢口與李宗仁商對付廣州事變。
乙、唐生智部均已退入湖南,李品仙、何鍵、劉興、周斕、葉琪等在長沙會議,决定暫時保境休養,聽候第四次中央執監會議解决幷設立第四集團軍辦事處。李部第八軍駐長沙,劉何之第三十六、第三十五兩軍守岳州。
丙、譚延闓等自南京往上海,晤蔣中正汪兆銘。
丁、馮玉祥代表張之江到南京,請速派軍北伐。
戊、中央執行委員蕭佛成勸蔣中正勿與汪兆銘合作。
11.22(一○,二九)
甲、南京民衆開慶祝西征勝利大會,中央黨務學校訓育副主任谷正綱主席,通過促開四中全會,擁護蔣總司令複職,打倒中央特別委員會及西山會議派,即整隊游行示威,軍隊制止,幷開槍射擊,死傷數十人(內中央黨務學校學生死一人傷二人,是爲「一一二二慘案」。
乙、汪兆銘、蔣中正、譚延闓等談話會,討論四點:(一)反共程度(二)建設工作(三)捐除成見(四)對外政策。
丙、蘇州鐵機織工罷工風潮解决。
丁、國際無綫電會議中國代表發表聲明書,禁止各國在中國境內建設電臺。
11.23(一○,三○)
甲、上海國民黨要人爭辯廣州事變,李濟琛等謂爲共産黨陰謀,汪兆銘等謂系反對特別委員會而起。
乙、廣州政治分會電慰李品仙、何鍵等,謂待四次全體會議解决,繼續努力。
丙、馮玉祥電孔祥熙,勸蔣中正複職。
丁、雲南龍雲戰敗,張汝驥占領昆明。
戊、閻錫山電張作霖,抗議奉軍用毒瓦斯彈攻涿州。
己、日人又傳張作霖將稱帝國,號大龍或武憲,年號武岳。
庚、駐美公使施肇基向美國國務卿抗議日美滿洲鐵路借款。
辛、國民政府外交部長伍朝樞對外宣言(一)國府將于最短期內宣布廢止一切不平等條約。(二)期滿條約當然失效。(三)非國府所訂或許可之條約完全無效。(四)國際間關于中國之條約,未經國府參加者,一概不受其約束。
壬、伍朝樞照會西班牙公使,聲明1864之中西條約期滿作廢。
11.24(一一,一)
甲、在上海之中央執監委員由汪兆銘、譚延闓、蔣中正、李濟琛發起,今日開談話會,定十二月三日至五日在上海開四次全會預備會,是日戴傳賢、何香凝自粵來滬。
乙、沿運河北進之第二十六軍陳焯部進攻宿遷之直魯軍。
丙、豫東國民聯軍大舉反攻,左路孫良誠、劉鎮華、馬鴻逵部奪回考城,擊斃直魯軍軍長潘鴻鈞等(11.25),乘勝入山東(12.2 圍曹縣)。右路鹿鐘麟、龐炳勛敗張敬堯等于杞縣以東。
丁、李宗仁、程潜協商結果,以李部第十九軍軍長胡宗鐸任武漢衛戍司令。
戊、漢口英領事聲明英國無派兵來漢意。
己、北京之中日滿蒙交涉,仍在秘密進行中。
11.25(一一,二)
甲、何鍵、李品仙等與程潜、李宗仁、葉開鑫接洽和議。
乙、蔣中正對二十二日之南京慘案極憤慨。
丙、汪兆銘向新聞記者報告,粵事由于反對及擁護特別委員會而起,絕無共黨關係。
丁、北京外交部答覆西使二次抗議。
11.26(一一,三)
甲、國民聯軍中路韓複矩、石友三軍大破直魯軍褚玉璞、徐源泉、王棟等部于豫東柳河。右路鹿鐘麟、龐炳勛亦敗張敬堯等于睢縣。
乙、廣州省港罷工工人不服遣散,發生騷擾,被軍警驅散,幷將全市宿舍飯堂完全收回。
丙、共産黨廣東省委員會决定進行廣州暴動。
丁、張發奎致書李濟琛,述其護黨主張。
11.27(一一,四)
甲、廣州軍事委員會調黃琪翔、薛岳等部赴西江,防桂軍東侵,以黃爲西征總指揮。
乙、國民聯軍右路鹿鐘麟、龐炳勛攻占歸德。
丙、第二十六軍陳焯等攻占宿遷(11.29 複失)。
丁、日本進行借美國摩根公司款,向俄國收買中東鐵路權利。
11.28(一一,五)
甲、吳敬恒發表一文,認廣州事變與共産黨有關,幷指摘汪兆銘。
乙、張發奎通電否認容共,自稱其行爲爲護黨,反對特別委員會,服從中央。
丙、李濟琛部師長陳濟棠、徐景棠通電討伐張發奎、黃琪翔、薛岳。
丁、李宗仁等到上海,商粵事。
戊、國民政府外交部令上海交涉員向英法美領事抗議外人在租界設無綫電臺事件。
己、上海公共租界電車工人罷工(12.25 復工)。
庚、上海碼頭工人罷工(12.19 復工)。
11.29(一一,六)
甲、國民政府下令嚴行查辦二十二日之南京慘案。
乙、謝持、張繼、居正、許崇智、鄒魯等發表告同志書,述特別委員會成立經過(因反對該會聲浪漸高,幷謂西山會議派把持該會)。
丙、美公使馬慕瑞回任,到東京登岸,與日政府有所接洽(滿蒙問題)。
丁、楊宇霆向路透社記者聲明:(一)滿蒙交涉仍在停頓中,(
二)葫蘆島開港及打通路建築,幷無英國投資,(三)日向美借款侵略滿蒙,美國此舉中國認爲缺乏友誼,美如投資不應經日手,又吉會鐵路僅規定可由日方借款,但不許日本轉借外債,(四)日美如自行解决中國無綫電臺案,不得中國同意,不生效力,(五)山本爲商人非外交家,來北京幷非代表日政府。
11.30(一一,七)
甲、日使芳澤向日美英記者發表攻擊楊宇霆之談話,幷函楊宇霆質問。
乙、馮玉祥電南京,共同北伐,以解山西之圍。
丙、直魯軍許琨反攻宿遷,第二十六軍後退。
11.?共産黨毛澤東占茶陵。
12.1(一一,八)
甲、馮玉祥閻錫山電請蔣中正複任總司令職(馮另電蔣敦勸)。
乙、李宗仁、李濟琛及西山派共商定現在中央各機關及軍事政治照常進行,幷反對再設政治會議。
丙、廣州開護黨運動大會,主張在粵開第四次中央全體會議。
丁、楊樹莊、陳銘樞自福州到上海。
戊、蔣中正宋美齡在上海結婚(宗教儀式由余日章主持,中國儀式由蔡元培主持)。
己、國民聯軍第六軍軍長韓複矩攻碭山,直魯軍退徐州。
庚、國民政府外交部長伍朝樞電美國國務卿,阻止南滿路社在美國借款。
辛、楊宇霆向中國新聞記者談話,更正前日路透社所載之錯誤,幷向日使芳澤解釋(滿蒙交涉真相漸露)。
壬、日使芳澤謙吉報告外務省,北京政府勢力僅及于東三省及直隸山東,暫不必與商訂條約。
12.2(一一,九)
甲、南京國民政府下令討伐張發奎、黃琪翔,謂其勾結共産黨叛變。
乙、王法勤、甘乃光、陳樹人、王樂平、潘雲超等中央委員自廣州到上海,參加四全會預備會(陳公博在廣州未來)。
丙、湘鄂臨時政務委員會在漢口成立,程潜爲主席。
丁、國民政府公布中西條約廢止後臨時辦法七條。
戊、湖北共産黨(徐海東)占黃安,設蘇維埃政府(一作12.7,旋失敗)。
12.3(一一,一○)
甲、中國國民黨中央執監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第一次預備會在上海拉都路蔣中正宅開會,對特別委員會分反對贊成兩派,幷辯論廣州事變,對南京一一二二慘案决定將民衆認爲有重大關係之居正、謝持等十人停職監視。
乙、汪兆銘妻陳璧君到廣州有所接洽(12.8 返上海)。
丙、漢口市民驅逐南京特別委員會所派之黨務委員。
丁、國民聯軍鹿鐘麟等占蕭縣,韓複矩、石友三圍攻徐州。
戊、史達林在聯共第十五次代表大會講述「論中國革命的重大成績」(數萬萬被壓迫人民已被叫醒)。
12.4(一一,一一)
甲、四全會第二次預備會决定:(一)特委會在全體會議開會時取消,在預備會議時重要軍政應與預備會商辦,(二)遵照黨章組織中央常務委員會,由全體會議選委員九人,(三)審查中央黨部各部改組案。
乙、國民聯軍韓複矩、石友三占領徐州車站,直薄城下。
12.(初)德國陸軍上校鮑樺爾到上海晤蔣中正,受聘爲軍事顧問(朱家驊介紹)。
12.5(一一,一二)
甲、四中全會第三次預備會因李濟琛、譚延闓等委員在會外協商粵事延會。
乙、陳銘樞之第十一軍自福建開回廣東,李濟琛任陳爲東路總指揮,令由東江攻廣州。
丙、武漢衛戍司令部在武昌破獲共黨秘密機關,搜出重要文件。
丁、日本後藤新平子爵赴俄,謀日俄提携。
12.6(一一,一三)
甲、李濟琛提議停止粵方中央委員(即何香凝、甘乃光、王法勤等)出席預備會,幷查辦嚴懲。
乙、徐謙質問預備會議何故不使參預,否認有附共嫌疑,幷訴汪兆銘歷來袒共事實。
丙、黃琪翔自廣州到肇慶,應付桂軍。
丁、謝持、張繼、許崇智等再聲述特別委員會成立之經過及汪兆銘與該會之關係。
戊、南京外交部再抗議比國將庚子賠款一百二十萬元借與北京。
12.7(一一,一四)
甲、吳敬恒、蔡元培、李煜瀛、張人杰、李宗仁檢舉汪兆銘、顧孟余、陳公博,請停止其出席第四次中央委員全體會議。
乙、南京軍事委員會派李濟琛率陳銘樞、白崇禧、黃紹竑,三路攻張發奎等,平粵亂。
丙、李濟琛、白崇禧在上海向各界宣稱第三國際謀再以廣東根據地,譚平山等均在香港,非拿辦或驅逐附逆之粵方委員不可。
丁、廣州政治分會宣布李濟琛罪狀,免其本兼各職,呈請四全會處分,幷改組廣東省政府。
戊、張宗昌得津浦路孫傳芳軍及于學忠軍之援助,擊退圍攻徐州之國民聯軍。
己、曹萬順第十七軍及李明揚師進攻海州占大伊山。
庚、朝鮮人因吉林取締韓人,受人煽動,發生排斥在韓華人暴動。
12.8(一一,一五)
甲、蔣中正發表告同志書,勸捐弃前嫌,一致合作,促成四全會議。
乙、上海四全會第三次預備會,政治委員會改組案及改組國民政府案,均交審查,特別委員會所定十七年一月一日召集全國代表大會無效,汪兆銘等對四全會正式會議在南京開會要求須予保障,汪與孫科、蔡元培等有爭辯。
丙、何應欽因徐州戰事緊急,即自上海到南京,渡江赴固鎮,指揮北伐軍事。
丁、浙江省政府下令解放墮民。
戊、美使否認日美無綫電協定,南滿鐵路借款亦未决定。
12.9(一一,一六)
甲、汪兆銘電責張發奎陳公博黃琪翔容共,請其認真清共,幷圍捕俄領事署之共産黨,驅逐俄領(12.10?)。
乙、上海預備會因粵方委員之要求延會,汪兆銘與李濟琛各開小組會議。
丙、粵方委員答覆李濟琛提案,謂張發奎、黃琪翔回粵爲李所歡迎,若張、黃爲共党,則李爲通共首犯。
丁、奉軍與涿州傅作義之和平運動漸成功。
戊、何應欽、賀耀組、柏文蔚等電促蔣中正複職。
己、中共中央函複陳獨秀,不同意其11.12及11.13兩書意見。
庚、日本外務大臣田中義一令芳澤謙吉,應使本年十月山本條太郎與張作霖之協定正式化。
12.10(一一,一七)
甲、汪兆銘表示,蔣中正爲中心人物,個人願從消極方面幫助之。
乙、國民黨第四次中央全體會議第四次預備會,汪兆銘等提議請蔣中正繼續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即通過。正式會議定十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五日在南京召集,由蔣負責籌備。預備會議結束(此次預備會李濟琛、李宗仁等未出席),汪即表示引退。
丙、共産黨劫長岳車,長沙發生暴動(郭亮主持)。
12.11(一一,一八)
甲、廣州共産黨人第四軍參謀長兼教導團長葉劍英,特務營營長梁炳樞暴動,農工聯合軍數千人應之,攻占公安局等機關,完全占領廣州。
乙、朱德應第十六軍范石生之召,率所部千餘人自江西大庾走廣東南雄。
丙、馮玉祥、閻錫山再電促蔣中正複職。
丁、第六軍軍長唐蟒去職,由程潜自兼。
戊、國民政府外交部否認中日美無綫電交涉中,日美協商之效力,及北京政府之權力(一作12.13)。
12.12(一一,一九)
甲、汪兆銘晤蔣中正,即派陳樹人赴粵調查真象。
乙、李濟琛等極力攻擊汪兆銘,謂廣州共産黨蘇維埃政府推汪爲主席,何香凝等爲委員,幷勸蔣勿與汪合作,各地粵人亦多因昨日事變痛恨汪等。
丙、共産黨組織蘇維埃政府,主席蘇兆征(張太雷代理),人民外交兼內務委員黃平,人民肅清反革命委員楊殷,勞動委員周文雍,土地委員彭湃(趙自選代理),司法陳郁,經濟何來,海陸軍張太雷,秘書長惲代英,工農紅軍(赤衛軍)總司令葉挺,副司令葉劍英(
蔡升熙?),總參謀徐光英(由第三國際副代表紐曼、愛斯拉指揮)。
丁、張發奎、陳公博、黃琪翔、朱輝日等逃河南依李福林。
戊、廣州河南李福林軍及北江薛岳師攻廣州,擊斃蘇維埃政府代理主席張太雷(春木),共産黨下令焚長堤及泰康路一德路,全城大火。
己、何應欽指揮之北伐軍(即第一路)第一、第九、第三十三、第四十、新編第十軍分路向徐州進攻。
12.13(一一,二○)
甲、李福林、薛岳聯合東江李漢魂、西江許志銳師及市內反共産派之機器工人克復廣州,殺戮共産黨人及被脅參加者二千餘人,共黨殘部北退。
乙、廣州蘇俄副領事郝史及俄人五名被殺。
丙、蔣中正電令張發奎速平粵亂,立功自贖,幷電黃紹竑、陳銘樞等謂張非共黨,望協同平亂。
丁、李濟琛函蔣,認定張發奎爲共産黨,非臨之以兵無辦法。
戊、汪兆銘宣布與廣州共變無關之文件。
己、蔣中正招待上海新聞記者,謂當以全力撲滅共黨,主張對俄絕交,重定政策制度,暫時停止民衆運動,四次全會定可開成,對總司令職務非北伐或討共必要時不任事。
庚、陳獨秀致書中共中央,反對「工農政府」,「獨裁政府」,「蘇維埃政府」口號,主改用「工農平民代表會議政府」,幷主與譚平山等合作,不可持黨外無黨之謬見。
12.14(一一,二一)
甲、國民政府明令對俄絕交,撤銷各地俄領事之承認,停止蘇俄國營事業,將俄僑分別遣回及注册,嚴拿俄籍共党人員(明日照會蘇俄)。
乙、汪兆銘電廣州張發奎、李福林等,去共務盡,痛斥浮薄少年,暫停民衆運動。
丙、吳敬恒發表「想當時的一席話」痛詆汪兆銘爲特別委員會小事弄兵,予共党以機會。
丁、上海華、租界當局均派員監視汪兆銘及粵方委員行動,汪等均避匿。
戊、南京粵人組織討共救粵大會,請通緝汪兆銘等。
己、共産黨占廣東花縣。
庚、北伐軍何應欽部與張宗昌、孫傳芳軍連日激戰于徐州以南,馮玉祥部亦沿隴海路東進。
辛、湖南省政府懸賞緝拿共産黨首領毛澤東、夏曦等。
壬、朝鮮虐迫華僑事件愈熾,仁川(濟物浦)韓人二千餘入中國街暴動,華人死二人,傷數十人。
癸、英外務次長在下院聲言英政府同意于中國取消不平等條約,俟有人可商,即開始談判。
12.15(一一,二二)
甲、汪兆銘聲明去國,勸國民黨人團結反共,努力國民革命,幷述反共及反特會經過。
乙、廣州政治分會對共産黨暴動引咎自責,張發奎、陳公博、黃琪翔、朱輝日均免職查辦,以繆培南、薛岳任第四軍正副軍長,李朗如任公安局長。
丙、上海交涉員郭泰祺限俄領事于十六至二十二日出境。
丁、上海衛戍司令搜查商務印書館工會,查獲共黨秘密文件。
戊、第十一軍軍長陳銘樞抵汕頭,所部已開入粵東。
己、豫軍任應岐電武漢,已攻占黃安麻城,消滅共産黨政府。
庚、華洋義賑會報告,山東二十二縣已無人烟。
辛、上海市政府禁止罷工。
12.16(一一,二三)
甲、何應欽所率之北伐軍顧祝同、賀耀組、夏鬥寅占領徐州,陳焯之第二十六軍占領宿遷,馮玉祥部鹿鐘麟占領蕭縣,韓複矩、石友三軍亦抵徐州城外。
乙、南京國民政府下令派鄧澤如、古應芬查辦汪兆銘、顧孟余、陳公博、甘乃光、王法勤、王樂平、潘雲超、陳樹人、何香凝,幷决定討伐張發奎、黃琪翔。
丙、自廣州北退之共産黨在花縣改編爲工農紅軍第四師,葉鏞任師長(約一千二百人)(一說12.19改編爲師)。
丁、武漢衛戍司令派兵占領漢口俄領事署,逼俄領事離漢,幷搜捕法租界共産黨。
戊、東三省韓人(約三十萬)請求入中國籍,日使請北京政府拒絕其要求。
12.17(一一,二四)
甲、俄外長表示(由上海俄領事轉)蘇俄從未承認國民政府,俄領事館系對北京政府發生關係,國民政府無權撤銷承認。
乙、汪兆銘離上海赴法。
丙、張發奎通電服從蔣中正。
丁、北伐軍第十七軍曹萬順獨立第一師李明揚攻占灌雲海州。
戊、奉軍久攻涿州不下,派慈善團體入城,勸傅作義歸降無效。
己、前湖北財政廳長詹大悲、教育廳長李漢俊在漢口爲胡宗鐸槍斃(罪名爲共産黨)。
庚、四川第二十八軍第十二師長羅澤洲聯合江津合江之第二十二軍賴心輝等進攻重慶,第二十一軍劉湘敗之于江北,羅退廣安(賴亦爲劉文輝所敗,走川黔邊境)。
辛、各省商會聯合會在上海開會。
12.18(一一,二五)
甲、上海蘇俄總領事以照會送交涉署,聲明對國民政府從未承認,認國民政府此次行動爲軍人在帝國主義壓迫下之行動。
乙、孫中山夫人宋慶齡電蔣中正反對與俄絕交,蔣即駁覆幷催其回國。
丙、汪兆銘電中央執監委員會辯白,幷謂清党救党應幷重。
丁、廣州調查共産黨暴動死人民千余,毀房千餘間,財産損失五千萬。
戊、鹿鐘麟率所部離徐州西去(鹿主立即繼續北進,何應欽表示冷淡)。
己、馮玉祥電國民政府表示尊重。
庚、工農紅軍第四師(自廣州北退之共産黨)自廣東花縣東走從化,謀合海陸豐之彭湃部。
辛、孔庚、李書城在漢口被捕。
壬、白崇禧辭上海衛戍司令,赴漢口代理第三路總指揮。
12.19(一一,二六)
甲、何應欽、賀耀組等通電主(一)速開中央會議,(二)悉力北伐,(三)促蔣中正複職,(四)造成廉潔政府,(五)肅清共産黨。
乙、共産黨朱德率部抵廣東韶關市,歸第十六軍范石生,所部編爲一團(朱任團長,改名王楷,王爾卓任參謀,陳毅任政治指導員,林彪任連長,不久龔楚亦自樂昌來,任團附)。
丙、自廣州東退之共産黨二千餘人與海陸豐之彭湃部會合(次日成立工農紅軍第四師,葉鏞爲師長)。
丁、朝鮮排華風潮漸息(計華僑重傷死亡約四百人)。
12.20(一一,二七)
甲、國民政府重行編定各路軍總指揮名稱,第一路何應欽,第二路白崇禧(前敵陳調元),第三路李宗仁,第四路程潜,第五路朱培德,第六路劉湘,第七路鄧錫侯(前敵田頌堯),第八路李濟琛,第九路周西成(第十路爲徐永昌未發表),第十一路方振武。
乙、前方將領鹿鐘麟、何應欽、韓複矩、賀耀組等通電敦促蔣總司令總領師幹,完成北伐。
丙、朱培德等通電擁蔣中正。
丁、湖南唐生智舊部仍用第四集團軍名義,從事擴充,增編周斕部爲第十七軍,葉琪部爲第十八軍,何鍵、李品仙、劉興分任第一、三、四方面軍總指揮。
戊、陳銘樞、陳濟棠、錢大鈞部均由陳銘樞指揮進攻廣州。
己、汪兆銘過香港赴法,黃琪翔通電聲辯,否認容共,惟自認失察,隨汪赴法。
12.21(一一,二八)
甲、武漢衛戍司令胡宗鐸實行解散各業店員工會。
乙、馮玉祥電中央各方,主迅速北伐。
丙、何應欽由徐州回南京。
丁、中共中央致書朱德,命與江西蓮花毛澤東之農軍聯絡。
12.22(一一,二九)
甲、廣州政治分會以方鼎英、繆培南繼任軍事委員會主席團職,張發奎軍受西江東江之壓迫,决放弃廣州。
乙、國民政府嚴緝吳佩孚。
12.23(一一,三○)
甲、上海俄總領事柯子洛夫斯基下旗回國,領事署由德領事代管。
乙、武漢實行停止民衆運動。
丙、國民政府司法部長王寵惠因特別委員會失勢,請假出洋。
丁、范源廉卒于天津,年五十三歲。
12.24(一二,一)
甲、北京外交部向日使抗議排斥華僑事件,日使覆稱中國方面言之過甚,幷歸咎于東三省取締韓人。
乙、伍朝樞在上海談話,謂第二届中央委員任期十七年元旦已滿(意謂第四次全會不能再開)。
丙、張發奎部自廣州向東江開動。
丁、外人調查廣州共産黨人被殺者約五千人。
12.25(一二,二)
甲、黃紹竑軍占三水,李福林軍退回廣州。
乙、日本以山東戰事魯軍不利,擬再出兵。
丙、漢口英領事向交涉員正式否認英方有派兵來漢收回租界之意。
12.26(一二,三)
甲、上海開促蔣中正總司令複職大會。
乙、上海中央委員于右任等發表談話,糾正伍朝樞談話。
丙、繆培南、薛岳通電出發東江,候令北伐,歡迎陳銘樞回粵主政。
丁、陳公博、張發奎離廣州赴香港(明年1.4陳轉上海,傳張等提走廣州中央銀行現款數百萬元)。
戊、廣州共産黨又謀起事未遂。
12.27(一二,四)
甲、馮玉祥及所部將領通電贊成何應欽等十九日電之五項主張。
乙、李宗仁、白崇禧、李濟琛等藉口程潜之不同意,迄未表示擁蔣中正複職。
丙、武漢將領程潜、白崇禧、魯滌平、胡宗鐸等請中央開除汪兆銘、顧孟余、陳公博、陳樹人、甘乃光、王法勤、王樂平、潘雲超、何香凝等黨籍。
丁、馮玉祥部攻濟寧不下,退回曹州。
戊、漢口第三特區局長問題,英領事讓步,圓滿解决。
己、涿州開城事件將解决,惟傅作義不允繳械改編。
庚、上海各省商會聯合會閉會。
12.28(一二,五)
甲、中國國民黨中央特別委員會宣告結束,南京各團體歡迎蔣中正前往籌備第四次中央全體會議。
乙、黃紹竑軍抵廣州,即往東江追擊第四軍。
丙、廖幹吾(柳寧)奉周恩來命發動杭州暴動失敗(全國分爲五大暴動區,江南由周負責)。
12.29(一二,六)
甲、白崇禧自漢口電何應欽等聲明贊同蔣中正複職,惟蔣對汪兆銘、張發奎等應有明顯表示。
乙、李品仙何鍵劉興等電請蔣中正複職。
丙、李福林下野,所部第五軍由鄧彥華接統。
丁、陶鈞、張義純任第十八軍正副軍長(由第十九軍胡宗鐸之一部及劉佐龍舊部改編而成)。
12.30(一二,七)
甲、堅守涿州之北方革命軍師長傅作義及奉軍將領萬福麟分別通電停戰。
乙、雲南龍雲宣布擊敗周西成之入滇黔軍及胡若愚、張汝驥滇軍。
丙、北京公使團會議華北增兵及剿華南海盜事,無結果。
丁、鄧澤如、古應芬呈覆查辦汪兆銘,極力攻擊汪袒護共黨。
12.31(一二,八)
甲、日使照會北京政府要求奉吉二省停止取締韓人。
乙、李濟琛離上海回廣州。
丙、前第十四軍軍長賴世璜在南京槍决(賴與汪兆銘通,被捕,白崇禧謀改編第十四軍,遭師長熊式輝反對)。
丁、上海租界納稅華人宣言:(一)巡捕捐須審查工部局預算後决定,(二)華董席數須以納稅額爲比例,公共場所應中外平等。
12.?
甲、毛澤東率工農紅軍至井岡山占遂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