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二十年辛未
1.1(一一,一三)
甲、實施國定自主關稅法,全國實行裁撤厘金(北平崇文門關稅亦實行停征)。
乙、國府公布(一)國民會議代表選舉法,(二)政治犯大赦條例。
丙、蔣中正主席發表告國民書,請全國重視教育與重興農業(二十年度之最重要工作)。
丁、國府授勛于張學良、何應欽、朱培德、楊樹莊及劉峙、韓複矩、何成浚、陳調元、王金鈺、朱紹良、陳濟棠、徐源泉、王樹常、于學忠、賀耀組、張作相、顧祝同、王均、陳銘樞、張惠長、楊虎城、劉湘、蔣光鼐、劉茂恩、陳季良、魯滌平、龍雲、毛光翔、葉開鑫、李韞珩等八十八人。
戊、首都舉行謁陵、閱兵等典禮,慶祝元旦,外國公使亦到京致賀,新疆省政府代表廣祿、張鳳水獻羊脂玉璽。
己、張學良副司令在天津談話,本日爲二十年來新生命之開始,希望全國共同努力于國家之建設與改造。
庚、張學良通電,遼吉黑冀熱察晋綏八省本日起裁厘(浙陝贛等省亦各通電裁厘)。
辛、蔣中正赴上海。
壬、第五十師譚道源得知張輝瓚失利,自江西吉安東南之源頭退向東韶。
1.2(一一,一四)
甲、第二十二路張印相師擊敗紅軍第一及第十五軍于信陽東南。
乙、第五十師譚道源部在江西吉安寧都間之東韶,爲紅軍第三軍黃公略、第四軍林彪、第五軍彭德懷、第十二軍羅炳輝軍所敗,損失步槍一千餘枝,機槍四十余挺,團長黃敬等陣亡(第一次圍剿結束)。
1.3(一一,一五)
甲、東省鐵路滿洲里附近博克圖站共産黨人煽惑路工軍隊圖謀暴動未成。
乙、湖北剿匪軍徐源泉部徐德佐旅攻占沔陽,紅軍賀龍部退向洪湖。
丙、戴傳賢自京赴粵調處中山大學風潮(傳胡漢民不滿蔣中正專斷,致書廣州鄧澤如、蕭佛成、陳濟棠,有所指摘,因有胡蔣失和之說,戴前往解說)。
1.4(一一,一六)韓複矩交還機車七輛,客貨車一百四十六輛(尚留機車一,客貨車三十)。
1.5(一一,一七)
甲、蔣中正主席自上海回南京,即出席國府紀念周,報告國民會議與廢除不平等條約爲本年政府最重要之兩大工作。
乙、第四十四師蕭之楚部攻破湖北黃安西北四姑墩,敗紅軍第一軍許繼盛部第四第六兩師(是處爲鄂東紅軍赤衛隊根據地,蘇維埃及鄂豫皖邊區特別委員會委員曹大駿亦均在此)。
丙、新編第三十二師陳光中克江西銅鼓,第十五師王東原、新編第三十一師陶廣克修水(一作1930.12.31)。
丁、汪大燮卒于北平,年七十一歲。
1.6(一一,一八)
甲、財政部電各省市商會解釋裁厘後應納新稅。
乙、第六十師蔡廷鍇部克江西南康,敗紅軍羅頤。
丙、陝西甄士仁舊部在鳳翔叛變(七日後肅清)。
丁、蒙古「國民會議」劃分外蒙爲十三部。
1.7(一一,一九)
甲、中央政治會議通過(一)十九年度預算,(二)營業稅特稅辦法,(三)進出口稅則。
乙、國府電請國聯行政院經濟財政股及交通運輸股股長來華協助。
丙、派吳凱聲爲出席國際聯合會第十四届大會代表。
丁、蔣中正兼部長到教育部視事。
戊、紅軍第七軍李明瑞陷湖南道縣(1.9陷江華)。
1.8(一一,二0)
甲、中央常務委員會通過中央委員分區視察黨務辦法(中委兼政委者幷得參加各地政務)。
乙、財政部裁撤各省財政特派員,惟粵冀兩省仍准設置。
丙、韓複R馬鴻逵、孫連仲、石友三會于濟南。
丁、前閻錫山所委之第六路總指揮石振清(萬選才部)在北平被害。
戊、共産黨(第三十五軍鄧毅剛)第三次占江西瑞金。
己、中國共産黨第六届中央委員第四次全體會議在上海舉行(第三國際代表米夫召開)。
庚、江西紅軍無綫電大隊成立(6.2開始通信)。
1.9(一一,二一)
甲、國府會議(一)特派邵元沖爲考試覆核委員會委員長,(二)派臧啓芳爲接收天津比租界專員,(三)新疆省府所呈羊脂玉鐫「
榮典之璽」。
乙、財政部長宋子文應張學良邀到天津商北方裁厘後興辦抵補稅事項,及晋綏軍事善後用款。
丙、全國酷寒,京滬降至攝氏零下十四度。
丁、駐日公使汪榮寶續與日本外務省文化事業部長坪上貞二,亞細亞局長谷正之會談退還庚子賠款問題,商定先由雙方酌派專門委員,交換意見。
1.10(一一,二二)
甲、英、美、法、荷、挪爲中國撤銷領事裁判權事,分別照覆外部,請開會議解决。
乙、外交部發表對世界宣言,申明中國實行禁烟决心,希望各國嚴禁毒物毒貨運華。
丙、招商局新銘輪在汕頭附近紅海灣爲海盜所劫。
丁、平漢鐵路局長何競武接收北平路局,移設漢口。
戊、駐豫東寧陵之新編第四師秦慶霖部被繳械。
1.11(一一,二三)
甲、蔣中正電各剿匪軍隊,定本年四月三十日爲剿匪結束日期。
乙、新任第二十六路總指揮孫連仲自濟南到南京。
1.12(一一,二四)
甲、中常會談話會議訂國民會議組織法。
乙、胡漢民在國府紀念周講演,謂官吏無自由,痛責國府人員任意往來上海,及在租界購買房産。
1.13(一一,二五)
甲、國務會議(一)任俞飛鵬爲交通部政務次長,(二)調陳儀爲軍政部政務次長,曹浩森爲常務次長。
乙、胡宗南升任第一師師長,胡祖玉升任第五師師長,陳誠調任第十四師師長,羅卓英代理第十一師師長。
丙、中共第六届中央委員第四次全體會議,向忠發、周恩來、瞿秋白、任弼時、李維漢、顧順章(以上老幹部派),陳紹禹、秦邦憲、張聞天、沉澤民、王稼祥、夏曦、陳原道(以上國際派),何孟雄、羅章龍、徐銀根、王克全、史文彬、陳郁、餘飛(以上實力派或何孟雄派)等出席,决徹底肅清李立三錯誤,改組中央政治局,開除瞿秋白、何孟雄之政治局委員,李立三、李維漢、賀昌等之中央委員(
瞿已于1.7離政治局),向忠發仍任總書記,陳紹禹(王明)任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兼江蘇省委書記,沉澤民任宣傳部長兼黨報編輯委員會主席,趙雲(康生)任組織部長,張聞天(洛甫)任農民部長,周恩來(伍豪)任軍事部長,秦邦憲(博古)任共産主義青年團總書記。
1.14(一一,二六)
甲、外交部長王正廷自南京到天津,對記者談話,期于五月五日前收回法權。
乙、蔣中正總司令召第二十六路總指揮孫連仲等訓話,幷令孫部開贛剿共。
丙、第十軍徐源泉部劉培緒、徐德佐兩旅攻破洪湖紅軍賀龍之根據地。
丁、紅軍蔡申熙敗第三十師吉鴻昌(彭國振旅),圍攻豫南商城(紅軍第一軍與第十五軍約于是時合編爲第四軍,鄺繼勛任軍長)。
1.15(一一,二七)
甲、正式接收天津比租界。
乙、王正廷到北平,與各使商使館南遷。
丙、中常會通過國民會議代表選舉法施行法。
丁、行政會議開幕,劉尚清主席。
戊、四川民衆代表請願國府武力解决川事。
己、中國共産黨「中央蘇維埃區中央局」,在江西瑞金成立,準備成立中央政府(項英、毛澤東、朱德、任弼時、曾山等主之)。
1.16(一一,二八)
甲、晋綏軍事善後解决,由蔣中正、張學良總副司令會同委任宋哲元爲第三、商震爲第四、徐永昌爲第五、楊愛源爲第六、傅作義爲第七軍軍長,龐炳勛、孫殿英、楊效歐、馮鵬翥、孫楚、楊澄源、王靖國、楊耀芳、李生達、傅作義(兼)爲第一至第十師師長。
乙、國府重申禁烟令,凡烟癮未斷者,不准服務公職。
丙、紅軍賀龍部段德昌三占湖南華容。
丁、紅軍第七軍李明瑞、張雲逸占廣東連縣(一作1.23)。
1.17(一一,二九)
甲、國府電知自本年一月起,所有總司令部公文,均由副司令張學良副署。
乙、蔣中正總司令連召津浦綫駐軍將領入京訓話。
丙、蔣中正張學良電委商震、張濟新、常秉彝等九人代理山西省政府委員,商爲主席兼民政廳長。
丁、財政部長宋子文自津回京(商震、宋哲元、徐永昌等亦相繼離津回晋)。
戊、財政部派李基鴻等赴臺灣調查鴉片公賣制度。
己、中國國際貿易協會在上海成立。
庚、左翼青年作家胡也頻、柔石(趙平復)、白莽(徐殷夫)、馮鏗、李偉森在上海被捕(2.7 被槍决,共二十四人)。
辛、中共中央爲富田事變譴責毛澤東處置不當。
1.18(一一,三0)
甲、晋軍將領孫楚、楊效歐、王靖國、李生達、李服膺、楊耀芳、張會詔、楊澄源、馮鵬翥九人不滿天津協定辦法,電蔣中正、張學良、何應欽、朱培德反對四軍制,請將晋軍編爲國軍,與中央軍隊均等待遇。
乙、張學良自天津乘飛機回遼寧。
丙、于右任自陝西回抵南京。
丁、中國共産黨之反中央派領袖何孟雄及林育南、李求實等十七人在上海被捕(何爲中共江蘇省委領袖,首先反對李立三路綫,被指爲「取消派」、右派、調和派,1.13 中共四中全會又因反對陳紹禹遭受排斥,與羅章龍、林育南、陳郁、餘飛組織「臨時中央委員會」。1.17何組織江蘇省委,傳說因中央派(陳紹禹等)告密,遭受逮捕,2.7 槍斃,何派要員王克全旋退出)。
1.19(一二,一)
甲、蔣主席在國府紀念周報告,本年內各國在華租借地均須收回。
乙、于右任在中央紀念周報告陝灾,關中一帶及渭北各縣已死二百余萬人,賣出四十余萬人。
丙、何成浚、王金鈺、夏鬥寅等到京,商剿匪事。
丁、教導第一師與國府警衛旅合編爲國府警衛師,馮軼裴任師長(官兵共三萬餘人)。
戊、中俄會議代表莫德惠回國抵瀋陽。
己、國聯行政院應中國之請,决派經濟財政股長蘇爾特及交通運輸股長哈斯來華協助。
庚、上海警備司令部會同租界捕房搜查左傾書店。
1.20(一二,二)
甲、國府公布國民會議代表選舉法施行法。
乙、蔣中正限剿匪各軍于二月內肅清湘贛匪共。
丙、豫南紅軍第一軍許繼盛敗第三十師吉鴻昌部彭國振旅于金家寨、商城。
丁、張學良派赴山西點驗兵工廠及軍隊專員戢翼翹、陳興亞等相繼到太原。
戊、石友三扣車不放,鐵道部再呈蔣、張,嚴飭克日全數交還。
己、甘青寧政治特派員馬文車等到西安(廿五日赴甘)。
庚、北平法國使館聲明移設南京。
辛、魯迅(周樹人)以上海環境險惡,避居日人別墅(時盛傳魯迅被捕)。
1.21(一二,三)
甲、四川將領鄧錫侯、田頌堯電中央表示悔過。
乙、第五十四師郝夢齡部攻破湘鄂贛邊武崗山紅軍孔荷寵之根據地。
1.22(一二,四)
甲、盛傳國聯一萬萬金鎊及美國十萬萬銀借款將成(1.19胡漢民在立法院講演謂有借外債必要)。
乙、日本南滿鐵道會社理事木村銳市與張學良開始滿蒙路交涉。
丙、日本贈張學良一等旭日大綬勛章(本日由瀋陽總領事林久治郎呈贈)。
丁、蔣中正總司令委孫連仲爲江西清鄉督辦,令該部于下月初開贛(孫部不願往)。
戊、張學良委駐冀南之劉桂堂爲東北第一旅旅長。
己、陳濟棠電令廣西前敵各軍停止軍事行動。
庚、湘西紅軍賀龍占石門。
1.23(一二,五)
甲、國府會議,特派戴傳賢爲國民會議選舉總事務所主任。
乙、黃紹竑偕伍廷揚、馬曉軍自廣西到上海。
1.24(一二,六)
甲、內政會議閉幕。
乙、張桂軍在南寧衝突(?)。
丙、江西剿匪軍監視紅軍根據地寧都。
1.25(一二,七)
甲、黃紹竑等到南京,商廣西善後。
乙、紅軍第十六軍孔荷寵部第六、第七師(高咏生)連占江西上高高安。
1.26(一二,八)
甲、北方各省市財政會議在瀋陽開幕。
乙、瀋陽舉行第一次擴大紀念周。
1.27(一二,九)
甲、國務會議(一)任命商震爲山西省政府主席兼民政廳長。(
二)任命鄭洪年、穆湘玥爲實業部政務、常務次長。
乙、太原晋軍將領會議,主縮爲十師,幷派代表赴瀋接洽。
丙、王正廷離津回京。
丁、紅軍第七軍李明瑞焚毀廣東連縣。
1.28(一二,一0)
甲、蔣總司令派軍政部長何應欽巡視江西,代行總司令職權,處理湘鄂贛閩四省剿匪事宜。
乙、去年十二月三十日被紅軍俘獲之第十八師師長張輝瓚、旅長王捷俊等在江西寧都縣被慘殺。
1.29(一二,一一)
甲、第五十四師郝夢齡克江西高安,紅軍孔荷寵西退(2.2?)。
乙、紅軍第四軍鄺繼勛等自商城進攻湖北麻城,與第十三師萬耀煌、盧本棠旅連日激戰(1.26至2.1)。
丙、紅軍李明瑞等占廣東陽山。
1.30(一二,一二)
甲、國府會議(一)公布危害民國緊急治罪法,(二)工廠法改本年八月一日施行。
乙、粵軍擊退占據連縣之紅軍李明瑞。
1.31(一二,一三)
甲、第八路軍總指揮陳濟棠到京與蔣總司令商解决廣西整個辦法。
乙、中國共産黨反中央派(何孟雄派),由羅章龍領導,成立「
中央非常委員會」,反對蘇維埃政策,反對國際代表米夫,反對李立三派及陳紹禹派(不久羅章龍向國民黨自首)。
2.1(一二,一四)
甲、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授孟祿提出新借款案(即改善中國經濟狀况計劃,由德供給中國材料,德以收入償付英法戰債,而由美收賬)。
乙、中德航空公司在南京成立。
丙、何成浚等自京乘飛機回漢。
丁、教育部統計全國共有大學三十四所,專科十六,中學一千三百三十九,教育費年需三千六百三十五萬八千五百四十一元。
2.2(一二,一五)
甲、于右任就監察院院長職。
乙、何應欽自南京赴南昌代行總司令職權。
2.3(一二,一六)
甲、國務會議通過:(一)保險、教育經費獨立,(二)改組禁烟委員會,以劉瑞恒、張學良等爲委員,(三)任命沈尹默爲國立北平大學校長(代李煜瀛),(四)任命徐炳昶爲國立北平師範大學校長(代易培基)。
乙、莫德惠到南京報告中俄會議情形。
丙、孫寶琦在上海病卒,年六十四。
丁、日本設立鄭州領事館。
2.4(一二,一七)
甲、代行總司令職權,軍政部部長何應欽到南昌督剿匪共(第二次圍剿開始)。
乙、晋軍編遣仍照天津原定辦法,惟加添一省防軍。
丙、第十七師孫蔚如部趙壽珊旅開抵漢中,驅逐入陝川軍。
2.5(一二,一八)中央常會推定中央委員分區視察人選及區域。
2.6(一二,一九)
甲、國府會議議决:(一)改組導淮委員會,以蔣中正黃郛爲正副委員長,(二)特派孫科爲國民會議選舉總事務所副主任。
乙、宋哲元、商震、徐永昌、楊愛源、傅作義、龐炳勛、孫殿英、楊效歐、孫楚等通電就軍師長職。
丙、陳友仁歸國到上海。
丁、紅軍第七軍李明瑞經廣東仁化、湖南汝城入江西。
2.7(一二,二0)立法院討論鹽制改革案,廢除引岸制,准許自由買賣。
2.8(一二,二一)
甲、蔣中正、胡漢民、孫科、王正廷、莫德惠會商對俄外交。
乙、紅軍第十軍方志敏、邵式平自江西橫峰磨盤山東占玉山(2.11西退)。
丙、日本南滿鐵道社之撫順煤礦起火,華工死者達三千人。
2.9(一二,二二)
甲、王正廷在中央紀念周報告,决心取消領事裁判權。
乙、日本海軍少壯派(血盟團)暗殺藏相井上。
丙、蔣主席諭司法行政兩院,在剿除匪共期內,嚴禁土豪劣紳活動,實行反坐。
2.10(一二,二三)
甲、國務會議議决任命黃紹竑爲廣西善後督辦,伍廷揚爲會辦。
乙、國府令教育部收買國內收藏家無力珍藏之古籍古物(爲山東聊城楊氏海源閣藏書所發)。
丙、蔣總司令令楊虎城再行嚴電劉存厚撤退入陝川軍(劉部仍懸五色旗,號興國軍,受吳佩孚指揮)。
丁、天津公安局捕獲共産黨重要分子韓麟符(北方特區主席)、曾丕烈(北方特區軍委會主席)等(韓等工作對象爲山西)。
戊、紅軍第四軍鄺繼勛敗第三十師吉鴻昌,占領河南光山新集鎮(今經扶縣)。
己、湘軍收復永興。
2.11(一二,二四)
甲、教育部明令整頓北平大學(一)女子師範學院與師範大學合幷,暫分爲第一、第二部,切實整理,(二)俄文法政學院逐年結束,(三)法學院下學年另定辦法,(四)藝術學院實行結束,(五)女子學院改稱女子文理學院,(六)各學院之高中合幷。
乙、教育部訓令整頓北京、北平、師範三大學(一)减少薪資,增加設備,(二)限制教員兼課,(三)嚴厲考查學生上課,(四)禁止學生占據宿舍。
丙、國府發表各省民政廳長爲國民會議代表各省選舉總監督。
丁、中央政治會議通過監察院劉三、朱慶瀾、周覺、劉成禺、高一涵、葉荃、袁金鎧、姚雨平、謝旡量等二十三人爲監察院監察委員。
戊、蔣中正張學良電商震等,(一)任孫楚爲山西護路軍司令,(二)任榮鴻臚爲山西警備司令,張會詔爲副司令,(三)任李服膺爲師長,(四)任趙承綬爲剿匪司令,節制晋綏騎兵(共三旅)。
己、紅軍李明瑞等占江西大庾。
2.12(一二,二五)王正廷在上海招待各國記者,宣稱中國决心取銷領事裁判權。
2.13(一二,二六)
甲、國府會議决定設定稅捐原則。
乙、國民拒毒會反對伍連德之鴉片公賣主張(認爲國府禁烟政策改變)。
丙、廣西問題解决,第八路軍開始撤回廣東。
丁、蔣中正、張學良委高桂滋爲第十一師師長。
戊、九江福安渡輪撞沉,死搭客百七十餘人。
2.14(一二,二七)
甲、魯滌平以江西剿匪無效,再請辭職(未允)。
乙、安徽六安駐軍第四十六師二百七十二團嘩變。
2.15(一二,二八)
甲、山西省政府主席商震等就職。
乙、紅軍第三十八軍左詩瓚擾閩北。
2.16(一二,二九)
甲、陳友仁自上海赴京,商對俄問題。
乙、紅軍賀龍、李步雲占鄂西長陽。
2.17(一,一)
甲、本日爲廢曆元旦,京滬禁止,平津照舊。
乙、第四十三師郭華宗部克湖南宜章。
丙、紅軍羅炳輝攻江西吉安、泰和。
丁、張學良對部屬講話,强調上年派兵入關,擁護中央之必要。
2.18(一,二)中央政治會議决定在最短期內達到整個撤銷領事裁判權之目的,幷决定對俄交涉原則。
2.19(一,三)
甲、孫連仲軍之一部自濟寧抵浦口,轉往江西。
乙、湘西剿匪指揮兼獨立第十旅旅長戴恢原被何鍵撤職不服,與第十九師李覺在常德衝突,率部出走。
丙、英國下議院通過將庚子賠款三百萬鎊退還中國。
2.20(一,四)國民會議總選舉事務所電各省市選舉總監督,限于四月二十日前完成選舉事宜。
2.21(一,五)
甲、國府任茹欲立爲監察院審計部長。
乙、孫連仲在濟寧就江西清鄉督辦職。
丙、陳友仁由京赴滬。
丁、黃紹竑自京抵香港。
2.22(一,六)
甲、戴傳賢自廣州北歸(傳戴將胡漢民、鄧澤如、蕭佛成、陳濟棠函泄漏)。
乙、民生改進研究會在上海成立,孔祥熙主之。
2.23(一,七)蔣中正電召駐德公使蔣作賓回國。
2.24(一,八)
甲、蔣中正、吳敬恒、胡漢民、戴傳賢、張群商約法問題,胡力主從緩,幷駁斥張群。
乙、國務會議議决:(一)改組四川省政府,仍以劉文輝爲主席,(二)任命劉湘爲四川善後督辦,(三)任命周大文爲北平市長,(四)任命熊崇志爲駐墨西哥公使。
丙、陳濟棠離上海回廣州。
丁、莫德惠離京北上。
戊、甘肅雜軍黃得貴、楊萬青混戰于固原,黃部失敗,地方蹂躪不堪。
2.25(一,九)
甲、國府電令四川鄧錫侯、田頌堯、劉存厚撤回入陝軍隊。
乙、藏番攻占西康覺母寺。
丙、贛東紅軍第十軍方志敏爲國軍第五十五師阮肇昌、第四師徐庭瑤(共兩旅)所敗,自橫峰磨盤山走貴溪余江。
2.26(一,一0)國際聯盟交通股長哈斯到南京,商中國建設計劃。
2.27(一,一一)
甲、晋軍楊效歐部師長王弼全部在潞安嘩變。
乙、新疆哈密回民憤省政府改土歸流,强奪耕地,當地卡官複强娶回女,起而爲亂,大破官軍,攻占官卡(省政府派兵進剿,肆行殺戮)。
2.28(一,一二)
甲、胡漢民與蔣中正意見不合,被留于總司令部。
乙、立法院通過普通銀行法。
丙、西康軍因藏番攻擊,退——浪古膳科等處。
3.1(一,一三)
甲、胡漢民移禁京東之湯山。
乙、英使藍浦生到南京,商談法權問題。
丙、全國商運會議在南京開幕。
丁、第四十八師張振漢旅克湖北藕池。
3.2(一,一四)
甲、中央常務會議臨時會議議决:(一)國民會議决制定約法,推吳敬恒、李煜瀛、王寵惠、于右任、丁惟汾、蔡元培、葉楚傖、邵元沖、劉蘆隱、孔祥熙、邵力子爲約法起草委員,(二)准胡漢民辭國府委員及立法院院長,選任林森爲立法院長,邵元沖爲國府委員兼立法院副院長。
乙、蔣主席在國府紀念周報告,胡漢民去職由于其反對約法。
丙、國民會議選舉總事務所主任戴傳賢,副主任孫科,總幹事陳立夫等就職。
丁、紅軍第四軍鄺繼勛攻占信陽柳林李家寨車站,斷平漢路交通,新編第十二師袁英潰變,旅長侯鎮華死之。
3.3(一,一五)
甲、國務會議議决任吳凱聲爲駐瑞士公使,張履鰲爲駐智利公使,魏子京爲駐秘魯公使。
乙、孫連仲自濟寧到京。
3.4(一,一六)
甲、蔣中正宴立法院委員,謂胡漢民辭職乃爲約法問題,幷謂在國民會議前本擬召開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因胡反對作罷。
乙、胡漢民在南京湯山,病劇暈倒。
丙、莫德惠自瀋陽赴哈爾濱。
丁、上海北新、聯合、江南、群衆四書局被封。
3.5(一,一七)
甲、紅軍第四軍鄺繼勛再敗新編第十二師袁英于信陽柳林李家寨,袁部損失泰半。
乙、蔣中正委王家烈爲湘黔邊區剿匪司令。
丙、剿匪軍第五十六師劉和鼎部敗紅軍第十師于福建建寧。
丁、中國憲政党徐勤等宣言,反對國民黨包辦之國民會議。
戊、邵元沖到立法院視事。
己、陳濟棠電請愛護胡漢民以免內憂。
庚、國際聯盟經濟股長蘇爾特應邀到南京。
3.6(一,一八)
甲、國府會議議决:(一)設指導整理北平市文化委員會,(二)公布危害民國治罪法施行條例,(三)特任張景惠爲軍事參議院院長。
乙、試航京平之天津號飛機到北平。
丙、南滿鐵路會社理事長木村與東北交通委員會副委員長高紀毅談判滿蒙鐵路問題。
丁、第五十師譚道源部(岳森旅)敗紅軍第十六軍孔荷寵,收復江西銅鼓。
3.7(一,一九)第十二師馬昆旅克江西崇義,擊走紅軍李明瑞部。
3.8(一,二0)
甲、國民政府文官長古應芬自廣州電京辭職,戴傳賢出京赴寶華山示消極。
乙、胡漢民自湯山移禁南京城內雙龍巷。
丙、北平國家主義派(青年党)份子搗毀華北日報(該報近日攻擊國家主義派王捷俠等甚力)。
丁、西康總商會電請政府制止藏方軍事行動。
3.9(一,二一)
甲、蔣中正在國府紀念周報告,黨員無自由,胡漢民幷無大病,以長住南京不往他處爲是,幷斥外報及反動派之造謠。
乙、紅軍第七軍李明瑞、張雲逸陷湖南酃縣。
丙、紅軍鄺繼勛、許繼盛大敗國軍第三十四師于湖北廣水雙橋鎮,俘師長岳維峻及所部三個團(第一次對鄂豫皖邊區圍剿失敗)。
3.10(一,二二)
甲、首都及各地舉行討逆陣亡將士追悼會,蔣中正報告自北伐以來,死亡將士達三十萬(去年中原戰爭中央軍死亡六千,傷七萬餘)。
乙、藏兵萬余攻占西康甘孜(3.24?)。
丙、紅軍第十六軍孔荷寵連日與國軍新編第十師謝彬激戰于湖北通山一帶,各傷亡數百。
丁、贛東北特區蘇維埃政府成立于橫峰。
3.11(一,二三)
甲、古應芬再電辭職(3.12立法院秘書長李文范亦請辭)。
乙、江西清鄉督辦第二十六路總指揮孫連仲自南京抵南昌。
丙、雲南省府主席龍雲因編遣及用人問題爲所部師長盧漢、朱旭、張沖、張鳳春不滿,離去昆明(3.17爭執解决,龍返昆明)。
丁、大達公司之大吉輪在江蘇如皋新港炸沉,死亡旅客一百七八十人。
3.12(一,二四)
甲、日代使重光葵與王正廷開始談判法權問題。
乙、紅軍占領商城、潢川間之和風橋及光山東南之磚橋、虞家畋一帶。
3.13(一,二五)
甲、國府會議議决(一)于行政院下設警察總監,掌理全國警政(未成立),(二)特任吳鐵城爲警察總監,(三)任命鮑文樾爲參謀次長,(四)嚴限各機關編造二十年度預算,(五)綏靖督辦之綏靖期間展延四月。
乙、第十七師趙壽山旅占領陝南寧羌,川軍南退。
丙、第十九路總指揮蔣光鼐到贛州剿共。
3.14(一,二六)
甲、蔣主席與大公報記者談話,謂軍事財政均有整理辦法,國家根本在教育,幷雲政府將以全力建設西北。
乙、平漢路鄂北東篁鐵橋被紅軍炸毀,第十一師羅卓英、第四十四師蕭之楚等部調往剿辦。
丙、汕頭駐軍受共黨煽惑,謀變未成,被槍决者官兵七十三人。
丁、樊增祥(樊山)卒于北平,年八十六歲。
3.15(一,二七)第十九路第六十一師克江西萬安炯鶴。
3.16(一,二八)
甲、藏兵攻陷西康瞻化。
乙、第二十七師高樹勛(孫連仲部)克江西樂安。
丙、第一任捷克駐華公使費哲爾呈遞國書。
3.17(一,二九)
甲、國務會議議决(一)任張學銘爲天津市市長,(二)任吳南軒爲清華大學校長。
乙、上海閘北共党散傳單呼口號。
3.18(一,三0)
甲、中央政治會議通過(一)發行民國二十年鹽稅短期庫券八千萬元(蔣中正發言此後不得再發任何公債),(二)修改出口稅率,(三)推劉尚清爲地方自治組委員。
乙、王正廷與荷使歐登科開始談判法權問題。
3.19(二,一)
甲、中央常務委員會通過:(一)推戴傳賢、劉蘆隱等起草國民會議組織法,(二)改派張學良、張作相、萬福麟等爲遼吉黑省黨務指導委員。
乙、上海三新紗廠全部出售(該廠爲盛宣懷財産)。
3.20(二,二)
甲、國府會議議决:(一)各院部編總報告提出國民會議,(二)組織西北學術考察團,(三)行政、考試二院派員赴日本考察,(
四)主計處定四月一日成立,特任陳其采爲主計長。
乙、王正廷談法權問題集中英美法三國。
丙、行政院電令四川主席劉文輝制止西康達結、白茹二寺械鬥。
丁、川軍鄧錫侯與李家鈺衝突,李部退出簡陽。
戊、湘軍段珩旅克酃縣,紅軍第七軍李明瑞、張雲逸走沔水 。
己、吉林第五中學共案判决,校長蕭伯扶處徒刑五年,主任謝雨天徒刑九年零十一月。
庚、日本少壯派軍人橋本欣五郎、建川美次等密謀政變,不果。
3.21(二,三)
甲、立法院通過鹽法案。
乙、張學良召集東北軍政首領會議。
丙、莫德惠離哈爾濱再赴莫斯科(加拉罕來電,定4.4開第三次會議)。
丁、日使重光葵談,各國對中國政府之期待,二十年來無如今日之殷。
戊、第四十七師祝錫璜旅克江西永豐,紅軍第三軍走東固。
己、海軍飛機在上海失事,駕駛教官學生均斃命。
庚、天津自來水工人因公司拒絕要求改良待遇,實行怠工。
3.22(二,四)
甲、蔣主席發表談話,國民會議只應制定約法,不必且不應提出總統問題,致與反動派以造謠生事機會。
乙、前第十師調任第二師師長楊勝治在上海病卒。
3.24(二,六)
甲、國務會議通過(一)青海省增設共和、玉樹等七縣,(二)保護漁業法。
乙、蔣中正通令,對于「共匪」一律改稱「赤匪」。
丙、新編第十一師張英部克湖南華容,紅軍段德昌退河東。
丁、第十九路軍蔣光鼐部克江西雩都。
戊、漢口兩飛機互撞,一架焚毀,死機師二人。
3.25(二,七)
甲、王正廷開始與法使魏爾登談判法權問題。
乙、中央政治會議議决廢止中日文化協定。
丙、紅軍攻湖北系馬口,謀襲漢陽。
3.26(二,八)
甲、蔣中正電令各總指揮,在國民會議前,所有各省「赤匪」應一律肅清。
乙、紅軍第十二軍進攻福建龍岩,國軍第四十九師張貞部擊退。
丙、遼吉黑熱四省及哈爾濱特區黨務指導委員在瀋陽就職,吳鐵城監誓(五省區黨部正式成立)。
3.27(二,九)
甲、何應欽令江西各軍于4.1 起向匪區攻擊前進。
乙、國府會議議决:(一)通令各省市,裁厘後不得自由抽稅,(二)公布民國二十年關稅短期庫券條例,(三)派朱家驊、李書華、葉恭綽等十四人爲英庚款董事會董事(內四人爲英籍),朱爲董事長。
丙、日代使重光與王正廷談法權問題,無進展。
丁、新任巴西公使魏洛索呈遞國書。
戊、四川鄧錫侯攻李家鈺占安岳。
3.28(二,一0)
甲、莫德惠再到莫斯科。
乙、立法院通過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
丙、公布銀行法。
丁、報載去年上海一市發現嬰尸三萬四千餘具。
3.29(二,一一)
甲、行政院令贛、閩、湘、鄂、豫、皖、浙七省組織民團,辦理保甲。
乙、瀋陽日軍越界演習與華警衝突,日軍包圍警所,繳去槍械十餘枝。
丙、四川鄧錫侯軍占遂寧。
丁、岳盛宣任第四十六師師長(范熙績辭),梁鴻恩任第五十七師師長。
戊、贛東紅軍第十軍方志敏經分水關入福建,進攻崇安,爲國軍第五十六師劉和鼎所敗(尋複折回江西)。
3.30(二,一二)
甲、國府派蔡元培、戴傳賢、李煜瀛、翁文灝、竺可楨、李四光、秉志、傅斯年、徐炳昶等爲西陲學術考察團理事。
乙、四川善後督辦劉湘自重慶出兵助李家鈺等抗鄧錫侯。
丙、晋軍楊效歐擊走陵川變兵,收復縣城。
3.31(二,一三)
甲、國務會議議决:(一)縣行政區域整理辦法,(二)各省官業礦營應由實業部核准。
乙、劉湘通電實力制止川戰,前隊占璧山。
丙、川軍劉湘部戴天民旅攻占鄂西鶴峰,紅軍賀龍北走。
丁、馮玉祥離汾陽南去。
戊、上海宜昌航空開始。
3.?湘鄂西共産黨之中央分局成立,夏曦主之(排去周逸群)。
4.1(二,一四)
甲、國民政府主計處成立。
乙、鐵道部長孫科談,粵漢路三年內完成,隴海路明年底可達西安。
丙、四川劉湘部占合川。
丁、紅軍羅炳輝進攻福建長汀,不下。
4.2(二,一五)
甲、中央常會通過(一)國民會議組織法,(二)促進地方自治及注重區鄉鎮組織與人選辦法。
乙、中英法權談判因租界問題牽掣,無進展,英使藍浦生北返。
4.3(二,一六)
甲、國府會議議决:(一)免予舉辦特種消費稅,以免成爲變相之厘金,(二)責成監察院派員實地徹查各省裁厘,是否陽奉陰違。
乙、何應欽對江西各軍下總攻令,會師廣昌。
4.4(二,一七)
甲、蔣中正主席自京到滬,轉赴奉化原籍。
乙、山西陵川二次兵變。
丙、紅軍賀龍自鄂西鶴峰進占巴東。
4.5(二,一八)
甲、江西圍剿匪軍開始總攻(第二次圍剿)。
乙、亞洲文化協會在南京開會,韓國、印度、越南、暹羅、臺灣代表參加。
4.6(二,一九)
甲、主計處長陳其采就職。
乙、山東掖縣海南寺明刻大藏經焚毀大半。
丙、第十三師萬耀煌旅敗進攻湖北麻城之紅軍第四軍鄺繼勛,收復黃土岡(對鄂豫皖邊區第二次圍剿開始)。
4.7(二,二0)
甲、第二十八師公秉藩敗紅軍第四軍林彪,克江西富田。
乙、紅軍第二軍賀龍自鄂西巴東渡江占秭歸,敗川軍戴天民旅(
4.13複爲川軍收復)。
丙、四川劉湘劉文輝合作,鄧錫侯李家鈺之戰停止。
丁、雲南省政府主席兼第十路總指揮龍雲免師長盧漢、朱旭、張沖、張鳳春職,幷將張鳳春拘留。
戊、國務會議議决,國有各路自五月一日起,酌加運費。
己、招商局「江裕」輪在安慶附近爲日輪撞沉。
庚、張國燾、陳昌浩自漢口進往鄂豫邊區(張約于1.20自莫斯科回抵上海)。
辛、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兼特務部長顧順章在漢口被捕(尋投誠,盡泄中共機密)。
4.8(二,二一)
甲、設立中英庚款董事會(該款全部約一千一百十萬鎊)。
乙、中法西北科學考察團因法方自由行動,引起反感(尋即告停頓)。
丙、遼寧國民外交協會請贖回中東鐵路,對俄通商複交應有充分準備。
丁、紅軍賀龍占領鄂西興山。
4.9(二,二二)
甲、何應欽自南昌到吉安,視察剿匪軍情。
乙、張國燾、陳昌浩進入鄂豫邊區(沉澤民亦經蚌埠進入豫皖邊區)。
4.10(二,二三)
甲、外交部長王正廷談話,如最近期間不能達到撤銷領事裁判權目的,惟有宣告目前交涉停頓。
乙、上海國貨工廠聯合會電請制止外商來華設廠。
丙、蔣中正自奉化到杭州。
丁、宋哲元、傅作義、孫楚等到瀋陽謁張學良。
戊、江西剿匪軍第六路朱紹良部第八師毛秉文攻占廣昌。
4.11(二,二四)
甲、莫斯科中俄會議開會(第三次會議)。
乙、班禪到瀋陽。
丙、第七十七師羅霖部克江西遂川(4.14?)。
丁、豫鄂皖剿匪軍中路第三十師吉鴻昌敗紅軍于商城,紅軍退七裏坪。
戊、鄂南剿匪第十八軍陳誠部第十一師羅卓英擊敗進犯咸寧之紅軍。
4.12(二,二五)
甲、紅軍占領江西瑞金(第四次)。
乙、張國燾抵鄂豫皖邊區蘇維埃政府所在地黃安七裏坪,任中共中央分局書記及軍事委員會主席(旋赴光山新集)(5.?)。
丙、川軍郭勛祺旅克鄂西巴東。
丁、廣西李宗仁、白崇禧、張發奎軍陸續開往龍州,幷設立兵工廠及軍官學校。
4.13(二,二六)
甲、蔣中正自杭州到莫干山訪黃郛,商剿共事,黃主軍事政治兼施。
乙、唐慶珊代王金鈺任第四十七師師長。
丙、上海勞動大學學生强迫校長王景岐簽字取銷學生繳費案。
丁、紅軍賀龍自鄂西興山、秭歸東占遠安。
4.14(二,二七)
甲、蔣中正再電各剿匪軍,務于最短期間肅清赤匪。
乙、大華公司之大昌輪在舟山被平安公司之大華輪撞沉,乘客船員死者三十余人。
丙、中日換文,中國賠償1927.3.24寧案日方官民損失七十五萬元,1927.4.3漢案日方損失三十萬元。
4.15(二,二八)
甲、馬仲英爲青海馬步芳軍所敗,自甘州西退安西。
乙、湘鄂軍總攻湘西桃花山紅軍段德昌之江右軍。
丙、韓複矩、王均等會于魯南棗莊,商進剿抱犢崮匪孫美瑤計畫(韓部已包圍月餘)。
丁、北平南京上海航空開始。
4.16(二,二九)
甲、紅軍賀龍部攻湖北當陽,幷陷荊門(賀在遠安)。
乙、擾亂江浙之太湖巨匪太保阿書(徐天雄)在松江槍决。
4.17(二,三0)
甲、國府會議通過戴傳賢提議,撥款十萬元,修復孔廟。
乙、南昌行營通告已突破紅軍一二陣綫,收復土地縱橫三百餘裏。
丙、上海英法租界捕房大搜共産黨,捕獲多人。
丁、蔣中正自杭州到上海。
4.18(三,一)
甲、張學良自瀋陽到北平。
乙、韓複矩、馬鴻逵、陳耀漢部總攻魯南抱犢崮匪孫美瑤。
丙、紅軍賀龍自湖北荊門北走南漳。
丁、英使藍浦生到南京,續談法權問題。
4.19(三,二)
甲、蔣中正自上海回南京。
乙、歐亞航空公司試航上海滿洲里綫。
4.20(三,三)
甲、全國航空會議在京開幕。
乙、承認西班牙共和新政府(本月十四日西班牙革命)。
丙、湘軍李覺師、川軍張英師攻克湘西桃花山。
4.21(三,四)
甲、陸海空軍副司令行營在北平開始辦公。
乙、中政會外交組决定法權須完全收回,不留任何部分。
丙、中俄第四次會議,續談贖中東路問題。
丁、華陽輪在溫州洋面觸礁,搭客獲救。
戊、廣九路列車墜入深壑,死三十餘人。
己、江西剿匪軍第二十六路孫連仲部第二十七師高樹勛攻占招。
4.22(三,五)
甲、中央政治會議議决,厲行减政。
乙、武漢行營懸賞十萬元購拿賀龍。
4.23(三,六)
甲、中荷撤廢領事裁判權協定在南京由王正廷與荷使歐登科簽字,中挪協定亦由王與挪使奧倍爾簽字。
乙、廣州局勢緊張,中央銀行發生擠兌風潮。
丙、第四十八師徐源泉部添編第四十一師一師,以張振漢任師長。
丁、達賴喇嘛增兵西康。
4.24(三,七)
甲、國府會議議决:(一)公布國民會議組織法,(二)特派葉楚傖辦理國民會議秘書處籌備事宜,派程天放爲主任秘書,吳思豫爲警衛長。
乙、劉峙電京報告石友三受改組派煽動,謀侵冀魯。
4.25(三,八)
甲、張學良在平談話否認石友三有异動(石亦通電聲明)。
乙、陳濟棠張發奎商合作。
丙、魯南剿匪軍攻下抱犢崮。
4.26(三,九)
甲、王寵惠、孫科不滿于胡漢民事件,留滬不返。
乙、宋哲元部手槍團在汾陽嘩變。
丙、江西剿匪軍第六路朱紹良部第五師胡祖玉自廣昌攻占頭陂,第八師攻占白水鎮。
4.27(三,一0)
甲、國府會議議决:(一)賑恤去年河南戰地飛機投彈傷斃民衆一千八百九十一人;(二)任趙錫恩署實業部常務次長。
乙、王樹翰就國府委員,鮑文樾就參謀次長職(均東北系人物)。
丙、四川省政府正式成立,主席劉文輝等就職。
丁、監察院公布彈劾安徽主席陳調元案。
4.28(三,一一)
甲、廣東省政府主席陳銘樞得知陳濟棠、古應芬等反抗中央之謀,秘密離廣州走香港,幷電京請辭。
乙、吳敬恒、張靜江、孔祥熙在滬勸孫科等返京出席國民會議,孫等以恢復胡漢民自由爲條件。
丙、財政部長宋子文電請國際聯盟秘書長,决設立全國經濟委員會,請襄助經濟建設。
4.29(三,一二)
甲、廣東陳濟棠部李揚敬師開至贛南,余漢謀師亦自梧州東調,桂軍白崇禧及張發奎部到桂林。
乙、張學良自北平到天津。
丙、莫斯科中俄第五次會議。
丁、中國共産黨中央委員惲代英在蘇州被處死刑。
4.30(三,一三)
甲、中央監察委員鄧澤如、林森、蕭佛成、古應芬,爲胡漢民事件自廣州通電彈劾蔣中正,列舉六罪。
乙、張學良偕李石曾、吳鐵城、張繼自天津乘飛機到京。
丙、鄂豫皖剿匪軍第三十師吉鴻昌,第三十一師張印相,第三十三師葛雲龍攻占黃安七裏坪(鄂豫皖邊區蘇維埃所在地,紅軍主力先期退往皖西)。
丁、國府任郭外峰代李仲公爲招商局管理專員。
5.?張國燾到安徽六安金家寨,晤紅軍第四軍長鄺繼勛(師長爲徐向前、許繼盛、蔡申熙,共約萬人)。
5.1(三,一四)
甲、中央全體執監委員臨時會議通過約法草案(孫科王寵惠等仍留上海不出席)。
乙、蔣中正呈請中央監察委員會審查鄧澤如等所彈劾各款。
丙、古應芬電覆吳鐵城如釋胡漢民,南方即可安定。
丁、汪兆銘自香港通電,謂中國需要民主政治,黨務由臨時全國代表大會解决。
5.2(三,一五)
甲、中央全體執監委員臨時會議通過:(一)對國民會議提案二件(甲)確定教育設施趨向,(乙)實業建設程序,(二)對國民會議報告二件(甲)政府總報告,(乙)兩特種報告(廢除不平等條約、消滅赤匪),(三)公布約法草案。
乙、吳鐵城覆古應芬,中央及蔣中正均决請胡漢民出席國民會議,一切負全責,望釋誤會,安定人心,共維大局。
丙、川軍李家鈺攻潼南,劉文輝派兵堵擊。
丁、鄂豫皖剿匪軍第三十師吉鴻昌攻占黃安宣化店。
5.3(三,一六)
甲、中央監察委員蔡元培、張人杰、張繼、李煜瀛、吳敬恒電覆鄧澤如、林森、蕭佛成、古應芬,謂胡漢民之留京爲免=傳,國民會議將開,均望其領導,卅電可歸諸誤會。
乙、駐粵之第八路軍總指揮陳濟棠、第四艦隊司令陳策等通電,響應四月三十日鄧澤如等電。
丙、韓複矩、劉峙等相繼到京,出席國民會議。
丁、參謀總長朱培德自西安回抵南京。
戊、藏軍三路攻西康,一路占領瞻化,一路進攻道孚、爐霍,一路進攻巴塘、裏塘。
己、反中共中央之王克全(即凱豐,何孟雄派)致書中央政治局表示悔過(中共不允其恢復黨籍)。
5.4(三,一七)
甲、國府會議議决公布管轄在華外人實施條例,幷定自民國二十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乙、外交部發表法權談判宣告停頓宣言。
丙、蔣中正訪胡漢民,勸出席國民會議,胡以病謝。
丁、何應欽自南昌回南京。
戊、班禪自瀋陽到南京。
5.5(三,一八)
甲、國民會議開幕,國府主席蔣中正致詞。
乙、孫科電蔣中正指摘胡漢民事件處置失當,但仍願調停(吳鐵城曾到滬挽孫)。
丙、陳濟棠軍自梧州撤回,桂軍白崇禧接防,陳策就廣東保安處長職。
丁、廣州魚珠兵工廠火藥庫爆炸。
5.6(三,一九)
甲、國民會議代表謁中山陵宣誓。
乙、國民會議預備會選張繼、戴傳賢、吳鐵城、周作民、林植夫、陳立夫、劉純一(女),中央黨部推于右任,國府推張學良爲主席團。
丙、胡漢民電廣州勸勿走極端,李石曾、吳稚輝、張靜江、孔祥熙到上海挽留王寵惠、孫科。
丁、雲南省政府主席兼第十路總指揮龍雲通電駁斥鄧澤如、古應芬、陳濟棠等三十日及三日電。
戊、航空署長張惠長自南京到廣州。
5.7(三,二0)
甲、國民會議第二次預備會議,推定(一)代表資格審查委員,(二)大會秘書長葉楚傖。
乙、四川善後督辦劉湘、省政府主席劉文輝通電斥廣州事變。
丙、湖南省政府主席何鍵到京。
丁、川軍李家鈺爲劉文輝所敗,退出蓬溪。
5.8(三,二一)
甲、孫科電古應芬、陳濟棠,勸勿趨極端,願任調停。
乙、國民會議代表七十六人發表宣言,請胡漢民出席會議,幷主中樞。
丙、國民會議第一次會議,于右任主席,議决(一)約法及實業建設程序交付審查,(二)慰勞將士嘉勉僑胞。
5.9(三,二二)
甲、國民會議第二次會議,主席張學良,通過自動廢除不平等條約。
乙、鄂豫皖紅軍第四軍鄺繼勛敗第五十三師李韞珩于六安,占領獨山、麻埠。
丙、袁克文(寒雲)卒于天津,年四十二(1891.8.20生于朝鮮漢城)。
5.10(三,二三)
甲、閻錫山匯款二百萬元往廣州。
乙、貴州省政府主席毛光翔通電擁護中央。
丙、新亞細亞學會在南京成立,戴傳賢主之。
5.11(三,二四)
甲、何應欽、何成浚、何鍵、魯滌平通電忠告陳濟棠,勿授赤匪以重延殘喘之機,勿爲和平統一之罪人。
乙、蔣中正在中央紀念周報告,粵事不難平定,幷痛斥陳濟棠。
丙、國民會議第三次大會張繼主席,通過催促政府施行新鹽法案原則。
丁、開灤礦工四萬余人怠工(十四日起暫停)。
5.12(三,二五)
甲、國民會議第四次會議主席戴傳賢,通過訓政約法。
乙、廣東省政府主席陳銘樞到上海(十六日往日本)。
丙、廣東保安隊第三團長翁輝騰(照垣)反對陳濟棠,占領長州炮臺。
丁、鄂豫皖邊區之共産黨中央分局在河南光山新集成立,張國燾主之。
5.13(三,二六)
甲、國民會議第五次會議,主席吳鐵城,議决:(一)接受總理遺教,(二)通過廢除不平等條約宣言。
乙、王寵惠請辭司法院長。
丙、陳調元及所屬軍師長范熙績、岳盛宣等通電擁護和平統一。
丁、江西剿匪軍第五路王金鈺部分路進攻,第五十四師郝夢齡攻占沙溪。
5.14(三,二七)
甲、國民會議第六次會議,于右任主席,議决:(一)擁護和平統一,(二)嚴重警告陳濟棠促其悔悟。
乙、何成浚、李鳴鐘、徐源泉、吉鴻昌、范石生、夏鬥寅、蕭之楚等二十五將領電斥古應芬、陳濟棠等。
丙、中俄第六次會議,爭議贖路問題。
丁、紅軍第六軍孔荷寵陷江西羅坊。
戊、陝西定邊兵變(據城七日)。
5.15(三,二八)
甲、國民會議第七次會議,張學良主席,議决:(一)指定專款興辦蒙古教育及各項文化事業;(二)向各國政府交涉取消待遇華僑苛刻條例;(三)設立國民經濟委員會;(四)全力救濟甘、青、寧三省;(五)六月一日公布約法;(六)通過警告陳濟棠電,電廣東武裝同志及同胞擁護和平統一。
乙、山西將領商震、徐永昌、楊愛源、傅作義、孫楚等八人電勸陳濟棠拋去私嫌,顧全大局,勿甘冒不韙。
丙、廣東黃埔保安隊被陳濟棠解决。
丁、江西剿匪軍第五路王金鈺之第四十三師郭華宗攻占潭頭。
戊、鄂豫皖剿匪軍第五十七師岳盛宣奪回六安麻埠。
5.16(三,二九)
甲、國民會議第八次會議,戴傳賢主席,通過大會宣言,幷决定在會場前建造總理銅像及國民會議紀念碑。
乙、北方將領于學忠、王樹常、石友三、宋哲元、孫殿英等八人通電擁護和平統一,響應十一日何應欽等電。
丙、晋豫陝邊區綏靖督辦劉鎮華電勸陳濟棠顧全大局。
丁、江西剿匪軍第五路第二十八師公秉藩、第四十七師唐慶珊在江西東固富田九層嶺爲紅軍第三軍黃公略、第四軍林彪、第五軍彭德懷所敗,損失三千餘人,陣亡營長八人(5.21退吉安)。
戊、江西剿匪軍第二十六路第二十五師孫連仲攻東韶,第十九路第六十師蔡廷鍇等占領城崗圩。
5.17(四,一)
甲、國民會議舉行閉幕典禮,周作民主席,于右任讀宣言,戴傳賢、蔣中正致閉幕詞。
乙、東北將領張學良、張作相、萬福麟、張景惠、湯玉麟等通電響應十一日何應欽等電,擁護和平統一。
丙、白崇禧、張發奎自梧州到廣州。
丁、江西剿匪軍第二十六路第二十五師孫連仲攻占寧都洛口。
戊、曾萬鐘繼金漢鼎爲第十二師師長。5.18(四,二)甲、吳稚輝、李石曾、張靜江再到上海,勸王寵惠孫科回京。
乙、海軍將領楊樹莊、陳紹寬、陳季良、陳訓泳響應十一日何應欽等電。
丙、陳銘樞電責陳濟棠圍攻廣東保安隊。
丁、張景惠就軍事參議院院長職。
戊、英使藍浦生與王正廷續談法權問題。
己、江西剿匪軍第二十六路第二十七師高樹勛進援沙溪,爲紅軍所阻,被圍于中村。
5.19(四,三)
甲、豫陝將領劉峙、劉鎮華、顧祝同、楊虎城、張鈁、蔣鼎文、李韞珩等三十將領電請中央討伐陳濟棠。
乙、山東將領韓複矩、劉珍年、孫桐萱等響應十一日何應欽等電。
丙、吳鐵城到上海晤孫科,商調解粵事。
丁、立法院通過中波友好通商航海條約。
戊、國聯行政院接受中國之請求,决議再派遣技術專家來華(幷决以在華之衛生專家波爾西常川駐華)。
己、江西剿匪軍第五路第四十三師郭華宗敗于潭頭、水南、白沙,第五十四師郝夢齡敗于沙溪,分別北撤,損失甚钜。
5.20(四,四)
甲、張學良乘飛機自京到津。
乙、白崇禧、張發奎自廣西到廣州,商兩廣合作。
丙、舊西北將領張之江及第二十六路總指揮孫連仲、第二十五路總指揮梁冠英等響應十一日何應欽等電。
丁、上官雲相繼任第二師師長。
戊、江西剿匪軍第二十六路第二十七師高樹勛自中村突圍,北撤招(尋退宜黃)。
己、中法學術考察團自張家口西行。
庚、日人在山東濰縣所購秦漢磚瓦被扣于青島。
5.21(四,五)
甲、江西剿匪軍第六路第五師胡祖玉,第八師毛秉文以第五路第二十六路失利,自頭陂、白水退守廣昌。
乙、何應欽自南京赴南昌。
丙、孫科、陳友仁、許崇智得杜月笙之助,自上海秘密赴廣東。
丁、中俄第七次會議延期(加拉罕稱病)。
5.22(四,六)
甲、張學良自天津到北平(因病入醫院)。
乙、新疆主席金樹仁電覆北平古物保存會,英人斯坦因已回喀什,勒令出境。
丙、新疆哈密小堡回和加尼牙孜等毆斃强娶回女之駐軍隊長張某,實行叛變(反對改土歸流,分治設縣,亦爲重要原因。金樹仁派兵圍攻,回人堯樂博士聯合和加尼牙孜反抗)。
5.23(四,七)
甲、張繼自上海赴粵,斡旋時局。
乙、劉文輝自成都到重慶,與劉湘商川省善後。
丙、吳佩孚電川軍將領辭行,即離宣漢西去。
丁、豫匪崔二旦、魏國柱等圍攻河南南陽,焚燒關厢。
戊、第二十六路孫連仲部之第二十五師自東韶退北陂(尋退樂安)。
己、紅軍林彪等進攻江西廣昌。
5.24(四,八)
甲、孫科、陳友仁、許崇智自上海到香港,晤汪兆銘,即同赴廣州。
乙、吳稚輝、李石曾、張靜江等主胡漢民複職。
丙、中俄第七次會議,續談中東路事。
5.25(四,九)
甲、唐紹儀、汪兆銘、古應芬、林森、許崇智、李宗仁、陳濟棠、李文範等電請蔣中正于四十八小時內下野(孫科亦附和)。
乙、蔣中正在國府紀念周痛斥汪精衛,幷說明反對聯俄經過。
5.26(四,一0)
甲、國務會議議决改組湖北省政府,任何成浚、劉文島、吳國楨等九人爲委員,仍以何爲主席。
乙、張繼到廣州,調停粵事。
5.27(四,一一)
甲、廣州中央執監委員非常大會成立,通過國民政府組織大綱,推唐紹儀、汪兆銘、古應芬、孫科、鄒魯、陳濟棠、李宗仁、鄧澤如、許崇智、林森、蕭佛成、王寵惠、陳友仁、李烈鈞、熊克武、唐生智、蔣尊簋爲政府委員。
乙、江西紅軍林彪、彭德懷等攻廣昌,朱紹良之第六路軍退南豐,第五師師長胡祖玉重傷(6.3 卒于南昌)。
丙、第十九路軍蔡廷鍇攻克江西興國、富田。
丁、因空軍轟炸,圍攻六安麻埠之紅軍退走。
5.28(四,一二)
甲、廣州國民政府成立。
乙、李宗仁到廣州。
丙、蔣中正電覆孫科,勸仍本調解斡旋初心,繼續努力,本人去留,决之于黨。
丁、蔣中正續調第十一、第十四等師開江西剿匪。
戊、鄂豫皖紅軍鄺繼勛敗第四十四師蕭之楚部于黃安桃花店,蕭部損失數百(第二次對鄂豫皖之圍剿結束)。
5.29(四,一三)
甲、紅軍第四軍林彪進攻南豐。
乙、清華大學教授反對校長吳南軒,學生驅吳及教務長、秘書長出校。
丙、吳敬恒爲廣東問題發表「答客問」。
5.30(四,一四)
甲、中央常會議决(一)電鄧澤如、古應芬、孫科、李文范、劉紀文、陳濟棠等勸告,(二)發表告全國同胞書。
乙、公布新鹽法,准許人民自由買賣。
丙、立法院通過八千萬統稅庫券條例。
丁、江西剿匪軍第二次圍剿結束。
戊、江西紅軍第三軍團彭德懷、第十二軍羅炳輝等自廣昌東入福建,占領建寧,第五十六師劉和鼎敗退延平。
己、豫匪崔二旦等陷河南唐河縣。
5.31(四,一五)
甲、廣州國民政府委員唐紹儀、汪兆銘、古應芬等就職,發表通電,反對武力統一、中央集權,當以建設求統一,以均權求共治。
乙、張學良病重,深夜入協和醫院。
丙、徐源泉部第四十一、第四十八兩師自湖北開抵長沙,何鍵部第四路軍亦開湘南增防(徐軍所遺防地由川軍接駐)。
丁、甘肅馬鴻賓軍擊敗馬仲英之新編第三十六師(不足千人),占領甘州(馬仲英西走肅州,六月初,哈密堯樂博士東來,約其相助)。
戊、歐亞航空開航(中德合辦,自上海經北平至滿洲里)。
6.1(四,一六)
甲、國民政府公布訓政時期約法,幷發表頒布約法宣言,舉行告成典禮。
乙、陳友仁、鄧召蔭分就廣州國府外交及財政部長職。
丙、第五十一師李柱中旅克湖北均縣,紅軍賀龍走鄖陽。
丁、吉林萬寶山居民郝永德私引韓人挖毀民田,强掘水道種稻。
6.2(四,一七)
甲、廣州國府第二次常務委員會議議决(一)通過政務委員會組織條例,(二)任陳濟棠爲第一集團軍總司令,李宗仁爲第四集團軍總司令,陳策爲海軍總指揮,張惠長爲空軍總指揮,余漢謀、香翰屏、李揚敬爲第一、二、三軍長,(三)任林雲陔、林翼中、金曾澄、許崇清等爲廣東省政委員,林雲陔爲主席。
乙、何應欽、劉峙、陳調元、魯滌平、何鍵、楊虎城、楊樹莊、韓複矩、何成浚,電責孫科不忠、不孝、不敬、不仁、不智。
丙、張群代表蔣中正北上視張學良病。
丁、遼寧財政廳長張振鷺奉省主席臧式毅命到北平晤張學良(時新任南滿鐵路株式會社總裁內田康哉告臧式毅,中日重要鐵路交涉懸案必須有相當解决,否則日本少壯派軍人將有暴動發生,盼與張學良面談。張接見張振鷺時,謂身體不適,明日再談)。
戊、報載南滿鐵道沿綫日僑組織「全滿日本人自主同盟」,主南滿鐵路經營獨立化。
己、國務會議令內政、教育二部籌備國史館。
庚、美國議員畢德門等到上海調查銀市。
辛、江西紅軍攻占福建長汀(6.19爲國軍盧新榮支隊擊走)。
6.3(四,一八)張學良病重入協和醫院,不見客、不談話。張振鷺再至,未獲晤。
6.4(四,一九)
甲、中俄第八次會議,無結果。
乙、上海公債暴落(以政府官吏拋售)。
丙、隴海路車在澠池出軌,死傷四十餘人。
6.5(四,二0)
甲、張振鷺訪東北交通委員會副委員長高紀毅,勸回瀋陽處理對日鐵路交涉,高稱病(次日張離北平東歸)。
乙、國府會議議决:(一)特任何應欽兼空軍司令,(二)特派戴傳賢兼高等考試主考官,邵元沖兼襄試處主任。
丙、邵力子自京到濟南,與韓複矩商石友三問題(石與廣州有聯絡)。
丁、甘軍第一路警備司令陳珪章擊敗隴東之楊萬青。
戊、中國共産黨中央政治局議决「動員群衆擴大反帝運動」。
6.6(四,二一)
甲、蔣中正總司令發布爲剿匪告全國將士書:一、戒除內戰,保障統一,二、剿滅赤匪,安定社會。幷謂一息尚存,决不輕弃職責,捨身報國,至死靡他。
乙、江西紅軍攻占黎川。
丙、國府任金樹仁爲新疆邊防督辦。
丁、王寵惠自上海赴歐洲。
戊、公布全國經濟委員會組織條例。
6.7(四,二二)
甲、吉林長春萬寶山韓人强占稻田,掘河引水,損壞民田,不服制止,被捕十人。
乙、江西紅軍主力圍攻南豐,另支攻南城,第六路軍朱紹良部拒之(二十餘日後解圍)。
丙、第五路軍總指揮兼第九軍長王金鈺以在江西作戰失利,電請辭職。
6.8(四,二三)
甲、中央常會臨時會議議决本月十三日召開第五次中央委員全體會議。
乙、國府紀念周于右任演說,消除恩怨,努力剿匪。
丙、張學良及韓複矩等分別響應蔣中正六日電。
丁、上海市商會電請中央以政治方式解决粵事,擁護蔣中正赴贛督師剿匪。
戊、英人韜朋在江蘇昆山被駐軍團長黃珍吾槍殺。
己、豫鄂皖剿匪軍第四十四師蕭之楚敗紅軍鄺繼勛,攻占黃安河口鎮。
6.9(四,二四)
甲、日本對外同志會宣言,對滿蒙鐵道問題主强硬。
乙、林森電蔣中正,請胡漢民遷廬山療養(蔣覆電謂任胡于江南各處自擇)。
丙、汪兆銘、孫科、古應芬、鄒魯、陳濟棠等電請陳銘樞回粵合作。
丁、陳銘樞自日本回抵贛州,通電誓討赤匪,幷電廣州勸告。
戊、馮軼裴任國民政府警衛軍軍長(馮兼第一師,俞濟時第二師)。
己、行政院議决任馬鴻逵爲寧夏省政府主席。
6.10(四,二五)
甲、張繼離粵北上。
乙、藏兵占西康理化。
丙、紅軍第七軍李明瑞、張雲逸占湖南茶陵,東入江西(十一月李被殺,張代之,十二月龔楚爲軍長)。
6.11(四,二六)
甲、陳銘樞電覆廣州,聲明離粵經過,决努力剿滅共匪。
乙、何鍵到衡州視察湘南防務。
丙、蒙藏委員會特派員唐柯三到康定,處理康藏糾紛(即藏兵侵占甘孜事件。6.14唐發表處理辦法)。
6.12(四,二七)
甲、中央黨部通令各省市黨部集中一切力量剿匪。
乙、陳銘樞在贛州就剿赤軍右翼軍團總指揮。
丙、第四十四師蕭之楚破紅軍鄺繼勛(第四軍)于湖北黃安河口鎮。
丁、駐美公使伍朝樞同情廣州,電南京辭職。
戊、廣州財政部接收粵海關。
6.13(四,二八)
甲、中國國民黨第三届中央執行委員第五次全體會議(五中全會)開會,于右任主席(一)推于右任、葉楚傖、丁惟汾爲主席團,(
二)報告處理廣東事變經過案,(三)全國一致協力剿滅赤匪案,(
四)修改政府組織法案(上三案均付審查)。
乙、駐豫第六、第二十三等師調贛剿匪。
6.14(四,二九)
甲、五中全會第二次大會,丁惟汾主席,(一)廣東事變由中監會處理,(二)修正國府組織法,增加國委,(三)十月十日舉行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四)推蔣中正、胡漢民、于右任、葉楚傖、林森、王寵惠、何應欽、戴傳賢等三十余人爲政治會議委員,(五)推丁惟汾爲中央黨部秘書長,陳立夫爲組織部長,劉蘆隱爲宣傳部長,馬超俊爲訓練部長,(六)恢復李濟琛黨籍。
乙、東北軍約三旅入關,開赴平漢綫駐防(時石友三不穩,謠傳張學良病卒)。
丙、張繼到南京報告粵事。
丁、第五十一師李柱中旅攻克鄂北武當山,紅軍第二軍團賀龍北走。
戊、湘軍李國鈞旅克茶陵。
6.15(四,三0)
甲、五中全會第三次會議,于右任主席,(一)通過爲協力撲滅赤匪告全國同胞書,(二)選任蔣中正、蔡元培、張人杰、胡漢民、丁惟汾、于右任、張繼、戴傳賢、林森、張學良、朱培德、楊樹莊、何應欽、宋子文、陳果夫、葉楚傖、邵力子、陳銘樞、王寵惠、邵元沖、劉蘆隱、韓複矩、劉峙、何成浚、劉湘、張作相、王樹翰、吳鐵城、張景惠、劉尚清、孔祥熙、王伯群、王正廷、馬福祥、劉瑞恒、龍雲、徐永昌、陳調元、何鍵、李濟琛爲國府委員,蔣兼主席(劉蘆隱代考試院副院長,余仍舊),大會即閉幕。
乙、廣州國府軍事委員會及政務委員會委員就職。
6.16(五,一)
甲、赤色職工國際代表駐華高等委員(即第三國際東方部長)牛蘭夫婦在上海被捕(牛蘭每年活動費五十億〔?〕美元,反蔣之外幷反英美,在華美人助之)。
乙、中俄第九次會議延期。
6.17(五,二)
甲、東北各團體以長春、四平街、安東、洮南、蓋平等處日僑組織自主同盟,聲言自衛,電請國人注意。
乙、達賴喇嘛電蒙藏委員長馬福祥,謂川邊守兵反攻,不得不加抵抗,制止恐難聽從。
丙、中央政治會議推蔣中正爲主席。
丁、蔣中正委趙觀濤、郝夢麟爲第八、第九軍長。
戊、日本以宇垣一成任朝鮮總督。
6.18(五,三)
甲、劉湘派兵出川,增防鄂西。
乙、中法科學考察團(黃種巡察團)法人毆打中國團員(6.1),激起全國公憤,團長褚民誼亦電告法人跋扈蠻橫,暫止合作,新疆主席金樹仁電令沿途制止。
6.19(五,四)
甲、國府新任委員第一次全體會議:(一)特任王樹翰爲國府文官長,(二)特任李書華署教育部長(原由蔣主席兼),特任連聲海署鐵道部長。
乙、廣州國府會議(一)任陳濟棠爲第一集團軍軍事政治學校校長,(二)指定孫科、古應芬、鄧澤如爲財務委員會常務委員。
丙、新編第二師長盧興邦克福建汀州,紅軍走江西瑞金。
丁、上海巨富猶太人哈同卒。
6.20(五,五)
甲、特派韓複矩爲魯豫清鄉督辦。
乙、蔣中正命張學良調兵入關,討伐石友三。
丙、第九師蔣鼎文部自豫開贛。
6.21(五,六)
甲、蔣中正乘艦赴南昌督師剿匪,嚴令第六路朱紹良、第二十六路孫連仲固守防地(次日到,楊永泰、熊式輝亦至)。
乙、共産黨中央總書記向忠發在上海被捕(陳紹禹即王明繼任其職。又楊匏安、羅綺園旋亦被捕,據雲均系共黨內部告密)。
丙、宋哲元部改爲第二十九軍(馮治安、張自忠任師長),商震部改爲第三十二軍。
丁、中俄第九次會議,莫德惠提出暫行管理中東路協定八款。
戊、中法考察團自肅州西進(法隊長卜安撤換)。
6.22(五,七)
甲、白崇禧自廣州赴梧州轉桂林。
乙、廣州中央執監非常會議委員汪兆銘、孫科、古應芬等舉行宣誓。
丙、綏遠薩托民生渠開閘放水。
6.23(五,八)
甲、行政院調陳布雷爲教育部政務次長,以錢昌照爲常務次長。
乙、德國顧問巴克爾在南京試驗手榴彈失慎斃命。
6.24(五,九)
甲、中俄第十次會議,討論中東路暫行管理問題。
乙、中共中央總書記向忠發在上海伏法。
丙、中央政治會議指定蔡元培、楊樹莊、張學良、朱培德、何應欽、王樹翰、丁惟汾、劉尚清、孔祥熙、王伯群、王正廷爲國民政府常會出席人。
丁、國府警衛軍兼第一師長馮軼裴病卒。
戊、魯匪郭馬蜂擾泰安。
6.25(五,一0)
甲、蔣中正任何應欽爲剿赤軍前敵總司令官兼左翼集團軍總司令官,陳銘樞爲右翼集團軍總司令官,蔣光鼐、孫連仲、朱紹良爲第一、二、三軍團總指揮(蔣光鼐未就,改由蔡廷鍇繼任),分別集結興國、樂安、南豐一帶,趙觀濤、陳誠爲第一第二路進擊軍指揮官,分別集結臨川、南城一帶(準備第三次圍剿)。
乙、江西紅軍主力集中廣昌、寧都、東固、龍崗、招。
丙、北平圖書館舉行落成禮。
丁、福州大水,深丈餘。
6.26(五,一一)
甲、南昌行營黨務政治委員會成立,蔣中正兼委員長(行營秘書長爲楊永泰,參謀長爲熊式輝)。
乙、中央宣傳部發表爲剿滅赤匪告革命將士書。
丙、廣州國民政府外交部長陳友仁要求日本代理總領事須磨彌吉郎援助。
6.27(五,一二)
甲、蔣中正任王金鈺(上官雲相代)、譚道源爲剿赤軍進擊軍第三、第四路指揮官,衛立煌爲第十四軍軍長,魯滌平爲南昌衛戍司令兼剿赤軍總預備集團軍總司令官,幷嚴申軍令。
乙、日本參謀本部部員中村震太郎大尉在遼北興安嶺秘密活動,爲洮南民安鎮駐軍團長關瑞璣(玉衡)所捕(7.1被殺)(東北當局以屯墾爲名謀于興安建兵工廠,中村前來偵察)。
丙、廣州石井兵工廠駐軍一營被繳械。
6.28(五,一三)
甲、何應欽自南昌赴撫州督師(第三次圍剿開始)。
乙、第五十四師郝夢齡部在江西興國附近失利,被紅軍繳械數千。
6.29(五,一四)
甲、蔣中正發表告江西民衆書,望速赴鄉里之難,拯家國之危,共濟時艱,縣長弃城者斬。
乙、江西紅軍彭德懷由哨石口猛攻朱紹良部。
丙、張學良派代表晤韓複矩,商共維北方大局,幷請疏勸石友三。
丁、中俄第十一次會議,續商中東路管理問題。
6.(?)中共鄂豫皖區蘇維埃代表大會,在河南光山新集成立軍事委員會,張國燾任主席,陳昌浩任政治部主任,徐向前代鄺繼勛爲第四軍長,曾鐘聖爲政治委員。
6.30(五,一五)
甲、蔣中正電前方剿赤將領實行連坐法。
乙、國務會議(一)通過古物保存法施行細則,(二)派施肇基、蔣作賓、王家楨爲出席國聯大會代表,(三)任黃秉衡爲航空署長,(四)通過檢查私運鴉片辦法。
丙、國府令行政院停止中法學術考察團(黃種巡察團)行動。
丁、河南中部大水成灾。
戊、河西馬仲英部由堯樂博士引導,進入新疆哈密,連敗金樹仁軍,占巴裏坤。
7.1(五,一六)
甲、蔣中正頒布第三次圍剿令。
乙、禁烟查緝處成立,幷于各地設分處。
丙、吉林長春萬寶山韓民依仗日人勢力,强種水稻,由日警掩護,擅築土壩水閘,致伊通河泛溢,耕田受害,交涉無效,農民自行填塞水道。
丁、國府册授班禪以護國宣化廣慧大師。
戊、教育部派翁文灝代理清華大學校長。
己、日本軍事參議官會議,議决在滿洲設置常駐師團。
7.2(五,一七)吉林萬寶山日警開槍射擊填塞水道農民。
7.3(五,一八)
甲、蔣中正自南昌到撫州(臨川)督戰,通令各軍再申連坐法(
第三次圍剿開始)。
乙、國府會議議决:(一)添設波蘭捷克兩使館,(二)任顧祝同爲國府警衛軍軍長兼第一師師長,(三)定班禪年俸十二萬元,每月辦事費三萬元,停止招待費。
丙、朝鮮仁川、漢城韓人爲萬寶山事件襲擊華僑,死二人,傷百餘(至7.5)。
丁、長春日本軍警武力驅逐萬寶山農民,保護韓人繼續開渠。
7.4(五,一九)
甲、江西剿赤軍大舉向紅軍圍剿,右翼集團軍總司令官陳銘樞,其下:第一軍團總指揮蔡廷鍇率第五十二師(韓德勤)、第六十師(
蔡兼)、第六十一師(戴戡),由永豐興國前進。第二軍團總指揮孫連仲率第二十五師(孫兼)、第二十七師(高樹勛),由宜黃樂安前進。第三路進擊軍指揮官上官雲相率二十三師(李雲丞)、第四十七師(上官兼)、第五十四師(郝夢齡)由永豐前進。前敵總司令兼左翼集團軍總司令官何應欽,其下:第三軍團總指揮朱紹良率第五師(
周渾元)、第八師(毛秉文)、第二十四師(許克祥)由南豐前進。第一路進擊軍趙觀濤率第六師(趙兼);第二路進擊軍指揮官陳誠率第十一師(羅卓英)、第十四師(陳兼)由臨川南城前進,幷與福建之第四十九師(張貞)、第五十六師(劉和鼎)聯絡。第二十八師(
公秉藩)、第七十七師(羅霖)、第二十師第三十四旅(馬昆)守備吉安、贛縣一帶。第十師(衛立煌)及攻城旅(李延年)爲預備軍。
乙、江西剿匪軍左翼集團軍陳誠、趙觀濤攻占黎川,進向南豐。
丙、山西平定正太護路軍第一師高桂滋部嘩變一營,戕營長劉孔章、賀善紀,圍攻師司令部,由中國共産黨紅軍第二十四軍軍長赫光列領導,幷發布宣言。
丁、萬寶山日領及韓人强占民房,砍伐樹木,禁止往來,吉林保衛隊開到,雙方對峙。
戊、中俄第十二次會議,續商管理中東路問題。
己、甘肅肅州馬仲英應新疆哈密回民領袖堯樂博士之請,率所部五百人西進。
7.5(五,二0)
甲、朝鮮平壤韓人襲擊華僑,破壞房屋,水原、開城、永登浦等處亦有同樣暴動。
乙、蔣中正自撫州親赴南城指揮,空軍協同轟炸,紅軍朱德、彭德懷部自南豐南走。
7.6(五,二一)
甲、外交部爲朝鮮暴動事件對日使提出嚴重抗議。
乙、張學良電告東北政務委員會,對日本宜力避衝突,以公理爲周旋。
丙、朝鮮平壤韓人繼續向華人襲擊,幷波及鎮南浦。
丁、楊虎城在西安就總司令潼關行營主任(蔣中正令全權處理西北軍政)。
戊、韓複矩在濟南就魯豫清鄉督辦。
己、主考官戴傳賢等宣誓,幷舉行入闈禮。
庚、京滬粵漢平大雨。
7.7(五,二二)
甲、日外務省訓令代理公使重光葵對朝鮮事件向中國表示歉意幷爲韓人辯護。
乙、外交部照會日本代辦重光葵抗議韓人暴動。
丙、朝鮮平壤韓人繼續襲擊華人(總計三日來死者百余,傷者二百餘)。
丁、朝鮮新義州韓人襲擊華人。
戊、吉林省政府主席張作相自瀋陽到北平,與張學良商萬寶山事件(明日回瀋)。
己、中法學術考察團到迪化。
庚、江西剿匪軍左翼軍蔡廷鍇部第六十師抵江西富田,敗紅軍于天馬山。紅軍彭德懷到東固,黃公略到寧都。
7.8(五,二三)
甲、日外務省對朝鮮排華暴行發表聲明,謂幷無國際公法上之責任,但當依國法處罰暴徒。
乙、朝鮮釜山韓人襲擊華僑(至7.10)。
丙、第六路軍在江西南豐與紅軍苦戰。
丁、行政院令撤銷禁烟查緝處。
7.9(五,二四)
甲、江西紅軍向閩邊退走,第八工農紅軍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項英部已到光澤、邵武、泰寧、寧化。
乙、贛西剿匪第七十七師羅霖收復遂川。
丙、平壤韓人工商團體對排華事件對我表示歉意,幷請諒解複雜情形。
丁、中俄第十三次會議,續議管理中東路問題。
戊、比國公使洛恩卒于北平。
己、連日進攻河南固始之紅軍蕭方被二十五師戴民權擊退。
7.10(五,二五)
甲、外交部令駐日公使汪榮寶赴朝鮮調查。
乙、班禪自南京到北平。
丙、遼寧省政府主席再派財政廳長張振鷺到北平,促張學良早日回瀋陽,處理對日問題(張學良應允,旋以石友三叛變,中止)。
7.11(五,二六)
甲、蔣中正督左翼軍趙觀濤、陳誠部攻占江西南豐、寧都,進向廣昌。
乙、王正廷到上海晤日代使重光,商朝鮮事件(十三日回京)。
丙、日本政友會指責外相幣原對華外交軟弱。
丁、德州博濟醫院美人德佛蘭槍殺華工王國慶。
戊、上海勞動大學解散。
己、豫皖大水成灾。
7.12(五,二七)
甲、鎮海艦奉令赴朝鮮仁川,救濟華僑。
乙、蔣中正電張學良,謂現非對日作戰之時。
丙、黑龍江韓人募款捐贈在朝鮮受害之華僑。
丁、蔣中正任蔣鼎文爲剿赤軍第四軍團總指揮(屬左翼軍轄第九師)。
戊、高桂滋部叛兵(紅軍第二十四軍)自山西入河北平山境。
己、共産黨黨政軍聯席會議通過應敵戰略十一案。
庚、江蘇運河潰决,興化全縣陸沉,死者不計其數。
7.13(五,二八)
甲、上海反日援僑大會主永遠對日經濟絕交。
乙、于右任電張學良,中央現在以平定內亂爲第一,東北同志應加體會。
丙、石友三代表鄧崇熙到太原(傳晋軍將與石合作)。
丁、胡漢民自南京雙龍巷移居孔祥熙宅(示胡之安全與自由)。
戊、日本代使重光葵發覆7.7 外交部照會,對朝鮮事件表示歉意,允懲凶撫恤,幷防止再有此類事件發生。
7.14(五,二九)
甲、江西剿匪軍左翼第二路陳誠部克廣昌。
乙、第三十四師師長何振藩在湖北仙桃鎮爲所部旅長王俊杰所殺(8.3 王在漢口被捕)。
丙、石友三在順德异動(日本關東軍策動),平漢鐵路北段不通。
丁、日代使重光到南京談朝鮮暴動事件。
戊、上海實行抵制日貨。
己、國務會議議决令新疆甘肅兩省府禁止中法考察團考察,即護送出境。
庚、中俄第十四次會議,討論中東路平均用人事。
7.15(六,一)
甲、石友三電廣州國民政府,遵令組織第五集團軍,定于十八日在順德就職。
乙、中央軍四個師陸續開往豫北。
丙、瀋陽日本總領事林久治郎爲萬寶山事件向張作相提出四項要求(保障韓人,賠償損失,韓人在吉自由居住,承認萬寶山水田來年種稻)。
丁、日本答覆朝鮮事件中國之抗議。
戊、招商局新銘輪載米糧赴仁川,救濟華僑。
己、第一届高等考試在南京舉行。
7.16(六,二)
甲、外交部爲朝鮮排華案第二次對日抗議,駁覆日政府之聲述。
乙、駐日公使汪榮寶到朝鮮漢城調查排華案(7.17到平壤)。
丙、煽動朝鮮排華風潮之朝鮮記者金利三在吉林日領事署爲韓巡查樸昌厦所殺。
丁、東北軍入關增防,分赴平漢津浦綫,北平副司令部會議武力制止石友三部(時張學良病,部將動搖,于學忠力主進兵)。
戊、中央代表邵力子,張學良代表范浦江到濟南,富雙英到太原,分別疏通山東山西當局,勿助石友三。
己、蔣中正自南豐前綫回撫州,令各軍猛攻寧都、雩都,何應欽到南城。
庚、第五十五師阮肇昌攻破贛東紅軍方志敏、邵式平之根據地葛渚。
辛、第五十六師劉和鼎克福建建寧,擊走紅軍項英。
7.17(六,三)
甲、蔣中正自撫州回南昌。
乙、石友三部米文和師退出彰德,炸毀漳河橋,中央軍跟踪北追。
丙、張學良入醫院後本日第一次與記者(大公報)晤談(7.3 入院)。
丁、孫殿英電張學良,聲明與石友三無關係。
戊、豫西女匪張寡婦在宜陽被擒。
己、中村震太郎被害消息傳出。東京鮮滿國民同盟會,要求懲罰暴支(華)。
7.18(六,四)
甲、石友三在順德就廣州國民政府所委之第五集團軍總司令職,即派四師北進。
乙、劉峙、劉鎮華、楊虎城、李鳴鐘、顧祝同、王均、吉鴻昌、梁冠英等通電聲討昧于大義,逞其私圖,破壞大局之人(石友三)。
丙、蔣伯誠及韓複矩代表張鉞自濟南到平。
丁、剿匪軍左翼第一路趙觀濤部占領石城。
戊、江西剿匪軍航空隊轟炸東固。
7.19(六,五)
甲、江西剿匪軍左翼軍第二路陳誠攻占寧都,紅軍退東固、東韶、興國。
乙、吉林交涉員鐘毓與日領事石村開始萬寶山案談判。
7.20(六,六)
甲、石友三、孫殿英、劉桂堂、孫光前、米文和、劉汝明等電廣州國民政府及吳佩孚、閻錫山、馮玉祥報告舉兵。
乙、東北軍退出石家莊,石友三部占高邑,中央軍胡宗南師由河南北進。
丙、韓複矩調第二十九師曹福林及騎兵旅李宣德北開禹城平原增防。
丁、東北軍及飛機陸續入關,北平天津戒嚴。
戊、紅軍第二十四軍(高桂滋叛部約五百人)占領河北阜平縣。
己、土耳其在華使館停止辦公,代辦回國。
7.21(六,七)
甲、平津衛戍司令第一軍長于學忠自北平赴保定,制止北進之石友三部。
乙、石友三部沉克師占領石家莊。
丙、廣州國府下令討伐蔣中正,謂其漠視共禍,摧鋤异己。
丁、李宗仁自廣州回梧州。
戊、第二十六師郭汝棟破紅軍孔荷寵于湖北陽新。
己、日代使重光葵到京,與王正廷晤談。
庚、中俄第十五次會議,討論中東路暫行管理章程之修正案。
7.22(六,八)
甲、國府任命張學良爲剿赤軍北路集團軍總司令官,于學忠、王樹常爲第一、第二軍團總指揮,劉峙爲南路集團軍總司令官,劉鎮華、顧祝同、王均爲第一、第二、第三軍團總指揮,韓複矩爲總預備集團軍總司令官,馬鴻逵、孫桐萱、曹福林爲第一第二第三軍團總指揮。
乙、何成浚、毛光翔、劉湘、何鍵、徐源泉、夏鬥寅等四十五將領通電討石友三。
丙、張學良之代表胡若愚赴濟南訪韓複矩。
丁、江西剿赤軍右翼第三路上官雲相克沙溪。
戊、外交部爲萬寶山案照會日使館,要求撤退日警韓農(8.24日使館答覆)。
己、南京開反日護僑救國大會,抨擊外長王正廷。
庚、廣州外交部長陳友仁偕劉紀文、甘介侯到日本(7.26 抵東京)。
7.23(六,九)
甲、蔣中正電全國,謂粵桂尋亂,石友三叛變,赤匪肆虐,朝鮮排華,互爲因果,攘外應先安內,去腐乃能防蠹。
乙、張學良通電,奉令進討石友三。
丙、華北將領張作相、商震、萬福麟、徐永昌、宋哲元、王樹常、于學忠、孫殿英、龐炳勛等七十六人響應劉峙等十八日電,聲討石友三。
丁、江西剿赤將領何應欽、陳銘樞、魯滌平、孫連仲等響應劉峙等十八日電。
戊、東北飛機轟炸石家莊。
己、江西剿赤軍左翼軍第三軍團朱紹良,第四軍團蔣鼎文,第一路趙觀濤,第二路陳誠再向紅軍根據地進逼(是日紅軍電臺收到何應欽給各路軍之密電)。
庚、宋子文自京到滬,在車站被刺未中(宋母本日病故青島)。
辛、上海各界舉行追悼在韓死難僑胞。
7.24(六,一0)
甲、國府會議議决:(一)石友三撤職拿辦,(二)令行政院分區調查水灾,籌款救濟。
乙、劉峙部占領河北邯鄲,石友三部北退。
丙、東北飛機再炸石家莊。
丁、汪榮寶在朝鮮視察竣事,抵瀋陽。
戊、長江一帶大雨,江水漲發,漢口、南京市口水深數尺。
7.25(六,一一)
甲、汪兆銘、孫科、唐紹儀等自廣州赴梧州,參加軍政黨聯席會議。
乙、韓複矩、馬鴻逵等響應張學良二十三日電(韓幷就剿赤軍總預備集團軍總司令官)。
丙、江西剿赤軍右翼第一軍團蔡廷鍇等克龍崗(一作6.8)。
7.26(六,一二)
甲、江西剿赤左翼軍趙觀濤部克復黃陂小布,敗紅軍黃公略。
乙、中俄第十六次會議,續議中東路管理問題。
7.27(六,一三)
甲、梧州會議議决由粵助桂軍餉子彈飛機,桂調兵一師入粵(汪兆銘孫科等回粵)。
乙、江西剿赤軍第一軍團蔡廷鍇,第三路上官雲相克紅軍根據地東固,俘二萬餘。
丙、蔣中正限江西前方將領于十日內將匪區完全克復(是日蔣曾飛吉安晤陳銘樞,即返南昌)。
丁、韓複矩、馬鴻逵、劉珍年等響應蔣中正二十三日電。
戊、徐永昌自北平到太原。
己、駐日公使汪榮寶自朝鮮到北平(八月一日南下)。
庚、漢口江堤潰决。
7.28(六,一四)
甲、石友三部孫光前師占領望都。
乙、山西局勢變動,省政府主席商震率部東去。
丙、粵軍李揚敬軍開抵韶關南雄。
丁、張繼、吳鐵城自北平電廣州古應芬、孫科等,勸阻粵桂軍入贛湘,留最後調停餘地。
戊、駐日使館向日外務省要求組織中日共同委員會調查鮮案,日拒。
己、廣州外交部長陳友仁晤日外相幣原,表示願以東北權益博取日本軍火。
庚、英人韜朋在昆山失踪,英使藍浦生到京交涉。
辛、上海工部局取締排日運動。
壬、收回上海法租界會審公廨協定簽字。
7.29(六,一五)
甲、石友三部自望都進攻保定,南路軍劉峙部(陳繼承師)占領順德車站。
乙、張學良及張作相、商震、宋哲元等分別響應蔣中正二十三日電。
丙、財政部長宋子文宣言否認廣州扣留粵海關新增關稅。
丁、江西剿赤軍右翼蔡廷鍇部自東固進抵百丈嶺(翌日以粵軍北入湖南,蔡部奉命開往泰和)。
戊、日本水野勝初子爵晤溥儀于天津(溥儀之弟溥杰在日本留學,先于7.10回天津,代爲安排)。
7.30(六,一六)
甲、公布民國二十年鹽稅短期庫券條例,券額八千萬元。
乙、蔣中正電告克復江西紅軍各根據地,十日之內可清散匪。
丙、北路軍于學忠、王樹常部反攻,與石友三部孫光前激戰于保定以南之方順橋。
丁、晋軍商震部自井陘進攻石友三軍側背,蔣中正、張學良任商爲北路軍第三軍團總指揮。
戊、古應芬、鄧澤如、孫科電覆張繼、吳鐵城,請來粵商和平團結。
己、外交部照會日使,注意陳友仁到日購軍火及聘軍事顧問事。
庚、上海開剿匪討逆反日援僑市民大會。
7.31(六,一七)
甲、于學忠、王樹常軍進迫定州安國,商震部前隊高鴻文旅占領石家莊,石友三軍退正定。
乙、中央執行委員會電慰蔣中正。
丙、江西紅軍反攻龍崗東固。
丁、川戰又起,劉文輝敗李其相,占領順慶。
戊、外交部以東三省日僑組織自主同盟會、提議封鎖瀋海鐵路之交叉點、停止打通路運輸、反對撤廢領事裁判權、拒納中國四項統稅,特照會日使館,請切實注意,幷采取適當處置。
己、陳友仁再晤日外相幣原。
8.1(六,一八)
甲、北路軍于學忠王樹常擊敗石友三軍(孫光前、沉克、王心德、梁芳啓、張學成等部),商震部占正定,石友三由定州東走束鹿、棗强。
乙、桂軍前隊由全州逼湖南永州。
丙、英使不滿外交部關于韜朋失踪案之答覆,再致送說帖。
丁、中俄第十七次會議,爭論中東路管理辦法。
戊、紅軍第四軍團徐向前占安徽英山,守軍第五十七師岳盛宣部一團被俘(張國燾擬進攻安慶,徐向前主南入湖北浠水、廣濟一帶)。
8.2(六,一九)
甲、漢口居仁門間單洞潰决,全市被淹,水深三四尺。
乙、豫南吉鴻昌部不穩。
丙、湘鄂贛邊區工農兵代表大會在湖南平江長壽街舉行,改湖南省蘇維埃政府爲湘鄂贛省蘇維埃政府。
8.3(六,二0)
甲、南路軍顧祝同、陳繼承、胡宗南等師在河北深澤束鹿一帶將石友三軍二萬餘人包圍繳械,俘其前敵總指揮孫光前(尋被槍斃)。
乙、江西剿赤軍總攻興國,第十八軍敗紅軍第五軍于石陂墟。
丙、駐日公使汪榮寶到京報告鮮案。
丁、四川各地大雨成灾。
戊、陳友仁第三次晤日外相幣原,要求履行奉平公司供給廣州政府軍火合同,幣原表示困難。
8.4(六,二一)
甲、國務會議(一)以十六省洪水爲灾,灾民逾五千萬,命內政財政兩部會同賑灾委員會迅籌救濟辦法。(二)任命馬鴻賓、楊思、馬文車、譚克敏等爲甘肅省政府委員,馬鴻賓主席。
乙、石友三部一萬余人在河北束鹿被北路軍王樹常部繳械,軍長朱文和被俘。
丙、黃紹竑到香港,即回廣西。
丁、日本陸軍大臣南次郎對全國師團長及各軍司令講演,欲解决滿蒙懸案,非下最後决心不可。
8.5(六,二二)
甲、閻錫山自大連乘日本軍用飛機到山西大同(由關東特務機關長土肥原賢二安排)。
乙、蔣中正電中央,謂安內可以攘外,對國民排日運動應取慎重態度。
丙、江西剿赤軍第一路趙觀濤部克興國,第二路陳誠克沙村,第一軍團蔡廷鍇部克高興圩。
丁、毛光翔就任第十八路總指揮職。
戊、青海省府主席馬麒卒。
己、蔣尊簋在上海病卒。
8.6(六,二三)
甲、江西紅軍彭德懷等圍困第三路第四十七師上官雲相部于興國寧都間之蓮塘。
乙、閻錫山回抵山西五台,徐永昌、楊愛源等自太原往謁。
丙、吳佩孚到成都。
丁、日本决以重光葵爲正式駐華公使。
8.7(六,二四)
甲、以弭平石友三叛軍,國府電獎張學良、劉峙。
乙、粵桂軍迫湘南,何鍵派兵防堵。
8.8(六,二五)
甲、江西剿匪軍右翼軍第三路第四十七師上官雲相敗于興國寧都間之蓮塘,北退龍崗沙溪。旅長張鸞詔、王育德等三人及參謀長均戰歿,損失三分之二(紅軍爲第三軍黃公略,第四軍林彪,五軍彭德懷,第八軍項英,第十二軍羅炳輝等,約五萬餘)。
乙、石友三在德州通電下野(所部到德州者約萬人,由韓複矩收編)。
丙、石友三部第四軍長沉克在河北曲陽投降,張學良委爲新編第一師長。
丁、吳佩孚由四川灌縣赴甘肅。
戊、掩護萬寶山韓人强行築壩之日警撤退。
己、鄂豫皖邊區紅軍第四軍徐向前自英山占浠水(尋占羅田、廣濟)。
8.9(六,二六)
甲、廣州陳濟棠下令所部,中止入湘。
乙、江西紅軍第三軍團乘勝攻龍崗剿赤軍,第五軍團第五師周渾元力戰敗之。第一軍團林彪大破第五十四師郝夢齡于良村,副師長魏我威死之。
丙、第一届高等考試發榜,共取九十八名。
丁、以各地水灾,上海米價漲五成。
8.10(六,二七)
甲、日本答覆外交部朝鮮排華案二次抗議,不承認國際法上之國家責任及賠償義務,僅允自動撫恤。
乙、遼寧日軍包圍本溪縣警局捕人(旋撤退)。
丙、石友三自濟南經青島赴大連。
丁、江西剿赤軍蔡廷鍇部攻占良村約溪,獲槍二千餘枝。
8.11(六,二八)
甲、新編第一師沉克部克河北阜平,紅軍敗走。
乙、任命徐永昌爲山西省政府主席(代商震),馬麟代理青海省政府主席。
丙、江西紅軍敗剿赤軍第三軍團毛秉文師于黃陂,毛部團營長死者十二人。
8.12(六,二九)
甲、中央電徐永昌,催閻錫山出洋。
乙、上海日本水兵在黃浦江上强搶被扣日貨,拘捕反日會之檢查員。
丙、河南孟津河决百餘丈。
8.13(六,三0)
甲、張繼再電廣州調停。
乙、駐河北大名之劉桂堂旅被第四師徐庭瑤包圍。
丙、調任駐德公使蔣作賓爲駐日公使,以王廣圻爲駐波蘭公使。
丁、孫中山夫人宋慶齡自德國回抵上海。
戊、上海日本總領事村井倉松爲8.12事件向市長張群抗議。
8.14(七,一)
甲、國府會議議决:(一)特派宋子文、許世英、劉尚清、孔祥熙、朱慶瀾爲救濟水灾委員。(二)前故行政院長譚延闓定于九月四日國葬。
乙、甘肅新第八師雷中田部與新第七師馬鴻賓部衝突。
丙、第三國際駐華委員牛蘭夫婦自上海解南京。
丁、陳友仁、甘介侯離日本神戶返廣州。
戊、上海市長張群爲8.12事件向日本總領事村井倉松抗議(
8.20村井覆拒。8.31市政府再抗議,9.11日再拒)。
8.15(七,二)
甲、江水大漲,漢口全市內水深五六尺,武昌筷子湖堤潰水已入城。
乙、南京接得大連情報員報告,關東軍將在東北誘發軍事行動(
日本外務省亦接得相似密報)。
丙、宋哲元、龐炳勛部自晋南向河北開拔調防,宋在運城就剿赤軍北路集團軍第四軍團總指揮職。
丁、任吳凱聲爲駐瑞士公使。
8.16(七,三)
甲、蔣中正總司令訓勉剿匪將士于最短期內肅清殘匪(是役國軍采行清野平毀屯糧策)。
乙、紅軍第三十五軍長鄧剛毅在江西大田被第五十二師擊斃。
丙、蔣中正、張學良之代表葛敬恩、鮑文樾到太原,促閻錫山、馮玉祥出國。
丁、宋哲元自太原到北平謁張學良。
戊、吳佩孚過茂縣赴松潘擬入甘肅。
8.17(七,四)
甲、日本陸軍省宣布中村大尉于6.27在洮索地方蘇鄂公爺府被殺。外務省令瀋陽總領事向遼寧省主席臧式毅嚴重抗議。
乙、第三黨(中國國民黨臨時行動委員會)領袖鄧演達在上海公共租界被捕。
丙、蔣中正自南昌過京赴滬,參加宋母殯儀。
8.18(七,五)
甲、青島日人(國粹會員)因細故與華人衝突,暴動刀傷華人數十。
乙、江水再漲,武昌城內水深六七尺,漢口市內及丈。
丙、國務會議議决:(一)發賑灾公債一千萬元,(二)任傅作義代理綏遠省府主席(原任李培基辭)。
丁、陳誠部第十一、第十四等師火攻江西山中伏匿紅軍。
戊、紅軍第十二軍羅炳輝在樂安突破剿赤軍第六師趙觀濤、第十師衛立煌等之包圍西去。
8.19(七,六)
甲、廣州當局再電攻詆中央(陳濟棠、古應芬借此向汪兆銘表示主戰决心)。
乙、蔣中正晤孫中山夫人宋慶齡于上海。
丙、膠東第二十一師劉珍年部一連在平度嘩變。
丁、沙市饑民暴動。
戊、中俄第二十次會議。
8.20(七,七)
甲、中央常務委員會議决僑務委員會改隸國府,以吳鐵城爲委員長,中央黨部另組織一海外黨務設計委員會。
乙、蔣中正主席由上海到京。
丙、葛敬恩、徐永昌等訪閻錫山,勸離山西。
丁、第四十九師張貞部克閩南永定,紅軍退走。
戊、鄂豫皖剿匪軍第四十八師徐源泉部收復湖北浠水。
8.21(七,八)
甲、國民政府會議議决考試院長戴傳賢等誤算高等考試考生分數,分別罰俸記過。
乙、中俄第二十一次會議,爭論中東路平均用人問題。
丙、俄軍艦在吉林三江口外演習示威。
丁、江西紅軍集中瑞金一帶。
戊、大名劉桂堂部向山東竄逃。
己、漢口决口擴大,水深丈余,人民死者已數千。
庚、日本天皇以日金十萬元賑中國水灾。
辛、新疆發生地震(連續至二十九日)。
8.22(七,九)
甲、日本報紙爲中村遇害事件,主對華强硬。
乙、外交部爲朝鮮事件照會日使,要求道歉,處分各地負責官吏,懲罰暴徒,賠償華僑損失,保證不再發生不祥事故。
丙、代表廣州政府赴日本接洽之陳友仁、劉紀文回抵香港,汪兆銘、孫科等往晤。
丁、蔣中正主席離京再赴南昌。
戊、山東省政府主席韓複矩到北平謁張學良,商華北問題。
己、武漢水勢止漲,人心略定。
庚、中國科學社第六届年會在鎮江開會。
8.23(七,一0)
甲、宋慶齡否認參預京粵和平運動。
乙、綏遠省政府主席傅作義到北平。
丙、武漢水略退,灾民死者日多。
丁、北平電稱,陝南漢江决口,十余縣盡成澤國。
戊、中美棉麥借款開始接洽。
8.24(七,一一)
甲、蔣中正抵南昌,命各軍團攻興國白鷺圩,懸賞十萬元擒毛澤東、朱德。
乙、外交部爲朝鮮屠僑案向日本第三次抗議。
丙、墨西哥發生排華運動。
8.25(七,一二)
甲、廣州國民政府下討伐令。
乙、陳友仁抨擊日本陸軍當局對華觀念之陳腐與危險。
丙、山西省政府主席徐永昌到北平。
丁、宋子文在上海晤日使重光葵,商東北問題。
戊、瀋陽公安局密令所屬,謂日本正在極力挑釁,應容忍自重,力避衝突。
己、國務會議議决水灾公債仍發一千萬元,另購美麥七百五十六萬石。
庚、長江下游飓風,上海水深數尺。
辛、武漢傳染病流行,每日死者約三百人。
8.26(七,一三)
甲、中央政治會議議决全國公務人員捐薪賑灾。
乙、立法院决議將賑灾公債由一千萬元改爲八千萬元(宋子文仍主一千萬元,立法委員擬總辭職)。
丙、甘肅政變,新編第八師師長雷中田及視察員馬文車,扣留主席馬鴻賓,雷任保安總司令,馬代主席。
8.27(七,一四)
甲、中央常務委員會議决(一)停止一切不必要建築,其經費移作賑灾,(二)嚴懲忽略堤防官吏。
乙、江北運河堤防崩决,水頭數丈,邵伯全鎮淹沒,高郵、興化、泰州均成澤國。
丙、各國政府紛電中國慰問水灾。
丁、張學良在北平召韓複矩、徐永昌、傅作義等會商閻錫山離晋出洋問題。
戊、國際反戰大會在荷蘭阿姆斯特丹開幕,宋慶齡參加(8.29 閉會)。
8.28(七,一五)
甲、蔣中正主席自南昌到漢口,視察水灾,幷籌劃對粵軍事。
乙、廣州軍隊積極向湘贛開拔。
丙、國府爲水灾誥誡全國官吏。
丁、江北運河續有潰决,灾民達數十萬。
戊、墨西哥政府限令華僑于九月二日前全體出境。
己、外交部電東北當局詢中村事件真相。
庚、漢口日租界煤油棧大火。
8.29(七,一六)
甲、張學良通電募賑。
乙、重慶日本租界三十年期滿(日僑旋撤去)。
8.30(七,一七)
甲、陳銘樞忠告陳濟棠,勿出兵湘贛,爲共黨張目,置灾民不顧。
乙、駐防河南潢川之第二十二路總指揮吉鴻昌解職,所部由李鳴鐘接統(吉有异謀未成)。
丙、蔣主席電令蘭州雷中田恢復馬鴻賓自由(雷未照辦)。
8.31(七,一八)
甲、汪兆銘以出師北伐主張勝利,自香港回廣州(8.29?)。
乙、劉桂堂部竄抵魯西梁山。
丙、日本在鄉軍人會于奈良,主以武力解决滿蒙問題。
9.1(七,一九)
甲、兩廣下總動員令,中央軍亦向湖南出動。
乙、江西剿匪軍第一路趙觀濤自廣昌進占黃陂。
丙、鄂豫皖剿匪軍第十軍徐源泉部第四十一師丁治盤旅在浠水洗馬畈爲紅軍徐向前所困,傷亡頗重(9.5 解圍。紅軍師長許繼盛謀叛,擬南渡長江未成,爲張國燾所殺)。
丁、蔣中正主席通電主弭亂救灾。
戊、國府下救灾緊急令,幷究問各省灾區負責官吏。
己、中央航空學校成立于杭州(1928年11月已于中央陸軍軍官學校設航空隊)。
庚、中共中央致書「蘇維埃區中央局」(項英主之)及紅軍總前委,指示六項任務:建立鞏固的根據地,徹底解决土地問題與實行蘇維埃政綱,更著力于改造和擴大紅軍,加緊進行蘇維埃改造運動與建立蘇維埃臨時中央政府,堅决執行發展黨鞏固黨的任務,必須有明確的反AB團鬥爭與反一切錯誤思想和一切反革命政治派別的鬥爭。
9.2(七,二0)
甲、中央政治會議通過賑灾公債八千萬元,由財政部分期發行。
乙、河南洛陽鞏縣大水,死者數萬。
丙、歐亞航空公司因飛機在外蒙被截擊,放弃滿洲里航綫。
丁、韓複矩自北平回抵濟南。
戊、日軍在瀋陽北大營附近演習。
9.3(七,二一)
甲、中央政治會議通過購美麥四十五萬噸。
乙、中央常務委員會通過(一)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組織法,(
二)嚴懲第三党首領鄧演達。
丙、張學巡發表和平通電。
丁、王正廷聲明否認中村被害事件。
9.4(七,二二)
甲、日本各報以中村大尉在內興安嶺遇害,主强硬對華交涉。
乙、墨西哥排華緩和,惟仍限華僑于兩月內離境。
丙、桂軍白崇禧部自桂林北進。
丁、江西剿匪軍蔡廷鍇、蔣鼎文、陳誠部奉令向吉安泰和贛州一帶移動,防阻粵桂軍北進。
戊、譚延闓國葬,蔣中正自漢口回京參加。
己、褚民誼自新疆到北平。
9.5(七,二三)
甲、張學良響應本月一日蔣中正電。
乙、日本外相幣原喜重郎電令瀋陽總領事林久治郎切實取締浪人製造中日事變(關東軍高級參謀板垣征四郎策動)。
丙、東北邊防軍參謀長榮臻到北平,與張學良商應付中村事件方針。
丁、達賴喇嘛對康藏交涉提出新要求,拒還甘孜、瞻化。
9.6(七,二四)
甲、東北日領事在瀋陽開會,商中村事件(日本國內醞釀就中村事件對華作緊急行動)。
乙、張學良密令東北邊防公署軍事廳長榮臻無論日人如何尋事,務須萬分容忍,不與反抗(同時張面告臧式毅派來之警務處長黃顯聲,日軍如尋釁,應極力避免衝突,以免事態擴大)。
丙、廣州軍事委員會戰地委員會主席唐生智自韶關赴湘南,第三軍長李揚敬同行。
丁、江西剿赤將領何應欽、陳銘樞等響應本月一日蔣中正通電。
戊、張學良電海外華僑,倡導和平救灾。
己、韓複矩響應張學良三日和平通電。
9.7(七,二五)
甲、蔣中正在國府紀念周講多難興國,全在共同努力。
乙、陳濟棠、李宗仁電勸湖南主席何鍵與粵方合作。
丙、粵軍占湖南耒陽(陳鐵堅旅),桂軍占祁陽。
丁、中央飛機四隊三十余架開往長沙株洲。
戊、江西紅軍主力六萬余乘剿匪軍西移,襲擊興國高興圩,開始激戰。
己、閻錫山表示不肯離晋。
庚、劉桂堂率殘部經山東大汶口竄回費縣老巢。
辛、墨西哥政府拒絕美國調停華僑案。
9.8(七,二六)
甲、日本閣議,陸軍大臣南次郎宣稱,對中村事件必要時即采取相當行動,除武力報復手段外,別無他策。
乙、瀋陽日軍守備隊越境演習。
丙、何鍵覆駁陳濟棠李宗仁電,幷責粵桂軍侵入湖南(本日桂軍抵永州)。
丁、國府明令發行水灾公債(本月內三千萬元,十二月內續發五千萬元)。
戊、張學良電東北各省組籌賑會。
己、湖北新堤樊口江堤潰决。
9.9(七,二七)
甲、江西剿匪軍第十九軍蔡廷鍇擊破紅軍主力(第四軍林彪,第五軍彭德懷,第十二軍羅炳輝,第三十五軍楊岳彬)于興國高興圩,斬獲八千餘人,繳槍五千餘枝(此爲剿匪第一次大勝利,蔡部即西撤)。
乙、第九師蔣鼎文部在老營盤爲紅軍第三軍黃公略所敗。
丙、粵省第一軍長兼第一集團軍前敵總指揮余漢謀率部自廣州赴韶關。
丁、東北當局對中村事件派遣之第三次調查隊到興安區。
戊、廣州日本代理總領事須磨彌吉郎到桂林晤李宗仁、白崇禧。
9.(上旬)中共中央自上海遷入江西,由總書記周恩來主持(
鄂豫皖邊區中央分局,由張國燾主持)。
9.10(七,二八)
甲、瀋陽日本總領事林久治郎爲中村案對遼寧省府提出嚴重交涉,要求謝罪、賠償、嚴懲責任者。
乙、日本駐瀋陽之特務機關長土肥原賢二大佐及張學良之顧問柴山少佐奉軍部電召到東京。
丙、延邊日軍擅捕華人,毆打公安分局局長。
丁、張學良在北平召開軍政會議,决設法解决中村事件(張擬回瀋陽,傳關東軍將實行暗殺,因之取消)。
戊、新任駐日公使蔣作賓離京赴平,轉瀋赴任。
己、張作相、商震、萬福麟、徐永昌、宋哲元、王樹常等響應本月一日蔣中正通電。
庚、何鍵電勸陳濟棠勿破壞和平。
辛、李煜瀛、張繼、吳鐵城,電勸廣州當局勿出兵湘贛。
壬、立法院通過賑灾公債條例。
癸、江西贛江江水大漲,峽江樟樹一帶盡成澤國。
9.11(七,二九)
甲、張學良派憲兵司令陳興亞親往興安調查中村事件(湯爾和奉張學良命,已到東京與外務省商談,接湯報告,命瀋陽當局趕速辦理)。
乙、宋子文再晤日使重光葵,約定同去東北晤南滿鐵道總裁內田康哉。
丙、蔣中正電張學良,避免與日本衝突。
丁、日本駐瀋陽之特務機關長土肥原賢二與陸軍省商擬對中村事件之具體報復方法。
戊、日本外務、陸軍、海軍省重要人員聯合會議,對滿蒙問題及中村事件决行使實力。
己、警衛軍長顧祝同到衡州布置軍事。
庚、公布民國二十年賑灾公債條例。
辛、長江下游水勢續漲,蕪湖南京情勢尤險。
壬、日本天皇昭和召見陸相南次郎,命整頓關東軍風紀(元老西園寺公望亦告南次郎,關東軍人態度應加謹慎)。
9.12(八,一)
甲、日本向朝鮮增兵兩師團。
乙、唐生智自廣州到郴州,進圖湖南。
9.13(八,二)
甲、中村事件第一次調查完畢(中村系以軍人冒充學者,入境手續極不完備,是否被害,未能證明)。
乙、粵軍退出湖南耒陽。
丙、紅軍第四軍團政治委員陳昌浩逮捕該軍團長潘皈佛等二十余人于湖北麻埠,指爲改組派AB團(據雲與紅軍師長許繼盛、周維炯有關)。
9.14(八,三)
甲、日本駐瀋陽之特務機關長土肥原大佐離東京返瀋陽。
乙、日本哈爾濱領事大橋赴伯力晤蘇俄當局,請對中村事件諒解。
丙、日滿鐵守備隊軍官十六人沿路作軍事考察,本日到哈埠。
丁、蔣中正限剿赤軍于一月內肅清贛南。
戊、粵桂軍進攻衡州,被第四路軍陶廣部擊退。
己、何應欽到江西萍鄉,籌劃湖南軍事。
庚、日使重光葵呈遞國書。
辛、我國當選國際聯盟非常任理事。
壬、中英庚款董事會議决撥萬四千鎊導淮。
癸、蕪湖大雨,江水續漲。
9.15(八,四)
甲、日本參謀本部作戰部長建川美次奉命前往瀋陽,制止關東軍行動。
乙、外交部駁覆8.24日本覆牒之照會送出。
丙、新任駐日公使蔣作賓離北平赴瀋陽轉朝鮮。
丁、江西剿赤軍第五十二師韓德勤自興城北撤,爲紅軍第一、第三軍敗于方石嶺,退向富田,旅長一人,團長三人,營長六人戰歿(
被俘?),損失極重。
戊、國際聯盟衛生部長拉西曼到南京。
己、前紅軍第一軍長許繼盛謀在豫鄂皖間之金家寨、麻埠舉事響應國軍不成,被殺(所部歸徐向前鄺繼勛)。
9.16(八,五)
甲、日本關東軍司令官本莊繁向東京請示軍事行動。
乙、日本軍部散發傳單,謂中國侵害日本滿蒙權利,國人應猛醒,以救國難。
丙、王正廷談話否認蔣主席演說攻擊日本。
丁、日人所指與中村事件有關之興安屯墾軍第三團團長關瑞璣(
玉衡)被傳到瀋陽候審。
戊、駐日公使蔣作賓過瀋陽赴東京。
己、江西剿赤軍第四十三師郭華宗部克永新。
庚、粵軍自湘南後退,廣州戒嚴。
辛、行政院通緝馬仲英。
9.17(八,六)
甲、日公使重光葵否認日政府對中村事件出兵計劃。
乙、日本關東軍司令本莊繁命南滿鐵路駐軍及鐵道守備隊舉行行軍演習。
丙、洪憲帝制要角楊度卒于上海(五十七歲,1875生。楊晚年入共党,又曾入張宗昌幕,後受上海聞人杜月笙供養)。
9.18(八,七)
甲、東北邊防公署軍事廳長參謀長榮臻爲中村事件通知日本總領事,謂團長關玉衡將由軍法審判,第二次調查隊十九日回瀋陽。
乙、日本參謀本部作戰部長建川美次到瀋陽(下午七時),板垣征四郎亦至自遼陽。
丙、日本關東軍高級參謀板垣征四郎,作戰課長石原莞爾指使南滿鐵路守衛隊(第二師團即多門師團)于下午十時三十分炸毀瀋陽城外文官屯南柳條溝之南滿鐵路,同時進攻北大營(駐軍爲第七旅,旅長王以哲在瀋陽城內與榮臻嚴令團長王鐵漢等不准抵抗)。
丁、蔣中正自南京赴南昌督師。
戊、唐生智、李揚敬自湘南回抵韶關。
己、國府會議議决:(一)江蘇水灾負責人建設廳長孫鴻哲免職,(二)派施肇基爲國聯行政會代表。
庚、漢口江水大退。
9.19(八,八)
甲、上午五時,日軍第二師團攻占瀋陽北大營,六時三十分攻占瀋陽城及兵工廠、迫擊炮廠、飛機場、無綫電臺,監視省政府主席臧式毅,榮臻化裝逃出。
乙、日軍關東司令本莊繁在瀋陽貼出布告,聲稱膺懲東北軍權,其司令部自旅順移于瀋陽(正午十二時),發出布告,不以東北舊政權爲交涉對手。
丙、日軍政占安東、營口、長春(我營長傅冠軍殉難)、鳳凰城、本溪湖。
丁、朝鮮日軍司令官林銑十郎命第十九及第二十師團向遼吉出動(日參謀本部制止,向琿春出動之日軍停止)。
戊、外交部向日使重光葵提出緊急抗議(下午六時)要求日軍停止一切行動,幷電出席國聯代表向國際聯盟報告。
己、張學良在北平協和醫院與瀋陽榮臻通話,命對日軍不加抵抗。
庚、中央于晚間舉行緊急會議促蔣主席回京。
辛、張繼、李煜瀛、吳鐵城電廣州當局即息內爭,共救國難(是日孫科、馬超俊等亦在廣州商寧粵合作辦法)。
壬、日本內閣會議,决定電命關東軍不得擴大瀋陽事變。
癸、瀋陽日本總領事林久治郎,南滿鐵道會社總裁內田康哉電告日外相幣原喜重郎以日本軍事行動計劃。
子、日代表芳澤謙吉請國聯理事會不必重視東北地方事件。
醜、宋子文與重光葵在上海密談,商組織中日共同委員會赴瀋陽,制止事變擴大。
9.20(八,九)
甲、外交部向日使二次抗議,要求日軍立即退出占領地區。
乙、日軍占遼寧撫順、昌圖、蓋平。
丙、建川美次、板垣征四郎、石原莞爾商定日軍向北滿出動,幷建立滿洲政權(9.19晚)。
丁、日軍第二師團長多門任瀋陽衛戍司令官,大佐土肥原賢二任市長。
戊、中央常務會議議决對日本武力可退讓,交涉决不放鬆。
己、蔣中正經南昌返抵南京。
庚、張學良電令東北各軍堅忍一時,取不抵抗態度。
辛、中央執行委員會電勸廣州當局精誠團結,共挽沉淪。
壬、廣州當局電吳鐵城,贊成息爭禦侮。
癸、中國共産黨發表反對日本帝國主義侵略宣言,發動民衆鬥爭,反抗日本帝國主義侵略,要求推翻國民黨,幷决定追逐襲擊國民黨軍隊。
子、日俄在莫斯科密商東北問題。
醜、豫鄂皖剿匪軍宋世科旅收復英山。
9.21(八,一0)
甲、施肇基要求國際聯盟理事會對東北事變采取行動,制止事變擴大,回復東北原狀,考慮賠償款額。
乙、蔣中正主席自南昌回南京,即召開會議,决定設立特種外交委員會,戴傳賢爲委員長,宋子文副之,顧維鈞爲秘書長,蔣及于右任、孔祥熙、丁惟汾、陳立夫、顔惠慶、朱兆莘爲委員。
丙、駐美代辦容騤照會國務院,請照九國公約、非戰公約,作必要措置。
丁、美國務卿史汀生勸國聯秘書長德裏蒙,請對日本勿過用壓力,以免幣原外相制止軍人發生困難。
戊、本莊繁電請東京增兵東北,乘機解决滿蒙問題(東京軍部未允)。
己、朝鮮日軍渡過鴨綠江。
庚、日軍于下午二時攻占吉林省城,代理省主席熙洽迎降(時主席張作相丁外艱在錦州)。
辛、日艦向我各口岸出動,日軍一旅團自朝鮮抵瀋陽。
壬、據報瀋陽兵工廠槍械被日軍劫去者值一萬萬元以上。
癸、廣州國府通電,對內救恤灾民,發揮民治,對外力保主權,共紓國難。
子、東北邊防公署參謀長榮臻自瀋陽逃抵北平。
醜、美飛行家林白視察江北灾區。
寅、江西剿匪軍蔡廷鍇部自興國開往贛州,蔣鼎文部亦自老營盤向西北移動,紅軍襲擊不逞,退東固附近,第三次圍剿結束(興國赤化極深,蔡部糧食困難,官兵亟須整理,彈藥亦待補充)(國軍損失約三萬人)。
卯、上海抗日救國會組織救國軍。
辰、英國廢止金本位。
9.22(八,一一)
甲、國際聯盟理事會决議(一)通知中日兩國,勿使事變擴大,(二)與中日代表協商,兩國立即撤兵,(三)以本案紀錄文件通知美國。
乙、美國務卿史汀生告日使出淵,滿洲事變已涉及九國公約及非戰公約問題。
丙、關東軍通過土肥原之東北建國計劃。日本首相若槻請天皇抑制關東軍之跋扈行動,天皇面命陸軍大臣南次郎萬勿擴大瀋陽事變。
丁、日本駐蘇俄大使廣田,晤蘇外長李維諾夫,聲明日軍行動以南滿東蒙爲限。
戊、關東軍參謀長三宅光治及板垣征四郎、石原莞爾、土肥原賢二等密議决定成立滿蒙共和國,以溥儀爲首領,熙洽、張海鵬、湯玉麟、于芷山、張景惠爲吉林、洮索、熱河、東邊、哈爾濱鎮守使。
己、本莊繁命關東軍準備向哈爾濱出動。
庚、日陸軍省派兵務課長安藤利吉到瀋陽,命北上日軍勿越寬城子,勿干預南滿鐵路以外之鐵路,勿再有新的軍事行動。
辛、中國國民黨告全國同胞書,確實團結,堅定沉著,加倍刻苦。
壬、日軍占遼源、鄭家屯及四洮鐵路,幷派飛機在新民投彈。
癸、蔣中正電張學良勿受日方脅迫承認二十一條。
子、蔣中正在京市黨員大會報告,對東北事變,忍辱含憤,暫取逆來順受態度,以待國際公理判斷,全國爲有步驟奮鬥。
醜、各方勸胡漢民銷假。
寅、國務會議議决:(一)任顔惠慶爲駐美公使,(二)任梅貽琦爲清華大學校長。
卯、中國共産黨通令所屬黨部黨員,加緊組織與領導群衆,反對日本的暴力政策,武裝保衛蘇聯,消滅國民黨政府。
9.23(八,一二)
甲、美國務卿史汀生對國聯之處置表示同情,但不贊成派遣調查團(中國要求派調查團,英贊成,盼美參加)。
乙、外交部接受國聯决議。
丙、國府發告國民書,應以文明對野蠻,待國聯之公理解决,盼全國軍隊對日軍避免衝突,政府已有最後决心與自衛準備。
丁、全國下半旗幷停止娛樂。
戊、外交部兩次抗議,日本不覆,本日又提第三次抗議。
己、日公使重光葵致書日外務大臣幣原,抨擊日軍在東北行動。
庚、瀋陽日軍散發布告,將永久占領。
辛、日本參謀本部令關東軍勿得進至洮南以北。
壬、日軍占領通遼。
癸、日軍運大批軍火赴北平使館。
子、東北邊防公署及遼寧省府移設錦州,幷以米春霖代理遼寧省政府主席。
醜、張繼自北平到南京,即偕蔡元培、陳銘樞赴滬轉粵,進行和平。
寅、俄外次加拉罕告莫德惠,俄决不采任何步驟,使東北現在情形更演成較爲困難之狀况。
9.24(八,一三)
甲、美國政府正式照會中日政府請避免再有軍事行動。
乙、美國務卿史汀生授權日內瓦美領事吉爾白列席國聯理事會以備諮詢。
丙、日政府發表聲明,否認東北系軍事占領。
丁、日本內閣會議議决,關東軍應自南滿鐵路兩側撤退集中鐵路附屬區域。
戊、日本關東軍電參謀本部,如天皇及軍部約束其行動,將于滿洲獨立。
己、日飛機在錦州及溝幫子投彈,幷襲擊平遼列車。
庚、日軍迫袁金鎧、李香齋、于沖漢等組織瀋陽治安維持會(今日成立)。
辛、吉邊鎮守使李杜宣布抗日,設自衛團督辦處。
壬、中常會通過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展至十一月十二日開會。
9.25(八,一四)
甲、施肇基要求國聯理事會派中立委員會監視日本撤兵,日代表芳澤謙吉主中日直接談判。國聯理事會對于日本照覆認爲滿意。
乙、日軍占領洮南。
丙、日飛機再襲北寧路列車。
丁、中央頒發學生義勇軍教育綱領。
戊、國府會議議决:(一)全國運動會展至明年五月舉行,(二)設立全國經濟委員會。
9.26(八,一五)
甲、上海各大學學生到京請願。
乙、上海舉行抗日救國市民大會,電請中央限日兵退出占領地,否則絕交宣戰。
丙、瀋陽四庫全書全被日人運走。
丁、蔡廷鍇部第十九路軍集中贛州。
9.27(八,一六)
甲、日軍占領洮安及洮昂路南段。
乙、哈爾濱地方治安維持會成立,張景惠爲會長。
丙、日政府覆美國照會,聲明東北日軍如不受攻擊,將不采取進一步之敵對行動。
丁、張學良命張作相代理東北邊防司令長官(駐錦州)。
9.28(八,一七)
甲、南京中央大學學生冒雨赴中央黨部及外交部請願,毆傷外交部長王正廷。
乙、中央發表誥誡全國學生書。
丙、施肇基請國聯輔助中日談判,日代表芳澤拒絕。
丁、英美法武官到瀋陽調查。
戊、張繼、蔡元培、陳銘樞携蔣中正函到香港,汪兆銘、孫科、李文范自廣州來會。
9.29(八,一八)
甲、蔣作賓照會日外務省,關于東北組織獨立政府一事,在日兵未撤以前,日政府應負全責。
乙、吉林代主席熙洽宣布改省政府爲長官公署,由日軍警備司令坪井授印。
丙、上海各大學學生數千人到京請願對日宣戰,由蔣中正主席接見訓話。
丁、蔡元培等電蔣中正,粵方要求蔣下野與粵府撤銷電同時發表,幷變更京滬衛戍組織。
9.30(八,一九)
甲、國聯理事會休會兩星期,以待日本撤兵。
乙、領袖公使(西班牙使)電各國及國聯,報告日本聲明撤兵後破壞北寧路情形。
丙、中央政治會議通過(一)准王正廷辭職,特任施肇基爲外交部長,(二)從張學良請,閻錫山免予通緝(10.3由國府發表)。
丁、國府任命陳銘樞爲京滬衛戍總司令官兼代淞滬警備司令(粵方要求)。
戊、國府明令保持紀律秩序。
己、第二批上海大學請願學生到京,由蔣主席接見。
庚、國聯教育考察團抵上海。
辛、中國共産黨宣言仍將繼續反帝國主義者及國民黨,否認與國民黨共同抗日之議。
壬、天津日本駐屯軍司令官香椎浩平邀溥儀至日本兵營,與羅振玉及關東軍參謀板垣征四郎大佐之代表上角利一相晤,勸赴東北。
10.1(八,二0)
甲、新疆省政府主席金樹仁與蘇聯代表私訂「新蘇臨時通商協定」七條,附件四條。蘇聯在新自由貿易,所納關稅,與中國商民相同,新疆向蘇俄購買飛機、軍火,聘用技術人員(時蘇俄煽動和加尼牙孜,哈密亂事擴大,金氏不得已向蘇俄屈服,至明年八月十日始將此項協定,抄發省府秘書處備案,但仍不履行)。
乙、中國請國聯理事會會員國派遣視察員赴東北。
丙、外交部照會美使,請派員調查日本撤兵事。
丁、日外務省複蔣作賓9.29抗議,日本歡迎東北地方治安之維持機關。
戊、日軍在北平東長安街一帶演習,意圖尋釁。
己、顧維鈞自平到京謁蔣中正主席。
庚、廣州和平會議,粵方堅持在廣州召開四次全國代表大會。
10.2(八,二一)
甲、蔣中正電陳銘樞、蔡元培、張繼:(一)請粵府整個遷京,中央完全退讓,(二)粵府取消,人員齊集首都,(三)如欲各方合作,須來京面商。
乙、日軍陷通遼,張多峰旅被繳械。
10.3(八,二二)
甲、日本南滿鐵道會社派員管理瀋海、吉海、吉敦三鐵路。
乙、日本大隊抵牛莊。
丙、日本代表芳澤謙吉在國聯理事會宣稱,日本在東北幷無領土野心。
丁、哈爾濱美領事翰森赴長春吉林視察。
戊、國府派李錦綸代理外交部部務。
10.4(八,二三)
甲、滿洲里蘇俄領事聲明蘇軍决不開入中東路。
乙、關東軍宣布與張學良絕緣。
丙、日軍以軍火四列車運洮安,接濟蒙匪。
丁、日軍艦續開上海及長江一帶。
戊、豫鄂皖紅軍圍攻潢川、商城,國軍第十二師曾萬鐘、第五十八師陳耀漢力守(10.25國軍第二師樓景越來援,解圍)。
10.5(八,二四)
甲、蔣中正電粵,如粵方代表到滬,即發表下野通電。
乙、日政府令重光葵對中國中南部之抗日救國運動向國民政府提出重大警告。
丙、上海日領事函市政府質詢有無保護日僑能力,否則將取自衛手段。
丁、外部致牒日本,要求依國聯决議撤兵。
戊、施肇基再促國聯注意東北情形。
己、駐日公使蔣作賓遞國書。
庚、日飛機在錦州轟炸。
10.6(八,二五)
甲、蔣作賓通知日本,派張作相、王樹常辦理日軍撤後接收事宜。
乙、日艦四艘續到上海,謠言紛起,盛傳日軍將占領上海,日陸戰隊長官聲明否認。
丙、上海西班牙領事費爾奉國聯理事會議長勒樂命令,赴遼寧調查遼吉獨立、撤兵情形、出事原因。
丁、前洮遼鎮守使張海鵬受日軍煽惑,宣布獨立。
10.7(八,二六)
甲、陳銘樞離香港北上(汪精衛曾到港與之詳談統一問題)。
乙、日本增兵通遼,幷以大批軍火接濟洮南一帶蒙匪。
丙、本莊繁聲明不承認張學良在東北之政權。
丁、日本飛機轟炸新民。
戊、前清恭親王溥偉自大連到瀋陽。
己、美政府派員赴東北調查。
庚、漢口灾民染疫,死亡日以百計。
10.8(八,二七)
甲、日本閣議通過對我反日運動抗議書,幷决定續派兵艦來華。
乙、日本飛機十二架轟炸錦州遼寧省政府,死三十餘人。
丙、日軍占領鐵嶺。
丁、國府令張學良防止東北非法組織。
戊、溥儀談話,否認爲日人利用。
己、第四十一師張振漢部在湖北岳口爲紅軍段德昌所敗,旅長徐德佐陣亡。
庚、中央研究院第二次發掘出東城子崖(古譚國都城)。
10.9(八,二八)
甲、施肇基代表請國聯理事會提前開會,處理東北問題。
乙、日使重光葵拒我撤兵要求,要求直接談判,幷抗議反日運動(10.11送到)。
丙、日內閣决定中日徹底解决東三省問題辦法大綱。
丁、美總統召集國務會議,討論中日問題幷電國聯請盡力解决滿洲案件。
戊、英政府派員赴滿洲調查。
己、日飛機四十架轟炸大淩河通遼等處。
庚、國府通令在國聯議决撤兵期限內,國人宜謹守秩序,保護外僑生命財産。
辛、廣州推汪兆銘、孫科、李文范、伍朝樞爲代表,與南京商合作問題。
10.10(八,二九)
甲、美請中日遵守國聯决議,幷對日機轟炸錦州表示關切。
乙、日外相宣稱轟炸錦州爲自衛舉動,幷不違犯公法。
丙、日兵在秦皇島登岸,飛機在唐山示威。
丁、外交部再要求日軍于一星期內實行撤至南滿鐵路區域以內。
戊、廣州警察爲日貨問題與學生衝突,開槍射擊民衆,死十五人,傷八十餘人。
10.11(九,一)
甲、美國務卿史汀生指摘日本不履行國聯决議,幷不滿其轟炸錦州之解釋。
乙、英法等國抗議日機轟炸錦州。
丙、日飛機到天津偵察。
丁、日人數千在上海北四川路一帶示威暴動,毆打華人,陸戰隊登岸。
戊、溥儀致書日本陸軍大臣南次郎,盼中日提携。
己、陳銘樞自粵到滬,顧孟餘同來(陳即晋京)。
庚、廣州宣布戒嚴(因民衆憤昨日屠殺事件)。
10.12(九,二)
甲、蔣中正主席在國府紀念周表示,至公法公約不能維持之時,决不惜任何犧牲。
乙、日外務省覆國際聯盟,否認使事變擴大,但日軍未能即撤,希望中日直接交涉。
丙、中央政治會議議决,以顧維鈞爲特別外交委員。
丁、萬福麟辭黑龍江省政府主席,由馬占山代理(時萬在北平)。
戊、施肇基要求國際聯盟派遣國際委員團赴東北調查。
己、甘軍蘇雨生(馮玉祥舊部)占寧夏,逐馬福壽。
10.13(九,三)
甲、國聯理事會續開,施肇基報告東北現狀,日代表芳澤主中日直接交涉,爲施拒絕。
乙、日使館參事矢野要求張學良將軍隊移向山海關。
丙、日飛機追炸自瀋陽退出之第七旅王以哲部至打虎山(王旅開往北平,實存祇七百人)。
丁、黑龍江代理主席馬占山與黑河蘇俄紅軍軍官會議。
戊、胡漢民晤蔣中正,商京、粵合作問題。
己、國務會議議决:(一)任劉文島爲駐德公使,(二)任王廣圻兼捷克公使,(三)任張志良爲東三省鹽運使。
庚、德國駐華公使陶德曼遞國書。
10.14(九,四)
甲、胡漢民偕陳銘樞、吳鐵城、張靜江等自南京赴上海,候粵方代表北來商統一問題(臨行前蔣中正到胡處談一小時)。
乙、國聯理事會决定邀請美國代表列席,處置中日問題會議。
丙、英美公使自平乘飛機到京,法使亦乘車離平南下。
丁、日軍藉口剿匪自瀋陽西開,擬犯錦州。
戊、日人唆使蒙匪進攻通遼。
己、廣州屠殺民衆之公安分局長杜泰被釋放逃匿,全市學校罷課。
10.15(九,五)
甲、胡漢民自上海電廣州當局謂黨政過去錯誤,在忙于對人,忽于對事,請即推舉代表來滬,進行和議,共商大計。
乙、國聯理事會正式通過邀請美國代表列席,處置中日問題會議,日本代表反對。
丙、蔣中正主席招待英美公使。
丁、洮南鎮守使張海鵬受日人指使進攻黑龍江。
戊、日飛機又到通遼投彈,死十餘人。
己、上海北四川路日人連夜撕去反日標語,毆傷華人。
庚、上海學生數千强請京滬鐵路撥車進京。
10.16(九,六)
甲、美代表吉爾白列席國聯理事會議,各國代表均致詞歡迎,日代表無表示。
乙、外部電請國聯緊急制止日軍暴行。
丙、黑龍江軍張樹森、于兆麟等旅擊敗受日人利用之張海鵬。
丁、日內閣停止奉令開華之軍艦出發。
戊、各國相繼派員赴瀋陽調查。
己、國府會議派員赴晋陝除防鼠疫。
10.17(九,七)
甲、國聯會員國舉行秘密會議(中日除外),美代表吉爾白列席,繼舉行公開會議,决由會員國電中日兩國政府促注意凱洛格非戰公約下之義務。
乙、國聯再開秘密會議,决定喚起世界輿論及道德力量制止中日决裂。
丙、日本上下一致抨擊國聯,反對美國參加,幷由日代表向國聯主席白裏安質問。
丁、接受日本武器之東北馬賊(小白龍部)反正,揭抗日救國旗幟。
戊、日本少壯軍人政變陰謀(錦旗革命,事在10.15)被發覺,橋本欣五郎等被拘。
10.18(九,八)
甲、國聯接日本照會,决定明日會議停開,先由白裏安與中日代表接洽。
乙、張海鵬得日軍接濟,再由洮南北進,複被黑龍江軍擊退。
丙、上海日陸戰隊在勞勃生路毆傷演講青年,紗廠日人亦毆傷華人。
丁、廣州代表汪兆銘、孫科、鄒魯、李文范、伍朝樞、陳友仁,偕蔡元培、張繼及唐生智、張發奎、傅秉常自香港赴上海。
10.19(九,九)
甲、日外相幣原向我駐日公使蔣作賓提出五項基本原則(幷通知國聯):(一)否認相互之侵略政策及行動,(二)尊重中國領土之保全,(三)徹底取締妨害相互之通商自由及煽動國際憎惡之念之有組織的運動,(四)對于滿洲各地之日本帝國臣民之一切和平的業務予以有效的保護,(五)尊重日本帝國在東北之條約上的權益。
乙、國聯理事會再開秘密會議,决定仍由白裏安與中日代表接洽,已擬定辦法,待中日同意。
丙、中央常務會議議决凡自第二届第四次全體會議以後因政治關係開除黨籍者,一律恢復。
丁、李濟琛晤蔣中正主席,即由南京赴上海。
戊、日飛機又在錦州投彈。
10.20(九,一0)
甲、前清恭親王溥偉在瀋陽召開復辟會議,前四洮路督辦馬龍潭在昌圖組織中滿聯合獨立自治會。
乙、趙欣伯就任日本所委任之瀋陽市長。
丙、闞朝璽通電取消瀋陽四民臨時維持會,否認有賣國行爲。
丁、中英韜朋案解决(6.8槍殺韜朋之黃珍吾團長處刑十四年)。
戊、太平洋國際學會在杭州開會。
己、「中國共産黨爲第一次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告全國工農勞苦民衆書」發表。
10.21(九,一一)
甲、國聯理事會續開秘密會議,日方仍拒定期撤兵。
乙、美國照會中日,請尊重非戰公約。
丙、外交部照覆英、法、德、義、挪、波等國公使,盼國聯爲正義和平,圓滿解决中日問題。
丁、日飛機轟炸洮昂鐵路及寬城子附近中東鐵路。
戊、汪兆銘、孫科、鄒魯、伍朝樞、李文范、陳友仁偕張繼、蔡元培自廣州抵上海,南京中央要人到者亦多,即在胡漢民處晤談。
10.22(九,一二)
甲、國聯大會提出决議案七條,要求日本立即開始撤退軍隊,于十一月十六日前撤畢,中國負責保護日僑生命財産。建議中日協定撤兵接收細目,撤兵後開始直接交涉,設立調解委員會。國聯延會至十一月十六日,必要時得提早開會。
乙、日政府覆非戰公約各國,謂日本在東北行動不出自衛範圍,絕未違背非戰公約。
丙、外部覆美照會,願以和平方法解决事變。
丁、日本關東軍司令本莊繁派員晤張學良,面遞通知書,拒張回瀋。
戊、蔣中正乘飛機到上海,晤胡漢民、汪兆銘後,即回南京,主以全力對付外交。
己、汪兆銘電蔣中正,提出七點,主召集第一、二、三届中央委員會解决糾紛,國府主席以党中年高德重者任之。
10.23(九,一三)
甲、中國代表施肇基在國聯理事會聲明接受昨日决議案,但撤兵須連憲兵、警察、飛機在內,事變責任及賠償仍須照會章解决。日代表芳澤仍持反對態度。
乙、日政府訓令芳澤向國聯行政會聲明如中國承認其條約義務及取消抗日運動,日亦允開始將滿洲軍隊撤入鐵路區域。
丙、特種外交委員會電促汪兆銘、孫科及胡漢民等入京。
丁、汪兆銘、孫科等對上海報界談話,表示此時不能前往南京,以保重「自由意志」。
戊、日飛機在吉林農安向我騎兵投彈。
己、國府會議以朱慶瀾爲黃河水利委員長,馬福祥、李協爲副委員長。
10.24(九,一四)
甲、國聯理事會以十三票對日本一票通過七項决議案,英、西代表質問日代表所提對案中「基本原則」之解釋,日代表不允在會議席上提出。
乙、日本閣議决不理國聯决議,另向中國提議直接交涉。
丙、蔣中正函汪兆銘等,謂目前第一要義在將一致對外之精神表現于事實,盼即日來京。
丁、居正、方振武恢復自由,即赴上海。
戊、川軍鄧錫侯部向甘肅出動。
10.25(九,一五)
甲、日本南陸相談,謂國聯决議僅值一笑。
乙、匪首淩印清受日人指使,組織東北人民自衛軍。
丙、黑龍江日領事清水向馬占山要求南滿鐵路會社修復嫩江橋,馬拒之。
丁、日軍開鄭家屯,擬助張海鵬再攻黑龍江。
戊、汪兆銘發表談話,謂新局面之最大原則,在將政治于軍事管理之下解放起來,軍人應專務國防。
己、蔡元培、張靜江、陳銘樞與汪兆銘、孫科、鄒魯、李文范、陳友仁在上海開談話會,對外交問題,主貫徹國聯主張。
庚、被紅軍久圍之河南商城,本日被援軍擊走。
10.26(九,一六)
甲、國府發表宣言,望國聯决議案早日實現。
乙、蔣中正在國府紀念周講演,稱道國聯之處置。
丙、日本向國聯發出聲明書,謂二十四日决議案未能成立,東北事變起于中國先挑撥,日軍撤退,事態將更惡化,幷申述其五項基本大綱,主中日直接交涉。
丁、施肇基函白裏安,表示準備與日本商訂公斷條約。
戊、遜清恭親王溥偉在瀋陽祭陵。
10.27(九,一七)
甲、南京代表蔡元培、張繼、張靜江、陳銘樞、吳鐵城與廣東代表汪兆銘、孫科、伍朝樞、鄒魯、李文范、陳友仁在上海開第一次預備會,會畢,粵方代表即往胡漢民宅,孫科發表不滿于南京之談話。
乙、日關東軍司令本莊繁命袁金鎧、丁鑒修等組織東北交通委員會。
丙、蔣作賓照會日政府,請于十一月十六日前撤兵。
丁、張學良委于芷山爲東邊二十三縣保安總司令。
戊、國務會議通過設立國立編譯館。
10.28(九,一八)
甲、南京廣州代表舉行第二次預備會(除昨日到會代表外,李煜瀛亦到),議决:(一)各項最後决定權仍在雙方中央黨部,(二)外交事件仍由南京任之,而由該會决定方針(粵方提出黨政改革案)。
乙、南京方面發出不滿上海會議之消息(某中委談話)。
丙、日關東軍司令本莊繁要求黑龍江代理主席馬占山將政權交與張海鵬,日領事幷以最後通牒致馬,决即修復嫩江橋。
丁、日本駐蘇大使廣田弘毅訪蘇外次加拉罕,警告勿助黑龍江當局及派兵至中東路。
戊、袁金鎧向本莊繁辭治安維持會會長職。
己、青島日人會議,决擁護既得權利,造成重大事件,使青島恢復華盛頓會議前狀態。
庚、廣州國府常務委員古應芬卒,年五十九歲(1873至1931)。
10.29(九,一九)
甲、蘇聯外次加拉罕覆日大使廣田聲明,對東北衝突,堅持不干涉主義(11.14俄外長李維諾夫再度向廣田聲明)。
乙、南京廣州代表第三次預備會議:(一)外交一致應有限度,(二)推孫科擬定中央制度改革案。
丙、中央常會(一)通過第四次全體代表大會議事規則,(二)定十一月九日開中央執行委員臨時會議。
丁、日本關東軍瀋陽特務機關長土肥原到天津(10.27離瀋陽),擬誘溥儀赴瀋獨立。
戊、前清恭親王溥偉任遼寧四民維持會會長,聲言滿人治滿。
己、白俄受日人指使,在中東路海拉爾博克圖騷擾。
庚、張學良自北平乘飛機到南京。
辛、韓複矩派員接收山東國稅機關(明日又交還)。
10.30(九,二0)
甲、京粵代表第四次會議:(一)各電雙方中央黨部,請將四全代表大會日期展緩;(二)通過中央政治改革案原則:甲、五院獨立負責行使職權,乙、政治系統與組織簡單化,丙、政治實際民主化。
乙、南京反對上海會議所擬方案,謂黨政根本問題應由本黨多數討論,非十余代表所能商决。
丙、粵方代表通電,此次會議重大職務在使自由意志充分表現。
丁、京粵代表及胡漢民不滿于南京前所發表消息(即某中委談話)。
戊、國府會議議决國有鐵路客票加價一成賑灾。
10.31(九,二一)
甲、京粵代表第五次會議(一)國府主席不負實際政治責任,任期二年,(二)廢除中央政治會議,(三)行政院等于責任內閣,立法、司法等院不與生連帶關係,(四)每二年內召集國民代表會議一次,(五)部長人選不限黨員,(六)休會二日(由京方代表回京接洽)。
乙、胡漢民發表談話,對和平表示悲觀。
丙、日政府照覆我國,拒絕十一月十六日前撤兵,希望中國贊助日本方針,商談確立正常關係之基礎大綱協定。
丁、日人唆使匪軍淩印清進犯錦州,蒙匪包善一進犯通遼。
戊、張學良自南京乘飛機回北平。
己、開灤煤礦罷工。
10.?(九,?)張嘉森(君勱)、張東蓀、湯薌銘(住心)、胡汝麟(石青)、王敬芳(摶沙)、陳博生在北平發起組織「中國國家社會黨」(原擬組憲政黨)。
11.1(九,二二)
甲、我國致國聯牒文,駁十月二十六日之日本聲明書,請嚴促日本遵行國聯决議案。
乙、國府派顧維鈞、張作相、吳鐵城、張群、羅文幹、湯爾和、劉哲爲接收東北失地委員,顧爲委員長。
丙、日本外相幣原令天津總領事桑島主計阻止天津日軍憲,停止擁立溥儀(宣統)計劃。
丁、日軍鐵甲車飛機助蒙匪,轟擊通遼。
戊、日軍提取瀋陽、牛莊鹽稅三百萬元。
己、蔣中正談話,反對第一、二、三届中央委員混合開會。
庚、中共中央、共産青年團中央函第一次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致賀。
11.2(九,二三)
甲、粵方代表談話,如蔣中正下野,擬請其擔任國防委員會主席。
乙、蔣中正在國府紀念周講演,痛斥粵方。
丙、蔣中正與張繼、張人杰、陳銘樞、吳鐵城等會商京粵合作問題。
丁、中央通令青島漢口等地當局,嚴防日人尋釁。
戊、國聯理事會主席白裏安駁覆日本10.26聲明書。
己、東京參謀本部制止本莊繁進攻北滿(11.5再命聽從參謀總長指揮)。
庚、張海鵬占泰來鎮,再向黑龍江進迫。日本繼續向洮南增兵。
辛、受日人指使侵擾錦州之馬賊淩印清被擒。
壬、日本改遼寧省爲「奉天省」。
癸、杭州太平洋國際學會閉會。
子、土肥原與溥儀會晤,商赴東北建國事(約兩日後,國民政府監察院委員高友唐奉命晤溥儀,許以恢復優待條件)。
11.3(九,二四)
甲、我國照會國聯,日軍悍不撤退,應請有所舉動。中國政府在軍事占領壓迫之下,絕對不允開始談判。
乙、胡漢民談話,指責蔣中正昨日講演。
丙、國務會議:(一)設置獎學金額,(二)任劉文島兼駐奧公使。
丁、贛東紅軍攻鉛山被拒退。
11.4(九,二五)
甲、日軍沿洮昂鐵路北攻江橋,爲黑龍江軍吳松山旅擊退,日飛機在大興站投彈。
乙、日外相覆美使,日軍决不再向錦州方面移動。
丙、粵方代表發表談話,駁蔣中正二日講演。
丁、第十九路軍自江西到南京。
戊、吳佩孚在蘭州又委川軍鄧錫侯部師長黃隱爲甘肅民政廳長。
11.5(九,二六)
甲、晨六時,日軍再攻洮昂綫江橋,由張海鵬軍衝鋒,日軍千五百人繼進,均被吳松山旅擊退。
乙、施肇基要求國聯制裁日軍進攻黑龍江。
丙、美國務卿史汀生照會日本要求依照國聯理事會决議,和平解决滿洲爭端。
丁、張宗昌應張學良召,自大連到北平,表示不爲日人利用。
戊、溥儀在天津召集陳寶琛、鄭孝胥、胡嗣瑗、袁大化、鐵良會商赴東北事(陳反對,鄭贊同)。
11.6(九,二七)
甲、晨三時,日軍及張海鵬軍攻占江橋,我軍退大興站三間房。十時我軍范崇谷、吳松山等旅反攻,擊潰張海鵬部,日飛機在昂昂溪投彈。
乙、日關東軍司令本莊繁代表林義秀少佐要求馬占山讓黑省主席與張海鵬。
丙、東京參謀本部速電本莊繁服從命令,不得逾越防衛南滿鐵路關東州範圍。
丁、瀋陽僞維持會袁金鎧、于沖漢等宣布定本月十日執行全省政權,與張學良及國民政府斷絕關係。
戊、土肥原在天津以果筐致送炸彈,威脅溥儀。
己、國聯理事會主席白裏安勸告中日停止戰爭,勿擴大事態。
庚、京粵代表第六次會議,(一)設立財政委員會,以行政院長兼主席,(二)軍費用途以國防及剿匪爲限。
辛、第四十一師張振漢、新二旅劉培緒克湖北潜江,敗紅軍賀龍、段德昌。
壬、任命穀正倫爲憲兵司令。
癸、英美報紙披露日本前首相田中奏摺,日外務省否認。
11.7(九,二八)
甲、黑龍江軍吳松山、張殿九旅擊敗日軍,奪回江橋。
乙、外交部覆白裏安聲明遵從國聯决議,請采取有效措置,遏止日軍侵暴行爲。
丙、東北民衆救國請願團過南京到上海。
丁、京粵代表第七次會議:(一)京粵雙方以合作精神分開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甲、開會時發表通電表示本黨統一,乙、一切提案,均交四届中央執行委員會在南京開第一次會議時處理,丙、中央委員候選人由雙方協商,丁、由四届第一次會議改組國民政府,(二)蔣主席下野電及粵府取消電無須發表,(三)政治糾紛均由中執會解决,(四)推代表向雙方報告,(五)通電各界及各黨部報告經過。
戊、「中華工農兵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在江西瑞金葉坪舉行(通過政綱、憲法、土地法、勞動法、經濟政策、紅軍問題等案,選舉毛澤東、項英、張國燾、周恩來、朱德、瞿秋白、鄧發、張鼎丞、陳紹禹、彭德懷、賀龍、孔荷寵、林彪、王稼薔(稼祥)、關向應、方志敏、任弼時、沉澤民、譚震林、曾山、夏曦、劉少奇、鄧子恢、羅炳輝、陳毅、張雲逸、徐特立、阮嘯仙等六十三人爲中央執行委員。宣告「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政府成立,發表對外宣言,改瑞金爲瑞京)。
己、鄂豫皖蘇維埃區第二次大會組織鄂豫皖區蘇維埃政府,紅軍第四方面軍成立(徐向前任司令員,陳昌浩任總政治委員,轄第四、第二十五軍共三萬人,另赤衛軍二十余萬)。
11.8(九,二九)
甲、夜十一時土肥原策動天津漢奸暴徒張璧、李際春等千余分三路自日租界襲攻河北省政府及公安局,日軍開炮助之。
乙、嫩江日軍敗退,戰事暫停。
丙、日本代表林義秀第三次要求黑龍江代主席馬占山引退。
丁、各地民衆募款接濟馬占山軍。
11.9(九,三0)
甲、天津軍營因日方要求,撤退至離日本租界三百米突地,漢奸暴徒一度攻占省政府。
乙、中央執行委員會臨時會議討論第四次代表大會事宜,推蔣中正、戴傳賢、于右任、林森、蔡元培爲大會主席團,葉楚傖爲秘書長。
丙、「中華蘇維埃第一次代表大會」發表告全國工人與勞動民衆書及對外宣言,號召全國勞苦群衆,推翻國民黨的統治,聯合世界被壓迫民衆,推翻帝國主義者的統治,驅逐日本出中國。
11.10(一0,一)
甲、天津暴徒仍在各處滋擾,張學良增調二旅開津(暴徒主腦張璧逃赴瀋陽)。
乙、日軍艦開向天津,幷在塘沽開炮。
丙、溥儀得日本關東軍瀋陽特務機關長土肥原之助,秘密離天津走大沽,鄭孝胥、鄭垂父子同行(11.13到營口)。
丁、瀋陽僞政府成立,袁金鎧爲主席,于沖漢爲自治指導部長,宣布與南京、北平斷絕關係。
戊、外交部向日政府抗議日軍侵黑龍江。
己、甘肅主席馬鴻賓恢復自由,離蘭州。
庚、上海百六十餘同業公會宣言擁護和平統一。
11.11(一0,二)
甲、日軍及暴徒續擾天津。
乙、馬占山通電聲明絕無與俄密約,爲自衛計,堅决支持。
丙、美國務卿史汀生令駐英大使道威斯于國聯理事會開會期間前往巴黎。
丁、中央執委會臨時會議閉幕(一)發布實現團結通電,(二)通過財政委員會組織大綱及人選,(三)選任施肇基、鈕永建爲國府委員,(四)電獎黑龍江馬代主席占山。
11.12(一0,三)
甲、日關東軍司令本莊之代表林義秀限馬占山于正午退出龍江,幷解散所部軍隊。
乙、午後二時,日軍天野、長穀二旅團、森連一守備隊三路進攻江橋,與馬占山部(萬五千人)激戰,七時,被前敵總指揮范崇谷、旅長吳松山、張殿九擊退。
丙、誠允在吉林賓縣設吉林省政府(衛隊團長馮占海助之。時代理吉林邊防長官李振聲、代理護路司令丁超不許其在哈爾濱設立)。
丁、天津形勢緩和。
戊、白裏安再勸中日停止軍事行動。
己、中國國民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開幕,于右任主席,蔣中正講演。
庚、西北行營主任楊虎城派第十七師長孫蔚如率兵入甘平亂。
辛、第七十七師羅霖克江西蓮花。
11.13(一0,四)
甲、程志遠騎兵旅加入洮昂路戰綫,日軍兩次衝鋒攻大興,均被擊退。
乙、日艦九艘到漢口,日軍演習巷戰。
丙、外交部覆白裏安,聲叙日軍暴行擴大,幷歡迎中立視察員。
丁、四全代表大會開預備會,加選主席團四人。
戊、溥儀乘日艦自大沽到營口,鄭孝胥、鄭垂父子同行(約一周後,赴旅順)。
11.14(一0,五)
甲、洮昂綫日軍正面側面同時進攻,我軍團長沙勝貴受傷,薛奇功陣亡,湯池第一綫被突破。
乙、日領事清水離齊齊哈爾赴哈爾濱。
丙、外交部駁日本對天津暴動之無理抗議(日本要求我軍撤出天津)。
丁、四全代表大會(一)慰問黑龍江將士,(二)發表對外宣言,請國際聯盟及非戰公約、九國公約簽字國制裁日本,幷宣示準備以實力收復東北失地。
11.15(一0,六)
甲、日軍猛攻嫩江湯池、麻姑溪、三間房,我軍堅决抵抗,竟日戰事未停。本莊再要求馬占山撤軍回龍江,限明日答覆。
乙、河北省府主席王樹常親到天津日軍司令部,接受日方全部要求(晚間仍有便衣隊出現,日軍複開機槍向華界掃射)。
丙、占據甘肅蘭州之雷中田等通電請吳佩孚出山。
11.16(一0,七)
甲、國際聯盟理事會在巴黎第三次開會,討論中日問題(開幕後,即改開秘密會議,未提上月二十四日决議)。
乙、日軍以坦克車重炮猛攻大興三間房,龍江日領事及僑民均撤。
丙、日本陸相南次郎表示,關東軍無意占領黑龍江,但須驅逐馬占山。
丁、河北省主席王樹常覆天津日領事,允撤退天津駐軍。
戊、四全代表大會通過對日問題專門委員人選。
11.17(一0,八)
甲、馬占山覆本莊繁,允撤兵至龍江,但日軍亦須退出黑龍江境外。
乙、張發奎自上海電廣州,請准率所部離桂,北援黑龍江(李宗仁等初不允)。
丙、外交部通告各國否認東北一切非法組織。
丁、國聯續開秘密會議,商折衷方案,中日代表均未列席。
戊、四全代表大會通過國民生計及國民教育案。
己、廣東非常會議通電表示統一,惟對蔣中正仍有不滿。
庚、國府正式任命馬占山爲黑龍江省政府主席。
辛、擾亂天津之便衣隊指揮馬龍章被捕。
11.18(一0,九)
甲、日軍大隊猛撲我湯池麻姑溪右翼防地,同時進攻大興三間房正面防綫,由多門師團長指揮(共一萬七千人)。我吳松山、程志遠、范崇谷、張殿九旅分頭抵禦。馬占山主席率衛隊增援,力戰不支,下令退却,昂昂溪失守。
乙、張學良令所有黑省及附近軍隊均歸馬占山節制。
丙、外部因本莊向黑省提出無理要求,特向日抗議。
丁、四全代表大會議决一年以內禁絕鴉片。
戊、廣州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開幕。
己、恭親王溥偉失意,自瀋陽回大連。
11.19(一0,一0)
甲、上午十時半日軍陷齊齊哈爾(龍江),馬占山沿齊克路退克山。
乙、日本駐俄大使廣田要求蘇俄外長李維諾夫發表聲明不援助馬占山,幷勿以中東路供中國運兵。
丙、日本致國聯覺書,謂縱使日僑獲有保障,亦不撤兵,幷請派員調查中國各項弱點。
丁、蔣中正在四全代表大會報告,决心北上,效命党國。
戊、四全代表大會通過軍備及國防案。
己、廣州四全代表大會推選孫科、鄧澤如、蕭佛成、經亨頤、李宗仁、李揚敬等爲主席團。
庚、京平航空公司濟南號在濟南開山觸山被毀,機師一人及乘客詩人徐志摩均死之(志摩年三十六歲)。
辛、紅軍第七軍長李明瑞被殺消息傳出(李死于八月)。
11.20(一0,一一)
甲、四全代表大會:(一)請蔣中正迅即北上,保衛國土,收復失地,(二)通過對日外交方針案。
乙、廣州四全代表大會議决(一)休會以待胡漢民、汪兆銘回粵,(二)責令張學良恢復失地,(三)獎馬占山盡職守土。
丙、日軍自龍江東進,進擊馬占山軍至泰安。
丁、李維諾夫向廣田聲明,中東鐵路完全保持中立,幷重申嚴守不干涉政策。
11.21(一0,一二)
甲、國聯理事會公開會議,日代表芳澤謙吉正式建議派遣調查團,我代表施肇基要求儘先撤兵(時各國有對日施行經濟制裁之議)。
乙、四全代表大會議决中央執行委員定爲七十二人,候補四十八人,中央監察委員二十四人,候補十六人,第一、二、三届中央執監委員一律連任,加選周佛海等十八人爲執行委員,張學良等六人爲監察委員。
丙、陳銘樞就京滬衛戍司令職。
丁、馬占山到海倫。
11.22(一0,一三)
甲、四全代表大會議决召開國難會議。
乙、張學良宣稱,非日本撤兵,不能議及其他。
丙、日軍自瀋陽向西開動。
11.23(一0,一四)
甲、中國國民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閉幕,發表宣言,對外捍禦强侮,爲正義和平奮鬥,對內刷新政治,樹民族自强之基。蔣中正致詞,以諸葛亮、岳武穆自比。
乙、廣州四全代表大會否認上海和會以第一、二、三届中委爲四届中委之决定,堅持蔣中正下野,解除其兵柄,開除其黨籍,反對者(汪兆銘、孫科派)二百餘人退席。
丙、國府任命顧維鈞代理外交部部長(二十八日改署理)。
丁、美國務卿史汀生要求日本勿攻錦州。
戊、國聯理事會將决議草案送達中日政府。
己、外交部駁覆日本對于天津事件之照會。
庚、向政府自首之共産黨要人顧順章之全家在上海被共産黨人(
周恩來)謀殺。
11.24(一0,一五)
甲、外交部訓令施肇基,請國聯注意在盟約下,應對日本采取之切實制裁辦法。
乙、日外相幣原向美國務卿史汀生保證日軍不進攻錦州。
丙、日軍司令本莊宣稱東三省不准有兩政府,决于短期內消滅錦州政府。
丁、日軍合蒙、鮮匪進攻新民。
11.25(一0,一六)
甲、顧維鈞電施肇基向國聯提議設錦州中立區。
乙、美國務卿史汀生贊同派遣中立調查團。
丙、日軍陷新民,幷勾結胡匪攻占盤山。
丁、外交部駁覆日本對于黑龍江事件之照會。
戊、胡漢民、伍朝樞自上海赴廣州,調停四全代表大會糾紛。
11.26(一0,一七)
甲、國聯理事會秘密會議,商劃錦州爲中立區域,决先派遣視察員前往研究,即由白裏安函中日代表詢問意見。
乙、日軍進向錦州。
丙、天津奸徒再度滋事,日軍徹夜炮轟華界。
丁、上海學生萬人到國民政府請願,發生糾紛,相持竟日。北平清華大學學生亦到。
11.27(一0,一八)
甲、施肇基覆白裏安,同意派遣視察員赴錦州。
乙、國聯警告日本勿攻錦州。
丙、日本參謀本部連電本莊繁,嚴令撤退進向錦州之關東軍。
丁、北寧路日軍繼續西進至唐家窩堡。
戊、天津日軍繼續炮轟華界,幷要求我退出二十裏外,取消敵對行爲,停止河北軍事行動,禁止反日運動。
己、日本艦隊向天津開動。
庚、張景惠派英順自哈爾濱赴龍江籌設維持會,幷截留匯寄馬占山款銀。
辛、蔣主席接見上海請願學生。
壬、中華蘇維埃中央執行委員會選舉毛澤東爲主席,項英、張國燾爲副主席,幷選毛澤東爲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政府人民委員會主席,項英、張國燾爲副主席,朱德爲軍事人民委員兼工農紅軍總司令,王稼薔爲外交人民委員,項英兼勞動人民委員,張國燾兼司法人民委員,鄧子恢爲財政人民委員,張鼎丞爲土地人民委員,瞿秋白爲教育人民委員,周以采爲內務人民委員,何叔衡爲工農檢查委員,鄧發爲國家政治保衛局局長。
11.28(一0,一九)
甲、日代表芳澤覆白裏安,不同意國聯派遣視察員赴錦州。
乙、北寧路日軍後撤,錦州形勢緩和,日飛機續在打虎山、溝幫子等處投彈。
丙、天津日軍繼續炮擊華界,幷一度沖出租界。
丁、外交部抗議日軍炮轟天津。
戊、莫斯科接到外蒙宣言,謂外蒙與蘇聯永久友好,必要時願赴蘇聯之急難。
己、上海工會代表晋京請願,請蔣中正主席北上收回失地,退出國聯。
11.29(一0,二0)
甲、施肇基出席國聯理事會决議案起草會,堅持日本限期撤兵。
乙、日代表芳澤函白裏安,要求錦州華軍退入關內。
丙、日代辦矢野訪張學良,要求撤退錦州駐軍。
丁、各國武官在錦州會商中立區問題。
戊、日軍繼續炮擊天津,河北省政府主席王樹常下令撤兵,南市無我軍。
己、胡漢民偕孫科自香港到廣州。
庚、蔣中正電汪兆銘,請粵方同志入京。
辛、中國革命行動委員會(第三党)主席鄧演達在南京被處死刑,年四十一歲(1891至1931)(一作12.28)。
11.30(一0,二一)
甲、天津我軍(保安隊)撤退,日兵入華界搜查,幷要求我警察全數撤退。
乙、日本對國聯表示設立錦州中立區域事,不許第三者干預,幷要求東省剿匪權。
丙、顧維鈞就外交部部長職,當即接見日使重光葵,談判三小時。
丁、蔣主席頒發外交手令,攘外必先安內,統一方能禦侮。
戊、國府改贛豫鄂三地總司令行營爲綏靖公署,仍以何應欽(12.3改爲朱紹良)、劉峙、何成浚爲主任。總司令部正式結束。11.馬仲英在新疆哈密戰敗,東返甘肅安西、玉門、敦煌(明年再入新疆)。
12.1(一0,二二)
甲、外交部人員談,各國不允派兵駐錦州,中立區名詞不適用,我軍自不撤退。
乙、日本內閣總理若槻辭職,犬養毅繼任(12.11?)。
丙、日本續向天津增兵。
丁、廣州四全代表大會由胡漢民調停,照滬案選舉中委,但仍須蔣中正下野,解除兵柄,否則在粵成立中央黨部。
戊、「中華蘇維埃共和國」頒布「婚姻條例」。
12.2(一0,二三)
甲、國聯理事會以新决議草案徵求中日同意。
乙、施肇基出席國聯秘密會,反對中日直接交涉。
丙、日方表示華軍須撤入關內,幷撤銷錦州之省政府。
丁、新民日軍又向西開進,飛機偵察錦州,幷增兵山海關。
戊、北平燕京大學生到京請願。
己、陝軍第十七師孫蔚如部攻占甘肅會寧,俘雷中田(甘肅保安總司令)部師長王家曙。
12.3(一0,二四)
甲、日本反對國聯新决議案,中國表示如國聯能保障日本撤兵及設置中立區後日本不藉口剿匪等名義重行侵略,即準備接受决議案。
乙、日使重光再訪顧維鈞。
丙、廣州四全代表會因選舉中央委員,發生爭執。前退席代表在上海(大世界游戲場),由汪兆銘主持,亦選出中央委員唐生智等十人,請粵備案。
丁、北平請願與示威(北大)學生約千人到京。
戊、李景林卒于濟南,年四十七歲。
12.4(一0,二五)
甲、外交部訓令施肇基絕不接受日本所提設立錦州中立區案。
乙、日參事矢野再要求張學良將軍隊撤入關內。
丙、施肇基因巴黎華僑不滿,電請辭職,外交部長顧維鈞亦表示消極(各方反對中立區案)。
丁、國聯理事會决向日本詢問:(一)「剿匪」之限度,(二)中立區界綫之劃定。
戊、日軍炮擊營口。
己、北平學生占據前門車站,要求進京,交通阻斷。
庚、廣州四全代表大會選白崇禧等爲中央執行委員,唐紹儀等爲監察委員。
12.5(一0,二六)
甲、國府明令禁止學生來京請願。
乙、北京大學來京學生示威團散布傳單,高呼「打倒賣國政府」等口號,被捕百餘人(中央大學生亦毆打該校秘書長)。
丙、胡漢民等通電,堅持蔣中正去職,幷解除兵柄。
丁、盛傳日軍將再進攻錦州。
戊、南昌行營獲悉駐寧都之第二十六路軍受共産黨煽動,電令該軍參謀長趙博生嚴緝劉振亞、袁漢澄等(時該軍總指揮孫連仲在上海,趙、劉等均爲共産黨,該軍共産黨計劃文件落入南昌行營)。
己、蘇區中央局决擴大紅軍。
12.6(一0,二七)
甲、廣州中國國民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閉幕,胡漢民主席致詞。
乙、北京大學學生被軍隊强迫離京回平。
丙、濟南學生要求進京,阻斷津浦鐵路交通。
丁、武漢學生到京請願。
戊、各大學校長以學生自動入京,紛紛請辭。
12.7(一0,二八)
甲、國聯理事會决放弃錦州中立區計劃,請日本維持現狀。
乙、張學良向日本參事矢野表示願自行撤退錦州駐軍。
丙、日本在哈爾濱開工建飛機場。
丁、北平前門火車站經學生三晝夜之占據,路局允爲撥車運送進京。
戊、中央大學校長朱家驊電學生家長召回學生。
己、廣州組織中央黨部,劉紀文爲秘書長。
庚、廣州國府以伍朝樞繼林雲陔爲廣東省政府主席,林雲陔繼許崇清爲中山大學校長。
12.8(一0,二九)
甲、日外務省聲明必要時將派兵至東省任何部分,軍部宣言反對維持錦州現狀。
乙、國府發布告全國學生書,聲明政府無不可告人事,毀壞紀律,違反法令,爲國家罪人。
丙、南京學生游行,對政府示威。
丁、國務會議通過廢田還湖辦法。
戊、赤色國際工團聯合會號召世界工人團結對日。
12.9(一一,一)
甲、外交部訓令施肇基要求根本删除國聯理事會决議案內之剿匪案,幷舉行公開會議。
乙、上海學生以平、京學生來滬代表無端被便衣隊毆捕,搗毀市黨部,包圍市政府,要求懲處公安局長陳希曾、市黨部委員陶百川,市長張群均接受照辦。
丙、南昌行營專機携蔣委員長手令到寧都,命第二十六路軍參謀長趙博生逮捕軍中之共産黨人,趙博生即派袁漢澄與紅軍聯絡,中共即委該軍旅長季振同、董振堂爲紅軍第五軍團總副指揮,命紅四軍協助。
丁、南京學生總罷課。
戊、周龍光代張學銘任天津市長。
己、雷中田離蘭州,陝軍孫蔚如部入城。
12.10(一一,二)
甲、國聯理事會議决:(一)九月三十日决議仍有效;(二)不得采發生戰爭及損傷生命行爲;(三)派遣代表團調查東北事件,但不干涉中日交涉及軍事行動;(四)下次會期定爲一月二十五日。
乙、施肇基聲明八項保留。
丙、馬占山與張景惠會于松浦(張請馬諒解其赴黑主政)。
丁、汪兆銘發起國民救國會議。
戊、孫科、伍朝樞、李文范、陳友仁自粵到滬。
己、北平濟南安徽學生到京聯合游行請願。
庚、太原學生包圍省政府,要求專車進京請願。
辛、杭州學生游行示威,搗毀浙江省黨部。
壬、上海學生在市政府組織民衆法庭,審訊昨日毆捕學生之人犯。
癸、紅軍彭德懷部攻贛州未下。
12.11(一一,三)
甲、中央設立特別教育委員會,處理學生請願事件。
乙、南京學生舉行抗日總示威游行,高呼「打倒國民黨」等口號。
丙、國府公布金融短期公債八千萬元條例。
丁、國府免監察院委員袁金鎧職。
12.12(一一,四)日本增兵山海關。
12.13(一一,五)
甲、西北航空今日由上海試航新疆。
乙、大達公司大德輪在南通江面失火。
丙、日本政友會犬養毅內閣成立,自兼外相。
12.14(一一,六)
甲、駐江西寧都之第二十六路軍(孫連仲)一萬余人由參謀長趙博生、第二十五師旅長董振堂、季振同、劉振亞率領叛變(1932.1.1?)。
乙、錦州華軍一部向山海關內撤退。
丙、教育部通令各校,禁止學生來京請願。
丁、上海大批學生進京示威。
12.15(一一,七)
甲、北平來京學生「示威團」搗毀外交部,幷毆打蔡元培、陳銘樞于中央黨部(學生被捕十一人,即釋放)。
乙、國務會議議决:(一)改組蘇浙贛省政府,以顧祝同爲江蘇主席,魯滌平爲浙江主席,熊式輝爲江西主席。(二)任命邵力子爲甘肅省政府主席,賀耀組爲甘寧青三省宣慰使。
丙、蔣中正辭國民政府主席兼行政院長職,由中央常務委員會臨時會議照準,推林森代理主席,陳銘樞代理行政院長。
丁、臧式毅就任僞「奉天」省長。
12.16(一一,八)
甲、國府准張學良辭海陸空軍副司令,改任爲北平綏靖公署主任。
乙、戴傳賢宋子文辭特種外交委員會正副委員長。
丙、蘇維埃中央執行委員會公布「處理反革命案件的手續和建立司法機關的暫行程序」。
12.17(一一,九)
甲、北平上海學生在南京舉行聯合示威,再鬧中央黨部,搗毀中央日報社,軍警逮捕學生數十人,一人落水溺斃。
乙、上海各中學學生抗日救國聯合會舉行大示威。
丙、孫科、伍朝樞、鄒魯、李文范、陳友仁、顧孟余、陳公博、唐生智等自上海到京。
丁、共産黨占皖南婺源。
戊、日本內閣通過陸相荒木貞夫提議,將東北四省劃入日軍綏靖區。
己、日本國會通過向關東軍致敬案,天皇下詔書慰勉。
12.18(一一,一0)
甲、日政府發表聲明書,决討伐遼西散兵及錦州軍,幷自日本調軍二師團赴滿洲。
乙、美國再度通告日本,盼尊重九國公約及非戰公約之義務。
丙、國府明令取締學生越軌行動。
丁、北平上海各地來京學生由軍警强制離京。
戊、西安學生搗毀省黨部。
12.19(一一,一一)
甲、本莊繁通牒錦州省政府限于十五日內退入關內。
乙、國府通令制止學生游行示威。
丙、太原學生包圍省黨部,糾察隊開槍,學生死一人,傷數十。警備司令部查封省黨部,拘黨務委員。
丁、中央委員談話會,推吳鐵城爲第四届中央執行委員第一次全體會議秘書長。
戊、胡漢民致書日本首相犬養毅,盼即救正中日邦交障礙(犬養覆書,將以最大努力,解除中日之危難)。
己、宋慶齡發表時局宣言。
庚、紅軍第十二軍師長龔楚自長汀到江西瑞金(即升任第七軍長,駐會昌)。
12.20(一一,一二)
甲、外交部急電國聯,請注意錦州嚴重情勢。
乙、唐紹儀、陳濟棠等反對蔣中正任國防委員會主席。
丙、共産軍占領福建長樂。
丁、日首相犬養派遣密使萱野長知自東京赴南京商東北問題(行前萱野曾電告居正、馬伯援、徐瑞霙)。
12.21(一一,一三)
甲、日軍以剿匪爲名積極向遼西出動,幷進攻昌圖、法庫、新民一帶我軍。
乙、財政部部長宋子文、考試院院長戴傳賢辭職。
丙、國府任戴爲淞滬警備司令。
丁、李宗仁等自廣州到上海。
戊、紅軍第四方面軍徐向前占黃安,俘國軍第六十九師師長趙冠英以下五千人,得槍三千枝(紅軍改黃安爲紅安)。
己、中共中央通過「蘇區赤色工會的任務和目前工作决議」。
12.22(一一,一四)
甲、中國國民黨第四届中央執行委員第一次全體會議(一中全會)開幕,推孫科、于右任、丁惟汾、顧孟余、伍朝樞、何應欽爲主席團。
乙、蔣中正離南京回浙江奉化,謂决還鄉歸田,入山靜養(時胡漢民留港,汪兆銘留滬)。
丙、顧維鈞辭外交部長,幷發表東北問題宣言。
12.23(一一,一五)
甲、自營口西犯之日軍與我軍戰于田莊台。
乙、一中全會預備會通過增加候補中央委員十八名(上海選出者),幷推伍朝樞代理特種外交委員會委員長。
丙、馮玉祥、閻錫山會于太原。
丁、日本參謀本部决定「支那問題處理方針要綱」,滿蒙與中國本部分離,成爲獨立國。
12.24(一一,一六)
甲、日軍陷田莊台。
乙、東京美英法三使爲日軍進攻錦州事提出通牒,促日政府注意。
丙、日本首相犬養毅之密使萱野長知晤孫科于南京,商和平解决東北問題1日本撤兵,2中國派警察維持秩序,3派大員(居正或鄒魯)常駐東北,4准許日本移民,5兩國正式談判(旋以消息外泄,日本軍部反對)。
12.25(一一,一七)
甲、日外相覆美英法照會,謂無攻錦州意,惟希望中國撤退錦州駐軍。
乙、一中全會議决(一)中央政制改革案(國府主席不負實際政治責任),(二)令張學良固守錦州(會場中吳敬恒與孫科發生爭執,孫憤而離京)。
丙、中共中央局通過「擴大紅軍問題决議案」。
丁、國軍飛機六架炸汀州之紅軍第十二軍羅炳輝部。
12.26(一一,一八)
甲、外交部通知國聯,對日軍進攻錦州應予以有效制止。
乙、一中全會通過國民政府組織法、主席選舉標準。
12.27(一一,一九)
甲、日機炸彰武、通遼、義縣。
乙、日外務省覆英法美盼對錦州問題采旁觀態度。
丙、孫科因陳銘樞之邀勸,自滬回京。
丁、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對外宣布成立,决推翻國民黨政府,親俄反帝。
12.28(一一,二0)
甲、一中全會(一)選任林森爲國民政府主席;孫科爲行政院長,陳銘樞副之;張繼爲立法院長,覃振副之;伍朝樞爲司法院長,居正副之;戴傳賢爲考試院長,劉蘆隱副之;于右任爲監察院長,丁惟汾副之。(二)推舉蔣中正、汪兆銘、胡漢民爲中央政治會議常務委員。(三)推舉胡漢民、汪兆銘、蔣中正、于右任、葉楚傖、顧孟余、居正、孫科、陳果夫爲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
乙、日首相犬養毅聲明,日本仍遵守對華門戶開放政策。
丙、日軍陷大窪。
12.29(一一,二一)
甲、共産國際訓示中共,推翻國民黨,爲反對日本帝國主義、反對一切帝國主義的民族革命戰爭勝利的先决條件。
乙、日軍陷盤山,前隊抵大淩河。
丙、一中全會閉幕。
丁、中央政治會議决議(一)特任李文范爲內政部長,陳友仁爲外交部長,何應欽爲軍政部長,陳紹寬爲海軍部長,陳銘樞兼交通部長,朱家驊爲教育部長,羅文幹爲司法行政部長,黃漢梁署財政部長,陳公博爲實業部長,葉公綽爲鐵道部長,石青陽爲蒙藏委員會委員長,劉瑞恒爲禁烟委員會委員長。(二)特任朱培德爲參謀總長,李濟琛爲訓練總監,唐生智爲軍事參議院長。
戊、中央常務委員會推吳鐵城、邵元沖、張知本、周啓剛爲組織、宣傳、民衆運動、海外黨務委員會主任委員。
己、中華蘇維埃臨時政府發布統一財政令。
12.30(一一,二二)
甲、錦州我軍開始後撤。
乙、外交部爲日軍西犯,對日提嚴重抗議,幷電國聯從速阻止。
12.31(一一,二三)
甲、國府再令張學良堅守錦州。
乙、日軍陷溝幫子。
丙、俄外長李維諾夫向日本駐法大使芳澤謙吉提議締結互不侵犯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