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銀幣之長須龍版

 

在宣統元年(西元1909年),有些省開始製造宣統元寶銀元。宣統二年(1910)清政府頒佈《幣制則例》,將鑄幣權統一於中央,規定國幣以圓(元)為單位,主幣每元重庫平七錢二分,含純銀必須達到96%以上,輔幣有銀、鎳、銅幣,規定銀輔幣有五角、二角五分和一角共三等,參照之前在新疆喀什鑄造的大清銀幣,定名為“大清銀幣”,由湖北、南京兩個造幣廠鑄造,預定於當年十月發行。

這種幣制以黃金定價格標準,但國內實際流通的是銀元,銀元按黃金價值流通,是黃金的價值符號。故發行此幣的目的一在消除國際銀價波動對國內經濟的影響;二在收回各省的鑄幣權,而鑄幣權等同於極為有效的強行徵稅權,是非常核心的統治權力;三在用白銀來充當黃金的價格,可以虛增貨幣價值。

然而這個計劃遭到各省實權派的強烈反對,認為當時金本位制尚無實行條件,普遍主張先實行銀本位制,在此前提下,又產生了貨幣單位的“兩元之爭”。有人主張銀元改回重一兩,沿用古制;有人主張重七錢二分,即以元為單位,保持與國際接軌。

後確定沿用龍洋的規制,採用七錢二分為單位,背刻鑄蟠龍紋圖案。當時清政府欲統一全國幣制,需要有高級感的貨幣,遂聘請海外高級技師精心設計製造了一整套宣統三年大清銀幣,計有六、七種版式,均異常精美,長須龍版是其佼佼者,還有短須龍等。含純銀96%—97%,遠高於光緒元寶,在流通中按個計數使用。這時大清雖已時日無多,鑄幣技術卻日益進步,此時的銀幣工藝精湛,無論字體、花紋、構圖都做到了規範與優美的統一,發行也全國統一,稱得上近代機制銀幣的巔峰。只是,後世收藏者在摩挲把玩這枚精緻的銀幣之時,聯想到這樣的巔峰出現的時機,其間的悖謬,難免會讓人唏噓生歎。

這是因為新幣剛試鑄成功,辛亥革命就爆發了,隨即不滿於假憲政和鑄幣權被沒收的各省政府,紛紛宣佈脫離中央政府,因而新幣很快便被廢止,絕大部分製造出的銀元還未能發行,就回爐融化再造新幣去了,僅有極少量作為軍餉發放以鎮壓革命。